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0-9 16:40
irvine
发表于 2012-10-9 16:42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0-9 17:4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提案内容倒是很合理的,不损害双方利益。
就是门槛挺高的。。。至少每月近2千的保险费。。。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0-9 16:48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2-10-9 16:50
irvine
发表于 2012-10-9 16:53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2-10-9 17: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不给老人长居,要是子女不幸先走一步,老人怎么办?难道签证到期以后遣送回原籍?
父母过来是团聚签证。被团聚人不存在了,也就没有团聚的理由了。当然是回国。
法律制定者已经考虑到了这点,所以才规定两年一签,不得转长居。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0-9 16:55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2-10-9 16:55
Aquaspirit
发表于 2012-10-9 16:56
irvine
发表于 2012-10-9 16:58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2-10-9 17: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但是结婚的团聚签证好像没有这个限制的说。
结婚3年后换长居,即使离婚也有居留了。但是如果之前离婚,居留问题也很麻烦。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2-10-9 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