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llll123 发表于 2011-8-26 15:51

求助:房东不让我男朋友再来我这儿,不然就要告我

我是一个人租的1-Zimmer-Wohnung,39平方米,厨房,还有厕所浴室都是单独的,热水表,冷水表,电表,暖气全部也都是走自己的,年底多退少补那种。我男朋友有自己租的Wohnung,平时白天都上班,晚上要么出去吃,要么来我这儿我们自己做饭吃,然后晚上他基本都回自己家睡觉;周末他经常在我这儿玩儿,晚上也基本在我这儿待着。我不经常去他那儿的原因是,他虽然是单独的Wohnung,但是厨房要和别人共用,我们都觉得不如我这儿方便。

两个星期以前,房东就开始找我们的茬儿,跟我们谈话说他太经常在我这儿待着了,是违反合同规定的。虽然我们觉得他不在理,但是不想伤和气,我男朋友就开始没有那么频繁来我这儿了,但是周末他还是来的。结果前几天我突然生病了,高烧,他就天天来照顾我,结果被我房东看到。

今天收到房东的来信,是这样说的:
Sehr geehrte Frau XXX,

seit einiger Zeit stelle ich fest, dass Sie die Wohnung zeitweise gegenüber Dritten (hier speziel Herr XXXX) überlassen bzw. untervermieten.

Dies stellt eine von mir nicht genehigte, erweiterte und über das übliche Maß der Besucher Regelung gehende Nutzung des Mietobjektes dar.
Siehe §10, Absatz 3, des Mietvertrages

Ich fordere Sie hiermit unwiderruflich auf, diese Wohnraumüberlassung an Dritte mit sofotiger Wirkung zu unterlassen.

这个§10, Absatz 3, des Mietvertrages(我的租房合同第十项,第三条)写的是:

Der Mieter ist ohne ausdrückliche Erlaubnis des Vermieters weder zur Untervermietung noch zu einer sonstigen Gebrauchsüberlassung an Dritte (§540 Abs. 1 Satz 1 BGB), ausgenommen besuchsweise sich aufhaltende Personen (höchstens 3 Wochen), berechtigt. Dies gilt auch für Aufnahme eines Verlobten, Lebenspartners oder eines nichtehelichen Lebensgefährten. Die erlaubnis wird jeweils nur für den Einzelfall erteilt. Verweigert der Vermieter die Erlaubnis, so kann der Mieter das Mietverhältnis außerordentlich mit der gesetzlichen Frist kündigen, sofern nicht in der Person des Dritten ein wichtiger Grund vorliegt.

我想知道他这样做是合法的吗?我肯定自己没有转租untervermieten,但是überlassen是什么意思?转让?我觉得我们没有做错什么,他有权利禁止我朋友继续来找我吗?

knuddelmaus 发表于 2011-8-26 16:41

同样的事情我的房东也有和我说过,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他们只给我一个大门钥匙。这个钥匙没有Hausverwaltung的codekarte是不能自己配的。原因是如果我有两把钥匙他们可以认定我的房子里住的不止我一个人,然后会要求我付双份的Nebenkosten. 但是因为我父母快来看我了,我就直接问了房东是不是可以,他们说只要是不超过三个月就没有关系。但是这个似乎是他们几个 Eigentümer的自己决定。

delllll123 发表于 2011-8-26 16:52

本帖最后由 delllll123 于 2011-8-26 17:06 编辑


同样的事情我的房东也有和我说过,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他们只给我一个大门钥匙。这个钥匙没有Hausverwaltung ...

谢谢你的回复

我去年年底搬来现在住的地方时,房东就直接给了我两把钥匙,什么都没说。那是我还是单身,大约两个月以前吧,我开始有男朋友了,但是他基本只在我在家的时候才来我这儿(他有自己的房子,我不在家他也没必要来我这儿)。

想起来去年夏天我爸妈也来了3个月,那个时候自己租了一个比较大的Wohnung,提前和那个时候的房东打了招呼说,我爸妈要来待3个月,一点儿问题都没有。不知道为什么现在的房东和我过不去


元昊他姐 发表于 2011-8-26 16:58

这种合同当时就不该签

delllll123 发表于 2011-8-26 17:00

另外,我房东是个五十多岁的单身汉,就住我楼下。房东家有两栋大Haus,他和他妈妈还有他妹妹白天都在院子里前面的那个Haus,我租的是后面这个Haus的其中一个Wohnung

他妹妹也五十多岁了,也一直单身,天天负责给洗衣服,打扫卫生;他妈妈快九十了,还天天负责给他做饭…… 院子里前后两个Haus里住的所有的人他们都kontrollieren

几个月前,有一次房东向我抱怨有别的房客扔垃圾不分类,他就在黄袋子垃圾里把一些带字迹的碎纸找出来,让我看是谁扔得……我当时就觉得这房东有点儿恐怖,以后我纸垃圾都要注意不要带自己的名字,因为房东一家有时连纸垃圾桶里的东西都翻看

delllll123 发表于 2011-8-26 17:04

元昊他姐 发表于 2011-8-26 16: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种合同当时就不该签

合同是那种可以买来现成的模板合同,并不是房东自己写的,当时我认为既然是市面上可以买来的模板,应该不会有问题

majeri9999 发表于 2011-8-26 17:46

住得这么不爽还不如搬家

delllll123 发表于 2011-8-26 17:51

高人们都在哪儿啊?我已经被烦心了整整一天了,快来帮帮忙吧

把我合同里引用的§540 Abs. 1 Satz 1 BGB从网上找出来了:
§ 540
Gebrauchsüberlassung an Dritte

(1) Der Mieter ist ohne die Erlaubnis des Vermieters nicht berechtigt, den Gebrauch der Mietsache einem Dritten zu überlassen, insbesondere sie weiter zu vermieten. Verweigert der Vermieter die Erlaubnis, so kann der Mieter das Mietverhältnis außerordentlich mit der gesetzlichen Frist kündigen, sofern nicht in der Person des Dritten ein wichtiger Grund vorliegt.

(2) Überlässt der Mieter den Gebrauch einem Dritten, so hat er ein dem Dritten bei dem Gebrauch zur Last fallendes Verschulden zu vertreten, auch wenn der Vermieter die Erlaubnis zur Überlassung erteilt hat.
如果我理解正确的话,我男朋友来我这儿,是不算überlassen的

另外我在Leo Forum上查Gebrauchsüberlassung的意思 :
Das Entgelt für die Gebrauchsüberlassung enthält die Verbrauchskosten für Heizung und Strom sowie die wöchentliche Reinigung, soweit sie dem für die vereinbarte Nutzung übliche Maß entsprechen.
暖气,电,还有洗衣机,我男友目前为止一点儿都没有用我房东的

房东是不是欺负我们啊?

delllll123 发表于 2011-8-26 17:53

另外我男朋友刚才也在网上查了查,他说看见网上好像说,房东没有权利要求谁来房客这儿besuch,而且即使有访客在这儿住,6个星期以下的都可以不用通知房东。除非第三方用我的地址去Anmeldung,在信箱上贴他的名字,等等,才是违法的

delllll123 发表于 2011-8-26 17:57

majeri9999 发表于 2011-8-26 17: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住得这么不爽还不如搬家

MM说的很有道理,我今天和我爸爸说了这个事儿,他也说应该搬家

但是房东现在书面写明了,要求立即停止我男友来我这儿,不然就采取法律手段

我不想吃官司,也不想马上就被限制谁来我这儿besuch的自由

delllll123 发表于 2011-8-26 17:59

另外我应该有权利自己决定什么时候搬家,不然有个时间期限,怕找不到合适的房子

VW_POLO 发表于 2011-8-26 19:19

你还是找一个年轻人多的WG吧,我们年轻人和老头老太住一块是会有很多矛盾的,生活习惯不同嘛。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1-8-26 20:42

来个一次两次那是没问题的。经常来,这个不知道怎么说

realxin 发表于 2011-8-26 21:37

说句公道话,如果当初说好只准住一个人的话,bf频繁过来,房东不爽也正常,不是说多交点水电费就有道理的。 建议楼主直接和房东说,就是要2个人住,该补钱补钱。

Mein-2Rad 发表于 2011-8-26 22:19

找个律师给他写封信,就可以了。同时找房子,搬家

dore3 发表于 2011-8-26 22:58

delllll123 发表于 2011-8-26 17: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MM说的很有道理,我今天和我爸爸说了这个事儿,他也说应该搬家

但是房东现在书面写明了,要求立即停止 ...

你男友来看你应该是没问题的, 但一般不能过夜的, 因为德国有规定多大面积的房子住多大的人, 你这个房子应该就只能住一个人, 所以也不能怪房东, 他要是把这个房子租给两个人住 ,他也会有麻烦的.

delllll123 发表于 2011-8-26 23:17

dore3 发表于 2011-8-26 22: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男友来看你应该是没问题的, 但一般不能过夜的, 因为德国有规定多大面积的房子住多大的人, 你这个房子应 ...

谢谢你回复,不过我的房子是39平米的,法律上住两个人肯定没问题的

当然房东就是租给我一个人的,看来就是不能让我男友在这儿过夜,他有的时候晚上1,2点钟回自己家,说给房东听,房东说不信,哎,可能是年轻人和老年人有作息时差吧

delllll123 发表于 2011-8-26 23:18

Mein-2Rad 发表于 2011-8-26 22: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找个律师给他写封信,就可以了。同时找房子,搬家

我们今天晚上自己写了一封信,两个星期前我买了法律保险,但是要等3个月才能生效,估计现在用不上呢

delllll123 发表于 2011-8-26 23:22

realxin 发表于 2011-8-26 21: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句公道话,如果当初说好只准住一个人的话,bf频繁过来,房东不爽也正常,不是说多交点水电费就有道理的。 ...

嗯,是,换位思考一下的话可能比较好理解问题,我还是劝我男友尽量不要在我这儿过夜的好,他毕竟有自己的Wohung,不是两个人住

可是我觉得我房东还有点儿嫉妒心理,因为原来我和他一家人关系很好,他们有时带我一起去餐厅吃饭,我有时给他们一大家子做中国饭,也请他们去中餐馆吃过一次…… 自从我有男朋友以后,他们的态度就180度大转变,我都不太能理解

wanglong_pq 发表于 2011-8-26 23:26

这男房东可能,有点,那啥,是不,对吧?
一句话,搬吧。

dore3 发表于 2011-8-26 23:30

delllll123 发表于 2011-8-26 23: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你回复,不过我的房子是39平米的,法律上住两个人肯定没问题的

当然房东就是租给我一个人的,看来 ...

你的房子虽然有39平米, 但毕竟是1zimmerwohnung, 德国有没有规定1zimmerwohnung能不能住多人就不知道了.

delllll123 发表于 2011-8-26 23:31

我们还真在网上找到两个真实的案例,说的是房客有权自己决定谁能来,谁不能来;来多少人,来的人有多频繁。
有一个说的是,房东决定要把房子卖了,要买房子的人就来看,结果住在里面的房客不让人家进来,房东就把房客告了,然后一审,二审,房客都输了,最后终审房客赢了

话说回来,我也不想这么折腾……

hochesC 发表于 2011-8-26 23:31

delllll123 发表于 2011-8-26 23:1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你回复,不过我的房子是39平米的,法律上住两个人肯定没问题的

当然房东就是租给我一个人的,看来 ...

恩,我记得德国是要保证每个人15平米的住房面积吧?这个应该是没问题的把。

看你描述他们一家的结构,感觉就不是那种会比较通融好说话的人,加上当时说就租给一个人,唉,他们要是较真的话,我们也说不过他们,mm考虑下能找到别的好的房子就找找看吧,自己也住得省心。。。

delllll123 发表于 2011-8-26 23:40

本帖最后由 delllll123 于 2011-8-27 14:14 编辑

dore3 发表于 2011-8-26 23:3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的房子虽然有39平米, 但毕竟是1zimmerwohnung, 德国有没有规定1zimmerwohnung能不能住多人就不知道了.

哦,对,还在网上找到一个Mieterschutzbund的Pressemitteilung说,Besucher dürfen natürlich auch in der Mieterwohnung übernachten und über langere Zeit hinweg dort bleiben.

来源:加上3个w, mieterschutzbund.de/download/Pressetext_Besuchsrecht.pdf

就是不知道这个可信度有多大啊?要是能引用这个和房东说就好了

delllll123 发表于 2011-8-26 23:43

hochesC 发表于 2011-8-26 23: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恩,我记得德国是要保证每个人15平米的住房面积吧?这个应该是没问题的把。

看你描述他们一家的结构, ...

谢谢MM,你说的很对,他们要是较真的话,我肯定斗不过他们,他们家是房东的历史已经超过50年了……不可思议

我们会考虑搬的,但是如果他现在就赶我出去,我受不了的;也试图向他证明我们不是软柿子,他就算告我们,也告不赢

hochesC 发表于 2011-8-26 23:51

本帖最后由 hochesC 于 2011-8-26 23:53 编辑

delllll123 发表于 2011-8-26 23: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谢谢MM,你说的很对,他们要是较真的话,我肯定斗不过他们,他们家是房东的历史已经超过50年了……不可思 ...

50年啊~~~呵呵,地主就是地主啊~~~而且都是单身这么多年,这种人感觉一遇到什么事的时候会比较小肚鸡肠的。

支持mm,多手准备总是好的。。。一方面不要给他们觉得咱们真那么好欺负。。。另一方面自己看能不能找到别的好的房子。。。

合写社会 发表于 2011-8-27 10:28

这种合同条款是无效的,你别理他,让他告。
等他去找律师一咨询,他自己就怂了。
就算他真告了,你找个律师,肯定能赢。

huangxiaolu 发表于 2011-8-27 11:10

我觉得没问题,你可以给他回封信,强调你并没有违约,你既没有把你的房子给男朋友überlassen,也没有把它给你男朋友untervermieten。所以他的Vorwurf是站不住脚的。

delllll123 发表于 2011-8-27 14:07

合写社会 发表于 2011-8-27 10:2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种合同条款是无效的,你别理他,让他告。
等他去找律师一咨询,他自己就怂了。
就算他真告了,你找个律 ...

这个房子我搬进来之前,是个葡萄牙人在这儿住,后来房东也想把这个葡萄牙人赶出去。他先去咨询了律师,律师说他胜算不大,但是他还是把葡萄牙人告了,结果他输了,花了2500大欧


刚才我们找到一个律师电话,问了问,律师也说让房东去告就是了,我男友这绝对算是besuch

但是关于我签的这个条款是不是无效的,他还要看看再说

delllll123 发表于 2011-8-27 14:13

huangxiaolu 发表于 2011-8-27 11: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没问题,你可以给他回封信,强调你并没有违约,你既没有把你的房子给男朋友überlassen,也没有把它给 ...

看到MM的回复,一下子心里挺高兴的,因为记得MM别的帖子都蛮专业的,呵呵

我也是这么想的,昨晚大致写了好了信,一会儿就去寄出

信里最后我还写,如果他继续限制我的besucher的自由,我也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

这么说不过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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