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龙 发表于 2012-2-6 23:08

mymy365 发表于 2012-2-6 20: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本来是准备走了,不用你送了,不过又看了一眼主帖,对“信口雌黄”这四个字有点意见:
1、如果你自己不去 ...

多谢你的链接,我看了,是买上网棒送一个月流量,虽然流量太小了,才500M,不过单上网棒10欧也不错。

mymy365 发表于 2012-2-6 23:08

吉娃娃123456 发表于 2012-2-6 23: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对啊。LZ MM才应该被安慰才是啊。大过节的,大家都开心点啊

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不能说得了便宜还卖乖
如果楼主只是为了租一下,减少点损失,那么为何要收50的押金,50的押金自然就是把各种意外,包括跑路的情况都考虑进去了。
现在就是收了押金,人家真的跑路了,楼主攥着钱,哭天喊地说自己受了多大的委屈。

若叶繁茂 发表于 2012-2-6 23:08

有些男的就是这样。。。就觉得自己比谁都强,见到谁都想显摆这一点。。。。lz别理这些人就行了。。。大过节的。

晴格格 发表于 2012-2-6 23:09

本帖最后由 晴格格 于 2012-2-7 00:11 编辑

安家龙 发表于 2012-2-7 00:0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昏过去,你还另外买流量?29.9欧包一个月流量,送上网棒的~~~ 超市里其他的都是直接sim卡,10欧15欧的 ...

刚才楼上有MM或者GG说,那29,9送一个月流量是不一定的,不是什么时候都送。而且29,9就是棒子的钱,你的意思应该是说:29,9买棒子,送一个月流量吧?那可能我没赶上活动吧。另外花钱买的那个就是卡,我买的是5G包月的。不过你说的那个插槽的事我不太懂,我是苹果电脑,一般情况下有这种槽吗?。。。。我是电器白痴啊。{:4_283:}

Antja 发表于 2012-2-6 23:10

xeonrong 发表于 2012-2-6 2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都忘了怎么发红包了

很感慨啊,前几年那阵签合同拿手机拿PSP风潮的时候,那么多人拿到东西了


这事么,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合法不合法的,咱也不管这事儿不是,不操那心了哈

消消气,明儿别忘了吃汤圆{:5_320:}

xeonrong 发表于 2012-2-6 23:12

晴格格 发表于 2012-2-6 23: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同意,楼主MM无非就是有几个月暂时用不到上网棒,但自己又每月交着流量钱,正好有人需要用一下,就租出去 ...

自己不是减少了损失,是没损失了
方便了别人就无从谈起了,又不是没有比这个便宜的预付费合同
想赢得安慰,就要先尊重给出安慰和具体信息的人
如果这个做不到,那就把事情给搞清楚,看看值不值得安慰了

晴格格 发表于 2012-2-6 23:19

mymy365 发表于 2012-2-7 00:0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还是坚持我的观点: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不能说得了便宜还卖乖
如果楼主只是为了租一下,减少点损失, ...

哦,我说为什么那个家电的版主这么义愤填膺呢。可问题是,楼主人家本来没想赚这50欧啊,人家现在恶心的重点也是那女孩说话不算数,而不是钱不钱的吧。

我不太明白楼主这做法有什么欠妥的地方。她每月交20几欧流量钱,可是目前自己又用不上,等于白交钱。现在有人需要用这个上网,那她就租出去,也没占谁的便宜啊。多要50欧的押金也不是为了想吞这钱,现在这钱落在楼主手里,也并非楼主本意啊。要我说楼主宁可要回自己的上网棒,也不会愿意以这种方式得到50欧吧。让那个版主一说,成了楼主得了便宜还卖乖了。可钱上也许没损失,但这事还愿意碰上啊,大过节的。

安家龙 发表于 2012-2-6 23:25

晴格格 发表于 2012-2-6 23: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刚才楼上有MM或者GG说,那29,9送一个月流量是不一定的,不是什么时候都送。而且29,9就是棒子的钱,你的 ...

刚才那个回复说的不对,汗。苹果电脑,如果带3G,那么就是带上网sim卡插槽的,只有wifi的话,可以看看电脑硬件配置里是否有可选上网插槽,如果有,就可以自己去配,没有,就没有插槽了。
另外,mymy同学给的链接,我刚才又仔细看了下下面的小字,发现是要签合同的,第一个月送流量,后面就是每个月9.95欧了,等于是签合同送个上网棒~~~ 汗,我还以为是买上网棒送流量的。

xeonrong 发表于 2012-2-6 23:26

晴格格 发表于 2012-2-6 23: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哦,我说为什么那个家电的版主这么义愤填膺呢。可问题是,楼主人家本来没想赚这50欧啊,人家现在恶心的重 ...

你怎么就搞不明白呢?
你签了合同,就应该交钱,和你用不用没有关系。
而且也不允许你出租,这就是合同,签之前就该想明白。
按月交钱,不是你的损失,是你的义务。

现在你把它转租出去,即使不去说合不合法,起码你为此而获利
的1块钱一分钱都不是为了减少损失,而是非法获利。本身就是非法
的,谈押金本身就是可笑的事情。你自己想想,租棒子那人出于什么
目的跑了?这破上网棒值50欧吗?无非可能就是忘了或者不想麻烦了。
楼主也没损失什么,有什么可安慰的?

xeonrong 发表于 2012-2-6 23:29

安家龙 发表于 2012-2-6 23: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刚才那个回复说的不对,汗。苹果电脑,如果带3G,那么就是带上网sim卡插槽的,只有wifi的话,可以看看电脑 ...

你说的是ipad之类,电脑的话带sim槽的叫UMTS,有这个就不需要棒子了
没有的话棒子插US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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