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43

悬念集:《树上的悬崖》

  作品秉承了著者的一贯风格,以其不动声色和无褒无贬的态度叙述了一个个扑朔迷离、充满悬疑与玄虚的故事。其中,既有人在旅途的沧桑感叹,又有内心情境的波澜展示;既有引人入胜的探案故事,又有发人深省的个人传奇;既有探古寻幽般的觅踪揭秘,又有始料不及的惊险意外;既有大都市白领佳丽的神经颤动,又有小城镇平民百姓的离奇遭遇。

  宋毓建著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44

   我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认识立刚和文茂的。1998年的春天,像很多下定决心要来北京闯荡天下的女孩子一样,刚刚走出学校大门的我把老妈给的一叠百元现钞塞进她缝在我内衣上的一个小口袋,在一个身穿制服的女列车员的再三催促下,与月台上挥泪不止的双亲大人告了别,提起一只带有两个轮子的小箱子,义无反顾地踏上开往北京的火车,开始了我“北飘”一族的生涯。

   因为读研的时候学的是国际经济法,
我原本期望在北京找到相关的工作,比如在某外资企业,或者某大银行当一名法律顾问,再或者去某外国律师事务所当一名律师,可结果却与我的初衷大相径庭,想去的地方一家也没去成,最后竟阴差阳错地在“新奥尔良”外语培训学校当了一名全职英语教师。

   其实说起来,这份工作不错,薪金很高,大大超过我的预期,相对也比较自由,除了每周的12节课,其它时间全由自己支配,我真的挺满意。当然了,凡事不可能一帆风顺,开始之时,我还是遇到了一些困难,尽管不是什么大问题,可也挺麻烦,怎么跟你说呢……从某种意义上讲,我那会儿似乎并不太适合当老师。

   哦,你可别以为我的水平不高无法胜任。绝不是。我的英语非常好,尽管一步也没踏上过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的土地,但那位从伯明翰归国任教的大学教授恰好是我的老爸,我从小便从他那儿学来一口纯正的英国腔。另一方面,我的笔杆子也相当不错,还是在大二的时候,就曾为《译丛》杂志翻译了一篇名曰《海浪》的小说。

   那是一个旅居卡昂的德国女人用英语写的。她的名字非常长,按我的译法,叫──露西多尔·莎比娜·诺伊曼·冯·卡特琳。她是个游泳宿将,曾经试图从瑟堡下水横渡英吉利海峡,虽然没有成功,但仍然很出名,据说在上一世纪的六十年代整个欧洲都家喻户晓。

   她小说里的情节大都是她自己的亲身经历。就如同她的名字很长一样,这位体魄强壮的女作家喜欢用一些结构复杂的冗长句子,长到让人无法忍受,时不时就把我折磨得发疯;真是让我难以忘记,到现在我还能给你背上一句:

   “来自英格兰西北部坎伯兰高原湖区的一阵湿润的熏风掠过爱尔兰海和威尔士以及布里斯托尔湾和康沃尔半岛,夹带着来自金斯布里奇港口里的那一艘艘只有150吨排水量的小型渔船正在卸货时所产生的一股股鱼腥味儿扑面而来并一直吹向身后的奥尔德尼岛……”

   不光如此,这位冯·卡特琳小姐还常常把德语和英语弄混,比如将“Whirl pool(英语:漩涡)”写成“Wirbel(德语:漩涡)”,害得我不得不一次次地去查德语词典。尽管这样,我还是完成了下来,并按那位未曾谋面,从始至终通过E-mail和电话联系的编辑的要求如期交了稿。

   也就是说,此工作我非常胜任,之所以说“不太适合”主要是指我的外在条件。这么一来恐怕又要引起你的误会,很容易让你认为我是个丑姑娘,甚至怀疑我有某种缺陷,比如一只眼──左眼或者右眼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向外倾斜;要不然就是额头长着一块让人难以忍受的黑色胎记,因而不得不一年365天用一绺刘海极不自然地遮遮掩掩。

   你千万别这么想,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事实上,我长得相当不错,不但没有什么无法祛除的黑色胎记,光滑白皙的脸上连半粒小米儿大的“豆豆”都找不到;我的两只眼睛也完全正常,而且又黑又大,按照我那位沉迷于电脑游戏的小堂妹的说法,简直可以与《心跳回忆》里的一个叫“藤崎诗织”电脑女孩儿相媲美。

   我从来没有玩过那个游戏,不知道她说得是不是真的,不过我知道我的眼睛的确挺迷人,它们总是给我惹祸,还是高中的时候,就不止一个男同学因为我仅仅看了他半秒钟,便固执地认为我正在向他传递爱的信息。有一阵子我真的很狼狈,为了纠正这种谬误,常常跟这个解释完了又跟那个解释,让那些没影儿的事儿折腾得筋疲力尽。所以,我完全可以大言不惭地告诉你──尽管杭州是个出美女的地方,但我仍然可以凭借一张好看的脸蛋儿脱颖而出,要不然,那家影视公司为什么会单单选我去拍广告呢。

   那是高一的第二个学期,有位制片人曾经三次来我家说服我老妈签约,但她担心影响我的学习,最终还是拒绝了。去年春节,我回家的时候我老妈还提起这件事,说她很后悔,说当时要是让我去了,可能一切就会改变,说不定,我这会儿早就成为某一种化妆品或者洗发液的形象代言人了。

   当然这只是我老妈的认为,只能说是一种假设,我私下里觉得我恐怕还红不到那种地步。但不管怎么说,我也称得上是个漂亮的姑娘。我深信,即便是“新奥尔良”那些对我持怀疑态度的学生们,谁也不会否认这一点。

   我十分肯定──如果在大街上,一旦我出现,无论他们当中的哪一个──但凡他的女朋友不在身边或者一不留神,他都会迅速地扭过脖子,直至我上了公共汽车或消失在街角。不光是男人,不少女人也是如此,我常常感到自己同样受到女人的关注。我坚持认为———她们看到我时,会像看到一朵美丽的红玫瑰那样感到快乐。

   不过,这只是在大街上,到了新奥尔良的课堂就不一样了。我的好看的模样却成为了我的问题。很多人说我缺乏信任感──我不光是长得好看,而且显得太年轻──尽管我那一年已经24,可却依旧像个刚刚成熟的少女,这每每使我的那些学生们第一次与我相见时一片哗然。在不少人眼里(几乎是所有的人),怎么看我也只有十七八──最多超不过十九去。因而,每当我第一次开课,抱着厚厚的课本走上讲台之时,把教室塞得满满当当的那一张张陌生面孔上总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沮丧和疑问。甚至有一回,在我开口之前,我竟然听到有人失望地大声喊着:

   “啊?不会吧!”

   ……好在,靠着实力,我一般很快即可摆平事态,大多只需半个小时,或者更短,仅仅一刻钟而已。但我仍然要过那一关,每一次与新生见面都是那样──包括立刚文茂那班学生。哦,当时简直一片混乱,一个穿戴时髦,长相却十分古怪的女孩子一下子就趴在了桌上,那个后来去了新西兰的胖子更是夸张,加之他坐的那只椅子一条腿有毛病,咣当一声便摔在了地上。说到立刚和文茂,两人更是吃惊,谁也没想到,一刻分钟之前在学校门口遇到的那个“小同学”就是他们的老师。

   是的,在走进教室之前,我们已经见了面。当时在离“新奥尔良”大门只有25五米的存车处,而我为了新买的自行车不再一次被人偷走,正费力地用一把大锁把我的新车锁在路边一根水泥电线杆子上。就在这一刻,一辆红色吉普在我身边戛然而止,两边车门同时打开,麻利地跳下两个高大的男人──左边是立刚,右边是文茂。

   “这位小姐……噢,这位同学,”开口的是立刚,他就这样问我,开始了他生平和我的第一次对话,“请问……你知道‘新墨西哥’在哪儿吗?”

   我记得很清楚,那是四月下旬,一个春风和煦的晚上。因为连连受到校长先生的夸奖,我的心情十分愉快,不但没有介意立刚先是“小姐”后是“同学”这种称谓上的随意改动,还笑眯眯地跟这位连校名都没弄清楚,就糊里糊涂跑来上课的新学生开了个玩笑:

   “新墨西哥?当然是在美国啦!”

   “什么?……哦,你理解错了小同学,我的意思是……嗯?噢!对不起,是我弄错了!”掏出了听课证,他急忙纠正自己,“不是‘新墨西哥’,是‘新奥尔良’,我说的是那个英语学校……”

   这便是我们仨的第一次相见。那一刻,无论是跟我说了好几句话,以为我是高中生的立刚,还是站在一旁一言未发的文茂,都没对我太在意,谁也没想到第一节课还没上完,他俩便会在课堂上一齐爱上我。

   虽然如此,这两个男人却不是同时向我表达爱意的,谁先谁后完全归结于各自性格的迥异──当机立断的立刚一个星期后便向我发起了进攻;而他的决定做得更早──当我为了镇住那些尚且没有把我放在眼里的新生们,正用语速极快的英语介绍自己之时,立刚便在课桌上低声说要追求我;但文茂却完全称得上是贵人语迟,直到一年半之后,才向我敞开心扉。

   在那之前的三个月,也就是1999年的夏天,一个炎热的下午,我和文茂在“老树皮”见了面。那是间颇有情调的咖啡屋,坐落在阜成门西大街,从马路对面的胡同拐进去,没多远就是“新奥尔良”。当初每每下了课,我们三个常常要到那里小聚一番。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45

   文茂打来电话时,
他和我已经很久没有联系。他没有说明见我的原因,可我却清清楚楚──那一天,立刚正好失踪一年整。

   那天的课有点儿拖,我去晚了,到的时候文茂已经坐在了那里。看见我,他站起身笑了笑,伸手招来服务员。有好一阵子我们沉默着。除了对服务员说了“咖啡”两个字,文茂几乎没再说什么。我也同样,我一直在想立刚,望着眼前熟悉的小桌,那只浸泡在矮脚酒杯里的红色蜡烛,那把横在我与文茂之间的椅子,蓦然就想起他来。我想起他和我之间的很多事,尤其想起他和文茂第一次邀我到这儿来的那个晚上。

   “小安老师……街上有间不错的咖啡屋,我们想请你去那儿小坐,能赏光吗?”

   说不定是什么时候,也说不定是在哪儿──也许是某个寒冷的夜晚孤独地坐在床前,也许是某个燥热的下午挤在公共汽车上,我总会想起立刚那天对我的邀请,听见他的声音,看到他脸上那难以拒绝的真挚。

   当然,我也想起了当时站在他身后的文茂,他的那种生怕被拒绝的窘迫之态让我记忆犹新,我感到难于启齿说“不”,所以迟疑了片刻便答应了,在两只硕长的手臂护卫下穿过车辆如梭的马路,跟着他俩走进这座覆裹着一块块树皮的小房子。

   我承认,在走进这间咖啡屋之前,我从来没有接触过像立刚和文茂这样的男人。尽管在大学里也曾与几个高年级同学交往,他们不乏被我的室友们称之为“英俊小生”或“帅哥儿”,但那是两回事,立刚和文茂给了我完全不同的全新感觉。不过,虽然我告诉你他俩是同时爱上我的,但我可没有马上爱上他俩──即便是立刚,也不是一见钟情,每次在教室的最后一排看见他,除了脸色苍白、身材颀长,和总是与比他个子更高体魄更加魁梧的文茂同来同去形影不离,并无其他印象。

   但是,当我们第一次围坐在那张小桌之后,我的感觉就不同了,很快我就发现我喜欢立刚。他知识渊博、谈吐风趣,是那种极富感染力的人。与他在一起,每一分钟我都感到十分快乐。我爱听他所说的每一句话,无论他讲什么,即使是那些我过去根本不感兴趣的枯燥话题,我都被深深吸引。

   我最喜欢的是立刚那双坦荡而又深邃的眼睛,当他在经过短暂的沉寂,从桌子的对面注视我时,我一下子就感到心跳加速,顷刻便被胸中涌起的阵阵激动所窒息。就是那一瞬间,我生平第一次尝到恋爱的滋味。

   每当想起那次会面,我仍然记得当时情景。开始时大家都很拘谨,似乎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于是便搜肠刮肚,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地想起什么就说什么。不知怎么,我们就扯起了历史,从夏商周的“断代”扯到上个世纪初大清帝国的覆灭,还探讨了数千年前日本朝鲜到底是不是和我们同族这样一些复杂的问题。立刚解释了一切,包括为什么日本的文字里有不少汉字,为什么一个韩国古装电视剧里,朝鲜人不但完全使用中国的汉字,穿的也是一模一样的中国官服,张口都是孔孟之道等等。

   我们一直侃侃而谈,用一些漫无边际的高谈阔论掩盖着内心之中的情感涌动。我说的“我们”仅限于我和立刚,不包括文茂;自始至终,他几乎都没说什么。由于当时──无论是立刚还是我,谁都不知道文茂的心思,所以着实冷落了他,以至于有一阵子简直就忘记了他的存在。

   尽管是这样,我那天对文茂同样也非常好感──我们走出咖啡屋,打算分手的一刻,夜空中忽然淅淅沥沥地飘落起小雨来,正在我为难之际,一直沉默的文茂忽然开口:“你开车送送老师吧,哦,老师的自行车就交给我。”

   那天晚上,文茂真是辛苦至极,我们刚刚拐上阜成门桥,大雨便在滚滚惊雷中倾盆而至,一时间,马路上水花四溅,顷刻便汇成汪洋。我当时真的很过意不去,时不时就回头从吉普车的后窗张望着,文茂一直紧紧地跟在后头,就好像是一个赛车运动员。行至白塔寺时,他的车轮不知压在了什么东西上,失去控制的他顿时腾空而起,摔入一尺多深的雨水中……

   从那以后,虽说我爱的是立刚,可文茂也在我的心里同样有一席之地。每逢我和立刚单独见面,我总会自觉不自觉地提起他来。立刚也喜欢和我谈论文茂,他的很多事,都是那会儿立刚告诉我的。

   自儿时起,文茂便是立刚的朋友。两人同年出生,都长我五岁,只不过文茂比立刚大了两个月。他们是邻居,六岁那年一起拉着手上了小学,从此同窗十二载,直到立刚上了大学,二人才分手。

   每逢说到这儿,立刚总要为文茂惋惜,说如果不是那场突如其来的灾难,文茂一定能与他一起考入北师大。退一步讲──即便发挥不正常,第一志愿不成还有第二志愿,再怎么也不会名落孙山。可偏偏……

   这事儿说来也是凑巧,文茂的爸爸患有精神分裂症,从打文茂两岁起,就一直住在位于房山的一所精神病医院里。恰恰那年五月,正是要劲儿的时候,文茂爸爸住的那排病房需要翻修,无奈之中,他妈妈只得将他爸爸接回了家。

   那天夜里,文茂的妈妈上夜班,文茂负责看护,可他后半夜坐在椅子上睡着了,他爸爸趁机溜出家门,跑到铁道上阻拦从湛江开来正要驶入西站的K158次特快列车,结果可想而知──除了一顶让气浪吹落到路基之下的老式军帽,文茂爸爸身上的所有衣裤,连同他不堪一击的脆弱之躯,全都被火车上百个钢铁车轮碾得稀烂。

   “太可怕了,”立刚说,“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你根本无法想象……”

   立刚讲述了他如何陪着文茂赶赴出事现场,如何惊悚地从八百多米的铁轨上捡回他爸爸的一块块血肉,又如何同他和他的妈妈一起去火葬场办理后事,看着文茂抱着一只黑色的骨灰匣,把他爸爸塞进万安公墓一个狭小的格子……

   “知道吗,”立刚说,“我一直把文茂当作自己的亲兄弟。”他甚至告诉我,一旦两个人陷入绝境,比如说在大海上翻了船,他会毫不犹豫地把惟一的一只救生圈让给文茂,而让自己消失在茫茫大海中。他的话令我感动不已,我甚至都产生了嫉妒,因而故意绷着脸,佯装生气地给他出了一个老套的难题:

   “如果那时还有我,我也掉在了水里……你那惟一的救生圈给谁呢?”

   “当然给你啦,这还有什么说的!”立刚立即回答。

   我至今记得当时的情景。听他这么说,我忍不住笑了。可立刚却非常认真,竟然告诉我他已经和文茂讨论过这个问题,而他得到的回答十分明确,文茂说──为了我,他可以牺牲一切。

   “你难道看不出来,”立刚问我,“他也非常爱你吗?”

   那一刻,我真是大吃一惊──这实在匪夷所思,一方面是说文茂的痴情,另一方面是这些话居然出自立刚的口。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直到现在,仍然百思不得其解,以至于某一天不得不这样认为──或许立刚在冥冥的潜意识之中知道自己不久便将永远地离开我,希望在他消失之后,我能从文茂的爱之中得到幸福。

   你一定还记得,1998年的那个多事之夏。尤其对长江下游南方诸省的不少人来说,完全是灭顶之灾。那场百年不遇的洪水,一夜间便使一个个家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不过,我的家乡杭州是出海口,再加上我老爸老妈住在市中心那座塔楼的22层上,我一点儿也没有替他们担心。而就身处北京的我本身而言,一切更是相距甚远。

   据我所知,有史以来,除非追溯到上古时期,被历代皇帝所选中的这座皇城还从来没有被洪水袭击过。我当时完全称得上高枕无忧,除了意识到应该捐一些款给那些被人从树上救下来的孩子们,根本想不到这场灾难会与我产生什么联系,更想不到我会在那个8月永远地失去立刚。

   每当回忆起我与立刚分手的那一刻,我总是难过万分──虽然我叮嘱他要小心,但却不知道他真的正面临着危险,更不知道那将是我俩的最后诀别,因而在“新奥尔良”的大门口,我没有与立刚拥抱,只是微笑着摆了摆手,看着他俩上了车。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46

   无论是什么时候,
但凡想起立刚,我便感到无尽的懊悔──为什么那天我不坚持去找校长换课,去火车站送送他呢。当然了,我其实明白,即便是那样,就立刚而言,他的命运仍然无法改变,但对文茂就不一样了,或许他的结局会完全不同……

   不过,在那个令人伤心的时刻降临之前,我还是度过了一段非常美好的时光。那些日子,初次坠入爱河的我感到无比的幸福。这一切全都是立刚带给我的,他像对待一只小鸟那样呵护着我,除了去上班,几乎所有的时间全都拿来陪我,其实他的英语水平并不比我低多少,当初来听课完全是为了陪文茂,可我们相爱之后,不光是他和文茂的高级班,连中级带初级,甚至包括ABC的入门课他都来听,几乎一节也没落下过。

   立刚就是这样,即使教室里早已人满为患,搬一只板凳,他也要坐在后面。他乐此不疲,说不管什么时候,在哪儿,身边有多少人,只要能看着我,就是他最大的快乐。我心里很明白,他当然愿意有更多的时间与我花前月下共享春宵,可我俩总是碰不到一块儿,一般他休息的时候我都在讲课,而我有空的时候他又往往正上班。所以,一旦有了属于我俩的时间,不论是他还是我,都会把那分分秒秒看得比金子还贵重。

   你完全可以想象,那年五·一,当得知我有5天的假期后,我们俩会激动到何种程度。尤其是立刚,早在4月的上旬就开始谋划,起先他打算到承德游览避暑山庄和外八庙;后来又想上山西,说要先看看乔家大院,再在平遥古城里开在老巷深宅的一间小旅馆里住上一宿;他甚至还考虑去一趟海南岛,躺在中国最南部的海滩悠闲自得地晒晒太阳。但最终,他决定去周庄,一来可以证实一下那座号称“东方威尼斯”的小镇是否真的那么引人入胜,二来可以拐到杭州,顺便见见我的老爸老妈。

   他的话一出口,便得到我的响应。对于那种二人世界,我真是向往已久。早在16岁那年,我就看过一部名曰《旅途》的日本小说。那本书用第一人称的手法,详尽而细腻地叙述了一个中年男子对亡妻的一段回忆。尽管通篇弥漫着浓重的悲伤气氛,我却对夫妇俩当年那次外出旅游记忆犹新。我记得出发前二人如何精细地盘算着怎样才能省钱,如何在一家温暖的小客栈过的夜,如何在第二天早上牵着手,沉默但却长久地坐在海边等等。诸如此类的许多情节至今难以忘却。

   一切就这样定了下来。不料4月30号的晚上,都买了火车票,立刚又有了新的想法。当然行程路线并没有改变,只不过他提出带上文茂。虽然我对文茂亦有好感,但那一刻我还是十分扫兴,更对立刚无法理解,“如果这样,我将来是不是要同时嫁给你们俩?”我当时真想这么问他。

   最后我还是屈服了。立刚告诉我,他实在不忍心抛下文茂,说他不能只为了自己的快乐而让他最亲密的朋友孤独地度过一个长达五天的假期,尤其在文茂的心境十分糟糕的时刻———就在那年五·一的前不久,为了自己晚年的幸福,他的妈妈离开他奔赴遥远的新疆,嫁给了当初曾经追求她十几载,现如今在吐鲁番经营一座葡萄种植园的一位老爷子。

   “对不起,”立刚说,“我真的不能那么做。”

   见我点了头,立刚高兴得像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儿,当即拿起电话要通知文茂,可电话还没拨通,他又改了主意,说要去找文茂,亲口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吃过了晚饭,我们俩就去了文茂的家。我们到达的时间是8点半,不算太晚,可文茂却已经睡了。立刚在门上砸了好一通儿,才把他给叫起来。文茂不知道我来了,睡眼朦胧地只穿了条尺寸很小的三角内裤便开了门,赤裸的高大身躯在我眼前一闪。

   “你不是要和她玩儿去吗,”他迷迷瞪瞪地问立刚,光着脚边问边往回走,“不跟她在家好好儿准备准备,干吗还往我这儿跑……”

   “少废话,”冲我笑了笑,立刚大声说,“我们正要跟你说这事儿……”

   “你们?”文茂纳闷儿地在屋里反问。

   “没错儿,我们!还不快把裤子穿上,你老师来啦!”

   那是我第一次去文茂家。一进门,我立刻就意识到立刚的决定是正确的———房间里是那样的冷清,甚至都让我感到难过──只有几件过了时的家具的客厅倒是收拾得整整齐齐,但茶几上孤零零的一只空酒瓶和盛满烟头的烟灰缸却分明显示着主人的寂寞。

   对我的到来,文茂毫无准备,他有些慌乱,可还是十分惊喜。文茂后来说,在他的记忆中,那真是我最美的一刻,说看见我时,他甚至觉得整个房子都小了。

   像主人一样把我安顿到客厅的惟一一只沙发上以后,立刚兴奋地说了他的计划。

   “你们是说……要带上我?”一时,文茂非常激动。

   “怎么?你难道不愿意吗?”立刚得意地反问。说话时,他弯着腰,朝鱼缸里的仅有的一条小金鱼张望。

   文茂虽然欣喜,可还是表示了自己的迟疑。“这合适吗,”他喃喃地冲我说,“你们好不容易……况且立刚还要去你家……”

   “那又有什么,”立刚直起身,回过头来说,“正好陪我拜见老泰山。要是没有你在场,我还不定多紧张呢……”

   第二天,也就是5月1号的下午,我们三人登上了开往上海的火车。

   一道上,大家十分快活,火车刚一开动,立刚就邀了个长得并不难看,只是脖子很短的上海姑娘和我们一起打扑克。分配对手时,他执意要与我一家子,可没想到一向随和,从不提出自己的主张的文茂却不同意,坚持要摸牌,“那不成,”他说,“该是谁跟谁,就是谁跟谁!”

   结果,文茂摸到一张红桃,立刚不得不懊丧地跟他交换了位置。

   我们玩儿得很尽兴,每个人都十分投入,连晚饭都没顾得上去吃。我和文茂大获全胜,到了熄灯那会儿,竟然让立刚他们当了六次“猪”。这可不是说我们的牌有多好,完全要归结我和文茂的默契配合,我们总能相互理解,几乎没有出错过一张牌,这不得不令立刚称奇。

   “我说,”他感叹道,“你们俩简直是天生的一对儿……”

   听了这句话,文茂立刻满脸通红。立刚也发觉自己似乎说错了什么,一时心不在焉。不过,这只是短短的一刻,很快他便集中精神,继续与我们战斗。

   那天夜里车上的人很多,文茂没有补到床铺,为了让我好好休息,他俩把那张中铺给了我,两个一米八几的大男人侧着身,可笑而又亲密地挤在下铺上。

   “不不,”见我于心不忍,文茂连忙地欠起身,“我们很好,你一点儿都不用担心,那年去牡丹江,我们就是这么睡的……”

   可说是那么说,毕竟那张床太小了,直到半夜,我被一阵颠簸弄醒时,仍然听见他俩在下面像两只鸟儿一样唧唧啾啾地唧哝着。

   我当时一点儿也不知道他们在说什么,根本想不到他们是在谈论我。立刚说,就在那一晚,文茂说他其实也爱我,并表示他愿意为我“牺牲一切”的。不过他要求立刚永远保守这个秘密,千万不能把这一点告诉我。那一刻他相当不放心,非逼着立刚发誓。立刚没办法,只得按照他的意思说了些“不得好死”的话。就算是这样,立刚也没有克制住自己,也加上当时我们正好说到了那儿,那一趟回来没几天,便把文茂出卖了。

   我说过,对我而言──无论是他还是文茂,我都感到无法理解,因此我忍不住问立刚:“你把这些告诉我,难道一点儿都不担心吗?”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47

   “担心?”对我的话立刚非常诧异,
就好像我提了个十分古怪的问题。他反问我,“你怎么会这么讲?要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比你们俩让我更信任的人了,我怎么会担心你们呢?”

   是的,立刚的确是这么说的。说完了这些话,他似乎陷入了深深的思考。沉默了一阵,他接着说:“命运,是命运让我们三个走到了一起,这一点,你一定要记住。”

   我们在上海玩儿了一天,去了外滩,逛了南京路,还在黄浦江上的一艘游艇上吃了一顿丰盛的西餐。这其间,我一直为立刚称奇:虽然是第一次来上海,可他对上海的了解却远比从小就往这儿跑的我多得多,不但知道位于长乐茂名路口的艺术剧场1949年以前叫兰心戏院,而且知道徐家汇大教堂的本名是“圣依纳爵天主堂”,而当我们在淮海中路看见那座漂亮的三层白色别墅时,他居然告诉我,那曾经是一个叫“盛宣怀”的富商的宅第。我真有些搞不懂,这一切,他是如何知晓的。

   立刚就是这样,似乎世界上的事无一不知无一不晓。第二天在周庄也是如此。我们乘着一只平头小船,由一个身材瘦小的中年男子摇着橹,在小河中欣赏沿岸那一座座俊秀的南方小宅时,他再一次提起了威尼斯,说一旦攒够了钱,我们三个一定要去一趟。他讲起了那里,讲起那里的“圣马可广场”和“佩萨罗宫”,以及大运河上的“雷亚尔托”桥和那些叫“贡多拉”的小舟。他讲得十分真切十分到位,不但知道那些他根本没见过的世界著名建筑的历史,建造于何年何月,甚至知道“贡多拉”的长度是11米,由280块山毛榉木板所组成……

   当然,现在想起来,立刚当时不乏有些卖弄,但想必你一定能理解,像我这样一个刚刚陷入初恋的女孩子不可能意识到这一点,相反还会对自己的男朋友丰富的知识面大加赞赏。我就是这样,那一刻,心里真是充满愉悦。但对文茂来说就不一样了,每逢立刚在那儿夸夸其谈之时,他总会沉默不语,似乎为自己插不上嘴而自惭形秽。

   尽管说我那时还十分年轻,可却属于那种很心细并敏感的女孩子,每当到了这会儿,都会尽快寻找时机,把话题引向文茂所熟悉的方面。有一次我做得过于明显了,以至于在文茂朝我望来的那一瞬间,我看见了他心知肚明的眼神。

   不过,你千万别因此曲解了立刚,认为他是一个粗心的人。事实上,很多时候他考虑得非常周全。第三天,我们到了杭州。临进家门之前,我们俩和文茂分头买东西的那一会儿,立刚忽然提出一个建议,说反正我的老爸老妈也不知道我和他交了朋友,为什么不暂且将这事儿瞒住呢。见我有些不解,他做出了如下解释:

   “当然是为了文茂,万一你妈妈总是想方设法偏疼自己的女婿,诸如……在饭桌上一个劲儿给我夹菜或者饭后一个劲儿地往我嘴里塞葡萄,文茂肯定会不自在;也许更糟,没准儿你那从英国回来的学究老爸不懂得掩饰自己的偏心,会当着文茂的面儿送给我一块昂贵的瑞士运动手表而只送给他一只香港产的钥匙链儿,那文茂多尴尬呀,你说是不是?”

   按他的说法儿,这还只是其一,而说到其二,他诡秘地笑了,“我实在有些好奇……真的是很想听听两位老人家的看法,在我和文茂之间,到底他们更喜欢谁。”

   见立刚说的有理,我当下就表示同意──当然我赞同的是他所列举的第一个原因,至于他说的第二点,我却有些吃不准,总觉着有点儿恶作剧,除此以外,还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总觉着……我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不过,我还是按他的要求做了,并做得十分认真,但凡我老爸老妈在场,我一定会对他俩不偏不倚──只要先给立刚削了苹果,就一定会给文茂剥个橘子,即不少看谁一眼,也不跟谁多说一句话。甚至连坐的位置我都十分注意──那两天晚上看电视,我总要把沙发上的立刚和文茂扒拉开,坐在他俩中间。这不但让文茂一脸困惑,还真把我老爸老妈给蒙了。我老妈终于绷不住,临走的那天晚上她在厨房做饭,趁一条仍在张嘴的鲑鱼在油锅里发出噼啪作响之时,她伏在我耳边问:

   “我说死丫头……你到底打算跟谁?”

   “嘿嘿嘿……”见她落入了立刚的圈套,我笑着反问她,“你没看出来吗?”

   “没有。”她老实回答。

   “那……老爸呢?他觉着呢?他觉着谁好?”

   “都好。他说。说他们俩……哪个都行。”

   我把我老妈的话告诉了立刚。他听了非常惊奇。

   “这是你老爸说的?”

   “是啊?”

   “这可真是的……我原来以为……”

   立刚没有把话说完,害得我至今不知道他究竟以为什么。第二天,我们返回北京之前,我老爸把立刚和文茂两个人叫到了自己的书房,然后拿出来两条从伦敦买回来的包装相同、颜色和条纹也几乎一模一样的丝绸领带。

   1999年的秋天,也就是我和文茂在“老树皮”咖啡屋见面的3个月之后,我们俩结了婚。

   10月的一个晚上,天空飘落着最后一场秋雨。当我那天下了课,打着伞走出“新奥尔良”的大门时,我看见了浑身透湿的文茂。

   “嫁给我吧。”他说。送我回家的一路上,他只说了这一句话。

   我常常想起文茂的这句话,想起当时的情景。有一个问题我总是搞不清──我究竟是因为什么而答应了他,是因为我真的爱上了他?还是因为不忍拒绝他?我真的是有些不明白。

   这个疑问,早在结婚前就不停地缠绕着我。即便是这样,我还是答应了下来。

   后来,很多事其实都非如我所愿。我不是指当初爱上了立刚却嫁给了文茂,要说的只是些很具体的问题。诸如,我一向认为跑到照相馆去照婚纱的做法俗不可耐,可在文茂的坚持下,依然去了新街口的那间影楼,让那个留着小辫儿的摄影师整整摆弄了一天,而后捧回一堆连我都不相信那上面的人是我的照片来。

   我更不喜欢那种大排筵宴的方式。当我第一次想到终有一天我会出嫁时,我就希望自己能有一个简单而朴实的婚礼。这一点也没实现,这都要怪文茂的继父(当然文茂只称他为‘叔叔’),那位酿造葡萄酒的老先生携带他妈妈专程从吐鲁番赶来操办了一切。那天早上,当我穿着一身硬邦邦的白色纱裙走下楼时,前来接我的高级轿车居然多达50辆,从我家的楼底下一直排到小区门口,我当时惊得都快晕过去了。也不知道他在北京会有那么多的亲朋好友,那位老先生,竟然在西苑饭店摆了60桌。只是,除了我那几个“新奥尔良”的同事,文茂的几位大学同学,再也没有我认识的人了。

   我就这样嫁给了文茂,一切都很老套,循规蹈矩毫无任何浪漫的色彩。不过,必须承认的是,我当时还是很幸福的,虽然失去了立刚,但却拥有了同样爱我的文茂,拥有了家,拥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

   是的,我们有了自己的房子。而且相当不错,宽大的客厅,舒适的卧室,还有一间布置得十分有格调的小书房。这都要归功于文茂财力雄厚的继父──为了得到文茂的认可,他全款给我们买下了位于西二环的那套公寓。

   即便是这样,我也没有忘记立刚。这其实并非我的本意,但我无法摆脱他──无论是在燕尔新婚的夜晚,与文茂恩爱地相拥在那张柔软的大床上的一刻,还是独自坐在小书房里静静沉思之时,只要闭上双眼,立刚便会蓦然出现在面前。

   那种情形,一般来说都很短暂,幻影似的转瞬即逝。可也有例外──秋日的一个寂静的午后,我竟看见他一身白衣,头上罩着光环,两肩上还扇动着一对天使的翅膀,毫无声息地从阳光灿烂的窗外飘然而至……

   记得吗,我曾经告诉过你──立刚是在1998年的8月失踪的。照说他本不应该与那场洪水有什么关联。在他动身的5天之前,我从来也没听说他湖南有什么亲戚。可是他说有,恰恰在灾区。那是他的曾祖母,已经97岁。当电视里第一次报道洪水的消息时,他便开始惦念。而有一天,在新闻联播里看见一群武警士兵驾驶冲锋舟,从一座屋顶上救下一位比他曾祖母年轻得多的老太太后,立刚再也坐不住了,终于请了5天假赶回去探望,结果再也没有回来。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48

   那段日子,
为了寻找立刚,我真是尽了最大的努力,几次在当地报上刊登寻人启事,每个星期一都要去象来街立刚的户籍管辖派出所,找那个身材矮胖的负责警察打听是否有他的消息,在终无结果的情况下,还让文茂陪着我去了一趟湖南。

   在岳阳,我们找到了那位挂靠一家国营客运公司的长途汽车的司机,而后一同前往那座小镇。站在河边出事的那座漫水桥旁,我们听了那位大难不死的小个子讲述了当山洪暴发之时,他所驾驶的那辆编号为1026的大客车是如何像一个罐头盒一般翻滚着被汹涌的洪水冲到8公里之外的下游。

   那是一场名副其实的灾难,41位乘客中有9人死亡,28人受伤,还有两人失踪,至今没有找到尸体。虽然那个司机没有把照片上的立刚认出来,可是根据文茂提供的火车车次,当地客运公司的一位调度员告诉我们,那天只有这一辆车去了立刚曾祖母的所在地,她深信,如果立刚那天是乘坐那趟火车到的岳阳,他就一定在这辆车上。

   我实在不相信我就这样失去立刚,老觉着他还活着。每当有人敲门,电话响起,或者在大街上看见一辆型号相同的红色吉普车时,总会认为那就是他。甚至每一次开新课,我走上讲台,望着下面一张张陌生面孔的那一刻,都忍不住要在最后一排寻觅他的笑脸。

   那一次次的失望真令人悲伤,以至于有一回,我竟没能控制住自己,眼泪夺眶而出,使得原本躁动不安的教室一片寂静。

   从岳阳回来之后,我很少和文茂见面,即便是见了面,我们也很少谈立刚。尤其是文茂,他总是小心地避开这个话题,包括那次在“老树皮”咖啡屋的会面。我说过,那天晚上,在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里,除了问我是否再喝点儿什么,他几乎没有开口。那种情形,简直就与北野武的影片《焰火》里西佳敬和死去的刑警田中的妻子在弁当店见面那场戏如出一辙。

   我一直在懊悔──为什么当时对文茂的沉默丝毫也没觉出不正常,一点儿也没抱有警惕,非要等到结婚之后,才感到问题的所在。

   那是一个星期六,头天晚上的气象预报通知说从西伯利亚赶来的第一股寒流已经到达,气温将会下降十七度,同时还伴有七级大风。就是这样一种情况,那天早上文茂仍然坚持要出门,不到六点便悄悄下了床。当他窸窣地穿上衣服,把一件加厚的羽绒服套在身上时,我终于按捺不住心头的困惑,从温暖的被窝里探出头问:

   “今天这么冷……就不能不去吗?”

   虽然我的话完全可以称之为柔声细语,但对文茂来说却好似一个惊雷。浑身一颤之后,他勉强扭过了脸。他想对我说什么,可嘴张开好半天,也没有说出一个字,最后还是背起那只大号的双肩包,默默地拉开了门。

   早在婚后的第5天,我便已经对文茂生出疑问。那天也是星期六,不同的是,那是一个晴朗的早上,当我起了床,拉开窗帘时,我看见了自打来北京之后所看见的最为湛蓝的天空。但我的好心境很快便被打碎──我发现我的新婚丈夫不见了。

   在客厅里,我找到他简短的留言。

  亲爱的:

   早上好!今天是周末,你在家休息一下,我去爬山了。

   看了之后,我真的是非常不快,也感到难以理解──结婚还不到一个星期,他怎么能撇下我这个新娘子,一个人出去郊游呢,无论如何我也想不通。

   文茂走了一整天,直到黄昏,暮色将至之时,才神色疲惫地跑回来。

   那天晚上,带着心中的问号,我把文茂拖进了小区门外的一家湘菜馆。显然文茂知道我要问他什么,坐进那间小隔断时,他的脸上划过一阵阵的忐忑。心不在焉地点了菜,望着那个女孩儿放下了一壶茶,他对我做了解释。

   文茂告诉我,从上中学的时候起,每个星期六,他都要一早去爬山,为的是锻炼自己的身体和意志,说他这些年始终坚持着,除了生病感冒发烧或着出差上外地,几乎从未间断。

   “知道吗,”文茂说,“要做到这一点实在是不容易,真的是很难。现在其实已经好多了,过去上学的时候,根本没有时间,功课那么多,每天只能睡五六个小时,好不容易熬到星期六,真想睡个懒觉,就是这样,也从来没有落过空……”

   听起来他说得不无道理。可在那种情形下,无论如何我也不能接受,毕竟我们正在蜜月中。他怎么可以这么做?退一万步讲,就算你的习惯不能改变,也总应该跟我打个招呼,干吗总是要不辞而别!于是我忍不住质问:

   “既然是这样,为什么早不告诉我?起码,昨天晚上应该跟我说呀?”

   “昨天晚上?”文茂接着解释,同时把脸扭到了一边,“昨天晚上我本来是打算跟你说,正要张口时,又决定不去了,没想到早晨一醒,才发现自己做不到,所以……”

   说话时,他一直不敢和我的目光接触,要么盯着我俩头顶上的那盏桔红色的小吊灯,要么凝视大厅里的那只酱黑色的大瓮。说实话,这件事的确让我感到蹊跷──不过是去锻炼身体,为什么要躲躲闪闪?更让我难以理解的是他那种心神不宁,就好像他正在做着一件天大的亏心事。当然了,我那时还不知道事实的真相,但却很难相信他是去爬山。

   不过,那一刻我也仅仅想到这里,至于文茂究竟去干什么,却怎么也想象不出来,我的思维真是一片混乱,坐在那里注视了文茂半天,也没有找到一个让自己通得过的答案。

   “嗨,我说亲爱的……”迟疑了一下,我忍不住问,“你真的是去爬山吗?是不是在骗我呀?”

   “你怎么会……这么想?”文茂猛然回过头,呆呆地望了我片刻,掏出笔记本,从里边取出一片红色的枫叶。

   从那以后,但凡是星期六,文茂都要早早起来去爬山。我曾一再要求同往,但却每每遭到拒绝。他总是婉言劝阻,说爬山实在太辛苦,像我这样的女孩子绝不可能喜欢。虽然说他的理由看似充分,可我却难以信服他的话,总觉着这件事背后隐藏着什么秘密。但开始时,我并不想把一切都弄清楚,不知为什么,我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一旦我知道了事实的真相,或许我就会失去他。因而,一段日子过去之后,我便不再追问文茂,只是寻找一切适合的时机,劝阻他不要这样继续下去。

   对我的话,文茂倒也没有表示过多的反对,每当我提起这个话题时,他只是坐在那里一声不吭,如果我说得多了,就点着头表示同意。话虽如此,可他依旧我行我素,每个星期六照样早早起床,背着那只让我困惑的双肩包,匆匆出门。

   到后来,怕我拿出什么他无法反驳的理由拦阻他,文茂的时间表越来越提前,总是在我还在熟睡的时候就离开家,以至于有一天我四点半起来上洗手间,他已经没了踪影。

   终于,我下决心要弄清我丈夫的秘密。一个星期五的晚上,临睡觉之前,我郑重对文茂宣布:

   “我已经决定了,不管怎么说,明天早上,我一定要和你一起去。”

   听了我的话,文茂像被外星人施了魔法似的凝固在了那儿。他当时正在卫生间里刷牙,大约有十秒钟一动不动,任凭一缕牙膏沫顺着下巴缓缓而下,直落到自己的脚上。他艰难地抬起头,从镜子里望着我,片刻转过身:

   “你是说……你一定要去吗?”

   “一定!”我站在卫生间门口,坚定地回答。

   “不能再商量?”

   “决不!”

   “……你为什么要这样?”文茂有些起急。

   “这个问题,
倒是我应该问你。”我面无表情地说。

   “听你这口气……你难道怀疑我什么吗?”

   “你觉着呢?”

   “如果是这样……那我也真的是没有办法,不过……好吧。”

   文茂终于答应了我,可脸上却呈现出将要面临世界末日的痛苦。那一夜他几乎通宵未眠。我也差不多,一直半睡半醒,时不时便听见他所发出的一阵阵叹息声。我承认,那一刻我真的挺同情他,同时还觉着自己有些残忍,不禁打起退堂鼓。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49

   我说过,
我曾经有过一种奇怪的感觉──我不应该去了解这件事的真相,很可能,我会因为知晓了一切而失去文茂,但我实在忍受不了这种困惑的折磨,不管是什么结局,我一定要弄清他到底在干什么。于是,我下了决心──不但这一次,从今往后的每个星期六,我都要跟着他──不管是明着跟还是暗着跟,直到彻底解开我心中的疑团。

   天还没亮,我就先他一步起了床,换上我惟一的一双运动鞋,而后便坐在客厅里,静静地等待着出发。

   知道吗,无论你的想象力有多丰富,你也绝不会想到其后发生的事。

   在我的再三催促下,文茂终于无可奈何。他磨磨蹭蹭地爬起来,犹犹豫豫地和我离开家。就在他心神不宁地下楼时,我忽然看见他身体猛地一歪,跟着就翻滚着摔下了楼梯。

   他崴了脚,顶多也就两三分钟,脚脖子就肿得像个馒头。尽管疼得大汗淋淋,可他并不知道事态的严重,还以为只是扭伤了筋,休息两天便可以恢复正常。因此,后来在积水潭医院,当那位年轻的放射科医师举着一张X光片子告诉他踝骨骨折,起码三个月不能走路时,他的脸顷刻便白得像一张纸。

   “你……根本……不知道,”他嗫嚅着说,“你闯的……是多大的祸……”

   有一点我的的确确非常想知道──如果换了你,你听到文茂这番话,你会怎么想,是不是能理解它其中的含义;反正我没有,也搭上当时乱作一团,除了一通毫无意义的胡思乱想,一点儿也不明白他在说些什么,但我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当我用一只轮椅把文茂推进医院的一间温暖潮湿的小屋,准备给他打石膏的那一刻,他居然当着一个病人和两个护士的面哇哇大哭起来,那种绝望,简直就好像要上绞架。

   文茂是在七天之后的那个早上,才万般无奈地向我说出一直被他深深埋藏的秘密的。从医院一回家,他便发高烧,整整持续了一个星期,不管吃药还是打针,还是扎输液,哪一样儿都不管事,头天夜里竟达到四十一度,后来更高,把体温表红色的水银汞柱打到了头。天刚亮的时候,他从一阵昏睡中醒过来,把我叫到床前。

   一个半小时后,我知道了一切。

   自打出生到今日,那真是我最为吃惊的时刻,若不是他艰难地从枕头下抽出那张图──那张不知道他什么时候画的,无论是我还是那5位警察谁也没搞清具体位置的图,我根本不会相信他的话。

   “真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文茂无力地握住我的手,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开始了他的叙述。

   “这件事……我必须从头讲起,这实在是一场悲剧,你恐怕根本想不到,一切都是因为你而引起……自从认识了你──也就是在‘新奥尔良’第一次听你讲课的时候,我的生活从此便被完全转变。我终于发现自己找到了在梦中梦见的女孩儿。那种激动,真的是无法表达……

   “可你知道,只是短短的一刻,我的梦想便被打破。这都是因为立刚,他抢了先──就在我正为你而怦然心跳时,他就在座位上转过头,低声但口气却丝毫不容商量地对我说他喜欢你,而且还发誓要成为你的丈夫。显然他当时觉出了我的惊诧,并且也看出了我的难过,但还是那样说了──他真是太卑鄙了!

   “我就是从那一刻起恨上立刚的。为此,我陷入了巨大的痛苦,那种感受实在无法形容,从某种意义上讲,甚至超过我对他的恨。虽然立刚曾和你多次提及我们的友谊,你也知道我们之间的亲密关系,但你仍然不知道他对我的意义──毫不夸张地说,在你出现之前,他简直就是我的一切,我根本无法想象,如果失去他,我将怎样生活下去……

   “噢……不,你不要摇头,别这样看着我,我说的是真的。我知道,关于我的不幸身世,立刚已经和你讲过不少,可有些事,我还是想亲自告诉你。你一定听说了我的父亲……没错儿,他是个严重的精神病患者。还在我不懂事的时候,他就住进了疯人院。我至今忘不了我第一次去那儿见他的情景……

   “那一年我只有三岁……这当然是我妈告诉我的,为这个,她一直坚持说我实在是太小了,不可能记得什么。但我却记得,只不过不是很清晰,可脑海里还是留下一些支离破碎,影影绰绰的印象。那是一间十分明亮的屋子,很大,也很高,直到今天,每当想起当时的情景,我总觉着那地方是天堂。那里边有很多人,有男有女;都穿着蓝白条纹,斑马一样的衣服。至于他们多大年龄,都在干什么,却早已经想不起来了,只记得我妈领着我走进去时,一个满头白发,看上去既像是在跳舞又不像是在跳舞的老奶奶立刻就哭着朝我跑过来,她一把抓住我,非说我是她儿子……

   “我是在一张椅子上看见我的父亲的。他坐在那儿一动不动,尽管我妈始终否认,可直到上了高中,我仍然觉着他当时被绑着。我记得我妈说,‘这就是你爸爸……快点儿叫爸爸……’

   “那一次我的记忆里只留下了这些。其他……诸如……自始至终我父亲一直把我当成被他丢失的那只名叫阿黄的小狗,并且在我们即将离开时他曾经尖声惊叫,都是我妈告诉我的,我自己一点儿也没有印象。而真正知道他长得什么样儿,还是十年之后,我和立刚去看他的那一回。

   “那是我小学毕业那会儿。到现在我妈也不知道──因为担心我受到我父亲的影响,她下了狠心不让我再见他。

   “‘等几年吧……等你长大成人了,再说吧……’

   “我妈总是这么说,可我实在不安心,总觉着应该去看我爸他,于是就把想法跟立刚说了。结果他非常支持我,‘应该去,’他说,‘再怎么……他也是你爸爸,别着急,考完了试,我陪你去!’

   “我们是在暑假的第一天去的。还是那间屋子,只是它和我的记忆相差甚远,既没有那么大,也没有那么高,立刚分析说:‘这显然是因为你长大了长高了。’那一次,我俩和我爸呆了很久。他看上去好多了,脸上的神情十分正常,说话也跟好人没什么两样儿,只不过临走的时候他问我俩:‘到底你们……哪个是我儿子?’

   “唔……对不起,我扯得太远了。可我控制不住自己,总觉着不把一切告诉你,就无法让你理解我。你知道……我是一个不善交往的人,有时候我常常想,如果不遇到立刚,我这辈子可能一个朋友都没有。立刚实在是个好人,每当我遇到困难,不管大事小事,无论是小时候我屡屡被人歧视,被人欺负的一刻,还是后来我去铁道上收拾我父亲的残局,以及再后来我第二次准备参加高考之时,他总会站出来,帮我度过难关。

   “也就是说──在我的一生中,立刚是我最好的,也是惟一的朋友。可……即便是这样,就因为你,我还是恨上了他。当然了,开始的时候我并没有想到要谋害他。我只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道该如何解决我们三个人之间的问题。那些日子,不管是白天还是夜晚,我都非常痛苦,每当独自一人时,常常会因忍受不了折磨而一阵阵地呻吟并不止一次喊出了声。而有一日──当我从立刚的一次诡秘的微笑中意识到你和他已经‘那样儿’了之时,一座火山骤然就在心头爆发,上千度的红色熔岩代替了血液,顺着每一根血管涌向全身。我顿时沸腾了,我下了决心,一定要杀了他……

   “啊?……什么?……不不,不用再试表,我知道我在发高烧,但相信我,我并没有说胡话。我的确那么想,而且真的那么干了———还记得我们那次分手吗,就是立刚走的那天,你根本不知道后来究竟发生了什么。那天,立刚没有买到火车票,他只好决定第二天再走。就在我们返回地下停车场,一起坐上他的吉普车时,我忽然觉出机会来了,于是对他说:‘既然如此,干吗不利用这宝贵的时间去爬爬山呢?’

   “‘什么?’立刚当时非常意外,对我的提议简直无法理解,‘爬山?你该不是说现在吧?’

   “‘为什么不呢,’我说,‘反正时间还早,咱们的老师正在上课,要知道,自从有了她,你已经很久没有和我单独待一会儿了!’

   “听了我的话,立刚当时就笑了,‘嘿,我说,’他扭过脸望着我,‘你这话,不是当真吧?’

   “‘你认为呢?’我反问,并很想像他那样笑一笑,可却没有做到,即便当时没有镜子,我也知道我那会儿的表情一定比哭还难看。

   “‘我当然……’立刚十分困惑,‘可怎么觉着你今天……好吧,去哪儿?是不是去香山爬鬼见愁?’发动了车,他问我。

   “‘不,’我回答,‘那儿的人太多,没意思,还是去……凤凰岭吧。’

   “立刚当即同意:‘成,没问题!那是你的老地方,反正一下午呢,只要你高兴,想去哪儿就去哪儿……’

   “我们出发了。出了北京站,我们上了二环,到了西直门桥便向西拐,穿过拥堵的白颐路驶向颐和园。立刚不知道自己正奔向死亡,车子开得飞快。可见我神情怪异,还是感到有些蹊跷,一路上,他一直问我,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对他说。我当然不会告诉他我的真实目的,只是一再地敷衍,说着一些连我自己都听不懂的话。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49

   “‘我真的是不明白你怎么了,
’立刚说,‘可是我知道你心情不好,别这样,一个人活着,总会遇到这个问题那个问题,比如你吧……噢,老天爷,我的确想不出你这会儿有什么烦恼,不就是……算了,我不想瞎说,只能告诉你你得坚强些,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困难咱们解决不了呢?’

   “要知道……即便是为了你,要做出那样的决定也绝非易事,况且想害的人是立刚,我当时脑子里简直一片混乱,后来就听不见他在说什么了。到了北宫门,他停车去那间路边食品店为我俩买吃的东西时,我几乎想罢手。可那一刻我想起了你,最终还是下了决心。

   “就这样,我们去了凤凰岭。那地方其实立刚很熟,曾不止一次地跟我去过。那是那年春天,山上开满了野花,白色的山杏,粉色的野樱桃,还有那些叫不出名的紫色或者黄色的小花绽放在翠绿的山坡上。那种自然的美景,着实让立刚得到不少快乐。但他没有坚持下来,当炎热的夏季到来后,他就退缩了……

   “有一点我必须告诉你……那地方后来发生了不小的变化,我指的是我常去的那座山的北坡,不知是当地政府,还是哪一个手眼通天的家伙把那儿开发成了一座陵园……大概是前年吧,也就几个月的功夫,那些烂漫的野花便从原本葱郁的山坡上消失了,取而代之的一片片白花花的墓碑。你真不知道,看到它们时,我的心里有多懊恼。可很多事,你根本无法预料,要不是这座从天而降的墓地,我就不会认识那个守陵人,自然,也就不会发生后面的事。

   “有一天……就是与立刚去之前的那个星期六,我在陵园的南墙遇到了一个老头,他70岁上下,长着一张黑如锅底的脸,除去缺了一只手,身子骨就别提多棒了,走起路来真是快步如飞,后来带着我去看那个洞的时候,我甚至都跟不上他。

   “没错儿,就是他告诉我那个洞的。在此之前,我俩曾在一棵大树的底下,分别坐在一块断裂成两截的石料上聊了好一通儿。他指着身后的那座墙,介绍自己是看坟的,就住在上面,‘顺着西边那座烧纸塔往上走,’他说,‘过了那片全都带着龙的黑色墓碑,你就会看见一座泵房,你再往东边儿看,就会看见一间小屋,我就睡在那儿。’听说我从十几岁起就一直往这儿跑,他不禁为我对那个洞一无所知而诧异。

   “‘怎么着,’他不相信地问我,‘这么些年?来了这么多趟?就从来没听说?’

   “他随后带我去了。那个洞藏在一块突兀的巨石之下,虽然洞口足有一人高,可却十分隐蔽,若不是他用自己那只完好的手拨开那些茂密的常春藤,即便是已经站在仅仅离那个洞不到一尺的地方,我也没有觉出它的存在。

   “‘知道这下面有多深吗?’望着黑魆魆的洞口,他问,自己跟着解释道,‘少说也有十多丈!’见我探着头,一个劲儿地朝下看,他不由拉住我,‘小心!’他说,‘脚底下滑,要是不留神掉下去,这辈子就别想再爬上来了……’

   “噢……后面的事……你大概已经猜出来了──我把立刚领到了那儿,当他困惑地按我的旨意,伸手去摸那些湿漉漉的常春藤时,我一把将他推了下去……

   “……别那样看着我,我知道这实在难以置信,当时连我自己都不相信这是真的。孤寂地伫立了好一阵,我才意识到这一点。忽然,我感到天旋地转,而后便像醉汉一般瘫软地倒下去。

   “那一刻,山坡上万籁寂静,只有一只乌鸦站在一棵树上怪叫了两声,拍着翅膀飞走了。我一直躺在那里,很久很久。而当夕阳斜下,我再一次流着泪,把脸紧贴在草地上时,倏地便听见一声从地底下发出的呻吟。

   “我当时并不知道立刚没有摔死,还以为那是我的幻觉,甚至以为那是他的灵魂在向我呼唤。我曾趴在洞口听了好一阵,结果没有听到任何响动,于是就离开了。可回家后,不知怎么,我总是放心不下,我没等到下一个星期六,两天之后便又赶了回去。

   “这一次,我得到了明白无误的确认。

   “‘是你吗?’

   “我听见立刚在下面问,虽然声音细小,遥远得杳如在天堂,但却回荡了三次,让我听得清清楚楚。唉……你不知道我那一刻有多痛苦。要知道,尽管我犯下了谋杀罪,可却绝非冷酷到一点儿怜悯之心都没有的份上。但事情到了这步田地,我实在没有勇气救他上来。我能做到的,只是一次次去看他,每个星期给他送去足够的吃的和水,还有一些生活用品。而且,每一回都尽可能地和他多呆一会儿。去年秋天有一次──就是我向你求婚前一天,给他扔下去过冬的衣服和棉被之后,我和他谈了很长时间。

   “‘嗨,我想娶她。’我趴在地上说。

   “‘是吗?跟她说了没有?’立刚在下面问。

   “‘还没有。’

   “‘为什么?’立刚挺奇怪。

   “‘咳,’我对他说,‘这你还不知道,我怕她拒绝了我。’

   “‘唉,说你什么好呢?’立刚埋怨起我,‘你这人,永远是这样儿!’

   “‘那你说……她会同意吗?’我又问。

   “‘会,一定会。’他回答。

   “‘你怎么这么肯定?’

   “‘绝对肯定!’立刚说,‘你不知道,当初咱们上周庄,咱俩在火车上谈了那一宿,虽然你说不让我把你的心思告诉她,还让我一通儿发誓,可我心里明白,你其实是希望她能知道,所以回了北京的第二天,我就把咱俩的谈话原封不动说给了她,连一句都没有落下……’

   “‘是吗?’我大吃一惊,‘你真的那么说啦?’

   “‘真的!’

   “‘那……她是怎么说的呢?’说实话,我当时紧张极了,生怕听到什么让我难堪的话。

   “‘她当然没有说什么,可我有一种感觉,她一样也喜欢你,尤其……我是说现在……她一定会答应你的,你就放心地说吧!’

   “‘噢!是这样呀!’那一刻我真是受到了莫大的鼓舞,可以这么讲,要不是立刚的这一番话,我绝对不敢跟你说,起码,不会那么快就跟你说。

   “‘嗨,这件事儿你可要抓紧!’立刚催促我,‘像她这样的好姑娘,你可不能拖得太久,一旦有人占了先,你到时候连后悔都来不及!赶快娶她吧,噢,我在这儿先给你祝福,到时候我就不去参加你们的婚礼了……’

   “就这样,我们俩从早上一直聊到天黑,等我从冰冷的地上爬起来时,两条腿几乎已经失去了知觉。

   “知道吗,从发生到现在,这件事已经一年多了,可我从来就没有间断过,要不然他根本挺不下来,早就……而眼下……我实在没辙了,赶快去救他吧。拿着……这是……我画的……按照这张图,你会找到他的……”

   文茂刚一说完,便因持续的高烧而发生了昏迷。拨打了110报警之后,我跟着又打了120的急救电话。也就5分钟,一辆警车便率先开到了我家楼下。

   虽然我曾听说但凡是警察──尤其是那些见多识广的资深老警察,必定个个沉稳老练,决不会在一个报案者面前流露什么惊诧或者意外,可当我急切焦虑地把事情告诉那个下巴刮得铁青,从一进门两只眼便像鹰一样盯着我的干瘦男人时,那位身穿便服的探长居然惊得好半天没闭上嘴。

   但我必须承认,那个警察还是相当果断。他看了看昏睡中的文茂,当即吩咐副手留下来等待救护车,随即便带着我和文茂画的那张图匆匆出了门,开始了对立刚长达36小时的搜救行动。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50

   文茂是三天之后才醒过来的,
而他画的那张图又没有人能看懂,再加上他说的那个看坟的老头已经离开了墓地(如果一开始就找到他,显然一切会简单得多),所以从当天上午,到第二天的半夜,那位探长和之后赶来的八个警察翻越了整个凤凰岭地区的每一座山坡。

   根据文茂的描述,他们逐一不漏地检查了能对上号的每一处可疑地点,却都没有找到那个洞。这当中,我并没有参加,而是跟着一个年轻警察去寻觅那位无意中惹了祸的老大爷。

   这件事颇费了一番周折,第二天下午,我们才在距阳坊镇镇政府大楼以西8公里的一个村子找到他的家。他当时不在,院子的大门上挂着把大锁。据一群在村头晒太阳的老太太们分析,他一定是去了哪个儿女那里。

   “想找着他可不容易。”其中的一个老太太说。我们很快就明白了这一点──虽然他只有一只手,但却有三个儿子、六个女儿,而且都不在本村。因而,在村委会──打听到住址后,我们便心急火燎地驱车前往一个个村子。

   几乎是在那位探长结束了拉网式的搜寻的同时,我们在南口找到了他。那是我们去的第八家,他的一个女婿在通往十三陵的路口上开了个涮肉馆。我们到的时候是夜里一点,正赶上停电,足足在黑暗的餐厅里等了二十分钟,那个老头才披着件衣服从一个狭窄的过道走出来。为了争取时间,我们没有更多解释,只是告诉他去救人,便把他拽上了车。

   我们朝凤凰岭疾驶。或许是还没有完全从睡梦中醒过来,他显得很迟钝,都快到阳坊了,仍然不知道我在说什么。

   “您怎么还不明白老爷子,咱们这是去救人!”年轻的警察一边驾车一边说。

   “救人?救谁呀?”他坐在后面问。

   “一个小伙子!”年轻警察说。

   “一个小伙子?”

   见他还在犯糊涂,我再一次向他说明情况,并掏出文茂的照片,打着手电筒给他看。虽然依旧困惑着,但他还是把文茂给认了出来。

   “噢……是这个小伙子?你说的没错儿,我们俩的确见过……他人挺好,和我聊了半天呢……”

   “都聊什么来的?”年轻警察问,既像是帮他回忆,又像是在审问。

   “都聊什么来的?”他喃喃地重复,“那谁记得住呀,老早的事儿了……”

   “是不是聊了那个洞?”我提醒他。

   “那个洞?……哪个洞?”他反问我,好像对此一无所知。

   “什么‘哪个洞’”我焦急地说,“就是你跟他说的那个洞!”

   挠了一通头皮,他忽然恍然大悟:

   “你是说……我跟他说的那个洞?”

   “对!”我们一起回答。

   “……要是我没听错,你先头儿说……有人掉进那个洞里头啦?”

   “对!”我们又回答。

   “就是那个小伙子?”

   “不是他,”年轻警察纠正着,而后费力地解释着,“可这事跟他有关……掉下去的是他的朋友……应该说……是他最好的朋友……其实不是掉下去的……是让他给推下去的……他在里边呆了一年多了……一直活着……可现在不一定了……恐怕有点儿悬……”

   “算了,”发现那个警察解释不清,我忍不住插嘴,“您就别管那么多了老大爷,您只要带我们去那儿就成!”

   “您这可让我为难了!”老人对我说。

   “有什么为难的,”年轻警察安慰他,“甭担心老爷子,您显然是误会了,我们不是要追究您的责任,这件事其实与您没关系,您只要把我们带到那儿,您就没事儿了……”警车飞越了一个土坡,重重地落下去之后,他接着说,“现在的任务是去救人,要知道,那个人已经一个多星期没东西吃了……”

   “不不,不是那么回事儿,”老人争辩着,“您的话我已经全听懂了,是您现在不明白……没错儿……我是跟那个小伙子说起过那个洞……可我并不知道它在哪儿呀?”

   “怎么会不知道?”我大声地反驳道,“您不是还带他去看过吗?”

   “什么?……这是那小伙子说的?”

   “是呀!”

   “我的老天爷,我今天整个儿让你们弄糊涂了!”老人大声地嚷嚷着,“我简直都晕了……这,这怎么可能呀!”

   “您这话是什么意思老爷子?”年轻警察问。

   “……是这么回事儿,那小伙子的确让我带他去来着,可我当时并没能满足他的要求──我根本不知道它在哪儿,咳!我都不敢担保真有那个洞……那只是我小时候,听我爷爷讲的一个传说……”

   关于那个洞实际上并不存在,我是5天后在家中的阳台上向文茂说明的。那时他已经退了烧,正坐在轮椅上望着墙上一只一动不动的小壁虎苦思冥想。

   说话的时候,我非常小心,婉转地告诉他不光是那个洞不存在,而且也没有发生那些事──那些关于他没有把立刚送上火车,而后一同前往凤凰岭的事。至于他所讲述的一切,都是他从那个老头嘴里听来的一个古老的故事──清朝某年或者明朝某年,一个赶考归来的秀才发现自己的好友跟妻子有了私情,于是便把好友骗到了山上,并趁其不备将他推下一个深不见底的山洞。我重复这些的目的,是想暗示他──显然他把听来的故事当作了现实,并且安在了自己身上。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50

   “照你这么说……”当那只小壁虎终于忍受不了文茂的注视,
飞快地爬走了的一刻,他转过身,诧异地问我,“我现在……岂不是精神失常啦?”

   文茂的话,我当时没有回答。那段时间,他时不时就对此提出疑问。我是慢慢地告诉他这一点的,并一直耐心地做着他的工作,以说服他入精神病医院接受治疗。开始时,他根本不愿意采纳我的建议,但后来还是同意了,不过却提出了要求,说无论如何,也要去一趟山上,以便亲自证实一切都是自己的幻觉。

   四个半月之后,文茂的脚基本恢复了正常。那个星期六,我、他母亲、他继父三个人一同陪着一瘸一拐的他上了凤凰岭。

   在文茂的带领下,我们到达了那座石崖底下。在浅浅的春草中,我发现了被他丢弃的大衣、棉被及一袋袋早已腐烂的食品,(为这个,我事后给那个探长打过电话,他承认那个地方他们没有找到)不过文茂并没有看见,他当时正谨慎地站在光秃秃的石壁面前,一边用手拨开假想中的常春藤,一边愧疚地告诉他的妈妈和继父,他就是在那儿把立刚给推下去的……

   从那时起到现在,文茂一直住在温泉的一所精神病医院。那儿的条件非常好,按文茂自己的说法,和他父亲相比,简直是一天一地,完全可以称之为是疗养院。

   关于他的生病原因,他母亲说这全都因为他的父亲,是遗传。但文茂坚决否认这一点,每当他清醒的时候,他总是说跟遗传没关系,绝对是因为我。因为我,他才生出谋害立刚的念头,从打认识我的第一天起,这种念头便邪恶地缠绕着他,最终令他认为自己真的那么干了……

   经过五年的治疗,文茂已经大有好转。但医生认为还不能出院。上个星期四,我去看他,之后见了文茂的主治医生。在一间阳光灿烂的办公室,那个满头白发的大夫说:

   “以他的情况,还需要住上一段时间,至于多久,我无法确切地答复你。”

   “大概呢?”我问道。

   “真的很难说,也许还需要三年五年,也许更长,也可能十年,也可能二十年,你必须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这一点文茂心里十分清楚,并且也称得上通情达理,说但凡不是万不得已,他绝不给我添麻烦。上个星期六,当我问他是否愿意和我回家过年时,他立刻便摇头。不过,听到窗外传来的鞭炮声,他还是受到了不小的诱惑。

   “就……全由你决定,”他起身走到装有白色铁栅栏的窗前,望着医院墙外的一群正在放炮仗的孩子们说,“你看吧,我怎么都成,如果你觉得……”

   我真的很为难,几天来始终拿不定主意,到底也不知道该不该答应他。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51

树上的悬崖

   那些茂密的树叶挡住了星斗,从一个树杈当中可以看见残月。几日来,它越来越细,越弯,但依旧孤寂地挂在东南方向的天空上,就像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在黑板上写歪了的“C”。不知为什么,从昨天起它开始变得模糊起来。

   听不见任何可以称之为声音的响动。没有了噪杂的人声,
无论是尖厉的吵闹或温柔的细语;更没有了噪音,听不见小区对面工地上那些吨位很大的卡车隆隆地自栅栏外面驶过,也听不见从机场刚刚起飞的飞机所产生的一阵阵震耳欲聋的呼啸。

   照说我应该听见风声。的确,我感到了风,一些飞扬的细碎沙粒正不断地攻击着我的脸和手臂,可我没有听见,什么也没听见。暗暗的长夜,没有鸟儿的啼鸣,秋虫的呢喃,万籁俱静。

   黄昏的时候我曾再一次朝市区望去,东边两座缓缓的山坡当中刚好露出它来,不知道那里跟这儿有多远。经过一次次测算,我认为约在15至20公里之间,直线距离应该是三分之二,可能更近,或许只有一半。暮色中,它的上空显示出更加浓重的灰色。那一刻我曾经突发奇想,假如某一座大厦的楼顶支着一只倍数极大的望远镜,恰巧有人正用它观察西方这座山,没准儿就会发现我。那里微弱地闪着一片萤火虫般的光亮,就像落在地上的银河,遥远而渺茫。漆黑的四周只有我自己,以及一棵粗壮结实挂满野酸枣儿的老树,这便是我的世界。

   我在寒冷中不停地回忆,但却越来越糊涂,原本那些很清楚的事开始变得不明白了──怎么我就生出杀人的念头,而且同时要杀两个女人,具体又是怎么计划怎么付诸实施的,忽然间,脑海里一片空白。好在,这种情形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我就把一切都回忆了起来。

   上个星期六,确切地说是五天以前,我把莲子和林黛带到了这座山上。此时,我再一次意识到,因为我所精心策划的谋杀计划,我这辈子再也见不到这两个女人了。

   对我而言,所有的事都是那么离谱儿,都是那么不可思议。比如那场车祸,前天,我整整花了一个晚上也想不通,为什么当初狠狠地被林黛的保时捷撞倒,我的胳膊腿儿一点儿事儿都没有,小肠却破了一个大约八毫米的小口子。当然,我那会儿根本不知道,只是疼得脸一阵阵发绿,不停地冒白毛儿汗,在CT和核磁共振都没有结果后,不得不龇牙咧嘴地在一份看也没看的声明上签字,接受剖腹探查。

   按那位姓周的大夫的说法儿,这个要命的小口子是被我衬衣上第三个纽扣硌的。手术后的第二天下午,那小个子站在外三科病房一扇阳光灿烂的窗户跟前这么告诉我。当时,他的脸处在逆光之下,秃顶上松软毛茸的头发闪着金光,脸颊两旁各有一只因透了光而发红的耳朵。那家伙和我一样喜欢汽车,尤其喜欢跑车,不管法拉利美洲虎还是麦克拉伦,哪一款都背得滚瓜烂熟,他其实并没有真的见过保时捷,可还是知道那车的发动机在后面,前鼻子很低,不可能直接撞到我的小肚子。

   “你一定是被铲了起来,”那小个子说,“连同你的自行车,而后再摔下来落在什么凸起的地方。”他分析,十有八九是我的车座子。周大夫很有想象力,并善于严谨的推理,坚持认为除了那玩意儿,没别的什么东西能使我受到如此的伤害。

   当时的我还没有想到自己日后会精心策划这场谋杀,那一瞬间还曾为那家伙错误地选择了当医生,使中国少了一个精明的侦探而遗憾。不过,幸亏如此,显而易见这位还是应该当大夫,倒不是说一旦他当了侦探我就一定会撞到他手里,我只不过是想告诉你──如果不是他坚持在我肚子上拉一刀,真不知我后来会怎么样,闹不好,根本没有什么后来了。

   关于离谱儿,还远不止这些。到现在我也不明白──当我骑着车飞快地从胡同里拐出来冲到林黛眼前时,那工夫儿那么短,连一秒钟都没有,坐在我后面的莲子是怎么跳下去的?反应怎么那么快?打着伞的她怎么能那么利落?

   还有林黛,她后来竟然说──尽管我弯腰勾背地坐在湿漉漉的马路上,脸上贴着一块黑泥,鞋还丢了一只,可她一下子就爱上了我。而她在细雨蒙蒙之中把脏了吧唧的我扶上她的高级跑车,拉着我朝海淀医院飞驰时,居然会认定我就是她苦苦寻觅的男人。

   当时莲子没有陪我一同前往,我至今深信她对此充满了悔恨。但她当时的确情有可原,实在是出于无奈,一方面是林黛的保时捷只有两个座位,更主要的是她急着去坐300路,如果不能在35分钟之内赶到赵公口,登上7点钟开往廊坊的长途汽车,她的老板一定十分不快。

   为了自己的饭碗,加之推测我并没有什么大碍,莲子咬着牙把我扔给了林黛。一周后她出差归来,提着一小口袋香河麻糖风尘仆仆地赶到医院,结果看见林黛亲昵地坐在我的身边。站在病房门口的那一刻,她的脸上呈现出一种死人般的灰色。

   当然了,那会儿的我刚刚拆线,况且是在医院里,不可能真跟林黛干点儿什么,不过莲子依旧有她的道理。可不──即使不知道林黛是个百万富婆儿,光是她那裸露的丰满而白皙的大腿和薄如蝉翼的粉红色短衫,便足以让所有的女人妒火万丈,更不要说林黛的美貌──虽然往上捯五代都没有外国血统,甚至包括她姥姥的祖先,可不知为什么,林黛就生得像一个漂亮的欧亚混血儿。就算你是个人人夸讲的好看女孩儿,林黛也会让你自叹弗如,何况莲子。莲子实在平庸,眼睛、嘴、鼻子乃至胸、腰、臀,总之从头到脚哪儿哪儿都是一般般,没一处可以指责却也没一处可以称赞的地方。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52

   当莲子奔过来时,两只眼瞪得黑眼珠儿上下露出了白眼珠儿。我那时紧张到了极点,以为她会扑过来抓起林黛直接扔出窗外,倘若不是这样,她起码也要破口大骂:“你这个骚货!世界上难道还有比你更无耻更下流的女人吗?”好在只是一场虚惊,这些事儿都没有发生,怒火中烧的莲子相当克制,不过是把自己尖尖的手指放在了林黛的鼻子上,大声地命令她离开。

   这当然也够瞧的,病房里当时简直是一片寂静,连病号带家属全都瞠目结舌,一个个连气儿都不敢喘,包括一条腿被高高吊起,脖子上安着复杂支架的那个脾气最大的家伙。

   我真的很钦佩林黛,在满屋子人的注视下表现得那么镇定那么从容,走到屋子当中时,竟然还能像个模特儿似的优雅地转过身,给了我一个甜蜜的微笑。

   林黛的出现彻底搅乱了我的生活。在此之前,日子说不上有多快活,却完全称得上安宁。差不多两年了,我一直和莲子平静地住在双榆树九号楼那套只有44个平方的两居室。要说起来,以我高大的身材和英俊的容貌,不可能屈尊就驾于莲子,与她这样寻常的女人结伴生活实在委屈了我。

   这完全是事出有因。首先,从初二一直到高中毕业我俩一直同班,而且有8个学期同桌,后来又一起去了“海跑”(“海”就是海淀大学,“跑”就是走读的意思)吃力地啃下了大专文凭。那一年,恰好我当兵的爹妈双双被调到了陕西的一个导弹基地,于是我便在莲子一遍遍耐心的动员之下搬到了她那儿,她说一来她一个人住两间房子太浪费,二来我的公司就在马路斜对面,走过去不过5分钟,何苦每日在西山与中关村漫长拥堵的路上奔波呢?

   现在想起来,莲子的确工于心计,而我却是个货真价实的傻帽儿,当初听到她的建议时,我只是觉着她说的这两点很实际,没有过多地考虑就抱着电脑和铺盖搬了去。可谁又能料到──仅仅半个月之后她便会偷袭我──她居然打开浴室的门一丝不挂地跟我要浴巾。

   当然了,这也怪我,我怎么就那么……不不,我实在是情有可原,那些天我着实郁闷,刚刚住下没几天,便被新来的经理炒了鱿鱼。唉,总之……我那一刻没有去她房间拿浴巾,却像一个梦游者一般痴呆呆地走过去,伸开双臂和胸膛裹住了莲子赤裸的身体,在一个处女的阵阵呻吟之中失去了童真。

   从此,我和莲子便真正地同居了。我其实并不想这样,那天晚上一夜都没合眼,我这辈子从没有那么难过那么后悔过,我一直企图推醒莲子向她道歉,并告诉她天一亮我就搬走。可谁曾想———当太阳升起时,我却被一阵令人窒息的吻堵住了嘴,跟着,她便再一次把柔软而炽热的酮体覆盖在我的身上。

   最初的一个月我真的是痛苦万分。一切发生得太快,让我好一通儿不明白,我不明白怎么我就丢掉了工作,怎么我就委身了莲子。在我的心中,我其实还拥有另一个女孩儿,可是我却让自己陷进莲子的泥潭──意识到将失去那个永远梳着两只辫子的姑娘,我一把揪下来后脑勺上的一撮头发。

   那个女孩儿叫小茜,也是“海跑”的。低我和莲子两届,在中文系选修古代汉语。小茜说话非常好听,嗓音别提有多甜了,如果你听见她背诵李清照的《一翦梅》,我保证你当即便会被她倾倒。小茜人长得也好看,一个漂亮干净的大脑门儿,两只黑黢黢的大眼睛。小茜不单人长得好,而且才华出众,写了一手漂亮的小楷,看见她抄录的《长恨歌》,我还以为是印出来的。她的文章更让人赞叹,曾有一篇散文刊登在《北京文学》上。我一直迷恋着这个女孩儿,每次在去饭厅的路上与她相遇,心都蹦到嗓子眼儿。那个夏天,我满脑子都是她,不管是坐在教室里还是挤在346路汽车上。一个下午,苦苦等待了将近三个钟头,我终于成功地与她“邂逅”在北图高高的台阶下。

   “嗨!”那天,飞快地把车骑到小茜面前,我猛地捏住闸,猝不及防地跟她打着招呼。虽然十分愿意像一个古代骑士叩见公主那般翻身落马,再跪下一条腿向她致敬,但我还是克制住了自己。实际上,我连车都没下,只是像大多数毛头小子一样用一只脚支撑着平衡,就那么跟小茜说话。我还故作诧异,好像真的是偶然碰见了她。

   “你怎么……会在这儿?”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53

   认出我后,
吃了一惊的小茜冲我点了点头,脸色微红地告诉我她刚刚从北图出来,并且认认真真地说──每个星期,她都要抽空来北图看看书。跟着,她反问起我。于是我便指了指一旁的紫竹院,回答她我要去散步,并且也像她那样认认真真地说我常常去紫竹院散散步,我还煞有介事地解释──公园里新鲜而又湿润的空气有助于思考。

   “怎么样,一起进去走走吧!”

   我就这样邀请小茜,说话时徒劳地抑制着局促的呼吸和加快了的心跳,尽力使脸上的神态趋于自然。以我事先的猜测,十有八九小茜不会答应,实际的情况也大致如此。小茜看了看表,微笑着摇了摇头,说还要回家复习功课,跟着就冲我摆了摆手。危急关头,我忽然急中生智,跟她提起头天晚上电视里的一则新闻。

   “上个月飞来的那两只大雁刚刚孵出一窝儿小雁,不想去看看吗?”

   这下儿,小茜动摇了,显然被那些毛茸茸的小家伙儿所诱惑。她转过身,犹疑片刻便点了头,随我一同进了紫竹院。

   那一刻,公园里微风习习,春水荡漾,夕阳挂在西三环边两座高高的塔楼中间,湖面上波光粼粼,岸边一座座葱郁的小山丘旁的小路格外谧静。我和小茜时而热烈交谈,时而沉默不语。在那个短暂而又美妙的傍晚,我度过了这辈子所度过的最幸福的时光。

   照说这是个不错的开始,可跟着我就犯了个错误──我把与小茜的约会告诉了莲子。一天,下了自习课之后莲子叫住了我,先咨询了一些关于“dos”和“excel”的具体问题,跟着便关心地问我最近是不是有什么心事。

   我说过,我是个傻帽儿,根本没有经过深思熟虑,便和莲子谈起了这件事。

   “嗨,我……恋爱了。”坐在课桌上,我摇晃着两条腿对莲子说。

   “啊?”莲子大吃一惊,“你说什么?”

   “我说……我恋爱了。”

   “哦……哦,这是真的?可是……”

   莲子随即就语无伦次。不过,听说我只与小茜见了一面,而且除了李清照李煜苏东坡欧阳修我们并没有说别的,她很快镇定下来,脸上恢复了血色儿后便诚恳地祝福我成功,还说要帮我,问清了究竟谁是小茜,当即表示要替我去探探虚实。

   莲子真的那么做了,星期四中午篮球比赛,正当我飞身扣篮,得分后双手摽住篮筐时,我一眼看见了她俩──在操场西头儿,莲子和小茜正站在那儿聊天儿。我好歹捱到了放学,正要打听究竟,不想莲子却被几个女生簇拥着离去。第二天一见面儿,我便迫不及待地向莲子询问结果,一时,她显得有些难过,犹犹豫豫地说拿不准是不是应把真实的情况告诉我。

   “真不知道该怎么讲……我不想让你伤心……可是……”

   从莲子吞吞吐吐的叙述里我渐渐地了解到,尽管看了小雁之后小茜又陪我沿着湖边的小路整整转了一圈儿,而且还仔仔细细地给我讲了一通儿“唐宋八大家”,可小茜对我并无太多的好感,“别的……倒没提什么,”说话时莲子靠在了黑板上,“只不过与她那位在同济大学哲学系读博士的男朋友相比,觉着你略显粗俗……”

   我很轻易就上了当。我感到受了伤害,男人的自尊一下子冒了出来──妈的!同济大学?哲学系?内心之中的爱恋与嫉妒顿时混到一起变成了憎恨,再与小茜相遇时,忽然就觉着她哪儿哪儿都不顺眼了,无论是她那漂亮干净的大脑门儿还是她那黑黢黢的大眼睛,连她那甜甜的嗓音都透着虚伪。可不!既然你已经有了可恶的哲学博士,又觉着我粗俗,何必还要几次站在校门口等我过去,跟我说话呢?

   当然了,我后来得到了答案。只是太晚。带着莲子和林黛爬上这座山之前的十天左右,我在海龙大厦对面的加油站看见了小茜。当时,她刚刚买的红色“派利奥”恰好停在我的“陆地巡洋舰”后面。虽说她拒绝了我一同去“好伦哥”吃晚饭的建议,可还是在马路边上和我聊了起来。我们从黄昏聊到天黑,这一次,她没有再和我谈她的古典文学,都是一些家长里短,想起什么就说什么,直到一个骑摩托车的警察闪着警灯出现。

   我惊奇地得知,莲子和她一直有联系,不论是在办公室,还是出差去什么地方,每隔一段日子莲子总要跟她通通话,向她倾诉自己的苦恼。因而,小茜对我的情况无一不晓──知道我和莲子已经同居两年,知道林黛撞了我的故事,知道那段日子我、莲子以及林黛之间的三足鼎立;知道目前莲子和林黛正住在一起;还知道我因此搬到了我表姐夫的茶馆;甚至还知道我们三个相处得不错,以至于某个星期六,竟然一起去了西四红楼看电影。

   “在我看来……你恐怕有点儿麻烦,不少问题都需要解决……”小茜最后说。

   “是吗?你具体……指的是什么?”虽然她说得很明确,可我还是这么问道。

   “很难讲,我只是觉得……”

   那一刻她双手交肩,亚麻色毛衣衬托着的好看脸蛋儿,她似乎显得成熟了许多。现在想起来,虽然小茜没有把话说完,但却意味深长,或许她已经意识到在我与莲子和林黛之间,存在着某种危险。可那一刻我并没有留意,即使正面临有生以来最重大的选择,却仍旧有心思关注她的新发型──她没有继续梳着那让我痴迷的两条小辫儿,而是烫了头,肩上曲曲卷卷地撒落着一个个黑色的发卷儿。这曾使我产生了瞬间的失望,但很快便又接受了,甚至觉着她比从前更美──她的眼睛还是那么迷人,与她的目光相遇时我再一次感到一阵窒息,不得不赶紧把目光转向塞满汽车的街上。

   “还能……再见面吗?”我嗫嚅着问,腼腆之态俨然如一个纯洁如玉、对异性毫无知晓的童男子,而不是一个早已性经验丰富并同时拥有两个女人的老手。但小茜显然清楚这一点。

   “算了吧,”她望着马路对面的一块广告牌子说,“你已经够忙的了……”

   到了这会儿,除了道别,我不应该再谈什么了。可我实在不甘心就这么分手,凝视着一棵从马路牙子上冒出的小草,忽然想起了什么,于是询问起小茜的那位博士男朋友。不想她却一脸茫然──

   “同济大学?哲学系?”

   其实,早在十八个月之前我已经知道莲子骗了我。那天她刚从开封回来,虽然桌子上摆着她爱吃的辣子鸡丁,可只往嘴里送进一粒花生米便丢下了筷子,不知道为什么事心不在焉。晚上,她在被窝儿里想起了小茜,不放心地问我是不是“肯定”再没有与小茜单独会过面。

   我在相距不过三寸的距离凝视着莲子的眼睛,就在准备开口时,她忽然有些不自在,慌乱地移开了目光。不过,当时的我并没有真的觉出什么,只是猜测,或许小茜没有说过那些关于我如何“粗俗”的话,而没想到压根儿就没什么同济大学哲学系的博士。尽管如此,当时杀了莲子的念头在我心中一闪。

   这是我第一次想到要杀人,不过这个念头只在脑海里停留了一瞬间,并没有意识到我最终一定会付诸行动,也不知道一年半后会巧遇小茜,更不能预料到Q·华盛顿的出现和后来发生的那些事,自然,也就不知道我后来竟然会作出把林黛和莲子一起杀掉的决定。

   今天早上,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我想起了我的表姐夫。我坚持认为──我之所以如此,或多或少是受了我表姐夫的影响。起码跟他不无关系。表姐夫今年47,整整大我20岁。因为表姐早早仙逝,他和与我同龄但却替代了表姐的杨三妹是我北京的惟一亲戚。

   表姐死后,表姐夫跑到银行,把她的一张六位数的存款单取出来开了一间满屋子硬木家具的茶社。虽然惨淡的生意和高昂的房租令表姐夫时不时就满嘴燎泡,但焦头烂额的他却也另有所得──他把从苏州弄来弹琵琶的杨三妹搞上了手。那一位说不上有多漂亮,且身材瘦小,唯独纤细的腰身之上出人意料地生着两只每每让我胡思乱想的大乳房。

   当然了,我不想招惹表姐夫生气,只要他在场,跟我的后表姐说话时绝不敢造次地往她身上乱看,多半会强迫自己注视墙上一幅画儿,或者朝条案上那只民国年间制造的青花大瓷瓶望去。

   这绝非过于谨慎,我真的认为有必要。有天一个南方小子到茶社找来了,说话我一句也听不懂,可杨三妹听得懂,说是她男朋友。两人在门外还没咕哝多一会儿,表姐夫嗖地一下便从跨下的太师椅上站了起来,也不知从哪儿就抽出一把雪亮的宝剑挥舞着冲了出去。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54

   表姐夫后来主动跟我提起这件事,
说多亏那伙计识时务,且400米跑的速度相当惊人,但凡慢一点儿,他的胸口或者小肚子说不定就要多一个窟窿。表姐夫承认,其实那伙计并无过错,而自己却“多多少少”有些不道德并不择手段。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干的,只是听说杨三妹坐上开往北京的火车时原本正准备结婚。表姐夫的观点是──在追逐幸福的道路上──尤其当幸福已经到手了的时刻,不管遇到什么障碍,都必须予以清除。

   提起那天,表姐夫感慨自己过于莽撞,差点儿酿成大错。

   “太冲动了,”他说,“光天化日持刀杀人,除了被枪毙,还能有别的结局吗?真他妈愚蠢透顶!可别跟我学,即使真要那么干也一定得动脑子……”

   就这个话题,表姐夫说了许多,还讲了从他公安局一个朋友那儿听到的五六桩听起来并不复杂但却至今还“挂着”的案子。他说得非常认真,还很仔细,就好像知道我日后真的要杀人似的。

   “……你看,”他说,“虽然现实中的人命案大都简单,并不像推理小说描写得那么玄虚,可依旧不是每一桩都能真相大白,有些永远是个谜……”

   尽管他的观点并非有什么新意,随后提及的发生在美国的辛普森案件早在上学时就已经非常熟悉,但很多话从他的口中说出,我还是受到启发。

   “关键是证据,”望着我,表姐夫作了最后的总结,“如果能确保把证据彻底地消灭干净,你完全可以逍遥法外……”

   我承认,当意识到再也看不到莲子和林黛时,我的确非常后悔,并不由得埋怨起表姐夫来,总是毫无意义地问自己──如果没有那次谈话,我还会下此决心吗?我真的不知道。可不管怎么讲,到什么时候我也认为表姐夫还是很关心我的,而且十分高看,他坚持说──无论是电视里还是白颐路那些手机广告上的一个个当红歌星小子,哪个都没有我精神。

   “全中国不敢讲,”他拍拍我的肩膀对杨三妹说,“全北京绝对可以保证……可着偌大的北京城,也找不到我表弟这么英俊这么清纯的小帅哥儿!”

   表姐夫认定我应该找一个好女孩儿,否则实在可惜。为这个,一直反对我和莲子的来往,等听说了我居然搬到了她那儿,不由得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那时他还不知道我早已经跟莲子睡了,还千叮咛万嘱咐地让我一定坚持“分室而居”的原则,千万与她保持距离。

   “要知道,女人是很难缠的。”他说,“尤其是当一个丑女遇到一个美男子的时候,更何况你是那么软弱,又那么善良,宁肯自己吃亏也不愿意坑害别人……”

   我不忍心让表姐夫过于失望,很长时间都没有告诉他实情,使得他对我已经有了林黛还迟迟不离开莲子困惑不已,几次坐在那张缺了一只抽屉、号称是晚清时期打制的小叶檀写字台后面听我翻来覆去的解释,也没能弄明白。

   这并不怪他,他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可我清楚,说来说去,一切都是我的良心在作怪。这也没办法,到现在,我也必须承认,从某种意义上说,莲子还是真心爱我的。

   我永远忘不了那个晚上,经历了一次次求职的失败,心灰意冷的我站在窗前流泪。恰好,莲子那一刻回来了,搂住我说不要紧,她愿意养我一辈子。这曾使我非常感动,也是后来把林黛给我的一笔笔钱全都如数交给她的原因。

   说到林黛,表姐夫同样也觉着离谱儿。当我开着价值八十万的“陆地巡洋舰”拉着他和杨三妹来到林黛声称要送给我的别墅门前时,他的脸上浮现出一阵阵婴儿般的幼稚。

   “妈的……”他喃喃地问杨三妹,“难道天上真能掉馅儿饼?”

   的确,一切都离谱儿得那么不可思议。我当然知道一见钟情,可林黛还是让人难以置信。她后来说,看见我的一刹那她吓了一跳,不过不是担心我的伤势,而是因为我“酷似”一个她崇拜并深深爱慕的偶像──一个总是一上台就“哭泥稀哇”并自始至终叽里咕噜用日语演唱,但却是地道国产货的家伙。噢,那位不是一个人上台乱吼,属于一个名字怪异的“演唱组合”。

   “你应该见过,在电视里,”林黛说,同时掰下一截甜腻腻的香蕉塞进了我的嘴里。“三个人,都是酷哥,除了贝司手的一条裤腿儿上有一溜儿红花儿,一水儿的黑衣。哇噻!那才叫帅呆了!尤其那个兼吹萨克斯的主唱,很有点儿麦克·伯顿的意思,也是一头长发,只不过不是黄的,也不打卷儿,直直地瀑布似的垂在后腰。其实他嗓子不怎么好,太沙哑了,可萨克斯吹得很棒,尤其是吹降E萨克斯时,我每每被那凄婉的旋律心碎!哦──还有他的舞蹈……不不,不是真的跳舞,只是边吹边舞,一开始我并不以为然,甚至还觉着他那种抱着萨克斯左右摇摆、弯着腰踢腿的动作有些滑稽,可后来就不行了,我后来痴迷他的舞蹈竟然胜过他的萨克斯,不知为什么,那一刻总感到很悲怆,只要他在舞,不知不觉便一阵阵地热泪盈眶……”

   当时,林黛还没有来得及在别墅的三楼上为我播放麦克·伯顿的MTV,我对那位一无所知,不知道这位先生虽然披着长发,却是个肌肉发达的家伙,还以为是个不男不女的同性恋(这是我的偏见,我总是认为头发留得过长,尤其是当郎到屁股肯定就是同性恋),故而听林黛这么说,着实吃了一惊──什么?我居然跟这么一个人“酷似”?顿时,刚刚吞进去的香蕉卡在了嗓子眼儿。

   “不不,”林黛说我误会了,一边为我捶背一边告诉我,“尽管我为他痴迷,可那只局限于艺术领域,我并没有爱上他……”

   我随后得知,她的心上人是另一位,那怪异演唱组合里弹吉它的第一主唱,那一位才跟我长得一样。“别担心,”林黛说,“他的头发一点儿也不长,就像一个很听妈妈话的高中生,只不过,他把头顶上的一绺染成了红色……”虽然只是在电视里见过那伙计,并且一句也听不懂那位唱的是什么,可林黛依旧被征服。

   “……总之,他的一切都让我倾倒,最主要的是他的眼睛……尤其是他不经意中往左边一瞥或者往右边一瞥,那忧郁的神情,简直就让我透不过气来……”她就这样告诉我,说话时,脸蛋儿上弥漫着一种中了邪的迷幻之态。

   林黛本来打算嫁给他,可那伙计实在太迷恋日本,他已经不满足光是站在中国的舞台上唱几句日本歌曲,干脆抛弃了假迈克·伯顿和那位一只裤腿儿上有红花的搭档入赘日本,娶了北海道一个脑门上绑着白布条的渔夫的女儿。

   林黛是在网上知道这个消息的,那天晚上她可谓是悲痛欲绝,以至于都不敢一个人呆在家里──她实在担心──要是身边没有人阻拦她,说不定她就会因为无法自拔而在房梁上拴根绳子上吊。于是,她只好出门去一个人多的地方,结果,她跑到了三里屯一家酒吧,在那儿喝了一宿的兰姆酒,第二天一大早,便在绵绵细雨中撞倒了我。

   的确,林黛和我的故事难以置信。若不是亲身卷入,我一定会认为这纯属天方夜谭。虽然我高大魁梧,生着一张令表姐夫赞不绝口的脸蛋儿,但我和林黛实在相距甚远,完完全全生活在两个世界。其实这一点还是莲子最先提醒我,当初把林黛赶出病房,就戳着我的脑门儿让我丢掉幻想。同时,这又是她没能真正意识到林黛对她会产生威胁的原因。

   不过,即便一提林黛,莲子就嗤之以鼻,可她也忍不住对“那个该死的小富婆儿”的好奇心,某次曾问我──到底林黛那从瑞典引进零件制造推土机,再销往第三世界的山东老爹钱多到什么程度。

   我没敢照实回答,没敢告诉她光是旅游的花费林黛一年就得几十万,除因怕热没有光顾坦桑尼亚的一个国家公园之外,五大洲三大洋,简而言之世界上所有好玩儿的地方她几乎都去过,更没有提及某天听说我对飞行感兴趣,她当即就表示要掏8万块送我去考航空驾照,以便日后买一架私人飞机,让我有空就拉着她上天溜达溜达。

   我根本没向莲子炫耀这些,只是淡淡地说──还可以吧。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55

   实际上,
莲子还是很幼稚的,虽然那天从窗户看见我停在楼下闪闪发光的银灰色“陆地巡洋舰”时一脸狐疑,可还是相信了我的鬼话──因为撞伤了我而愧疚,林黛给了我一份待遇优厚的工作,在她爸爸的公司驻北京办事处当上了一名高级业务代表。

  当然了,这么说倒也不是子虚乌有,那办事处的确存在,而且跟全球十好几个不发达国家有联系,就在国贸南楼的23层。只不过,除了某日跟林黛在别墅那张大床上厮混腻了,跑到上面转了一圈儿,我再也没去过。

   就这样,我在莲子与林黛之间周旋,白天应承林黛,晚上对付莲子。我感到幸福无比,毋庸置疑,这种幸福绝大部分来自林黛,除了送给我豪华汽车,还送给我缀着一颗颗纯金扣子的衬衫(这个莲子始终不知道,我一直对她说是铜的)。我们经常出入高级酒店,刚刚在凯宾斯基喝足了巴利亚啤酒,跟着又去丽都打保龄。在那儿洗个澡,晒上一通“室内日光浴”,她就会轻快地踩着保时捷的油门踏板,拉着我奔向顺义国际高尔夫球场。

   一切发生得太快,几乎来不及思考什么,一夜之间,我就由一个靠女朋友接济的穷小子变为了一个令人垂涎的年轻富翁。我被林黛带进了一个美妙的世界,当秋日某一个恬静的午后,我疲倦地醒来,望着别墅明亮而巨大的落地窗和躺在身边的睡美人一般的林黛时,真不知自己是否身处幻境。

   似乎,所有的事儿都尽如人意。唯独一点让我感到困惑──尽管爱我爱到如此份儿上,可林黛从不要求我离开莲子。有天我主动提起这个话题,试探地问她要不要跟莲子摊牌。不想,林黛竟然认为我绝情,她当时正在看电视,用遥控器换了一个频道,她盯着一个正在推销廉价数码相机的演员大叔说:

   “都是你的女人,干吗那么残忍呢?”

   噢!这种话,你是否听说过?反正我没有。真是匪夷所思,我着实被她弄糊涂了。

   反过来,就莲子而言,她其实也没有那么傻,起码没有傻到一点儿也察觉不出的份儿上,再怎么着也能感到我的“性”趣已经差不多减少了一半。只是我总能开脱,每每向莲子抱怨自己日日“上班”是如何如何的辛苦。

   要说起来,以莲子的精明,不会这么轻易地上当,但林黛雄厚的财政资助给了我有力的佐证,每当预感莲子即将对此质疑,我便会在枕头上真事儿般地告诉她我刚刚又成功地卖给埃及或者巴基斯坦五十台推土机,并把手懒懒地指向衣架,于是她就会忘了本来想干什么来的,噌地一下儿跳下床,光着两只脚飞快地跑过去,熟练地从我的裤兜儿里翻出钱包,以确定到底是多了一本存折还是多了一张信用卡,或者干脆多了一叠大面值的美钞。

   每逢那会儿,她的脸上大都充满了喜悦,基本都是如此,但也有例外──有那么一次,不知怎的,她的眼睛里倏地划过一丝疑云──

   “我说……”莲子呆呆地望着我问,“这该不是你的卖身钱吧?”

   今天中午,当一只苍鹰结束了缓慢的盘旋从天空落到离我不远的一块突兀的岩石上时,我忽然就想起当时的情景──莲子赤身站在黑暗中,附近工地的一盏惨白的灯透过窗帘的缝隙照着她的脸,不知道她究竟是随口一说呢,还是已经感觉到那一笔笔意外之财对她意味着什么。

   对此,我曾经做了多种猜测,却始终没有结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只能这样认为──或许看到我不断增长的经济能力有可能实现她买一套像样儿的商品房的梦想,她默许了我与林黛的不轨。

   现在看来,这多半是个谬误,不过那些日子──出于各自的原因,莲子和林黛都没有过多地难为我,使得我在极其兴奋之中度过了差不多8个月梦幻般的幸福时光。但随后问题便接踵而来。自然,一切仍由林黛而起──突然有一天,在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她一下子就移情别恋,看上了Q·华盛顿。

   实际上,林黛那天晚上精心的梳理已经使我生出某种不祥的预感。当她对着镜子仔细地拔下一根多余的眉毛时,我忽然就意识到──或许她已经厌倦了与我的乏味生活,又要去寻求新的刺激。可即便想到了这儿,也不能在事情发生之前,仅凭瞬间的闪念去制止她,我还是刮了胡子,换了身衣服,陪着她去了希尔顿。必须承认的是,林黛总能出人意料──我实在想象不出她居然会对一个非洲老黑心生爱慕。

   说起来,Q·华盛顿我只在那个该死的“派对”上见过一次,除了牙齿雪白浑身漆黑一团,我的记忆里再无其他……哦,也不是──这老兄拉开林黛的车门时,还看见他的一对比女人还撅的屁股。

   其实,那晚鬼子多得是,不乏美男,亚利安人斯拉夫人蓝眼睛的绿眼睛的什么样儿的都有,不知怎么,林黛偏偏喜欢这匹黑马。令我恼火的是,实际上还是我把他介绍给林黛的。

   当时,大厅里正在播放施特劳斯的“狩猎波尔卡”,欢快的音乐中不时夹带的噼啪枪声令我感到一阵阵莫名其妙的兴奋。在一棵巨大的盆栽植物跟前,我端着一杯颜色红得令人生疑的樱桃汁,跟这个身上散发着一股怪异的香水味儿但却会说中文的黑家伙聊着天儿,而林黛则夸张地伸直一只胳膊,攥着一个黑头发的意大利或者西班牙老头儿的手,上下摇摆着跳一种类似奥地利或者爱尔兰的民间舞蹈。

   一曲终了。就在下一首舞曲开始前,林黛正要投向一个皮肤白皙看上去像是个法国小子的怀抱时,我的嫉妒心发作了,招手把她喊过来,结果遭了灾。

   听说Q·华盛顿的国家在赤道上,而且他的令尊大人是个酋长,林黛忽然就来了兴趣,开始了没完没了地询问。她先是打听,他在老家是不是也头戴羽毛,浑身上下涂满了五颜六色的颜料和泥巴,拿着一支长矛追逐斑马或者牛羚。接着又问他是不是可以随意地在一棵椰子树底下和部族里的任何一个黑女人做爱……

   在此之前我从未如此近距离地接触过黑人,不知道除了乔丹之外还有很多黑人同样是有魅力的。当Q·华盛顿不时地伸出粉红色的手掌,用流利的汉语跟林黛侃起自己如何如何在英国一所私立大学读书时,我不得不极不情愿地承认──这位黑家伙的两片厚厚的嘴唇里吐出来的很多东西都让林黛颇有新鲜感,她非常好奇,不知道这位会讲中国话但却莫名其妙带着河南口音的伙计是如何在非洲草原与欧洲城堡之间平衡自己。而Q·华盛顿紧绷在雪白衬衣里的发达的黑色胸肌,更让她受到前所未有的诱惑,她没有掩饰自己──我看得清清楚楚──当她眯着好看的双眼注视他时,显然已经在琢磨如果跟那家伙上床,自己会有什么样儿的感受。

   林黛真那么干了。在停车场,她勉强地问我愿意不愿意和“他们”一起去酒吧,不等我表态,随即又替我做了回答,“算了,”她对Q·华盛顿说,“别强人所难了……”就这样,两人极不自然地冲我笑了笑,上车走了。

   那晚我没回双榆树,在一家饭馆喝了多半瓶二锅头后,晕头转向地去了东直门外一个洗浴中心。我的一只脚刚伸进冷清的大堂,莲子就打来第十八次电话,手机在我的腰带上不停地震动着,我的眼前不断闪现着她那焦虑万分的样子,可我还是没有理会她,依旧冲那个看上去像是老板娘的女人笑了笑,点着随时会血管破裂的头表示愿意接受“全方位”的服务。

   不记得那一夜究竟是怎么过的,只记得从桑拿房出来就吐了,一个瘦小的男孩儿不停地为我捶着后背……哦,还有……在一间昏暗的按摩室里,差不多把我揉搓散了架之后,那身材高大的姑娘递给我一只安全套。

   第二天一早我去了别墅。刚一进卧室,就闻到Q·华盛顿留下的那股怪异的香水味儿。林黛还在酣睡,留着口水的脸上弥漫着性满足后的笑意。不过她很快便被一阵稀里哗啦的玻璃破碎声所惊醒。厌恶地朝她望了一眼,我摔烂了卧室里那对价格不菲的“波西米亚”花瓶,飞身进了厨房,从冰箱里抻出一只冻得比石头还硬的肉鸡疯狂地剁了起来。

   我后来得知,就在我歇斯底里的那一刻,虽然认定我安然无恙,可因为不敢说出我的去处,被逼无奈的表姐夫只得陪着一夜没睡的莲子踏进交通队的大门。而在我举刀奔向林黛之时,他正硬着头皮向一个值班警察打听,是否有一辆车牌号为多少多少的黑色丰田吉普夜里出了事故。

   “你在干嘛?”

   当我念念有词地再一次将那把脊背很厚的大砍刀高高地举过头顶之时,餐厅传来林黛的严厉质问。我杀气腾腾,但她并没有被吓倒,估计是想起我不过是一个在大街上捡来的穷小子,口气里透着一股主子的威严。

   我被林黛彻底激怒了,二话不说,提着刀冲到她的跟前,就像对待那只冻鸡一样,只不过没有把她放到案板上,我直接把她掀翻在地,跟着就举起了刀,在一阵变了声的怪叫中狠狠地砍下了她那颗美丽的头颅。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55

   一刹那,
献血喷涌而出,一直射向五米之外雪白的墙上,而她没了头的躯体,却仍在我的膝盖底下挣扎了好一通儿,一只手竟然抓下我胸脯上的一块肉。

   ……噢,不,不不,这不是真的,所说的一切只是我一瞬间的想象。尽管已经疯狂,可我并没有那么做,当时我的确砍下了一只脑袋,但不是林黛,而是那只冻鸡。

   就算是这样,那狠狠的一刀还是起了作用,林黛的气焰当即就熄灭了,随之被一阵可怜的惊恐所替代──我握着刀一直走到她的眼前,把锋利的刀刃横在她细细的脖子跟前说:

   “没什么,不过是把它剁成肉泥给你熬鸡蓉粥喝!”

   在大约三十秒的时间里,我拼命克制着割断她喉咙的念头。我真地被林黛的冷静所折服,面对失控的我,她也曾惊恐,可片刻便恢复了镇定,神情凝重地问:

   “怎么?你真的以为……”

   林黛没有把话说完,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她究竟打算说什么──是想睁着眼睛说瞎话,辩解自己并没有做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儿,还是要提醒我她从来就没有对我有过什么承诺。

   我当时总算克制住了自己没有干蠢事,只是疯狂地劈烂了餐厅里一只据称是清代黄花梨圈椅,开开窗户把那些昂贵得跟金子差不多的扶手、腿儿、横牚一件件扔到了花园里,随后冲出大门。

   在其后的三天里,一想起林黛和那该死的Q·华盛顿在一起我就心如刀割。但意识到自己也不是他妈的什么好鸟之后,我还是决定妥协,于是便忍气吞声地再次来到别墅。

   可以说──那是我这辈子最窝囊最愤怒的时候。我当时做得真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为了表示我的歉意,我甚至还在街上从一个小女孩儿手里买了一朵玫瑰花,可下了车,走到别墅跟前,却发现里边早已人去楼空,大门上的电子锁也被更改了密码。

   就在我沮丧地准备离开时,住在林黛隔壁的那个韩国女人金太太牵着只不及猫大的小狗回来了,她用半生不熟的中国话喊住了我,说是林黛留下了一封信。我从她白胖的小手里接过一只信封,打开一看,一张漂亮的信纸上歪歪扭扭地只写着一行字:

   “你已经得到不少,就别再找我了!”

   我一下就发了疯!在一片小狗的狂吠及夹杂着叽里咕噜的韩国话的阻劝声中,先是砸碎了大门的密码键盘,跟着一连捣毁了别墅的八扇窗户,当摔倒在地的金太太爬起来逃走之后,我又连根拔起路边一行刚刚栽下去的价格不菲的法国小树,还揍了最先跑来制止我的一个整整高我一头的保安。

   我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为赔偿别墅的密码锁和窗户,以及那些名贵的小树和那倒霉保安的四颗门牙花去了将近五万。不光如此,虽然莲子和表姐夫四处托人营救,可我还是在肮脏的拘留所呆了整整15天。

   如同被林黛撞倒的那天一样,走出拘留所的那个早上,天空同样下着毛毛细雨,只是比那天寒冷的多,就在踌躇之际,忽然看见莲子浑身透湿地站在马路对面。当后来我决定杀掉莲子时,眼前曾经浮现出那一刻的情景,不过那只是一时的彷徨,我并没有因此而改变主意。

   “回家吧。”莲子说。

   打这个时候算起,我和莲子一起度过了将近两个月无言的日子。

   从表面上看,除了再次分室而居、相互之间一句话不说,我们的生活并没有太大的变化。莲子每日照例早早起床,为我做好了早饭再去上班。她仍然隔三差五地出差,为了区区两千块钱的工资傻乎乎地奔向全国各地。而我呢,一天到晚只干一件事,那就是寻找林黛。

   我其实非常茫然,并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尽管理智已经告诉我,与林黛之间的一切已经结束,但我却无法控制自己,一想起林黛此刻可能正与那个肌肉发达的黑家伙颠鸾倒凤就恨不得抹脖子。

   为此,我欲罢不能。那段时间,我过得相当辛苦,跑遍了整个三里屯和后海的所有酒吧,以及全北京将近七百多家夜总会与歌舞厅。有一回,打听到她去了青岛避暑,我立即坐飞机追了去,我在那座海滨饭店前整整转了26个小时,因为饥饿和劳累,最后竟然昏倒在沙滩上。

   那些日子真是惨透了。很多方面,其中包括性生活,除了某天晚上跑到龙潭湖一个漆黑的角落,在一个从网上约来的难看女孩儿身上乱摸了一通,那方面的事几乎等于零。终于,我按耐不住身体的欲望,一个星期天的黎明,我赤身冲进莲子的屋子,像野兽一般地扑向还在睡梦之中的莲子。她没有拒绝我,而且还以一次次的高潮。

   其实,我这人并非天生歹毒,更不是一点儿人味儿都没有。天快亮的某一刻,我打算认命,后来莲子把两碗大米粥摆到桌子上时,我终于开了口。我愧疚地向莲子承认错误,告诉她我决定彻底放弃林黛,从此与她好好生活。我很激动,一直滔滔不绝地说着,根本没有注意到这时候莲子惨白的脸。

   当我舀了一勺粥,已经放到嘴边一刹那,莲子突然一巴掌打掉我手中的饭勺,跟着便是一通歇斯底里、撕心裂肺的号啕大哭。

   从一开始我就说过,我的一切都是那么离谱儿,那么不可思议。

   从莲子哽哽咽咽泣不成声的话语中,我惊诧地得知──我刚刚与死神擦肩而过──她居然打算跟我同归于尽,并且真刀真枪地在粥里放了足够毒死500只老鼠的耗子药。我当时惊骇得出了一身冷汗,简直难以相信她说的是真的,直到跟着她去了厨房,看着她把一包已经打开并所剩无几的白色颗粒倒进了垃圾桶。

   意识到可能会被谋杀或者成为荒唐而又愚蠢的莲子的殉葬品,我不由一阵颤栗。我知道绝不能束手待毙,必须想办法拯救自己。其实最初我并没有打算杀莲子,要知道──不管是什么人,要做出杀人的决定绝非轻而易举,况且我这样一个并非天性歹毒的普通之人。其实,我最初的打算只是逃走──撬开莲子箱子上那把牢固的大锁拿回我的存折逃走,逃得远远儿的,最南的三亚最北的漠河我都考虑过,甚至还考虑过去新疆西藏,总之我要逃得远远儿的,让莲子根本找不到。

   我心里很清楚,不这样就无法摆脱莲子。只要不离开北京,她总会找到我,也许三个月,也许三年,不管多长时间,我终究不能逃出她的手心儿。

   一想起这些我便十分恐惧,总是担心哪天正在逛商场,突然就有一把尖刀插入后背;或者更惨──就像电视里曾经播过的,作为一个可恶的负心人,某天被人泼了一脸硫酸,而后人不人鬼不鬼地度过余生。

   为此,我查看了地图,分别在中俄与中尼边境发现了叫“乌图布拉克”和“巴巴扎东”的两座小镇。我准备在二者中选其一,开着我的巡洋舰去那种香格里拉一般的地方住他几年。我认定,怀揣大把钞票的我可以找一个美丽的维吾尔族姑娘或野性十足的藏族女孩儿陪伴,那种日子必定十分惬意。

   我至今还在后悔,为什么没有真的那么做。如果我当机立断,毫不犹豫地在某个早上收拾东西踏上征程,其后的很多事情就不会发生。一定是这样,别的就不提了──起码我不会定下杀掉莲子和林黛的计划。

   可是,该死的我几天之后又改了主意。唉,想起这一点,我的心里总是充满了懊悔。不过我这种踌躇你多半也能理解──想归想,真要是付诸行动,背井离乡,抛弃自己从小熟悉的生活环境孤身前往一个遥远而陌生的地方,就算那里真是他妈的香格里拉,真有什么美丽的维吾尔族姑娘或野性十足的藏族女孩儿,也着实难以下定决心。

   就这样,我哪儿也没去,无奈地在恐惧中度过了一段吃不敢吃,睡不敢睡的日子。与我相反的是,莲子似乎渐渐忘记了自己是个杀人未遂犯,没事儿人似的,照样跟我过着与真正的两口子别无二致的生活。我简直都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某天,她居然跟我谈婚论嫁,还说要买房子,并且真事儿一般地带我去了双安商场旁边一座即将竣工的商品房小区。

   “我说……”当我对此表示质疑时,她板着脸,一本正经地对我说,“你是个傻子还是怎么着?你难道打算在这间小房子里住一辈子吗?”

   在一个头戴安全帽的售楼小姐的带领下,我跟着莲子踩着裸露着水泥、还没有安装上扶手的楼梯参观了整幢楼房。在工地上,她询问着心不在焉的我──同样的格局,同样的面积,同样的朝向,到底是选择门前有一小块属于自己的草坪的一层呢,还是选择带露台的顶层。那一刻,她一点儿也不知道我正在琢磨什么,真难以想象,如果知道我当时正盼望刚刚从她头上掠过的那根粗大的钢铁横梁突然从塔吊上脱落,把她砸成一摊烂泥,她会作何反应。

   我至今也不知道我算不算一个毫无心肝的男人。虽然那天在最后一刻莲子终止了对我的谋杀,但我却无法原谅她。意识到自己很难摆脱这个疯狂的女人,杀了她的念头便一直缠绕着我。之所以没有下手,是始终没有发现一个天衣无缝的机会,或者说找不到一个百分之百,万无一失的保险方法。我们就这么“相安无事”地过着日子,似乎从来也没有发生过什么,直到有一天深夜,被一阵锲而不舍的敲门声所惊醒。

   我必须说明,在那天打开房门之前,我这辈子还从未那么吃惊过。那一刻,昏暗的楼道里站着一个憔悴的女人,拖着一只箱子,衣衫不整头发蓬乱,一张脸但凡再瘦一点儿,那就是骷髅了。当然,也搭上我睡得迷迷瞪瞪,看了她好半天却仍然不知道这位是谁,最终还是听见那熟悉而又幽幽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声音,才把林黛给认了出来。

   “对不起,我能在‘你们’这儿睡一晚上吗?”她问。

   唉,很多事真是无法预料,就像无法预料到一直躲着我的林黛会深更半夜突然来访一样,我根本预料不到短短半年的工夫,林黛便会从一个百万富婆一下子落魄到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没有的境地。更让我预料不到的是莲子对此的态度。

   我原本以为她会毫不客气地将林黛痛骂一顿,随即狠狠地摔上门。没想到一声叹息后,她却像对待一只被人遗弃,可怜地趴在楼梯上颤抖的小猫那样,放林黛进了屋。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56

   哗哗啦啦地足足洗了一个半钟头,
林黛才穿着莲子那件破旧的浴衣走出浴室。她狼吞虎咽地吃下一些用微波炉热过的残羹剩饭,脸上也渐渐恢复了往日的血色。随后,我和莲子陪着她坐到天亮。

   在门厅里的那张小桌上,林黛告诉我和莲子很多事。首先是Q·华盛顿。我惊诧地得知,那个浑身上下散发着怪异香水味儿的黑家伙根本不是什么来自英国的什么私立大学的学生,而他那关于自己是什么“酋长”之子的说法更是无稽之谈。那家伙是个被国际刑警通缉的国际骗子兼窃贼,如果算上不久前因心脏病突发死于巴拉圭南部城市圣胡安市立医院的那个西班牙籍洗衣店女老板,以及菲律宾巴利夸特罗群岛上一个目前正在疯人院接受治疗的豪富老妪,林黛是第十三个受害者。

   某天早上,当喝了含有大量苯巴比妥的法国红葡萄酒的林黛还在呼呼大睡时,窃取了她银行密码的Q·华盛顿撬开保险柜,敛卷了林黛包括三颗总重量为多少多少克拉的钻戒、七条粗得不能再粗的白金项链及所有值钱的细软。之后,这家伙又从容地开着她昂贵的保时捷分别去了三家银行提走她账上的全部存款,随即消失得无影无踪。

   接下来,是她和一个五十岁的男人短暂而伤心的故事。主人公是个身材硕长、衣着得体、风度翩翩的浪漫诗人。他那一串串充满诗意的柔情话语,着实令悲伤而又沮丧的林黛得到不少安慰。但不幸的是,他是个性无能,虽然林黛十分割舍不下,但接连经历一次次失败,受不了折磨的她终于忍痛和他分了手。

   接着,是他父亲的一位属下。尽管同样并不年轻,但这一位的床上功夫却不容轻视,绝非等闲之辈,一般风华少年根本望尘莫及。林黛坦言,性的快乐使她昏了头,不知怎么,鬼使神差地,竟然向他透露了她父亲严重偷税的秘密。结果,为了一笔数目可观的赏金,那位向有关部门举报了。这下可好──林黛父亲不单进了大狱,而且因债台高筑,他的工厂在短短不到三个月的工夫便被宣布破产。为了减轻父亲的罪责,让他在监牢里少待上几年,林黛卖了别墅为父亲补交税款,但同时也使自己陷入困境。

   林黛向莲子解释,即便到了这种地步,她也不想来麻烦我俩,而是去找了一个曾经跟她做了两年情人的房地产商。她认定他会帮助她,起码可以借给她一套房子住。但她没想到这一位的日子也不好过,因为在顺义开发建造的一座度假别墅村被视为有史以来北京最大的违章建筑而遭强令拆除,已先于林黛的父亲破产。

   虽然如此,这一位还是没有忘记旧情,准备接济林黛一些零花暂度难关。谁知,就在他掏出钱包的一刻,他那身强力壮的太太赶了来,林黛不仅分文未得,还被那妒火万丈的女人打得鼻青脸肿,至今额头上还留着一块将近六厘米长青紫伤痕。

   当林黛终于掏空了口袋,实在无法再在那些曾经把她视为上宾的酒吧里泡下去之后,不得不坐在北京站的候车室冰凉的椅子上睡了两个晚上。

   ……就这样,拂晓时分,莲子把林黛安顿到我的那间屋子,看来林黛真是疲惫到了极点,莲子还在里边为她收拾东西,坐在门厅里的我便听见她那熟悉的鼾声。

   “怎么样,我做得够意思吧?”回到我俩的卧室,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莲子坐在床上开了口,脸上呈现出一种宽宏大量的神情,就如同电视剧《橘子红了》里那个大老婆。其实这么形容也许并不贴切,那种居高临下的感觉,似乎更像斯琴高娃扮演的慈禧太后。

   “不管怎么讲,这个女人曾经资助过你,我不能不仁不义……”仅仅说了这两句善言,跟着莲子就开始警告,“不过……千万别把我当成傻瓜,我当然知道一旦我去上班,你会跟她干什么,但我奉劝你最好别那样,不然的话……”

   听见莲子赤裸裸的威胁,我不禁火起:“少在这儿威胁我,把话说清楚!‘不然的话’会怎么样,难道还想让我跟你一块儿喝耗子药?”

   “不,”她冷冷回答,“绝不会那么做了。”

   “那你想做什么?”我脱口而出。

   “坐牢。”莲子没头没脑地说。

   “坐牢?”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没错儿,坐牢,二十年或者一辈子!”那一刻她脸色刷白,两只眼闪烁着一股子中了邪的坚定,“当然是因为你,不过请放心,我绝不会谋杀你,你会活得好好儿的,碍不着吃碍不着穿,只不过有些事你是做不成了……别那么看着我,没错儿,就是那么回事儿,我绝对说到做到,你只要敢再背叛我,哪怕只是一次,我一定会那么干!”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56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那细细如钩的残月被一片飘来的乌云遮住了。四周愈发黑暗,但那一片片树叶仍然依稀可辨,只不过摇曳得更加厉害,仿佛正在颤抖。我再次遥看那两座黑黢黢的大山之间远在十五或者二十公里之外的市区,那里依旧闪烁着犹如银河般的荧荧之光。

   此刻,风更大了,越来越多的沙粒加快速度,一次次无情地袭击着我。可我仍然困惑,为什么一直听不到风声,一点儿也听不到。为这个我曾一度分神,但只是短短的一刻,很快脑海里便又重新闪现出那些不久前发生的一件件往事。

   尽管知道莲子的恐吓绝非危言耸听,但身体之中那不可抗拒的本能使我无所畏惧,那天早上,她前脚刚走,我后脚便踏入林黛的房门,用一阵狂吻唤醒了睡梦之中的林黛,随后便和林黛在激浪叠起,令人一次次窒息的性爱之河里遨游了整整一个上午。

   不过,当欲望得到彻底满足,肉体的快感消失殆尽之后,跟着我便感到惊恐,耳边一次次地响起莲子那疯狂而又冷静,低沉但却斩钉截铁的威胁。

   刹那间,我看到自己正在血淋淋的床上痛苦地翻滚,莲子狰狞地站在一旁,一只手握着尖刀,另一只手攥着我那仍在淌血的生殖器。一时,我被那令人惊悚的情景吓得叫出了声。

   我感觉到了危险,并且意识到这种可怕的灾难随时会发生,说不定就在当天夜里。我知道不能坐以待毙,于是下定决心准备行动。

   当林黛被我的突然尖叫吓得掉在了地上之后,我在她诧异地注视下手忙脚乱地穿上衣服。因为莲子的缘故,我那一刻早已忘记了当初我对林黛的切齿之恨,想到必须与她分手,心中不免有些惆怅。

   简单地收拾了一下东西,我跑到了表姐夫那儿,但不是去借宝剑,而是在他茶馆后院一间狭小的仓库里支了张行军床。我心里很清楚,要做的第一步,便是彻底地得到莲子的信任,以确保在动手之前,不被那个疯女人残忍地残害。

   后来林黛告诉我,我的撤退真是非常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我刚刚离开,莲子便突然跑了回去。当她随后赶到茶馆,看见我准备睡在一桶又一桶的茶叶当中时,竟然被我的“义举”感动得热泪盈眶。

   “唉,”叹了一口气,她摇着头对我说,“这样也好,不然的话我实在放心不下──真是对不起,你就暂时先委屈一阵,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我总是觉着我不能扔下这个女人不管,时不时我就听见有人对我说:‘你千万别那么做,否则你的结局必定很悲惨!’这实在是太离奇,连我自己都无法相信。噢,忍耐一下吧,当然了,我还不知道这件事儿将会持续多久,可我却有一种感觉,似乎不会太长时间……”

   就这样,我、莲子、林黛一起度过了好长一段日子。我们经常碰面,大部分在莲子那儿吃晚饭,也有几次在茶馆,喝着表姐夫慷慨奉献,声称两千块钱一斤的洞顶乌龙茶。还有一次,正如小茜说的那样──莲子从公司拿来三张免费电影票,三个人还一起去了西四红楼,看了那部令人感动的《泰坦尼克》。

   在黑暗的观众席里,我坐在莲子和林黛当中,左手被莲子紧紧握住,而右手却摸着林黛丰腴的大腿,当那艘巨轮缓缓地沉向冰冷的大海之时,我听见两旁相继发出一阵阵可笑的唏嘘。

   在那些日子里,我正儿八经地开始策划谋杀。为了避免莲子死后很快就被抓起来,就如同在电视里经常看到那样──十几个或者二十几个荷枪实弹的警察一脚踹开门,一窝蜂地冲进藏匿着我的小屋,像对付一只即将被宰的猪一样七手八脚地把我按倒在地上,我没白没夜地思考着,推翻了一个又一个方案。

   我知道,虽然中国的警察不及外国电影里的侦探们那么智慧,却很难说会比我傻,况且技术手段正日趋提高,哪怕发现一根头发,都可以用“DNA”鉴定给我定罪。为此,我曾经退缩,颓然地准备放弃,听任命运的发落。

   我的确这么想过,但总是欲罢不能,一想起莲子那令人惊悸的威胁便浑身颤栗,我意识到已经没有退路,因而不得不开动大脑里的每一个细胞,思索着如何下手乃至如何在其后成功地逃脱。

   当然,我知道仅凭苦思冥想是不够的,还必须掌握前车之鉴,不能愚蠢地重蹈那些已经被枪毙或者正要被枪毙的人的覆辙,为这个我去找了表姐夫,在他疑惑的注视下,刨根问底儿地一件件了解他那位公安局的朋友所说的至今还“挂着”的案子。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57

   尽管有些困惑,
可表姐夫还是尽自己所知回答了我。从他那儿我颇受启发,终于知道该怎么干了。其实说起来,除了那桩不知道是什么人顺着雨水管一直爬到17层,而后从窗子入室杀了那个女人的凶案,其他的并没什么玄奥,都显得很简单。

   那些案子当中,犯罪嫌疑人的范围其实很小,要么是丈夫或者妻子,要么是情人或者情敌,可就是破不了。尤其那桩发生在小红门的一间租赁房屋的煤气中毒案,里边只有一个可疑对象,那是一个杂货铺的伙计,被怀疑偷了钱后怕被发现而在炉子的烟道作手脚,熏死了自己老板一家4口。虽然警察抓了他并把他投进大牢关了11个月,可最终还是因证据不足无奈地把他放了。

   据此,我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没必要挖空心思制造你怎么怎么不在现场的证据,即使白花花的铁皮烟筒上清晰地印着你的指纹也不要紧,只要别被警察“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鬼话所诱惑,扛得住三天三夜不让你睡觉的审讯,一口咬定你只是应老板的要求帮他安烟筒,绝没有卡死炉子上的风门开关,任何人也奈何不了你。

   也就是说──你如果能制造一场真实的“事故”,只要不留下无法辩解的铁证,或者确保当时没有第三者或者说是“目击证人”,即便你杀了人后不走,纹丝不动地站在现场给警察打电话报警,无论是警察还是法官,谁也拿你没辙。

   这一点在网上也得到了证实。那一阵子我一天到晚趴在网上,一熬就是通宵,没事儿便会输入“谋杀”之类的字眼儿,而后玩儿命搜。我认为Internet给了我不少帮助,使我获得很多宝贵的资料。

   利用一个“Mps-19”的黑客软件绕过防火墙,我访问了一家专门接待对犯罪有兴趣的人的美国网站,调阅着自二十世纪以来,全世界范围内一起起悬而未决的谋杀案的档案。那段时间我的英语水平提高很快,简直是突飞猛进,到后来,不用翻字典,就看懂了那起上一个世纪七十年代初,发生在位于北爱尔兰南部城市阿马的“亚瑟·W·霍布芬金”案件。

   亚瑟·W·霍布芬金是个花匠,这位先生把妻子投进内伊湖深深的湖水中。尽管调查人员从邻居那里了解到他与太太多有龃龉,且和一个曾雇他修剪草坪的寡妇关系暧昧,始终不相信他“失足落水”的说法儿,但却对他毫无办法。

   当时船上只有他与被害者,没有证人证据,他坚持说他妻子是在钓鱼时不慎掉下去的,而那一刻他正在船舱里更换一只保险丝。到现在,除了三十年的时光如同一把利剑削去了他的满头黑发,把一个长着性感下巴的小伙子变成一脸赘肉完全秃顶的老头儿,这一位没有任何烦恼,自由自在地跟那个漂亮的老太太住在一座鲜花盛开的庄园里。

   终于有一天,正当莲子因为忍受不了我正在不断消瘦下去而下决心倾囊以注,打算为我和她购买一套阳光灿烂的大三居的一刻,我安排好了一切。

   是的,没错儿,我准备临摹那位“亚瑟·W·霍布芬金”先生。不过,虽然分别给密云水库和怀柔水库乃至龙庆峡都打了电话,仔细地询问了它们的水深以及具体的租船事宜,但我最终没有直截了当地抄袭这个爱尔兰老伙计。原因很简单──莲子是个游泳健将,有一年夏天她曾一猛子扎进昆玉河,顽强地跟着班上的两个男同学从玉渊潭游船码头逆流而上,一直游到颐和园。回忆起这档子事儿,我不得不放弃淹死她的计划。随后,我想起了这座山。

   其实说起来,这座山并不高。以我的猜测,海拔超不过300米。但这已足够了,如果你能不辞辛苦来一趟我精心布置的谋杀现场,你就会深信── 一旦从我目前的位置掉下去,必定粉身碎骨。

   实际上,这里离市区并不太远。衙门口北边有条土路,从那儿一直往西,看见一座废弃的石灰窑就左拐,再看见三个荒芜的坟头儿就右拐,只要别转了向,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到达山脚。这个鬼地方还是莲子告诉我的,至于谁告诉她的,就不得而知了。

   当初,一起去驾校拿了驾驶证没多久,为了练手儿,她租了辆总是灭火儿的桑塔纳,坐在吱吱作响的右座上把我引进了那片茂密的树林。把车停在一片寂静无人的树林旁之后,我和她爬了这座山。我们没有找到传说中的古庙,却发现了这座悬崖。

   必须承认,莲子的胆儿还是挺大的,尽管好半天才听见她扔下去的一块石头的回音,可仍然敢像我一样抱住那棵歪脖子松树探出身体朝深不可测的沟壑望去。

   在制定谋杀计划时,这一点被我充分地考虑了进来。我准备故伎重演。我的计划是,先以身作则,而后诱惑莲子再一次效仿,并在那一刻将她推下悬崖。

   我其实十分怀疑能否将她的尸体从深深的谷底弄上来,可还是要拨打110求救,我将难过地向警察诉说,怎么怎么莲子就不听我的劝说,非要做那个危险动作,怎么怎么在我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的一瞬间就掉下了悬崖。

   为此我曾做了反复演练。每天早上在空无一人的茶馆里,想象着眼前正站着一个或者一群眉头紧锁的警察,一遍遍地背诵着事先准备好的台词。为了表演逼真,我真是下了很大的功夫,还专门找来《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剧本仔细阅读,以参考当发现朱丽叶死后,情人罗密欧究竟是如何表达自己悲痛万分的。我从老莎士比亚那里受益匪浅,最后一次演练,竟真的动了情,先是泪流满面,而后便号啕大哭,最终竟然精疲力竭地瘫倒在地上。

   我深信我的表演一定会成功,即便那些狡猾的警察看出什么破绽我也不怕──他们不会得到任何证据──山上只有我和莲子两个人,谁能确定到底是她自己掉下去的还是被我推下去的?

   我坚定地认为,即使警察十分固执就是不相信我无辜而非要把我抓起来,法官也不容易定我的罪。再说了,我重金聘请的专门打刑事案件的律师也会帮助我,他会充分利用法律的空子为我开脱并最终使我无罪释放。经过仔细的分析,我制定了一个完整而详细的谋杀计划。

   然而,就在准备实施的一刻,我还是遇到了问题。当然这不是因为小茜,虽然打从在加油站回来之后我就下定决心这辈子非她不娶,但任何一个警察也不会因她而推测我的杀人动机。再说警察也找不到她那儿,就算找到也没关系,毕竟两年来我只见了她一面,况且谁也没说什么,即便议论了那位根本不存在的同济大学哲学系的老伙计,我也没有提起莲子的谎言,所以,别说警察了,连小茜自己都不知道我对莲子的愤恨。也就是说,小茜根本不会成为问题。

   我的意思是,问题出在林黛身上。

   虽然说,这位昔日的公主此时已经落魄到与一个街头流浪的女乞丐相差无几的境地,惨兮兮的除了身上几件早已看不出贵重的名牌儿衣服已经一无所有,但仅凭她的美貌,警察就可能怀疑我是为她而杀了富有的莲子,想到这一点,我不免又有些踌躇。

   不过,你千万别认为我会恶毒到那种令人发指的程度,以至于仅凭这一点就作出把她和莲子一起杀掉的决定。我承认,我不是一个烧香拜菩萨的佛家弟子,也不是一个天天祈祷上帝的基督徒,但却绝非那种完全没有人性的家伙,之所以那么做实在是出于无奈,而归根到底,一切还是林黛自己造成的。

   就在我为林黛的存在而苦恼之时,那天,确切地说是在我和小茜在加油站相见的第二日早上,林黛恰好打来电话,她声称要跟我单独谈谈。尽管我知道不会有什么好事,可还是如约去了一间我俩过去常去的酒吧。

   说起来,我这人还是相当不错的。在莲子的控制之下,我这会儿手头儿的零花并不富裕,但还是在一间路边杂货铺卖了50公升汽油票,凑了六百块钱交给林黛。谁知道,她的胃口却远远超出了我的想象。

   “无论如何,”林黛说,“你也得给我100万!”

   那一刻,刚刚喝进嘴里的咖啡一下子被我喷得满桌子都是。

   其实,到现在我也并不觉着林黛这人究竟有多坏,即便说我认为她是一个糟糕的女人,但起码可以称之为是一个孝女。

   林黛告诉我,她需要这笔钱去营救她的父亲。当然这种心情倒也可以理解,问题是———她所给我的钱都在莲子手里,我根本无法满足她的要求。没想到,听了我的难处,林黛却丝毫没有退让,仍然坚持让我把这笔钱“吐出来”,跟着还为我指点迷津:

   “再怎么着,你总可以把车卖了吧!”

   说实话,在这件事情上,时至今日我也搞不清,到底我和林黛哪一个更不近人情。可不,无论是钱还是汽车,既然你已经给了我,那就属于我,怎么能想给就给,想要就给要回去呢?算了,这种扯淡的问题我实在不想纠缠,问题在于,在成功地谋杀莲子之前,这辆车是我的惟一财富,它不仅是我后半生的生活保障,而且也是我能否赢得小茜的重要筹码,我根深蒂固地认为,一旦没有了它,一切都会成为泡影。

   一听此言,连一秒钟都没耽误,我当即便拒绝了林黛:

   “这种无耻的话,你也能说得出来?真没想到你这么卑鄙!”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58

   说着,
我擦了擦裤子上的咖啡,站起身准备离去。没想到林黛并没有因此而气馁,我才走了没几步,她忽然开了口:

   “既然你见死不救,我也没办法,咱们法庭上见吧。”

   到了这会儿,我才猛然想起──当初为我买车的时候,车主登记一栏里,写的是“林黛”。

   离开酒吧后,我一连三个晚上没睡觉,整整72个小时,都是在抓耳挠腮之中度过的。出于迫不得已,我最终还是决定把林黛和莲子一起杀掉。

   当然了,对于莲子,我并不感到有什么愧疚。但必须承认,林黛的确让我于心不忍。说起来,让我卖汽车这件事固然十分可恶,可其实这并不是下决心的真正原因,真正的原意还是小茜,一想到我和小茜的未来,我就知道必须这么做,除此以外,绝无任何别的选择。于是,那天晚上,在玉渊潭的一个偏僻角落,我再次见了林黛。

   我告诉她不必上法庭,虽然她会赢,但却不一定能把车开回去,我会在此之前就私下把车给卖了,虽然说那么做我会蒙受不小的损失,但起码她拿不到钱。那样的话,对她来说一切就会变得十分复杂。

   满意地看见林黛懊丧地低下头,我随即又开始抚慰她,说我并不打算那么做,相反,我一定会完全满足她的要求,尽快将那100万如数奉上,不光如此,很有可能还会更多。只是她必须答应我一个条件──她必须和我一起杀掉莲子。

   说到这里,我在林黛的脸上看到意料之中的惊诧。跟着,我做出解释,告诉她莲子对我所做的一切,对她晓之以理,说明自己完全是被逼无奈。为了我和她的切身利益,她必须帮助我,而她的具体任务非常简单,只不过跟着我和莲子一起爬上那座山,以便事后向警察证明那是一场事故──莲子完全是意外失足跌下悬崖,仅此而已。

   我说得十分详细,除了没告诉她我打算把她也推下去,我介绍了包括所有细节的整个谋杀计划。

   足足沉默了一刻钟,林黛才开口:

   “你真的……打算杀了她?”

   我坚定地点了点头。

   “一点没错儿。”我跟着回答。

   “你相信你会成功?”

   “毫不怀疑。”

   “可万一……”

   “不不,”我拦住了她的话头,“没有什么‘万一’,任何‘万一’的事儿都不会发生,一切我都安排好了,绝没有任何风险,如果实在担心,怕自己做不了伪证,我下手的时候你可以躲到一旁去,而且……”

   “等一下,”林黛忽然插言,“……如果这样,我又能起什么作用?你自己不是一样能干吗?我还跟着你们去干什么?”

   “……是啊?如果你这么说……也的确……可是……”

   面对林黛的狐疑,我意识到说错了话,一时张口结舌。正在懊悔,她却回答了自己:

   “当然啦,你还是希望能有人为你作证,再说了,你已经讲得很明白,如果不帮你,我就拿不到钱,是这么回事儿吧?”

   听林黛这么说,我不由暗自吐出一口气:

   “完全正确,不光如此……”

   “不要再说了……”林黛摆了摆手,凝视着黑暗的湖面喃喃地说,“这件事非同小可,恐怕你得给我点儿时间,让我认真地考虑考虑……”

   令人不安地整整等待了一个星期,林黛终于打来电话。按她的要求,我与她像一个警察和一个卧底那样,在尚未竣工的四环路中关村三号桥上接头。站在一排不知是干什么用的木板房的后身,她告诉我她同意了我的计划。不过她同时声明,我的那种所谓“没有任何风险”的说法显然荒唐可笑,再怎么讲,她也同样面临被枪毙的危险,因此,我必须提高给她的回报,也就是说,一旦干掉莲子,我必须付给她150万。

   “别冲我瞪眼好不好!”林黛对我说,话音不高,但口气却非常坚决,没有任何讨论的余地,“虽说过去我从来没有认真地记过账,可我心里还是有个谱儿,这个数儿,我相信你拿得出来!”

   说实话,听她这么说,我当时一点儿都没生气──你要多少都无所谓,反正我也没有打算真的兑付,你难道还以为自己真能活到那一天吗?哼!

   不过,为了做得更加逼真,我必须还得表演一下,于是就面红耳赤地跟她争执起来,大骂她登鼻子上脸:

   “我说!你这简直就是敲诈!”

   当然,我并不是那种十分有耐心的人,见戏演得差不多了,随即便与林黛握手成交。

   有一点你必须明白,到了这一步,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依旧有不少困难亟待解决。显然,我的工作只做了一半,还得说服莲子,必须百分之百地让莲子答应我们三个一起来爬山。

   要说起来,这件事原本并不难,如果单是我和莲子,什么时候她都会同意,高兴她还高兴不过来呢,但现在不同──林黛掺和了进来,这一下就很难说了,我必须找出一个让莲子无法拒绝的理由。为此,那两日我整天苦思冥想,却始终感到束手无策。

   就在这当子,莲子突然来到茶馆,面色铁青地质问──为什么这些天我一直不跟她见面,是不是背着她偷偷与林黛鬼混。见我连连摇头,她进一步提出疑问──她发现,几次林黛不在家的一刻,我也同样没呆在茶馆,她要我一一说出当时的去处,并很具体地提及我与林黛在玉渊潭和在中关村三号桥见面的两个晚上。

   每当想起当时情景,我仍然佩服自己那种随机应变的能力,不但能摆脱危机,而且居然能利用它顺势解决那困扰我多日的难题。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儿,我忽然就茅塞顿开。

   我大胆地承认了一切,告诉莲子我的的确确在和林黛见面。不光如此,我还透露了我俩谈话的一部分内容,其中包括刚刚敲定的针对她的谋杀计划。当然了,我做了稍稍的改动,在我的叙述中,林黛变成了谋杀的主谋,我告诉她林黛说,一旦我们杀了她,就可以从她的手中夺回那些钱,而后我俩远走高飞。

   当我把话说完之时,莲子激动得浑身颤抖,不时便从一旁捡起一个半个乒乓球大小的普洱茶茶坨塞进嘴里咯吱咯吱地嚼着,而她的眼睛,却一直朝墙上一块因漏水而形成的地图般的污痕凝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58

   无言地坐了很久,
她吐出一嘴黑乎乎的茶叶,终于开了口:

   “既然……你把这事儿告诉了我,显然你已经做出了选择。”

   我立刻肯定地回答:“当然。”

   “那就说说看,你打算怎么办,我洗耳恭听。”

   “我决定……”喘了一口气,我说,“就照林黛说的那么做。”

   “什么!”莲子噌地一下子站了起来,撞翻了身边的一摞闪闪发光的不锈钢茶叶桶,她拼命瞪大了眼睛,黑眼珠上下露出白眼珠,“你竟敢……”

   “你坐下!”我低声命令她,但口气却相当威严,“看来你并没有明白我的意思。”

   “你的意思?你到底……是什么意思?”莲子站在我的面前问。

   “很简单,”我说,用一句在很多拙劣的电视剧里都曾听见过的台词回答她,“我决定将计就计……”

   “你是说……”莲子忽然明白了我要说什么。

   “对。我打算用她自己设计的方案对付她──我们两个把她推下去!”

   “那就没问题了,”莲子点了点头,跟着问,“说吧,你打算……什么时候动手?”

   终于,我发现几乎一切困难都已迎刃而解,所剩下的不过是一些很具体的问题,但那都微不足道,都容易对付。比如怎么向警察解释莲子和林黛这两个女人是如何一起“失足”落下悬崖的。我可以这样说那一刻,我要么正在北面的树林中摘酸枣,要么正在南边的山坡上采野花──总之,我忽然听到一声尖厉的呼救,跟着我就立刻奔向悬崖,结果看见莲子或者林黛正趴在悬崖边缘,手中死死攥着已经滑落到下面的林黛或者莲子的手,就在我即将到达之际,悬崖边上的莲子或者林黛刚好被吊在空中的林黛或者莲子给拽了下去……

   认定了所有的计划均已天衣无缝,我决定付诸行动。于是,上个星期五,我分别给莲子和林黛打了电话,所说的话一模一样,只是简单的两个字:

   “明天!”

   当日晚上六点钟,我回到了莲子那儿。进门的时候,莲子和林黛正在厨房里忙乎着我们三位即将举行的最后晚餐。

   在黑暗窄小的门厅里,我一个人坐在桌子前,一边心不在焉地磕着一盘早已哈喇的瓜籽儿,一边琢磨着如何演好即将开演的这场戏。要知道,即便我已经背好了台词,那一刻也依旧相当的忐忑。终于,那两个愚蠢的女人各自端着两只大盘子,从厨房里鱼贯而出。

   席间,我们看了北京地区的天气预报,电视告知──第二天是个适合出游的绝好天气,西部山区的空气质量更佳,虽然守着北京最大的重工业企业首钢集团,但却一连8天达到了“优”。

   我心里很清楚———即便明天下刀子,这两位也会与我同往,但那一刻我还是要感谢老天爷的大力相助。意识到这是最好的提议时机,我咳嗽一声,清清嗓子说了话,以一种完完全全是灵机一动的口气,提出了一起郊游的建议。

   “嗨,我说两位小姐,明天是星期六,天气这么好,为什么我们不出去走走呢?”

   我的话刚一说出,立刻就得到她俩的一致响应。

   “太好啦!”不约而同,莲子和林黛一齐回答。

   “我已经很久没有出去玩儿了!”莲子说。

   “可不,你光说你,我又何尝不是呢?”林黛马上附和,看上去,她和莲子近乎得不得了,就像她们是亲姐妹。

   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形容我当时的心情,真不明白这个世界是怎么了,究竟因为什么,我们这一男二女就变成了三个恶魔。我这辈子还从未看见过如此富于戏剧性的场面──不论是莲子还是林黛都知道自己将要做什么,可表面上却都要装出一无所知的样子。而最离谱儿的实际上是我──我居然想得出,让莲子和林黛自己参与对自己的谋杀。

   当一切已经不可挽回地发生之后,我不禁陷入深深的思索,忍不住回顾起我的整个一生,真不知道从何时起,原本善良的我竟然会残忍到这种地步──尽管知道我就要结束莲子和林黛的生命,可那天晚上,居然还能跟她俩玩了将近半宿的扑克。

   第二天一早,我们三人就出了门。说实话,临上车的那一刻,看见那两个即将被我谋害的女人一人背了一个装满饮料食品的背包,我曾经动了恻隐之心,的的确确想过要就此罢手,但那只是短短的一瞬间,最终我还是咬着牙,轰轰地发动了马达。

   我是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被捕的。一阵滚滚惊雷之后,我听见了敲门声。开门之后,我看见一男一女两个警察。女的长得既不好看也不难看,一张很俗的脸,属于最让我腻烦那种;那男的却相当英俊,简直与总是扮演警察的濮存昕别无二致。

   只是来了这两位,而且谁也没掏枪。亮出证件之后,那女的用相当客气的口气要我跟他们走一趟。我以为大队人马都在外面,可踏出家门时,并没有在楼道里发现想象之中的头戴钢盔,全副武装的警察。

   要么是昨天,要么是前天,反正是在中午,那一刻,我的眼前再次浮出我与那个精明透顶的律师谈话的情景。

   我们是在看守所的一间小屋见的面。小屋里阴暗而寒冷,那种地方,我以前还从未光顾,只是在电视里见过。律师坐在我的对面,一只带伞的灯低低地垂在小桌上,那个律师身处暗影之中,我始终没有看清他的脸,只看见他不断地从一只厚厚的皮包里取出一份份文件放在面前翻阅。

   “嗯……”整理了一下雪白衬衣上印满一个个“G”标志的灰色领带,他开了口,“除了材料上的东西,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没有。”我说。

   “是这样吗?”

   “是。”

   “……这就好,不过对不起……有句话可能不中听,可我不得不说出来……”

   “没关系,想说什么你随便。”我回答,口气无所谓。

   “你没有欺骗我吧?”

   “当然没有。”

   “所讲的……都是事实吗?”

   “没错儿,全都是事实。”我咬着牙回答。

   “真的?”

   “真的。”

   “嗯……好,”在黑暗中凝视了我片刻,他把那些文件重新放回包里,“实话讲,我本人并不相信你的故事……总觉着……”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59

   “总觉着什么?”我反问他,话音透出一股子不屑一顾,那种坦荡的语气,除了我,任何一个谋杀犯也做不出来。

   “总觉着这里边有点儿问题!”

   “是吗?”我有些恼火,“那你不妨说说看,你到底在怀疑什么?”

   有好一阵,律师没有吱声。于是我又接着说:

   “我其实倒是知道你的‘问题’是什么,不过想再提高点儿费用,没关系,再重新开个价吧,你打算要多少?”

   “噢!不,不是这个意思……”律师连忙摆手,“我只是觉着……算了……好吧……这个案子我接了,你会没事儿的。”

   当然,这些只是我的幻觉。事实上,我并没有被捕,自然也就没有什么长得像濮存昕的警察和他那既不好看也不难看的女搭档,更没有什么精明透顶、扎着金利来领带、一心只想赚钱的律师,也没有什么看守所的阴暗小屋和那些有鼻子有眼儿的谈话,就是说──一切根本就没发生。

   没错儿,我知道是幻觉,而且知道产生幻觉的原因。这里边因素很多,但主要是饥饿所至。如果没记错,打从来到山上的那天早上算起,我已经整整5天没有吃东西了。当然我说过──来的时候,莲子和林黛倒都带了不少食物,一人一大包──头一天晚上,把这件事定下来之后,我们三人就一起去了那间24小时营业的超市,买回了不少可口的东西,想起来真让人垂涎三尺──大磨房的面包,正宗的广式香肠,最可气的是还有一大块我最爱吃的驴腱子肉。除此以外,还有一大堆被她俩洗干涮净的新鲜水果──苹果、桔子、香蕉、葡萄、草莓、樱桃等等。可是,所有这些,都被她们在离开前,一样样地从我的头顶上抛下了深深的沟壑。我心里很清楚,莲子和林黛绝对是故意这么干的,所以才会让这些东西像天女散花似的从我的周围纷落而下,无非是藉此表达她们对我的仇恨。

   我承认,我的反应还是太慢,尽管有好几样东西简直就是从我的鼻子前面飞下去的,可我却一样儿没抓着,因而几日来,我只能靠我身边树枝上那些数量不多的野酸枣维持生命。严重的营养不足非但深深地损伤了我的神志,使我的听觉也遭到破坏,正因为如此,我才会什么声音也听不见。就连我的视力也受到了影响,要不然,为什么当我遥望夜空时,月亮会变得越来越模糊呢。

   我知道我的形势严峻──从昨天起,生长在峭壁之上的这棵野酸枣树因不堪我的重负,树根正一点点地松动,随时会与我一同掉下去。对此我毫无办法──从这里到崖顶,少说也有80米,根本不可能爬上去。下面就更深了,有250米都不止,一旦这棵树脱落,我必定粉身碎骨。

   说起来,一切还是赖我,如果我一声不吭、不暴露我掉在了树上,就权当自己已经摔死,那么把我推下来之后,莲子和林黛一定会报警,让警察寻找我的尸体,那样一来我就会有救了。可我当时没有把握住自己──我实在是太惊慌,刚一掉在树上就拼命喊叫。因为愚蠢,我失去了生还的机会,眼睁睁地望着她俩的身影消失在崖顶上。

   现在,我很清楚等待着我的是什么结局──要么跟着这棵树一起坠下悬崖摔死,要么饿死在树杈上。只是,有些问题我一直弄不清──到底是谁先发现了我的阴谋?是莲子还是林黛?这两个女人把我干掉之后,又如何解决她们之间难以调解的矛盾?算了,现在提起这些事儿显然已经毫无意义,可有一点我实在是想知道──究竟是谁在我的身后把我推下的悬崖?是莲子?还是林黛?显然,我无法在活着的时候得到答案,我只能带着这个巨大的问号一个人先去天堂。

   不过,我会耐心地在上面等,等到将来莲子和林黛都去了那里,我们三人见了面,再向她俩问个明白。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8:59

女窃贼

   从礼士路,我骑车去月坛北街,到了那儿拐进洪茂沟,在一座老旧的红楼门口下了车。锁上车,我拿起车筐里的一只尺寸很大的黑色公文包,大步流星地进了单元。

   我匆匆地上着楼,
像个男人似的一步三个台阶儿。楼道里很暗,楼梯也很残破。才上到二层,中门就开了,一个十八九岁、浓眉大眼、头发染成黄色的男孩儿从里边出来。跟我一照面儿,不由自主他就下意识地往后一退──不用说,这小子肯定进去过,起码是有案底儿,要不绝不会一见着警察就想跑,即使他看见的是一个女警察。

   哦,我恐怕得做个说明,一般来讲,我平时并不穿警服,像今天这种情况可谓是绝无仅有。因为工作特殊,我常常需要装扮成各种女人,比如……衣着朴素的女教师,或者那种总是煞有介事地裹着一身丝质套裙、天天打车去外企上班的白领丽人,再或者是那种无时无刻都挂着一张笑脸的女保险推销员。

   另外一些时候,我还会穿着缝着一溜儿小红边儿的灰布衣裳、足蹬一双平绒面儿的一字襻儿黑布鞋,扮成一个在四星饭店擦玻璃的外地女工。不过,每到这一刻,我总是有些担心──我这又高又壮的身材实在不像一个初来北京的四川或者安徽小妹妹。

   当然了,绝大部分人其实说不清北京人或者具体地说北京女人长得到底与外地女人有什么不同,可我的小学同班同学、现在正傍着一个有奥迪车的大款的小英却总是说有,她一口咬定:“别逗了!就你?一看就是老北京儿,而且……还是在崇文区生的……”

   岂有此理!说能看出我是北京人就够夸张的了,怎么还会知道我生在崇文区?鬼才信呢!好在──像我这样的岁数,不少北京女人都下岗了,所以每当我拿着一块抹布穿行于某某饭店的大堂或走廊时,倒也没太引起他人的关注。

   瞟了一眼那孩子耳朵上的耳环,我继续上楼,转眼来到四层。怎么说呢,简而言之……出于工作上的需要,我刚刚在这儿租了套房子。

   打开锁,我进了屋。不知是天生的,还是职业的缘故,我的听觉极其敏锐──才一关门,就判断出那微小声音是从卫生间里发出来的。

   推开那扇带花玻璃的门时,她正徒劳地掰着窗上的铁栅栏。我真不明白──即使你的力气比一条壮汉大十倍,能把它掰开,你又能怎么样?难道你想钻出去,从四层楼上跳下去吗?

   看见我,她先是极度的惊慌,而后瞬间就绝了望。或许知道但凡是警察,必定连男带女个个儿都是铁石心肠,她没有跪地求饶,就那么手足无措、微微颤抖地站在加装了防盗栅栏的窗户底下。

   她长得很清秀,一张标准的瓜子脸,一双乌黑的眼睛,只是此时充满了惊恐。她的个子很矮,看样子也就1.5米。就算如此,这会儿她也无法把自己藏起来──屋子里的家具太少了,卧室里有张折叠床,可没有被褥,一眼就能看到床底下。床边的一排开放式的方格子书架上摆满了书,只不过已经被她翻得一片狼藉。客厅里一样空空如也,除了一只带台灯的小桌和两把椅子,再没有任何东西。

   她的身上没有溜门撬锁的工具,只有一串钥匙──她用其中的一把打开了我的房门。

   显然是慑于我男人般的拳头,加上我身上的这张皮,她一点儿也没反抗,乖乖地蹲在了屋角儿。当然了,不是她不想跑,门已经让我给锁上,想跑也跑不了。就在我正要给派出所打电话的时候,她忽然崩溃了,坐在地上就哭起来。她的哭声很大,一边哭,还一边问我,能否给她一点时间解释。

   “好了好了。”我心烦地合上手机,坐在小桌旁后,指了指小桌对面的椅子,我掏出了香烟,“不妨听听你能编出什么令人伤心的故事,可你得先老实回答我的问题!”

   “行……您问吧!”她一骨碌爬起来,哽咽着坐在了椅子上。

   “叫什么?”点上烟,我从皮包里掏出了一个笔记本。一时,空旷的客厅变成了临时的审讯室。

   “兰红霞。”

   “哼,名字还挺好听,”我忍不住说道,“多大年龄?”

   “今年21。”

   “21?”我怀疑地朝她的脸望去,“我怎么觉得,你至少……也有30了?”

   “没有,我只是显老,其实到下个月我才21,我的身份证丢了,要不给您一看您就相信了……”

   “籍贯?”

   “嗯?”

   “我问你是什么地方人?”

   “噢……夏邑。”

   我一时有点儿茫然:“哪个省?”

   “河南。”

   “河南?……有前科吗?”我接着问。

   “没有。”

   “嗬,回答得倒挺利落,我看不像。”说话间,我又掏出手机,“叫……兰红霞对吧?得落实一下……”

   “您别打电话了,”她连忙摆手,“我真的没犯过什么罪,只是18岁那年把村长家的电视机偷走卖了。就因为这个,派出所的所长赵大叔要关我15天……”

   “哼!”我点了点头,“果然不出所料,一看你就不是初犯……老实交待,什么时候到的北京,来了以后都干了些什么?”

   听了我的话,她忽然伤心起来,一边抽泣着一边说:“我是……5号的夜里……搭一辆运煤车从黑瓦窑……来的……”

   “等一下,”我打断了她,“‘黑瓦窑’在哪儿?”

   “具体在哪儿我也说不清,反正离张家口不远,我是在那儿下的火车……”

   “哎?不是从河南来的吗,怎么又跑到河北啦?”

   “不是跑去的,”她继而解释,“说来话长了……因为实在受不了,在派出所呆到第七天的工夫儿我就跑了,先是去了武汉,后来又去了长沙……前年的腊月十六,我来北京找工作,在厂桥的高台阶上被人贩子给卖了。”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9:00

   “卖了?”

   “是卖了,
这中间被卖了三次,先是江西,后是贵州,跟着是河北……和您说吧,我都数着呢,先先后后一共有16个男人……唉,您知道吗,大虎已经……”

   “等等,大虎是谁?”

   “噢,是我儿子,已经一岁了,可到现在都不知道谁是他爹……唉,我也不想当小偷儿,可身上一分钱都没有,多亏了遇上老根儿哥……”

   “慢点儿慢点儿,”我再次打断她,“这个老根儿哥又是谁?”

   “老根儿哥就是袁伟根,永城人,离我家八十里,在西直门火车站南边儿烤白薯。他真是个好人,让我睡在他那儿,可连摸都没摸我一下。要不是他,我就只能要饭了。他也没钱,可我想弄点儿路费回家,这才又干了这种见不得人的勾当。没想到才一下手,就栽在了您的手里……”

   她说得声泪俱下,有那么一会儿几乎都让我信以为真。可想起自己的职责,我又继续问着问题:

   “怎么进来的?”

   “用钥匙。”

   “钥匙?你是说……你有我房间里的钥匙?”我惊诧地问。

   “嗯。”说着,她摸了摸裤兜,掏出一把栓了红绳儿的钥匙递了过来。

   我拿眼一瞟,上面的齿牙很新,显然是刚刚配出来的。

   “说吧,哪儿来的?”我追问。

   这一刻,她显得有些犹豫,两只手绞在了一起。

   “我……捡的。”

   “撒谎!”我勃然大怒,“你怎么知道捡来的钥匙能开谁家的门呢?”见她耷拉着脑袋,我猛地一拍桌子,“说!”

   “是……于姐给的。”她害了怕,慌忙回答。

   “于姐?谁又是于姐?”

   “上星期认识的,住在站前西边儿的旅馆里,老去老根儿哥那儿买白薯。”

   “那么,这个于姐怎么会有我屋子的钥匙呢?”

   “我不知道,于姐没说。她可能也不知道您是警察,不然怎么会打您的注意呢?她还说您出差了,肯定不会出事儿,让我找找屋里有没有存折儿,如果找到了,她把上面的钱分我一半儿……”

   “嗯……说说这个于姐吧,她多大岁数,有什么特征。”

   “她……40多岁,挺胖的,老爱拿着一把芭蕉扇,穿着一双红拖鞋……对了,她的眼有点儿斜……”

   “等等,慢点儿说──是两只眼都斜呢……还是一只眼?”我停下笔问。

   “是……一只眼。”

   “左眼还是右眼?”

   “是……右眼。”

   “肯定吗?”我边记边问。

   “肯定。”

   “很好,”我点了点头,继续问,“她住在哪家旅馆?”

   “叫‘顺途’。”

   “顺途?在哪儿?”

   “在‘羊肉泡馍’和‘卤煮火烧’中间。噢,是地下室……”

   “嗯,她跑不了,我会抓住她的!最后一个问题,你给这个于姐干了几次?”

   看出她有些犹豫,我接着补充道,“喂喂,别急着回答,想清楚了,自己说出来,和让我们查出来是完全两回事儿,等待你的,也是完全不同的结局!”

   “我懂我懂,”她一个劲儿地点头,满脸通红,再三考虑之后回答道,“……两次。”

   “真的?”

   “真的!”

   “再没有啦?”

   “我向您发誓!”

   “这就对了……”我大声地说,接着又问,“说吧,另外一次是什么时候?在哪儿?”

   “昨天夜里,在高粱桥北面的一座楼里。”

   “怎么?你是说……交大南门47号楼是你做的案?”

   抬头看了我一眼,她颓然地点了点头,满脸心灰意冷。

   “也是这个叫于姐的给你的钥匙?”

   “是的。”

   “拿走了什么?”

   “一副金手镯,两只红宝石耳环,三条珍珠项链,都给了于姐,她说等干完了这一次一块儿给我钱。”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9:01

   “就这些?”

   “就这……些。”

   “不对吧,
”看见她有些犹豫,我皱起眉头翻着笔记本,“我怎么记得事主说……跟首饰一起被盗的,还有大量的美元现钞呢!”

   听了这句话,她彻底垮了,一副万念俱灭的样子:“……唉,看起来,什么也瞒不过您……”

   “知道就好,说吧,拿了多少?”

   “一共9568,”深深地叹了一口气,她接着又说,“这些美元我没有给于姐,自己藏了起来,我想换成人民币留给大虎,您不知道,大虎实在是太可怜,一点儿也听不见……”

   “听不见?”我有些纳闷儿,“怎么回事儿,他是聋子吗?”

   “生下来就是,可您不知道,那孩子聪明极了……您如果看见他……”说着,她就呜咽地哭了起来,“我打算……我其实……没想到……”

   “成啦成啦……”我制止了她。我承认,到了这会儿,我真的是有点儿怜悯她,可我知道此时不是心软的时候,于是清了清嗓子问,“……以上所说,都是事实吗?”

   “都是。”

   “好好儿想想,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没有了。”

   “确实吗?”

   “确实!要是我隐瞒了什么,您可以……”

   “得啦,别再说了!过来吧。”我招呼她,把笔递了过去,又掏出一盒红色的印泥,“在这儿签上字,再按上手印儿……”

   做完了笔录,我押着她去了她的栖身之处。虽然西直门火车站白天晚上都热闹得像庙会,可她那个鬼地方倒是十分背静,我们到的时候一个人也没有,她的那个烤白薯的老乡也没在。其实她很简单,一大叠美元就用报纸裹着塞在铺底下的砖头后面。

   因为太厚,我把美元分成了两份,然后塞进了内衣的左右口袋。

   我说过──一般情况下我不穿警服──谁都知道,冒充警察是很重的罪行,要不是宝芹……噢,就是这个小女人一直在说的那个于姐斜着眼,拍着她厚厚的胸脯保证,如果要回那九千多美元就分我一半儿,姥姥我也不会冒这么大的风险!

   所以,脱下那身一直让人揪心的黑衣,呼吸顿时就畅通多了。惟一令我心烦的是她的样子──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简直要疯了。

   我实在有点儿可怜她,于是便扔给她两张百元的人民币。

   “嗨,”小心地把风衣上的带子在腰间扎紧后我说,“这他妈可是我给你的,按你那个于姐的意思,只能给你丫的一顿拳头!你刚干,还不知道这一行儿的规矩……”

   我先走了,出门时外面的人已经多了起来,可没有谁注意到我,除了一辆出租车,不知道从哪儿就冒出来,一下停在了我的脚边。

   “去哪儿呀,小姐?”司机在里边问,色迷迷地盯着我那鼓得老高的双乳。

   “去一个……”钻进车里,把后背舒服地靠在椅子上后我回答,“……远近无所谓,贵一点儿贱一点儿也他妈的无所谓,可必须是环境好、菜做得香的饭馆,最好是……嗨!看什么看!没见过女人的奶子吗?你他妈的倒是开车呀!”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9:01

并蒂莲

   如果你那天早上乘坐了那趟从天津开来的火车,并且恰好上了3号车厢,就一定会看见我故事里的第一个出场的人物。他是个引人注目的年轻人,身高达到1.84米,非常漂亮,生着一张比女人还白皙的脸:宽宽的额头,高高的鼻梁,两片性感的嘴唇,眼窝深深的一双迷人的大眼具有极强的诱惑力。不管哪个男人,一旦发现他正朝自己的老婆望去,都会把拳头握得咯咯作响。总之他非常帅,在整个儿黄种人里边称得上出类拔萃。倘若你是那种十分挑剔的主儿,非得让我指出哪有缺点,我真不知该说什么,只能告诉你他多多少少有些单薄,不是很魁梧罢了。

   他的衣着也很得体,
虽然是一位年轻的现代派画家,但此刻的打扮却不像他的很多同类那样令人晕眩,只穿着件熨烫得十分平整的浅蓝色水洗布衬衫,一条颜色稍深但布料相同的裤子。当火车到站,他从车厢跳下月台的一瞬间,你会看见他一尘不染的软帮休闲鞋,同样一尘不染的雪白袜子,以及头上松软飘逸的乌黑长发。

   出站时,他在地下通道里碰巧和一群正在转移工地的四川民工走在了一起,南方人的矮小使他鹤立鸡群。因为受不了那些伙计身上一股子一股子的怪味儿,更怕那一卷卷令人生疑,说不定就有什么寄生物的铺盖挨蹭上自己,他厌恶地躲避着他们,并像不断提速的火车一样一次次加快脚步,迈着两只长腿朝出站口奔去。

   据说,大凡那些潜心创作的艺术家,诸如画家、作家、剧作家、作曲家等等,总是无时无刻不沉浸于自己的艺术构想,常常便会心不在焉,即便他就坐在你的面前听你说话,也不一定就是真的在听,心思早就不知道飞到了哪儿。而一旦出门,免不了要丢三落四,不是忘了这个就是忘了那个。正是如此,当他来到车站广场时,才发现自己没有带手机。再一次摸了摸身上的口袋,他皱了皱眉头,无奈地朝一个公共电话亭走去。

   如果我讲的故事拍成了电影,并且那个制片商舍得花钱,让摄影师包一架飞机或者一艘飞艇(一只热气球也可以)进行航拍,这时候画面便会跳切到北京郊外的一座别墅小区的全景。你便会看到小区里的一座座漂亮别墅的红色屋顶。与此同时,银幕的下方会出现一行字幕:

   2003年,5月16日。

   伴随着一阵阵号称由“40和弦”组成的“诺基亚”或者“摩托罗拉”的时尚手机铃声的画外音,镜头会从高高的天空之上推向其中一座紧靠小区栅栏的三层别墅;临近极限时,趁一个你不易察觉的当口(如果你本人就是电影制片厂的专业人士或者电影学院的老师当然会察觉),摄影师已经下了那架飞机或者飞艇(或者热气球)把摄影机搬上了一只升降机,让镜头从别墅二层的一扇窗户伸进去;跟着给你一个长长的“斯坦尼康”(很难解释的专业术语,你只需理解为极其平稳的移动摄影即可),贴着走廊的大理石地面一直推入一间敞开门的卧室。

   然后,镜头会掠过被人仓促地扔在实木地板上的下列东西,按顺序分别为──一双男人的鞋、一双女人的鞋、一件男式短衫、一条粉红或着浅绿的连衣裙以及全套的丝质女士内衣———最终停在一条黑色的男式裤子上。

   之所以这个长镜头落在这里,是因为一只手机在这条裤子的裤兜里持续地响着;而在被虚化了的背景中,你会影影绰绰地看到一张床,以及那上面模模糊糊,但仍然可以看出是由一男一女组成的两个人影儿。

   在北京站的站前公共电话亭,刚刚下了火车的年轻画家正一遍遍地拨着同一个号码。终于,他听见有人接了电话。

   “是我,赵鄂。”他说,“是……赵湘吗?”

   要是我没猜错,你一定正根据这两个很相近的名字琢磨──怎么着?这两位都姓赵?一个叫湖北?一个叫湖南?哥儿俩吧?

   事实的确如此。他们是亲兄弟。确切地说是双胞胎。当年这两个小宝宝降生人世时,那对幸福的年轻父母分别用自己的祖籍给他俩起了名字。由于手术室一个护士的疏忽,忘记了哪一个是先给掏出来的,弄得无论是他们的父母还是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谁是哥哥谁是弟弟,所以从儿时到现在,兄弟俩说话总是直呼其名。

   如果我讲的故事拍成了电影,导演一般不会在影片刚刚开始两分钟就插入倒叙,马上啰里啰唆地告诉你这些二十七八年之前的麻烦事,因而当镜头生硬地切到接电话的人的场景时,你恐怕就给弄糊涂了,若不是听见两个只有一字之差的名字,很可能以为广场上的那个画家和别墅里光着身子的这一位是一个人。

   这一点儿都不奇怪。这两位年轻的赵氏兄弟实在太像了──不光说是身高长相──他们身体的每一处,连同每一根手指的细部特征都丝毫不差(但指纹并不在其内,这一点我后面会做说明),所有能称之为“先天”或着说是与生俱来的东西,兄弟俩几乎是一模一样。这其中包括声音、举止、神态、笑容、哭相;除了这些,还包括走路的姿势、吃东西的禁忌,喜欢的发型、近乎病态的洁癖、对女人的品味等等。

   据说,如果真是那种长得十分相像的双胞胎,那么在他们的孩提时代,只有父母可以区分;而一旦长大成人,譬如说他们上了大学──倘若隔上两三个礼拜没回家,老两口也会搞不清楚。等到他们结婚成了家,除了他们自己,就只有他们各自的妻子才知道谁是谁了。

   总之──两兄弟的相像着实让不少人惊诧不已。

   这其中就有我的那位警察朋友陈耳东(我故事里的一位重要人物,稍后将同你见面,略微古怪的名字的出处源于父母同姓陈)。他总是自诩见多识广,并坚持认为不可能两个人完全一样。

   “总会有些不同吧?”陈耳东曾不以为然地说,“比如──这个脸上有麻子那个脸上有痦子?”这位还说,“再比如胎记──这个的胎记在大腿上而那个的胎记在屁股上?再比如……”

   陈耳东以前一直固执地这么认为,但接手了发生于2003年5月16日的那起谋杀案之后,便完全改变了看法。虽然他认识这两兄弟时,其中的一个已经是尸体,可看到活着的另一个时还是惊得张大了嘴:

   “真的是没一点儿两样,我当时……简直就以为撞见了鬼!”

   不过──警察就是警察,我的这位朋友其后还是找到了赵氏兄弟的区别,但这是后话,这会儿我可不想跟你详细解释,暂且,先回到我的故事中来吧。

   青年画家赵鄂打来电话时,他的孪生兄弟赵湘的心脏正在接受处在巅峰时刻的生理反应的考验,所以他无法马上接听。当脉搏从每分钟200降到160次左右,这一位才喘息着从那张床上探下赤裸的身体,伸出大汗淋淋的手臂捞起地板上的裤子,把手机掏了出来。

   二人约摸聊了两分钟。赵湘得知赵鄂来了北京。他原以为他兄弟是来看他,结果了解到不是。赵鄂说他来办点儿事儿,今晚还要返回天津。

   “如果时间来得及,”赵鄂说,“咱俩还是见一面儿吧。”

   “好的。”赵湘同意了,说在家里等他,然后告诉了他自己的新住址,“──定安庄西大街丙七号……对对,是丙七号,3单元502室。你都记下来啦?”

   放下电话,赵湘转过脸,朝身后那个一丝不挂,一直在抚摸他的后背的别墅女主人望去。

   “我兄弟……来了。”他恍惚地说,像是告诉她,也像是告诉自己。

   因为兄弟的到来,赵湘只得与别墅里的那位意犹未尽的女人分手。照说以目前形势,这一位赵氏兄弟真不应该四处乱跑,其实他清清楚楚地知道这一点。可那一刻他实在郁闷,毕竟男女之间的欢愉可以暂时排解心中的紧张不安。既然我以这种口气谈论本故事里的这另一位姓赵的主人公,想必他此刻遇到了什么问题;为了让你全面了解所发生的一切,我想把陈耳东在办案之中了解到的所有情况都一一介绍给你,当然,鉴于本故事冗长而复杂,为了使你在阅读时感到兴趣盎然,我肯定要适当润色加工,但我保证,我所讲述的绝大部分内容都是真实的,这一点请务必相信。

   大约在三个半月之前,这位赵湘从任职的某投资顾问公司不辞而别,临走卷了公司一笔高达40万美元的巨款。这件事,是他和公司里的一个叫习亚兰的年轻女人共同策划实施的。那位习小姐长得非常漂亮,有着舞蹈演员的身材,无论是脸型还是五官全都极其标致,在赵湘看来,她那两只水灵灵的黑眼睛不但大过国际影星关芝琳享誉全球的一双眸子,而且可以向他所见过的连大陆带港台乃至全世界所有华裔女明星叫板。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9:02

   需要告诉你的是,
习小姐与赵湘的关系很近,可以说,已经近到不能再近的程度。半年前,两个人手牵着手,双双走入了某结婚登记处,各自领到了一张红色证书。我当时未能有幸在场,不知道这位习小姐那一刻究竟在想些什么,究竟跟赵湘说了些什么,但我深信,她的脸上决少不了一种郑重之态。不过,为了确保自己迅速致富的计划得以顺利实施,无论是她还是赵湘,都没有将此事告诉任何人。听起来这多少有些秘密的色彩,可这并不影响他们已经成为了直系亲属。当他们走出那间神圣的屋子,来到喧闹的大街上时,习亚兰就对赵湘信誓旦旦地表示──只要把那笔钱从公司的账户转出来,他们便一起双飞美国,在波士顿或者迈阿密的一座教堂里举行婚礼。正因为如此,赵湘才对她充满信任。

   一切都在计划之中,但忽然就出了问题──虽说赵湘是以习小姐丈夫的身份随她一起办理的赴美探亲签证,他却因某种始料不及的缘由被拒签,鉴于那笔巨额美元已经被习小姐事先转移到了美国,虽说有些不情愿,可这位赵老兄还是同意让他的妻子先走,自己留下来等待第二次签证。

   然而,几个月来赵湘毫无进展。原本他还一脑子幻想,认为无非是早晚问题,只要能出去,即便拖上一段时间,倒也问题不大。可随着几日前第二次被拒签,他终于失去了信心。而眼下,除了东躲西藏,什么办法都没有。也就是说──镚子儿没得到,却要一个人为那40万美元承担一切。

   与此同时,这位赵老兄还发现──虽说这位习小姐从法律上说已经是他的妻子,但实际上,似乎并不像她曾一再表示的那样爱他爱到近乎疯狂的地步。不仅谈不上什么忠贞不渝,十有八九要跟他劳燕分飞了。这一点,是在她突然没了音讯之后,他才意识到的。

   毕竟,独吞40万美元不管对谁而言都是一种难以抵挡的诱惑。更不要说习小姐现在这么做几乎没有任何风险──此时她与他万里之遥,正当倒霉的赵湘像一只荒原上的野兔疲于奔命地躲避一只狐狸的追击时,她却在太平洋彼岸的美利坚合众国紧邻加拿大边境的一个叫“Syracuse”的地方(赵湘在她最后寄来的一张明信片的邮戳上发现这个地名,随后在地图上找到确切位置),一边欣赏着手中的那张代表着巨大财富的信用卡,一边安然地享受着从安大略湖上吹来的凉爽北风。

   当然了,作为一名专门侦破凶杀案的刑事警察,我的朋友陈耳东并不负责调查经济犯罪,因而他没有花费力气了解他们是如何把那笔钱弄到美国去的。这不是他的职责范围,也绝非兴趣所在,他要做的,是集中精力找到杀人的凶手,而我之所以提起这件事,只是想让你知道两个人的迥异处境。

   得知习小姐已经携款逃去了美国,她和赵湘两口子的老板顿时叫苦不迭,只得想方设法要从赵湘这里把这一大笔钱追回来。或许是因为蒙受的损失太大了,这位原本睿智的生意人一时昏了头,竟然委托了一家在报纸上找来的“讨债公司”对付他。

   咳,说是“公司”,其实就是两个绝对要列入“不三不四”之类的家伙。曾经坐过大牢的这二位在知春北路一座塔楼里租了套两居室,从二手家具市场搬来两张旧办公桌之后,便拿着私刻的萝卜章去报社登了广告,随即便靠一部电话开展起了业务,据说,那位倒霉的投资顾问公司老板,是他们的第一个客户。

   别看这二位刚刚开业,可却都不是新手,在此之前,均已经有了多年的“从业”经历,其业务能力绝不容小看,尽管赵湘一次次搬家,但他们总能发现他的新住处。凭借着自己是窃贼出身,且对各样的锁具无不熟悉,当冒充查水表的,或者冒充房东的妹夫、小舅子这些招儿都不灵了以后,上一次竟然在半夜自己弄开门,直接闯进了赵湘的卧室。

   “告诉你臭小子,”把还在做梦的这位赵老兄薅到了地上,狠狠地踢了一顿后,为首的那个大块头亮出一把寒光逼人的匕首在他的两腿之间比划着说,“不管这笔钱在哪儿,都得给我拿回来,限你小子俩礼拜,要不就他妈把你这玩意儿给割下来!”

   说话间,这个要命的最后通牒已经发出10天了,但赵湘却始终找不出对策,除了再一次搬家,尽可能地少在饭馆、酒吧、歌厅、发廊、夜总会、洗浴中心总之那些过去经常光顾的地方露面,没事儿尽量不出门(当然去别墅那件事儿除外),他是一点儿辙都没有。

   此时,赵湘正驾车返回定安庄西大街自己的住处,想到将面临被阉割的危险,他不免胆战心惊,走着走着,竟毫无由来地一脚踩下急刹车,当汽车制动器上的蹄片刺地一下锁住高速转动的车轮后,他对自己说:

   “不成,一定得想个办法!”

   赵湘是在5月16日的中午时分离开别墅的。推开别墅的栅栏时,他曾经四下张望,却没有看见停在40米以外的那辆黑色皇冠车,更不知道那里边有个男人正举着一只倍数很高的望远镜观察自己。见一切正常,他放心地回过身,疲惫地和躲在楼上的女主人摆了摆手。那一刻,暮春的暖日融融地照着别墅铺着红瓦的斜脊屋顶,房檐下的一扇隐在阴影之中的拱形窗户里,女人也同样摆着手回答他。如果你这时候看见她的脸,便会在她动人的微笑中发现一股哀矜的忧虑。

   虽然在性爱的海洋里整整浸泡了一个上午,但远远看见刚刚与自己幽会的男人驾车离开后,这位住别墅的女人的心中却颇有些不宁。当然,如同赵湘一样,她也不知道有人正在监视他们。她只是在为赵湘而担心,隐隐觉着可能会有什么祸事发生,一种近乎超然的不祥之感像雷雨到来之前的一道闪电,瞬间在她的脑海里划过。

   鉴于这位住别墅的女人也是本故事里的重要角色,我同样要把她做一番介绍。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9:03

   此女名叫何芊,看上去二十三四的样子。而据阅读过她档案的陈耳东讲,她时下已经年过三十。至于其他情况,诸如她的籍贯、家庭背景、受教育的程度、有什么爱好有什么特长,陈耳东并没有告诉我太多。只有一点我知道,怎么跟你说呢──何小姐属于那种毋需付出任何劳动,却过着舒适生活的女人。对你来说,知道这些也就足够了,不过,如果你依此推断她一定是个美人儿,我一时倒还真有点儿踌躇。

   倘若单从相貌上讲,你很难说她有多好看:一张瘦长的小脸儿,两道细细的长眉,一双细小的眼睛,皮肤黛黑而且缺乏光泽。可话又说回来,何小姐还是有自己的动人之处,她十分性感。胸部挺拔腰身纤细,臀部丰满并富于曲线。不光如此,何小姐还天生具有让男人为之惜怜的特质,嗓音好听,说话柔声细语,无时无刻不给你一种小鸟依人的感觉。或许,这便是她吸引赵湘的原因吧。

   当然我并不清楚这位何小姐在赵湘的心里究竟处在何种位置,只能告诉你他们来往了很久,远远早于那位工于心计的习亚兰。当初赵湘只身闯来北京没几日,二人便邂逅相识。但到底他们为什么没有结合在一起,说起来恐怕较为复杂,就不占用你的时间了。只是告诉你,在他们之间,显然何小姐更为主动,赵湘知道这个女人真心喜欢他(关于这位赵湘的迷人长相,恕不赘述,参照我在本文开始之时对他兄弟赵鄂的描述既可),认为与她交往不会给自己造成什么威胁(显然这是他的错误看法),从某种意义上说,多日来,何小姐是困境之中的赵湘的惟一快乐。

   对于情人赵湘的糟糕心境,何小姐其实早已经有所察觉。某次二人见面,曾经在床上问:

   “那家公司不是对你不错吗?怎么干得好好儿的,无缘无故就不去了?还东躲西藏一次次搬家,到底因为什么呀?”

   自然,何小姐没有得到回答。不过依着她的精明,考虑到赵湘的会计职业,就算没有猜到全部,起码也明白个八九不离十。她越来越为自己的情人感到忧虑。而说到赵湘的沉默,也的确是情有可原,即便是他们这种亲密的关系,这种事儿也不是那么容易开口,况且还牵扯到另一个女人。虽然我不知道赵湘究竟打算把已经与习亚兰登记结婚这件事隐瞒多久,起码此刻,包括他与习亚兰曾经定下的一起飞往美国的计划,他尚且只字未提。直到5月17日陈耳东为头天晚上所发生的谋杀案而来别墅调查之时,何小姐对习亚兰这个女人仍然毫无知晓。

   在正式把陈耳东调入我的故事,全面展开他侦破两起接连发生的谋杀案的复杂过程之前,我其实还是应该更深入地谈谈这位赵湘。

   你一定已经发觉,这位赵湘并非像他孪生兄弟赵鄂那般是一个画家。这实在不是他的过错,都怪他的父母:多年以前,为了让自己的两个儿子能在不同的艺术领域崭露头角,他们分别给他俩买回来一堆颜料画笔和一支金灿灿的小号。结果,赵湘被派去和那些颇为复杂的五线谱打交道。

   说起来,尽管赵湘后来没有成为一位音乐大师,但他的天分还是相当不错的。在父母亲循循善诱的引导之下,赵湘很快便喜欢上了巴赫、莫扎特、贝多芬诸君。如果你那年参加了天津市少年音乐节,只要我稍加提醒,你马上就会回想起曾在一宫(天津第一工人文化宫)的舞台上,看见一个脸色苍白的瘦高男孩儿,站在一台三角钢琴的前面嘀嘀嗒嗒地吹奏海顿协奏曲的第一乐章。

   即便是这样,赵湘却并不能像自己的兄弟那样抱定终身追求艺术的决心。中学毕业后,他没有报考音乐院校,而是选择了去学习金融。对此我曾做了仔细分析,究其原委,我认为是经济效益问题,显然当年他蹬着狭窄的楼梯把心爱的小号塞进落满灰尘的阁楼时,已经做了认真的思考。

   我估计赵湘曾去天津交响乐团打听过首席小号手的工资待遇情况。回来后他意识到──除非吹到世界水平,让里姆斯基的蜜蜂的飞行速度赶上梅纽因的小提琴,否则收入就无法与自己的同胞兄弟所抗衡。

   说起来,赵湘实在嫉妒赵鄂。这完全可以理解,作为一个名声显赫、身价不菲的画家,他兄弟挣钱真是太容易了,不仅容易,而且还总是那么惬意愉悦──不但可以去游山逛水画风景,还可以坐在家里画“人体”,只要打上一个电话,没一会儿的工夫就会有一个美女匆匆赶来,乖乖地脱下身上的所有衣裤,坐在他的画室里任凭他摆布成任何姿势。而一旦厌烦了这些令赵湘羡慕不已的东西,他的兄弟就会画一些被称之为“静物”的玩意儿──就算家里没有苹果鸭梨葡萄诸如此类比较适合的东西,他兄弟也可以去厨房随便找来三个番茄或者四个马铃薯(通常我们普通人习惯说西红柿、土豆)摆在那儿,只要把它们弄到一块或大或小的画布上,就能够换来乐团团长三个月甚至半年的工资。

   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当年赵湘是经过深思熟虑才放弃他所热爱的音乐的。而从他的所作所为里,你不难看出他对货币的钟情,因此他才上了那所财经学院。

   毕业后,赵湘没有留在天津,而是跑来了北京,一个是他认为天津还是比较闭塞,没什么可以让他发展的空间;另一个也是想躲避他那既让他羡慕又让他常常无名火起的孪生兄弟。

   当然,以我的猜想,对于赵湘的这种心态,你多半会理解不了,我何尝不是如此──当初听陈耳东讲完了赵氏兄弟的故事,我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都觉得不可理喻。这实在是一种无奈。我只能说赵氏兄弟是很特殊的人,在我们寻常的生活中绝对难得一见,要不然我也不会把两兄弟的故事津津乐道地讲述给你。

   相比之下,在兄弟俩当中,我倒是认为那位乘坐火车而来的青年画家的心态更加平和些。这似乎与他从小到大一直身处顺境有关系。据说,早在刚上初中时,赵鄂就已经在画坛崭露头角,多幅作品在全国比赛中获奖。而进了美术学院后便完全可以称之为光芒四射了,虽然至今尚未能进军卢浮宫,但当时却有一张名曰《三个中国女芭蕾舞演员》的油画被巴塞罗那一家博物馆收购。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9:03

   在我看来,
如果我们讨论赵湘之所以来了北京,到底是为了寻求发展空间,还是为了躲避自己兄弟而不被他炽热的光辉灼伤,我显然认为后者的比重大得多。

   说起来赵湘的命儿还是挺不错的,来北京没俩礼拜,就给自己找到了饭碗。

   他是在网上看到那个招聘启事的,而后就敲了不足百字的简历给那家银行“E”了过去,没想到就接到了面试的通知。接待他的是一位副行长,那是一个无儿无女的老太太,注视了他漂亮的脸蛋儿一分钟,便宣布他被录用了。

   那完全称得上是份儿好工作,干了没半年,薪水就可以和那位白发苍苍的乐团团长平起平坐。但显然赵湘不是冲着这点儿油水儿来的,并且也没有把那个老太太对自己的器重太放在心上──从上班的第一天起,就开始思考如何把计算机里的那一行行一串串天文数字剪掉一部分,而后划在自己名下。

   为此赵湘夜夜苦思冥想,但却一直找不到一个稳妥的方案,毕竟银行的钱不是那么好拿的,说不定一分都没来得及花,就得面对行刑队的枪口。就是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之下,他巧遇了后来成为了他妻子与女合伙人的习亚兰。

   要知道,我用“巧遇”一词,完全是恰如其分。一方面是说习亚兰原本就是赵湘的老相识,他们既是邻居又是同学;另一方面是指二人在其后的沟通之中,居然发现他们有同样的理想和抱负。

   那是一个寂寞的夜晚。赵湘因为种种原因无法与自己的情人何芊相见,使得他的那个周末异常乏味。百无聊赖地在电视机前度过了一整天,郁闷的他便去了金融街东面的一间酒吧。一个人跑来北京闯天下之后,他时常在那里消磨时间。

   那天晚上,由于心绪不佳,平日爱喝的巴伐利亚黑啤酒变得如感冒冲剂一般难以下肚,于是他便起身离开了座位,去一旁的角落玩儿起了飞镖。

   大约十点钟的光景,当他正举起手臂,要把一支飞镖投向镖靶时,忽然闻到一阵浓烈的香水味儿,随即看见一个光彩照人的漂亮小妞儿飘然而入。为之倾倒的一瞬间,却发现这位竟然是自己的老相识,立刻便扔下手里的玩意儿去了她跟前。

   “是亚兰吧?”他激动地问,说话间,一股他乡遇故人的感慨油然从心中升起。

   同样,看见他,习亚兰也是一脸兴奋:

   “哦,哦……是你呀!”

   习小姐的回答看似肯定,可那一刻她并不知道这位是谁,确切地说,是不知道他到底是赵湘还是赵鄂。尽管她与赵氏兄弟是相距不远的邻居,而且从初中到高中一直是同班同学,但习小姐却仍然无法确认眼前的这位是哪一个。当赵湘微笑着让她猜测时,她没有把握住百分之五十的概率,做了错误的选择,最终还是从赵湘的嘴里得到正确的答案。

   那晚他俩前半夜一直在酒吧里矜持地叙谈儿时的往事。不过后来赵湘把习小姐送到她西直门大街的寓所时,这两个干柴烈火的年轻人却没有把握住自己,就象咱们经常在某外国电影里看见的那般情形,他们先是在车里热烈地接吻,随后便急不可耐地相拥着一起上了楼。

   我其实不是想跟你议论现如今许许多多的青年男女的生活态度,只是想告诉你第二天早上,疲惫的赵湘在习亚兰的怂恿之下做了一个他这辈子所做的第一个重大错误决定,那便是离开自己原本可以安分守己地为之效力的银行,跳槽到习小姐的那家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从此踏上一条不归路。

   离开何芊的别墅后,因为曾经停下车来思索自己目前的危险境遇,赵湘花费了比往日多了20分钟的时间,才到达那个距自己的新住所起码有一华里之遥的停车场。之所以把车停得这么远,完全是出于安全方面的考虑──他不想让人根据他那辆挂着天津车牌的红色捷达(那是当初来北京之前,他的孪生兄弟赠送的临别礼物)再一次轻易地找到自己。

   关闭发动机之前,赵湘谨慎地做了观察,确认四周没有埋伏,才打开车门下了车,快步朝胡同里的一座六层住宅楼走去。

   由于这位赵老兄只知道提防那两个曾经揍过自己的家伙,不知道那辆黑色的皇冠车一直从别墅跟踪到了胡同口;尽管在走入院子前曾经回头张望,并且也看见了那个曾用望远镜观察他的男人下了车,但他并没有以为然,还是踏实地进了院子。

   稍后,那个跟踪者便也赶了来,跟着赵湘上了楼。他像一只猫一样轻捷地一层层爬着楼梯,把一张脸逐一贴在一扇扇门上倾听着,最终,他确定赵湘住在502室。

   “知道他住哪儿了。”

   回到车上,跟踪者用手机告诉某人。在其后的15分钟,他一直“嗯”、“嗯”地听着对方的吩咐。他最后问:

   “你是说……现在吗?”

   “先不要,”对方回答,“等我电话吧。”

   当皇冠车吱吱地响起马达,冒着一股蓝烟驶离之后,那两个一直让赵湘担心的人跟着就出现在胡同口。走到院子的门口时,他们停下了脚步。摘下鼻子上的墨镜,那个大块头朝山墙上的楼牌号望去,看到身旁的伙计核对了手中一张不大的纸条,二人什么也没说,便朝胡同另一头走去。

   此刻,刚刚回家的赵湘正一个人在楼上发呆。

   虽说过去也曾像自己的兄弟赵鄂一样,洁癖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可这会儿他根本顾不上那些,鞋都懒得脱就上了床。差不多将近一个半钟头,这位赵老兄一动没动,一直抱着后脑勺,半躺半坐地靠在床头,苦苦地考虑着下一步。

   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赵湘忽然想起他赶回家的目的,想起他兄弟赵鄂即将到来,于是翻身下地,去厨房找来一块抹布,擦拭起空荡荡的屋子。在一只打开着的纸箱里,他忽然看见一件让他感慨的东西。

   那是一只烟盒大小的银质像框,里边镶嵌着两兄弟儿时的照片,在某照相馆的一块风景画儿布景前,两个脖子上系着红领巾、面孔一模一样的孩子正对着镜头微笑。赵湘蹲在地上望了照片很久,直到两腿发麻才站了起来。

   他想把照片放在哪儿,可是没有合适的地方──卧室里除了一张床,再无第二件家具。他只得从门厅搬来一只方凳搁在床前,把像框摆在了上面,而后再一次对着还戴着红领巾的自己,和无论是眉眼还是衣着都与自己完全相同的孪生兄弟凝视。

   为什么我一再向你提起赵氏兄弟惊人的相似之处呢?因为除了先天的因素,连某些绝对属于“后天”的东西,哥儿俩也完全相同──虽说事先根本也没有进行过任何沟通,可他俩却在同一时间里不约而同地要奔赴遥远的同一国度。我不知道你对此怎么想,反正当我从三级警督陈耳东那儿得知这一点时,还是感到不小的惊奇。

   5月16日的那天上午,当那位青年画家赵鄂在北京站广场上不合时宜地给自己的孪生兄弟赵湘打了电话后,便离开了电话亭朝出租车排队处走去。

   大约排了10分钟的队,他上了出租车。

享受人生 发表于 2005-2-8 09:04

   “去哪儿?”出租车司机问。

   “美国大使馆。”他回答。

   由于身份的迥异,
尤其是赵鄂贵为“著名青年画家”,已经得到了西班牙人的青睐,属于国际知名人士,更何况他已经接到美国某州某美术学院的邀请函,所以在大使馆的签证处,他受到了和赵湘截然不同的待遇,进去没一会儿,便在窗口取回了自己的签证。

   这完全是在赵鄂的意料之中,那一刻他十分平静,既没有像时下那些削尖了脑袋往美国跑的伙计们高兴得手舞足蹈,也没有像那些指不定去了之后还干什么呢的女孩儿傻冒儿似的激动得流下眼泪。他只是让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从脸上划过,理也没理一个追着他问“下来没下来”的小个子男人,便合上护照悄然离开了。

   为了能较为形象地给日后他的美国朋友们介绍一下中国,赵鄂去了天安门广场,像他的父亲当年乘坐“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爆发时第一趟免费火车来北京那样,规规矩矩地站在天安门前照了张像。在他看来,这座建于五百八十多年前的皇城之门不但是中国的标志,而且属于世界级的艺术瑰宝,无论是她宏大的气势和深远的历史背景,都让纽约的自由女神自愧弗如。不过,当那个摄影师按下快门的一瞬间,赵鄂的思绪却忽然转到了自己的孪生兄弟身上。他想起他们已经多年没有一起合影了,而意识到兄弟二人即将长久地分离,指不定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时,心中不免有些怆然。

   尽管如此,拿到一张湿漉漉的“立拍得”照片后,赵鄂还是没有马上跟赵湘联系,很长时间了,也不知因为什么,他总是觉着他与赵湘之间存有一些说不出的芥蒂,始终也不明白究竟是什么原因使他们产生嫌隙,对此他时常便感到困惑。此刻,虽然他十分想念已经分别很久的兄弟,却并不想马上跟他见面,看着三个风筝爱好者把一条巨龙放飞到了天上,他在长安街上溜达起来。

   向东走了一站地,赵鄂拐去了王府井,经过百货大楼和东安市场,进了一座规模很大的商业大厦。在一张乔丹的巨幅照片前,他买了两套款式、尺码、颜色完全相同,包括运动鞋在内的名牌儿运动装,打算一套自己带着走,另一套送给赵湘。跟着,他又乘电梯下了地下超市,选购了一些荷兰苹果、泰国榴莲、马来西亚脐橙等等几样儿进口水果作为给他兄弟的见面礼。

   走出商厦,赵鄂继续在街上踯躅,一直走过台湾饭店、和平宾馆和王府饭店,才在灯市西口拦了一辆出租车。拉开车门时,他忽然犹豫了,一瞬间竟然想取消与自己兄弟的见面。然而在司机的催促下,最终还是上了车。

   从灯市西口到定安庄西大街不过只有半个小时的车程,可赵鄂竟然在车上睡着了。这多半与他昨天晚上的失眠有关。整整一宿,在见与不见赵湘这件事情上,他一直难以做出抉择,天快亮的时候他还是下了最后的决心,毕竟他要走了,很多具体的问题还应该当面向自己的兄弟交待一下。

   虽然只是短短的工夫,而且是在大白天,在一辆行驶在喧嚣的马路上的出租车里,他却做了一个相当可怕的噩梦。他想不起来究竟都梦见了什么,只记得自己置身于黑暗中,那种黑暗实在令人恐惧,任何自然界里的颜料绝不可能涂抹出来,幽幽冥冥之中,一些介乎于狐狸与猴子之间的生灵在远处跑动着。赵鄂不知道它们究竟是什么,只能惊悚地认为是那便是某些鬼怪志异里所描写的魑魅魍魉吧。不过还好,正当这些不可名状的东西朝他一起奔来时,他恰好被出租车司机叫醒。

   “嘿,先生,您到了。”那人回身摇晃着赵鄂说。

   据我所知,那天赵鄂是在下午的3点到达赵湘的蜗居的。两兄弟的见面从一阵拥抱开始。如果把儿时的打打闹闹排除在外,自打长大成人那天起,这是他俩的第一次,也是惟一的一次拥抱。

   说起来,那一刻兄弟俩的心境颇为复杂,一方面为自己从对方的身体上感受到的骨肉亲情所震撼,另一方面却又为这种零距离的亲密接触感到不适应,甚至于感到某种难以形容的厌恶。正因为如此,就像他们是同时张开手臂迎接对方一样,仅仅短短的3秒钟,二人便又同时缩回手,松开了自己的兄弟。

   久未见面,两位赵先生似乎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一时竟愣在了狭小的门厅里(你姑且也可以把它称之为餐厅或者客厅)。

   “怎么样,你好吗?”

   片刻,其中的一位先开了口。另一位跟着便回答:

   “我很好,你呢?”

   “是的,我也很好。”

   就这样,一番真诚、客气、多少有些拘谨的相互问候后,赵鄂想起了他带来的礼物。他先是掏出那些洋水果,接下来是那两套运动套装。两个人在自己的胸前比了比,随即像八岁的孩子那样兴奋地套在身上。

   认真地系好鞋带儿,他俩踩着带气囊的新运动鞋跑到卫生间。在宅子里惟一的一面镜子中,他们看到两个一模一样的俊秀小生。

   似乎是为了确定哪一个是自己,其中的一个抬起长长的手臂摸了摸自己的脸;而另一个显然明白他的意思,马上跟着效仿,顿时,卫生间里便传出赵氏兄弟久已不曾听见的朗朗笑声。

   虽然有些犹豫,但在赵湘孩子般的兴奋地招呼下,赵鄂还是像他那样穿着鞋飞身跨上了床。他们一直在畅谈,愉快地回忆着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件件有趣的往事。其中不乏奇特,如果不是双胞胎,其他人绝对难以经历。

   “还记得那个女孩儿吗?”一个问。

   “哪个……女孩儿?”另一个反问。

   “就是……那个住民园儿的那个傻丫头!”

   “你是说……那个让咱俩给骗了的那个傻丫头?”

   此刻,两个人的打扮完全相同,连我也不知道究竟是谁在提问谁在回答。我只能告诉你兄弟俩正提起发生于他们的高中时代或者初中时代的一场小小的恶作剧———同年级但不同班的一个情窦初开的小姑娘喜欢上了他俩的其中一个(我依旧不知道她喜欢上了谁),于是便悄悄给自己的心上人递了个纸条,约他晚上幽会。

   结果,不知道赵鄂或者赵湘是不喜欢这个小姑娘还是怎么着,反正赵鄂或者赵湘把纸条交给了赵湘或者赵鄂,总之──赴约的是一个冒名顶替者,而这个小姑娘却全然不知。

   “我都忘了你们去了哪儿……好像是北宁公园吧?”被爱上的那个问。

   “哪儿呀!是水上公园!”冒名顶替的回答。

   “是吗?”

   “没错儿,我去的我还不知道!”

   “哦……瞧我这记性……”那个继续问,“你一直也没有告诉我,那天……你和她都干了什么?”

   “唔……”回想了片刻,这位吞吞吐吐地说,“也没怎么着,只 是划了船回来,在码头西边儿的小树林儿里……”

   而后,两位赵先生便一起发出同样的哈哈笑声。

   那天下午──除了提起仙逝的考妣(他们的父母于某年某月某日同乘一架飞机外出旅游,不幸遭遇空难)那一刻曾双双叹息,兄弟俩的谈话还是充满快乐。

   但有一点你一定注意到了:截至目前为止,你还尚未听到他们谈起自己。先说说正在走背字儿的赵湘吧,实际上,关于自己眼下的困境,自始至终他也没有和自己的兄弟提及,为了不引出一个接一个的让他心烦的问题,他甚至连已经和他们的同班同学习亚兰登记结婚都没有谈起;而自己即将赴美国当教授这件事,赵鄂也是后来在饭桌上才告诉赵湘的。

   来的路上,在进入那个让他心悸的噩梦之前,赵鄂曾经看见一座十分气派的高档酒楼,并且当即打算自己做东在那里与他的兄弟告别,但他却未能如愿──在赵湘的坚持下,两兄弟没有出门,只是在房东提供的简易餐桌上举行了最后的晚餐。

   要说起来,赵湘确实无懈可击地做好了与他需要躲避的人打一场坚壁战的准备。如果你看见他厨房里那只一般只有小型超市才会配备的大冰柜(这是赵湘搬来时,惟一添置的一样儿家什),就一定会理解我的意思。他像一个要过冬的鼹鼠那样储藏了大量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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