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wenz 发表于 2011-7-20 19:55

删了

本帖最后由 owenz 于 2011-8-24 21:55 编辑

删了

owenz 发表于 2011-7-20 21:24

难道没人碰到过类似情况吗

大花猫 发表于 2011-7-20 22:46

合同上的租房人共同承担债务,房东可以向任意一人要债。

你和东欧人的债务又是另起债务了,问题是他没钱,告赢了又有何用。
现在的最好结果就是,东欧人搬走,你们把欠的房租补上。

owenz 发表于 2011-7-20 22:58

回复 3# 大花猫


    现在的问题是我可能马上要因为工作的原因搬去另外城市了,或者回国也有可能,所以事情比较搞

阳光下的早晨 发表于 2011-7-21 06:23

我说个法子不知道可行不可行,你就做个参考吧。合同是你和房屋公司签的,你履行了你的义务就行了,至于那三分之一的钱跟你没关系。你从现在开始把你房租直接交给房屋公司,那个东欧人欠的钱让他们去交涉。你接着住你的房子直到你搬家为止。房屋公司总不能把你强行赶出去吧。

xuxij 发表于 2011-7-21 10:46

你得证明你把钱给他了。。。去和房屋公司商量。。以前也碰到过,但是我们是自己给自己的一半直接汇款去房屋公司的,所以没有任何惩罚,你现在汇款给别人。。这个有点麻烦了。。。除非你在zweck上面写着是房租。。。。而且,之前肯定有mahnung的,不会直接上告法庭的,问题是你在mahnung之后没有任何反应,那房屋公司当然就要告上法庭拉

gdgdgd 发表于 2011-7-21 13:57

没用的,你们都在合同上,房东要告的话肯定是3个人一起告。债务你们3个人一起承担,私下的债务得你们自己解决,当然你也可以告那个东欧人。
我朋友碰到过同屋欠nebenkosten,结果追债公司追到他那。因为合同上写的是3个人。

大花猫 发表于 2011-7-21 14:31

楼主啊,你只能认倒霉赔钱。而且真的上了法庭你要赔的钱只会更多。别拖了,当初签WG租房合同就是默认了会替另两个房客担保交房租。

owenz 发表于 2011-7-22 13:24

我有每月的汇款记录,上面的zweck上写的是房租,不知道有没有用

owenz 发表于 2011-7-22 13:25

我是后来搬就去的,所以没有原始的合同,我只有一份很简短的Nachvertr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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