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犀止水
发表于 2013-7-16 20:58
莫名其妙。先不说德国根本没有专门的劳动法,相关条款都分散在民法解雇保护法企业组织法等等等等,Beschaeftigungsverordnung和Beschaeftigungsverfahrensverordnung都不是劳动法,这两个法规是针对劳动局对于外国人就业何种情况不须给许可何种情况可以可许可的规定,分别针对新入境的和已经在德国的外国人。现在已经有新的BeschV,把两种外国人都包括了。
AZ9
发表于 2013-8-1 17:54
在德国读书四年半,找工作半年,拿了无限期合同 (绑定签证) 工作一年,请问这时候可以申请非绑定的工作签证吗?有人有经验吗?
BB双城记
发表于 2013-11-15 02:11
Widelake
lizyin
发表于 2013-12-19 08:58
本帖最后由 lizyin 于 2013-12-19 09:00 编辑
亲爱的 LZ,求助!!
我现在在哥廷根工作,即将面临被裁员的窘迫境地,工作到1月31日截止,12月3号我去到哥廷根的签证处,询问我在失业后有多长时间找工作的时候,被签证处工作人员通知,如果在工作到1月31日截止前没有拿到新的工作合同,就必须离开德国。我在听到这个消息后真的是十分愤慨!
在大学本科毕业后的2个月后我得到了这一份无限期工作合同,自从12年9月工作至今,在11月29日被公司通,知截止至14年1月31日将被解雇。12月2号我去了Abreitsamt,提交了公司的schriftliche Kündigung,并从Arbeitsamt那里得知我可以享受一级失业金,10个月到12个月,因为我之前一直持有5级税卡。
在我这种情况下,理论上讲应该有多少时间去找工作?签证处工作人员又是凭什么依据说我必须在现在的工作到1月31日截止后必须离开德国的?
neuern
发表于 2014-9-21 01:25
ma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