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涛
发表于 2014-2-1 00:53
da
sErmittlungsverfahren habe ich gemäss §153 Abs. 1 der Strafprozessordnung eingestellt.这个意思是说,检察官对你的刑事案件根据 153Abs .1 侦结了,不会再对你提起诉讼。153Abs 1是说你犯的罪很轻还不至于起诉你。算你走运
HAHAH1234
发表于 2023-5-27 09:44
您好,事情经过是这样。昨天我从REWE出来,过于匆忙,带出一包2欧的坚果(价值2欧)。然后保安去把我拦住,我当场说了sorry然后准备说如何解决。他非常野蛮,直接把我推倒,带上手铐。现在他跟警察说我打了他,然后找目击证人说我试图逃跑。我是残疾人(左腿骨折),而且眼镜第一时间被他打掉。这个人就是故意种族歧视。现在警察定义为刑事案件。
他们说试图逃跑,但是我一个瘸子怎么跑,会不会定义为抢劫。
然后那个土人,假装受伤,一直说我使用暴力,我10秒被他铐住了,我根本不得动。
我太倒霉了
HAHAH1234
发表于 2023-5-28 12:42
您这个多久,警察给你寄信的?是两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