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隐
发表于 2012-1-22 02:18
太有才了 发表于 2012-1-20 14: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StGB § 242 Diebstahl
(1) Wer eine fremde bewegliche Sache einem anderen in der Absicht wegnimmt, ...
谢谢。
肩膀闲着
发表于 2012-1-22 04:48
楼主我虽然也觉得你的妈妈肯定不是想偷,但是还是觉得这样做会引起误会,希望她以后记得不要这么做了,特别是在外国,还有一层隔阂,不好解释,还容易气到自己。
至于超市里到底买了东西往哪里放,我觉得至少放到兜里是不对的,但是我也貌似见过德国人把手上拿不了的饼干之类的放到口袋里,但是前提是这个东西够大,能让别人看到,话说白了,就是故意能让别人看到自己把东西放进去了,不是要据为己有,而像楼主妈妈买的东西,太小了,放到口袋里就难免让人产生联想。
所以吃一堑长一智啦,祝楼主妈妈在德国顺利!
envy2007_girl
发表于 2012-1-22 08:58
envy2007_girl 发表于 2012-1-21 19: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她手里拿着东西,又要挑别的东西,项链又长,她怕掉了,口袋里没东西,就放口袋了。她说不是有条形码吗? ...
原来如此,那从超市的角度来看,还真不好控制偷窃行为。因为不能每种商品都按警报器。
envy2007_girl
发表于 2012-1-22 09:02
宜修 发表于 2012-1-21 21: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lzmm别生气,我觉得那个人也不是故意那样说你的,而是他之前都发了普及的帖子,可出现这样的事,是有种恨 ...
我就是不理解他的行为,明明是帮了别人,但同时还把人得罪了。
谢谢,也祝你春节快乐
宜修
发表于 2012-1-22 14:29
envy2007_girl 发表于 2012-1-22 09:02
我就是不理解他的行为,明明是帮了别人,但同时还把人得罪了。
谢谢,也祝你春节快乐
语气问题,还真是容易好心办坏事,告诉阿姨不要担心,没事的,好好过年!
BATURU
发表于 2012-1-22 19:39
我都是买东西往书包里放
历来如此
到KASSE时都拿出来给KASSE看就是了
阿姨这事做的确实令人容易误会
但是工作人员分明是有意把把事态扩大化
超市都是有摄像头的,在屋子里看到了,保安人员应该到kasse前等着,
如果没有把放入口袋的东西拿出来,
当场在说那也叫人赃俱获
而在出KASSE前,就未免有些。。。
香港地铁事件翻版了
BATURU
发表于 2012-1-22 19:40
不知道阿姨当天着装是否得体,神态如何
德国人也是很势利眼的
hh2
发表于 2012-1-23 11:46
envy2007_girl 发表于 2012-1-22 09: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就是不理解他的行为,明明是帮了别人,但同时还把人得罪了。
谢谢,也祝你春节快乐
嘻嘻,你是谁呀,想不想帮别人、怎么帮别人,你管得着么?去告警局说确实是被“误认为”偷窃了,也算有骨气。把帮忙同时当作得罪,难道不是被帮助的人的问题,反而是帮助人的人的问题?{:5_383:}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23 11:5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23 1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