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iki 发表于 2012-2-27 21:22

Eprimo 找INKASSO要我钱,我有理!!

本帖最后由 Akiki 于 2012-3-7 13:02 编辑

2月27日
请各位达人帮助!
本人离开德国到欧盟其他国家已2个月,之前昆掉eprimo, 写了新地址,但没有给eprimo新的银行帐号。
上周末收到Inkasso的信,说eprimo通过他们催债,上年的Schlussabrechnung他们在银行扣不了钱,加Ruecklastschriften und Mahngebuehr要62欧,再加Inkasso的verguetung, Auslagen usw.72欧, 总共要缴134欧。
Eprimo的账单是有理的,我一定交。但问题是我完全没有收过任何rechnung和eprimo的信件, 我的银帐户已经取消,当然也不知道他们扣不到钱。他们也没有事前警告,就请来inkasso让我很恼怒。
Eprimo的62欧,我有责任我会付。可是Inkasso的72欧我觉得很无理。网上各说起云,有人说不要理会inkasso,可是我把事情弄清楚。
请问各位,这inkasso有理吗?我必须交吗?谢谢!!

3月7日
期间因得不到eprimo和 inkasso的解释与答复,在限期前我已向inkasso转了钱。
今天eprimo才回复了我10天前的email说,这里是email:
Ihr Einwand gegen den Inkassoauftrag
Kundennummer: XXXXXXX

Guten Tag Herr Wang,

Sie beanstanden, dass eprimo Forderungen an Sie an ein externes Inkassounternehmen abgegeben hat.

Ihren Einwand haben wir sofort geprüft. Ja, Sie haben Recht. Die Abgabe an das Inkassounternehmen war nicht angemessen. ? Wir bedauern sehr, dass Ihnen aufgrund unseres Fehlers Unannehmlichkeiten entstanden sind.

Wir ziehen den Inkassoauftrag selbstverständlich zurück und übernehmen sämtliche entstandenen Gebühren. Für Sie bleibt bitte noch, den ausstehenden Betrag von 51,11 EUR aus der Schlussrechnung auf unser Konto 230 036 600 bei der Deutschen Bank Essen (BLZ 360 700 50) zu überweisen. Dann ist alles ausgeglichen.

我马上打长途给eprimo, 可是总是说很忙,没有人帮助我!就说我说,事态严重!那个小姐也说,对不起,他们没有时间!
我又打电话给inkasso, 他们说我已经给了钱,schon abgeschlossen. 只是让我把eprimo的email转发给他们,并强调。这个还钱给我,和他们无关。

我在继续给eprimo打电话。

Akiki 发表于 2012-2-27 21:39

求助!

JaBrillen 发表于 2012-2-27 21:50

“我的银帐户已经取消,当然也不知道他们扣不到钱。”

楼主你的逻辑很强悍。。。

lisahong 发表于 2012-2-27 21:50

火之舞 发表于 2012-2-27 22:05

楼主,看你写的好像人家供电公司没什么问题。是你有了新的银行账户没有告诉人家,搬了家也不告诉人家新的地址,让人家怎么找你?现在人家被逼的没法子找了inkasso,你只能负担所有费用。

Akiki 发表于 2012-2-27 22:13

eprimo知道我的新地址,而我记忆中,在昆的传真中我也写了新的帐号,可是我拿不出证据,那个传真我找不到了. eprimo的账单我一定会付的,可是他们既然知道我的新地址,却没有告诉我mahnung而直接找inkasso, 那合理吗?

火之舞 发表于 2012-2-27 22:23

如果eprimo知道你的新地址 他肯定第一时间给你往你的新地址写mahnung了 也就是因为他不知道你的新地址 所以 你没有收到他给你寄的mahnbescheid 这绝对是你自己个人的问题 如果你搬家 你有责任第一时间通知你的stromversorgung新地址 如果你改银行账号 你也必须第一时间告诉这个公司 我不太相信你所说的他们没有给你mahnung直接就上inkasso找你麻烦的说法 这个你可以电话问询 如果你愿意的话 不过现在的情况是你只能付所有的费用 包括inkasso的催债费 不然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 有一天当滚到一定数目的时候你就会看到一封黄色封皮的法院传票 那个时候还要付对方的诉讼费 楼主 百十欧元买个教训吧 都是这么过来的 不要让自己整天因为这样的事增加压力 交钱了事 下不为例

Akiki 发表于 2012-2-27 22:27

我给了eprimo新地址,而且我有post的umzugservice, 可是我自从收到kuendigungsbestaedigung后,就什么都没有收过了,没有任何rechnungen和mahnung, 就忽然收到inkasso的信。
那为什么我因该付inkassobearbeitung的钱?
eprimo的账单我一定付的,附带的mahnung是我的责任,因为我取消了银行帐号。但是之间我真的没有收过任何信件和rechnung, 那我也很无辜吧。

Akiki 发表于 2012-2-27 22:30

火之舞 发表于 2012-2-27 21: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看你写的好像人家供电公司没什么问题。是你有了新的银行账户没有告诉人家,搬了家也不告诉人家新的地 ...

我告诉他们新的地址,而且我有post的umzugservice

Akiki 发表于 2012-2-27 22:42

火之舞 发表于 2012-2-27 21: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eprimo知道你的新地址 他肯定第一时间给你往你的新地址写mahnung了 也就是因为他不知道你的新地址 所以 ...

非常谢谢你的回复!
eprimo确实知道我的新地址,今天我和他们联系上,他们说知道。说给我发上次的rechnung, 至于之前有没发过信件给我,他们没有说。
如果我收过他们的rechnung和mahnung,就马上去交钱了,也不会发生inkasso和我上来写贴了。
我其实想交钱算了,可是我男友是荷兰人,他说在荷兰公司不能在没有警告前找inkasso催债的,所以我才上来询问。

火之舞 发表于 2012-2-27 22:42

Akiki 发表于 2012-2-27 21: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给了eprimo新地址,而且我有post的umzugservice, 可是我自从收到kuendigungsbestaedigung后,就什么都没有 ...

银行账号和地址相比起来 还是银行账号更重要些 你有了新的账号 应该告诉这个公司 而且这个你也不应该疏忽 明知道还有没扣完的钱 或者 应该在kundigen掉旧合同的时候想想什么钱还在旧账户上扒着 应该告诉银行转到新账户上来 这个上面你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就供电公司来讲 他们有义务提醒你 给你发mahnung 但是 那也只是义务 不是责任 你明知道还有一些账务问题遗留在旧账户上 问什么不在你离开德国的这两个月里解决掉而却到现在才有这么大反应呢 是不是有侥幸心理在作怪?

我很同情你的遭遇 但是很遗憾 现在的事情很简单 这种事情你走到哪都没理可讲 吃一堑长一智吧

火之舞 发表于 2012-2-27 22:54

Akiki 发表于 2012-2-27 21: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非常谢谢你的回复!
eprimo确实知道我的新地址,今天我和他们联系上,他们说知道。说给我发上次的rechnu ...

按道理来说,mahnung是应该发给你的,不过如今欧洲经济不景气,更何况你又在国外一封entwurf到荷兰的国际信件要5欧元左右,我想哪个公司都不会给你随便发这信的,确实很大一笔开销。

Akiki 发表于 2012-2-27 23:04

火之舞 发表于 2012-2-27 21:4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银行账号和地址相比起来 还是银行账号更重要些 你有了新的账号 应该告诉这个公司 而且这个你也不应该疏忽 ...

没有我绝对没有想逃避债务。我当时传真昆掉eprimo的,应该有写新的帐户,因为我最怕扣不到钱之类的麻烦,而且离开德国后的1个月才把帐号昆掉。我没有保存那份传真,所以拿不出证据。
上来问大家也不是说,不想交钱,只是想把事情弄清楚,同时我也写了信问别的朋友。我要争取在inkasso限定时期内把事情弄清楚,有理的我马上给钱,我也知道不给钱的后果。
搬离德国后我遇到几个类似的麻烦,其他都是我有理,但因为周旋也花掉不少电话费。我希望上来分享我的经历,希望也能帮助到有同样疑问的朋友。
上google我们找到不少类似例子,就是在没有警告下直接收到inkasso信的,很多德国人说不要理会,少量人说应该交。希望熟悉法律的朋友指点一下。

Akiki 发表于 2012-2-27 23:08

在荷兰,必须出示书面债务警告,而且是以挂号信方式送到当事人手中。此后才找inkasso催债。
在德国似乎没有这一说,请问大家知道吗?

Akiki 发表于 2012-2-27 23:19

eprimo是个不错的能源公司,之前都挺满意的。
可是我在荷兰就很难联系上他们,电话很难会有人接。email就没人搭理。

火之舞 发表于 2012-2-27 23:20

本帖最后由 火之舞 于 2012-2-27 22:26 编辑

Rechtlich ist es so: Inkasso-, Anwalts- oder sonstige Kosten muss nur der Schuldner tragen, der sich im Verzug befindet. Verzug setzt aber eine MAHNUNG voraus (§ 286 Abs. 1 BGB). Die Mahnung kann nur dann unterbleiben, wenn in der Rechnung oder im Vertrag eine Zahlungsfrist gesetzt ist. Mit Ablauf einer 30-Tage-Frist nach Rechnungserhalt gerät ein Verbraucher nur in Verzug, wenn er in der Rechnung auf diese Frist hingewiesen wurde.


也就是说 如果在最后的rechnung或者合同里面有一个时间限制的话,他们就可以不发mahnung。详细的可以看看你的合同或者最后的rechnung。

Akiki 发表于 2012-2-27 23:29

火之舞 发表于 2012-2-27 22:2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Rechtlich ist es so: Inkasso-, Anwalts- oder sonstige Kosten muss nur der Schuldner tragen, der sich ...

谢!我在等eprimo发的rechnung

Akiki 发表于 2012-3-7 13:52

本帖最后由 Akiki 于 2012-3-7 12:58 编辑

期间因得不到eprimo和 inkasso的解释与答复,在限期前我已向inkasso转了钱。
今天eprimo才回复了我10天前的email说,这里是email:
Ihr Einwand gegen den Inkassoauftrag
Kundennummer: XXXXXXX

Guten Tag Herr Wang,

Sie beanstanden, dass eprimo Forderungen an Sie an ein externes Inkassounternehmen abgegeben hat.

Ihren Einwand haben wir sofort geprüft. Ja, Sie haben Recht. Die Abgabe an das Inkassounternehmen war nicht angemessen. ? Wir bedauern sehr, dass Ihnen aufgrund unseres Fehlers Unannehmlichkeiten entstanden sind.

Wir ziehen den Inkassoauftrag selbstverständlich zurück und übernehmen sämtliche entstandenen Gebühren. Für Sie bleibt bitte noch, den ausstehenden Betrag von 51,11 EUR aus der Schlussrechnung auf unser Konto 230 036 600 bei der Deutschen Bank Essen (BLZ 360 700 50) zu überweisen. Dann ist alles ausgeglichen.

我马上打长途给eprimo, 可是总是说很忙,没有人帮助我!就说我说,事态严重!那个小姐也说,对不起,他们没有时间!
我又打电话给inkasso, 他们说我已经给了钱,schon abgelossen. 只是让我把eprimo的email转发给他们,并强调。这个还钱给我,和他们无关。

我在继续给eprimo打电话。

phebee 发表于 2012-3-7 14:02

Akiki 发表于 2012-3-7 12:5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期间因得不到eprimo和 inkasso的解释与答复,在限期前我已向inkasso转了钱。
今天eprimo才回复了我10天前的 ...

只能继续跟eprimo联络了,inkasso那边已经拿到你的钱结束这个Case了,只能让E公司承认错误,然后跟inkasso交涉了

Akiki 发表于 2012-3-7 14:16

我希望我的事例能给大家一个警戒,第一,搬离德国,各种能尽早昆就尽早,记得索要书面确定。如果传真,要留底。事后纠纷有证据。
收到rechnung尽快查阅,对的尽快付。收到mahnung特别是inkasso的,先问问有经验人士,比如关系较好的同事或邻居等。或直接联系发出人,不要在不清楚前马上付款。

ronghua 发表于 2012-3-8 01:46

楼主,本来你的理解是对的。按照法律程序,是应该先发mahnung给你,甚至不止一次,然后才会进入inkasso程序,也会不止一次给你去信,相关费用同时提高,若还无反应最后才会转入rechtsanwalt走司法程序,不过律师行通常也会先发警告信。
你当时应该写一封详细的说明给inkasso,表示自己会付钱,但是讨债费不付。若他们确实有给你发过mahnung就叫他们拿出证据来。同时也在与该公司交涉。通常都会顺利解决的。结果你自己沉不住气先把钱都付掉了,现在叫inkasso吐钱出来怎么可能。。。
我之前都有经历过类似的,已经到了最后一步收到rechtsanwalt的信了,不过我觉得我一分钱都不应该付,更别提后面的什么mahnung啦inkasso费用啦。就写了一封引经据典的回信,当然要比较正式的那种,回给律师行了。从此太平了~

猫尾拂人 发表于 2012-3-8 11:38

我爱粥润发 发表于 2012-3-8 15:20

钱既然已经都付完了,现在再理论什么,对方都不会再理你了,楼主,除非你找律师发律师信。对方才回理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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