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rryyang
发表于 2011-10-3 20:19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3 20:21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3 18: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国内住单位分的公房每月交房租,这种情况还很单纯很稳定;否则还是别租房的好。
如果没有公房可住,就 ...
这一点我是不同意的。
来德国之前我在西安跟深圳都工作过,西安开始是住单位宿舍,后来离开单位了就租房,而当时租房市场已经开始铺开了,可以说要租房房源一点不少。而到了深圳,租房住的就更多了。绝大部分去深圳闯的外地人都是从租房开始。现在的很多人,我觉得真的是要求太高,总想一步到位,吃不得打基础的苦。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3 20:26
merryyang 发表于 2011-10-3 20: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德国对有了孩子想工作的妈妈支持不够大
是呀,特别是西德,全天幼儿园全天小学太少了。
无可救药
发表于 2011-10-3 21:06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3 20:02
只是大家这么觉得而已。
我的意思是德国对妇女儿童的保护比国内强或者说在德国弱势群体比在中国的弱势群体更有保障,难道不是吗?
merryyang
发表于 2011-10-3 21:24
无可救药
发表于 2011-10-3 21:36
merryyang 发表于 2011-10-3 19: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是她说的情况是女方自己买不起房啊。买不起不是只能租?
在德国待久了,确实能接受德国人的那套,可是同样,我也看到,在德国的中国人们一旦有点能力,就买房了,甚至很多还不够稳定的也硬着头皮买了,我只能说撇开中国对租户的保护不谈,光从国人根深蒂固的思想来说,租房并不是长久之计。
我很理解你的想法,确实没必要去贪图男方的婚前财产,可是法律应该是保护弱势群体的,如果这个社会把公平搬到家里去算账,那是算不清楚的。而且在中国我听说很多离婚后男方仗着有几个钱,把孩子据为己有(男孩的情况占多数),可是男人又急着娶新妇,生孩子,这个跟前妻的小孩就给爷爷奶奶或溺爱或冷漠地带大,或者女方被迫独自带孩子,可是拿不到男方足够的小孩抚育金,她只能为了挣钱疏忽带孩子(这还算好,至少她有能力去挣钱)很多东西相信你也应该听说过吧,这儿也没必要多说,我口才不好。作为一个女人如果愿意嫁给这个男人,肯定是觉得他可以信赖,但是如果客观上让她认为这个社会大环境加上法律都是使得她生儿育女,放弃事业的决定是在赌这个男人的良心,那很可能有一部分女人选择不嫁,或者不生孩子。
再一个,我的想法是:即使像过去一样,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方可能会在离婚后瓜分到男方的婚前财产,可是那也有个特定条件就是离婚啊。不离婚的话,她也占不到便宜吧。但是,一旦离婚,如果发生那种种比如我上面提到的事情,她或孩子就会更有保障吧。何必一定要让法律去谴责那些想一步登天的人,而害了本应该保护的弱势群体呢。
最后我想说的是:新解释没有什么不好的,对所有不存歪心的人来说它都是公正的,对结了就不考虑离婚的人来说,也没有任何的伤害。可是,在这么个社会大环境下面,它确实更多地保护了本来就站在强势地位上的部分人,即使那人是你前面说的女方(也就是女方出了首付的情况),那原本的公平就变成了不公,它没有什么保护弱势群体的意义在里面,从头到尾体现了既得利益者们的意志!
merryyang
发表于 2011-10-3 21:57
无可救药
发表于 2011-10-3 22:09
本帖最后由 无可救药 于 2011-10-3 22:11 编辑
merryyang 发表于 2011-10-3 21: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那么说,我也听过婚前男方父母花掉大半辈子积蓄买的房子,离婚了就分走一半的,你觉得这样对男方父母很 ...
等你有了孩子以后可能会有不一样的思路。
中国人有中国人自己的传统,姑且不论是好是坏,但是很多人还是相信嫁人是第二次重生的。再说,你说的什么离婚能分走父母全资的一半,那绝对跟我们现在大多数人所抨击的不是一码事情。更说难听点,如果女方将来带孩子的,给自己孙子一个栖身之所,给他一个相对好的生存空间,爷爷奶奶那半辈子积蓄的一半也没有白花呀。更何况,为了照顾弱势群体本来就应该相应牺牲一点强势方的利益的,也就是为什么德国那么多工作的人养不工作的人了。只要能帮到或许真正需要的人,误伤一部分伤得起的,我认为是这个社会该有的良知。当然,现在争论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中国出台了新解释,明示了在中国强者就是绝对的强者。
小小号
发表于 2011-10-3 22:13
本帖最后由 小小号 于 2011-10-3 22:13 编辑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1-10-3 18: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现在也不太知道国内的情况了,同一辈的我是最小的,也是最晚结婚的。
但听说,有女方要求自己出一半首 ...
{:4_287:}
我lg就是,婚前说好婚后共同帐户,共同支出(我收入还比他高点),结果结婚第一个月他的工资全部用来还债,之前他p都没放过一个,虽然才2000多,但是心里特别的堵得慌
无可救药
发表于 2011-10-3 22:26
merryyang 发表于 2011-10-3 21:5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要那么说,我也听过婚前男方父母花掉大半辈子积蓄买的房子,离婚了就分走一半的,你觉得这样对男方父母很 ...
再说个事情给你听,我家好几个表妹,在国内结婚婚房都是娘家首付,可女方父母都主动提出写小两口的名字,我猜测是因为一,娘家有家底,二,希望两口子好好过,不要因为个房子添堵,反而是亲戚里面有个有儿子的,全资买了婚房,说是说婚房,结果婆婆死活不肯写儿子媳妇的名字,只写自己老两口的。(我家这些亲戚都是只生一个的,有儿子的那个当然也有点家底)
或许这个是特例吧,可是从中我还是能看出点国人的心态的,做公婆和做岳父母很多哪里能同一个心态。这本身就是用个新法没有办法扭转的呀。所以,我说新法没问题,社会建设还需努力
merryyang
发表于 2011-10-3 22:42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1-10-3 22:42
小小号 发表于 2011-10-3 22: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lg就是,婚前说好婚后共同帐户,共同支出(我收入还比他高点),结果结婚第一个月他的工 ...
2000多还不算多的。
中国人借钱时都不爱写借条,婚后老公让你一起还债,你也不好证明是婚前的债。就算能证明,你不帮着还,你还想不想和男人过了。
我还听说过80万的房子,男方借40万付首付,写父母名字。又借5万办婚礼。女方一结婚,背45万的债,以后还要一起还40万的贷款。
婆婆见人就说,我给儿子媳妇买了房子,婚礼也办的好看。中国有几个女孩能一结婚就和婆家抓破脸皮,句句回嘴说,那都是借的钱,我自己花钱娶得自己的。
如果为这个事大闹,婆婆拍着自己的大腿说,“我这个老婆子怎么还不去死啊!想对儿媳妇好,反而被怨啊!”儿子会站在哪边一目了然,他当初的一切都是知道并全程参与的。
亲戚朋友有几个会说,“他们一家都是骗子,赶紧离婚?“
别人问你,为什么离婚。为了钱。真明智???真好听???
当然有人神经超强,周围的人怎么想都不在乎。而且作为女人,在婚姻市场上能做到,受欢迎程度,没过结婚的,和离过一次的一模一样,万年长红的。这样的经历就对她没有影响。当然中国人这么多,有这样的牛人不奇怪。
这还不说,如果有天老公出轨了怎么办。你觉得以这家人的人品,会有多大几率把媳妇这些年的经济贡献分给她的。房子呢?
merryyang
发表于 2011-10-3 22:47
Amatista
发表于 2011-10-3 22:49
中国法律是很大程度上就是照搬欧洲大陆法。德国法律也是欧洲大陆法。
我没有把新的婚姻法从头到底看完,但是看到的几条都跟德国婚姻法一样啊。挺好的。
无可救药
发表于 2011-10-3 22:51
本帖最后由 无可救药 于 2011-10-3 22:52 编辑
merryyang 发表于 2011-10-3 22: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别拿我现在没孩子说事。就算我有了孩子,难道就非要和现在思路不一样。我只知道我父母跟我说别人的东西别 ...
嗯,是我说法不妥当。我也知道你现在听不进我说的,或许跟你的某些经历有关?
不敢多说了,跟你其实没有什么过节的,我也就是说说我的感想而已。
再解释多一下,我从身边亲戚们对待儿女婚事不同的做法的感受就是,有家底的独女,父母给她出资成婚,是希望她跟老公过一辈子,一起和睦相处生儿育女的多,怕的是女婿因为房产证上没名字而闹出点不良情绪,最后导致离婚收场。而有家底的独子,父母给他出资成婚,当然也是希望贫着个房产能套到个好媳妇,但同时又很担心离婚后钱被女方分走。这其实很大程度因为中国正处在一个新旧思想不断碰撞的时期,大家的观点都是出自对自己子女的疼爱,没有对错。我们作为普通老百姓,还不是政策怎样就怎样?我这儿说说也就过个嘴瘾,如果我在中国结婚不还是该干嘛干嘛?
merryyang
发表于 2011-10-3 22:58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1-10-3 23:01
Amatista 发表于 2011-10-3 22: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中国法律是很大程度上就是照搬欧洲大陆法。德国法律也是欧洲大陆法。
我没有把新的婚姻法从头到底看完, ...
如果中国的国情和德国一样,我也觉得挺好的。
前几天老公帮一个朋友写律师信,她的父母在她6岁时分手了。朋友读大学,她爸不想出生活费。没错,在德国,如果父母有能力,不仅要给孩子付生活费到18岁,还要负责孩子18岁以后的教育费用。
最后根本没上庭,因为他爸知道自己根本赢不了。而且只要他在德国不消失,德国法院就会在你拿到你的工资之前就付了孩子的生活费。没有拖欠一说。
而在中国,很多母亲选择,让前夫付少的可怜的一次性赡养费,而不是每个月的固定赡养费。为什么,因为她们知道,这可能是她们最后一次见到前夫,并且能拿到钱了。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1-10-3 23:02
merryyang 发表于 2011-10-3 22: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没啥经历。就是最平常的大学毕业,德国留学,遇到猪头,毕业工作结婚。肯定没有很多ID经历丰富 ...
有多少中国男人愿意住女方的房子,特别是农村的。
无可救药
发表于 2011-10-3 23:07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1-10-3 2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中国的国情和德国一样,我也觉得挺好的。
前几天老公帮一个朋友写律师信,她的父母在她6岁时分手了 ...
嗯,还有一个关键点,她爸赚多少钱是明摆着的,中国呢,灰色收入太多啦
小小号
发表于 2011-10-3 23:13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1-10-3 22: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2000多还不算多的。
中国人借钱时都不爱写借条,婚后老公让你一起还债,你也不好证明是婚前的债。就算 ...
我也知道2000多不算多,可是感觉就像被阴了把,而且你一不高兴,他还振振有词的说我好日子不想好好过,我这大概也算做了回大包子了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3 23:13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3 23:17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3 23:18
无可救药 发表于 2011-10-3 22: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等你有了孩子以后可能会有不一样的思路。
中国人有中国人自己的传统,姑且不论是好是坏,但是很多人还 ...
如果因为嫁人是第二次重生,所以要房才嫁,那第二次重生生错了人家,也愿赌服输吧。
爷爷奶奶凭什么要把半辈子继续花给孙子呢? 对孙子的第一责任人是孙子的父母不是?
如果婚前父母能用半辈子积蓄给儿子买个房就成了强者,那中国社会强者也太好当了。
我现在就有孩子,我绝对绝对绝对不愿意我给儿子买的房子,因为儿子离婚,就被儿媳妇分去一半。如果有孙子,我又有经济能力,我愿意时不时资助下孙子的生活,但是让孙子的妈妈以给我生了个孙子的名义分去我给儿子的房子,我就是不愿意。再说了,都知道现在中国娶媳妇难要房子,来个媳妇要先房后婚,离婚了房被分走了,那我儿子还能再婚不再婚了?我要是像那些为子女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父母一样,大概就只能祈求各路神仙保佑那第二个媳妇她不要房子也肯结婚,不过女人呢如果都觉得嫁人就必须男家出房子,那我估计各路神仙也得躲着我走。{:5_310:}
Amatista
发表于 2011-10-3 23:21
湿润乐意 发表于 2011-10-3 2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中国的国情和德国一样,我也觉得挺好的。
前几天老公帮一个朋友写律师信,她的父母在她6岁时分手了 ...
中国法律不是在慢慢完善么。
也许很快,就改这个方面的法律也未必。
法律要慢慢完善,不能一步到位吧。
而且法律也是先有条款,具体实施还是个问题呢。
凌波不过横塘路
发表于 2011-10-3 23:21
无可救药 发表于 2011-10-3 22:2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再说个事情给你听,我家好几个表妹,在国内结婚婚房都是娘家首付,可女方父母都主动提出写小两口的名字, ...
你怎么不说要求男的先买房才嫁女的岳父母数量要远远远远多于娘家付首付给买婚房的呢。从你的例子里说真话看不出你总结的国人的公婆和岳父母心态有充足的根据。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3 23:22
小猪lissy
发表于 2011-10-3 23:22
merryyang 发表于 2011-10-3 22: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别拿我现在没孩子说事。就算我有了孩子,难道就非要和现在思路不一样。我只知道我父母跟我说别人的东西别 ...
现在这个观点,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农村都在慢慢被颠覆了。尤其以南方更为明显,越来越多的现象是女儿嫁出去后经常往家跑,惦记着爸妈,偶尔也惦记公婆;好多儿子倒是有了老婆没了娘,跟女方跑了,有时候逢年过节的还要老婆提醒才回家看看老人。
也可以说是因为城市里都是独生子女,男孩子相对比女生更自我一些;但我家钟点工农村的,因为家里生了5姐妹,一直被笑老绝户,结果现在怎样?且不说结婚的时候嫁妆没少拿,她家五个姐妹一个比一个孝顺,虽然都在外打工,但逢年过节必回家看爸妈,大包小包地买东西;倒是同村那些生好几个儿子的,外出打工,结了婚就再不怎么见到人了。
Amatista
发表于 2011-10-3 23:24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3 23: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条款跟德国一样,可社会建设程度却不一样,还差得远。所以就不应该照搬。
应该说是文明程度不一样吧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1-10-3 23:24
小猪lissy
发表于 2011-10-3 23:24
无可救药 发表于 2011-10-3 22: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嗯,是我说法不妥当。我也知道你现在听不进我说的,或许跟你的某些经历有关?
不敢多说了,跟你其实没 ...
大实话,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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