酱油打手 发表于 2011-6-14 15:49

这信的意思是再不付,就强制执行了。
直接开门,进去拿值钱的东西抵债,这样会产生更多的费用,也得你朋友承担(开门要锁匠,开了门秩序会混乱,肯定要叫警察等等吧);如果你朋友现在把值钱的东西转移或者卖掉,一旦被发现,要罚更多钱。

你朋友能做的就是转钱,把证明拿给那Finanzamt,或者跟那里的人一起去转钱。

somebodyyoyo 发表于 2011-6-14 17:11

那我得盯着我室友 让他快快处理
万一把我的PS3给搬走就糟了! XD
谢谢你喔!!!

somebodyyoyo 发表于 2011-6-14 19:24

刚才问了 我室友想了老半天 说可能是前阵子户口普查忘了写 所以被罚款
明天他要问清楚 然后汇款省事
这万一来搬东西搬到我的 就变成该我哭喊了

qiqimum 发表于 2011-6-15 13:50

看来选个清白室友灰常重要

45c 发表于 2011-6-15 15:14

看来选个清白室友灰常重要
qiqimum 发表于 2011-6-15 14:50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5_383:}

somebodyyoyo 发表于 2011-6-15 17:38

本帖最后由 somebodyyoyo 于 2011-6-15 18:40 编辑

他人不错啊 就是初来乍到吧 看不懂就丢了 以为不甘己事
我不管他了 周末不在家 我要把房间收好 万一有个什么闪失 别闪到我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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