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律版大侠,一个Honorar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dududumm1205 于 2011-7-25 19:00 编辑女的在大学工作,但是是绑定合同,男的毕业后没找到工作,换成无工作的家庭团聚签证。签证上注明若要工作需得到外管局的同意。
现在女的所在的系有个机会需要中文翻译,跟着去中国大概10天。
1.这样的情况男的如果做这个工作,需要到外管局说明吗?如果不说,会有什么问题?
2. 打到账上的这笔收入应该算Honorar 吗?如果是Honorar是表示属于男的nebenjob 吗还是selbständige Arbeit? 因为两个人是一起报税的,一直写男的是Hausmann
如果这笔收入报到税务局,税务局是否会怀疑男的没有工作许可?(因为一般一方绑定工作合同,配偶是拿不到工作许可的)。
还是税务局不关心你是否有无工作许可,只要如实报税就行了?(注明:在大学工作不需要到劳工局登记)
3. 是否有这样的可能,就是大学的院系如果愿意,可以为男的办理一个限制性工作许可(比如说只允许在本单位工作 Arbeitserlaubnis nur gestattet bei xxx),但并不是每月有固定收入,只是有零星的活儿才给付钱?
朋友问我,我也不敢乱回答,特请教法律版强人
没人知道吗? 本帖最后由 Sky23 于 2011-7-25 19:40 编辑
现在女的所在的系有个机会需要中文翻译,跟着去中国大概10天。
1.这样的情况男的如果做这个工作,需要到外管局说明吗?如果不说,会有什么问题?
在中国(德国境外)打工不需要德国的工作许可。这个相当于你朋友的老公在国内短期居住时为外国人做翻译。
2. 打到账上的这笔收入应该算Honorar 吗?如果是Honorar是表示属于男的nebenjob 吗还是selbständige Arbeit? 因为两个人是一起报税的,一直写男的是Hausmann
如果这笔收入报到税务局,税务局是否会怀疑男的没有工作许可?(因为一般一方绑定工作合同,配偶是拿不到工作许可的)。
还是税务局不关心你是否有无工作许可,只要如实报税就行了?(注明:在大学工作不需要到劳工局登记)
按丈夫的国外自由职业收入报税(Ehemann, Auslaendische Einkuenfte aus selbstaendiger Arbeit § 34d EStG)。税务局不关心是否有无工作许可,有税报就好,越多越好。
3. 是否有这样的可能,就是大学的院系如果愿意,可以为男的办理一个限制性工作许可(比如说只允许在本单位工作 Arbeitserlaubnis nur gestattet bei xxx),但并不是每月有固定收入,只是有零星的活儿才给付钱?
直接用挂号信向外管局咨询。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如有错误,欢迎批评指教。 本帖最后由 dududumm1205 于 2011-7-26 12:13 编辑
啊?!这样也可以啊? 楼上太牛了,我跟朋友都没听说过这样的情况,真是太感谢楼上啦!
这样的话,就算在德国没有工作许可,只要是跟国内沾边的工作就都可以做啦,哈哈
致敬!我要把这个消息赶快传达下去
不过还有个小问题,这个工作虽然是在国内做的,但付款是德国大学,这个没问题吧? 国内找个发票给大学,然后拿现金不就完了。 本帖最后由 dududumm1205 于 2011-7-27 10:49 编辑
楼上这个办法可能大学不会同意吧?
如果二楼sky说的有道理,这不属于德国境内的工作,不存在违法的情况,光明正大的如实报税,不是更好吗?
这样不心虚啊 本帖最后由 dududumm1205 于 2011-7-27 21:41 编辑
Sky23 发表于 2011-7-25 19: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中国(德国境外)打工不需要德国的工作许可。这个相当于你朋友的老公在国内短期居住时为外国人做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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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23谢谢大侠回复。
再问一句,在国外打工,收入是德国付款,但本人在德国不能打工,这种情况德国有相关条款吗?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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