somebodyyoyo 发表于 2011-6-14 10:29

本帖最后由 somebodyyoyo 于 2012-7-16 13:1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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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bodyyoyo 发表于 2011-6-14 10:34

本帖最后由 somebodyyoyo 于 2012-7-16 13:1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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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ong 发表于 2011-6-14 11:35

Anlagen:
......
1 Aufstellung der Rueckstende (zweifach)

那里面写了是杀么?

somebodyyoyo 发表于 2011-6-14 11:57

本帖最后由 somebodyyoyo 于 2012-7-16 13:1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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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你的猫 发表于 2011-6-14 12:09

本帖最后由 我不是你的猫 于 2011-6-14 13:10 编辑

我把现有的全部打上了 昨天晚上室友给了我这封信 同时我也看了其他两封 都是同样内容 也没见到其他Anlage
...
somebodyyoyo 发表于 2011-6-14 12:57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就是看那个288条第一款里说的有那种恐吓威胁别人的话,或者有那个意图,或者让别人感觉到有被恐吓威胁的意图,,,,,等等等等的话,一旦坐实可以处以最多2年的刑罚或者罚款。所以我问下看,是不是有这个可能,在你朋友不自觉地情况下惹了别人了?
没有就最好了
这个东东我想我们这里的人也是比较少见到的,一般都是啥inkasso来催缴各种帐,或者直接律师信来要钱。
你这个算是强制执行令了哦,如果实在不明白,那也不能置之不理啊,至少在他们给出的时间内写个信申诉一下,就是widerruf下啊,问下他们为毛要钱?自己干啥了??自己交钱也要知道是为啥交啊?
申诉是你的权利,就算是犯人也可以上诉哈

majia001 发表于 2011-6-14 12:20

印尼人英语都很好的,他可以拿着信自己去finanzamt问问啊,比来这问清楚多了....

我不是你的猫 发表于 2011-6-14 12:24

躲,拖,只能让问题或者误会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somebodyyoyo 发表于 2011-6-14 12:34

本帖最后由 somebodyyoyo 于 2012-7-16 13:1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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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色 发表于 2011-6-14 14:11

找个德国同学或者德语好的朋友去finanzamt问问吧,不要打电话或者写邮件,直接过去问。估计是同名的人搞错了,印尼人其实没有姓的,就一个名字,重名的也很多。

somebodyyoyo 发表于 2011-6-14 14:31

本帖最后由 somebodyyoyo 于 2012-7-16 13:1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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