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奔
发表于 2011-12-11 02:08
duonaohe 发表于 2011-12-9 17: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有道理。
不过,最重要的要确认两个小姑娘在哪里买到的Gutschein,
我觉得吧,不管我的gutschein从哪里搞到手,她解决问题的方法出了错,如果仗着生意好,对顾客开口就骂,并且找人要打架,她就是做错了!从南京到北京,从中国到德国,都是错的!
再说了,老板娘当时也给我们说了:是他们和网络公司沟通出了问题,应该是一个人的被写成了两个人
我觉得某些人在这里跟我讨论gutschein的来源简直可笑,你如何得知他们之间没有合同?我觉得德国还没有混乱到网站随便发行gutschein的吧?那里的老板也不会蠢到别人随意无合同发行自己的gutshein却还不采取行动的吧?
duonaohe
发表于 2011-12-11 16:08
奔奔 发表于 2011-12-11 02: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觉得吧,不管我的gutschein从哪里搞到手,她解决问题的方法出了错,如果仗着生意好,对顾客开口就骂,并 ...
现在我已经可以确认你是再GROUPON上买的了,因为我们也在上面买过,包括别的德国餐馆,
因为买了之后,要求买家先打电话去订位,所以我就打电话订位,餐馆说不接受,
我们就和GROUPON联系,马上就把钱还给我们了,所以也从没有和任何餐馆有纠纷,
只是质疑GROUPON网站,后来在很多德文网站上了解了一下,类似的不能兑现的情况很多,
所以我们再也不在GROUPON上买了,而且GOUPON网站也巨额亏损,摇摇欲坠。
GROUPON 的做法是先在网上大量买Gutschein, 卖得多了,就拿着订单去和餐馆还有按摩,
酒店上面的去谈判,如果对方接受,他们就成功了,如果对方不接受,也没有关系,退钱给用户,
如果你忘了不去退,他们也就白赚了。这是德文网站上披露的,你去搜搜,就知道了,
因为GROUPON卖出棕榈园据说几百张,都可以无偿把钱退给用户,我想你的钱也应该要回来了。
所以我想说的是,冤有头,债有主,你要解决问题应该找对人而已。 那么多有同样Gutschein的人,
都能和平解决,你们却会这样,----?
luyisa
发表于 2011-12-11 16:27
本帖最后由 luyisa 于 2011-12-11 16:35 编辑
duonaohe 发表于 2011-12-11 16: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我已经可以确认你是再GROUPON上买的了,因为我们也在上面买过,包括别的德国餐馆,
因为买了之后, ...
话不可以这么说哦,
我觉得奔奔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老板娘当时也给我们说了:是他们和网络公司沟通出了问题,应该是一个人的被写成了两个人”
这不是客人的错,很明显是老板解决问题的方法错了,
从哪个角度来说都不应该骂客人甚至威胁,这是职业道德问题,也是个人修养。。。。
呵呵,好生意,有钱并不代表什么,有钱人和乞丐都一样是人,是人就要相互尊重的。。。。。
Anonymous
发表于 2011-12-11 17:24
奔奔 发表于 2011-12-8 15: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棕榈园要是没换老板,我可是不敢去了;
上次过去因为gutschein的事情差点被老板娘找人打了一顿...真受不了
挨打了? 找警察抓人啊
Anonymous
发表于 2011-12-11 17:27
奔奔 发表于 2011-12-8 23: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是他们有Gutschein么,上面写的是两个人11欧,结果我们两个姑娘去了,他们老板娘说Gutschein写错了,是 ...
就是他们有Gutschein么,上面写的是两个人11欧,结果我们两个姑娘去了,他们老板娘说Gutschein写错了,是一个人11欧,我说我们又不知道,而且你们也没通知我们。老板娘就说:你们爱吃吃,不吃就赶紧走。
我日,我们就怒了,问她为什么这样服务态度。她说:就这样,不吃拉倒。
后来他们的老跑堂就偷偷跟我们说:不要吵了,没用的,以前也有人吵,都没结果的。
其实都无所谓了,都进去点了酒水了和锅底了,怎么会不吃呢?
我们就说:那既然是你们的错,那你们请我们杯酒水总是可以的吧。
结果老板娘找来一个操着北京腔的秃头彪汉来我们桌前警告我们不要闹事,不然小心难堪。还说:如果有意见就赶紧滚,反正他们就是这么做生意的...
然后就吵起来了,差点动手
到底打你们没有?
这来来回回,其实多数是网站卖券的错,很多商家其实是被动的
不过这餐馆也太横了,说话怎么这样
斑驳的记忆
发表于 2011-12-11 17:41
就算是网站的错,老板娘也不应该咒骂顾客,忒不会做生意了。
星空宁静雪
发表于 2011-12-11 17:43
总体来说,吃的东西还不错,价格也算公道。火锅居然还有螃蟹!
只是这装修,白花花的,让人觉得眼晕,很容易撞到人。还有服务员,好像都没经过训练似的,坐下很久都没人过来招呼,唉。
duonaohe
发表于 2011-12-11 19:24
星空宁静雪 发表于 2011-12-11 17: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总体来说,吃的东西还不错,价格也算公道。火锅居然还有螃蟹!
只是这装修,白花花的,让人觉得眼晕,很容 ...
不知道传说中的龙虾还有吗?
好多人相约要去呢,给大家广而告之一下吧
duonaohe
发表于 2011-12-11 19:45
luyisa 发表于 2011-12-11 16: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话不可以这么说哦,
我觉得奔奔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老板娘当时也给我们说了:是他们和网络公司沟通 ...
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法律问题,我已经用很通俗的话告诉你了,冤有头,债有主。
奔奔两个小姑娘在GROUPON上买了Gutschein,也就是说,她们和GROUPON有了契约,合同的双方是
小姑娘和GROUPON,和餐馆是没有法律关系的,餐馆不兑现,奔奔她们要找的对象是GROUPON,
要控告,要赔偿都是要找GROUPON, 餐馆和GROUPON之间的问题是他们双方的问题。
本来奔奔她们是有理的,但是她们一味地去要求和她们没有任何契约关系的第三方承诺一些东西,具体
到这件事就是打折,送酒水什么的,这是不对的。第三方当然有权拒绝你,至于后面发生吵架打架
我想双方都是不可取的。
希望这次你能明白了,你是开餐馆的,你也会碰到很多法律问题,希望你有买律师保险,否则----
luyisa
发表于 2011-12-11 21:09
本帖最后由 luyisa 于 2011-12-12 00:57 编辑
duonaohe 发表于 2011-12-11 19: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法律问题,我已经用很通俗的话告诉你了,冤有头,债有主。
奔奔两个小姑娘在GROUPO ...
好奇怪的逻辑啊。。。
小姑娘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老板娘并没用否认gutschein,只是表示“他们和网络公司沟通出了问题,应该是一个人的被写成了两个人”。
从小姑娘的角度,她们不会去了解到这么多背后的因由,她们是客人,就这么简单。我们在这里讨论老板娘的处理方法错了,小姑娘不是无赖,耐心解释一下,笑一笑不再理会也行,为什么那样的口气骂人甚至要动手呢?我说了这是职业道德问题还有个人修养问题。
说老实话我认识老板娘。。。。但我个人不会如此处理这样的事情。我也做了10年了,什么样的客人都见过,自己心态放平和点,老板理亏,该道歉就道歉,该赔偿就赔偿;老板有理,笑一笑不要太多理会,有无赖要闹事的,打电话直接找警察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