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油打手
发表于 2011-6-14 15:49
这信的意思是再不付,就强制执行了。
直接开门,进去拿值钱的东西抵债,这样会产生更多的费用,也得你朋友承担(开门要锁匠,开了门秩序会混乱,肯定要叫警察等等吧);如果你朋友现在把值钱的东西转移或者卖掉,一旦被发现,要罚更多钱。
你朋友能做的就是转钱,把证明拿给那Finanzamt,或者跟那里的人一起去转钱。
somebodyyoyo
发表于 2011-6-14 17:11
那我得盯着我室友 让他快快处理
万一把我的PS3给搬走就糟了! XD
谢谢你喔!!!
somebodyyoyo
发表于 2011-6-14 19:24
刚才问了 我室友想了老半天 说可能是前阵子户口普查忘了写 所以被罚款
明天他要问清楚 然后汇款省事
这万一来搬东西搬到我的 就变成该我哭喊了
qiqimum
发表于 2011-6-15 13:50
看来选个清白室友灰常重要
45c
发表于 2011-6-15 15:14
看来选个清白室友灰常重要
qiqimum 发表于 2011-6-15 14: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3:}
somebodyyoyo
发表于 2011-6-15 17:38
本帖最后由 somebodyyoyo 于 2011-6-15 18:40 编辑
他人不错啊 就是初来乍到吧 看不懂就丢了 以为不甘己事
我不管他了 周末不在家 我要把房间收好 万一有个什么闪失 别闪到我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