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砖拍你脸
发表于 2012-7-22 01:04
俗话说,惹不起躲得起,楼主你凭什么剥夺别人这个权力?你比黄世仁还狠,要逼死人的。
当事人既然选择躲,未必她的父母一点做错的地方都没有。既然连自己的姐姐也不联系,qq也屏蔽,她姐姐也有得罪人的地方。你在没搞清楚事情真想之前,何必拉偏架?
别拿担心她们小两口出事之类的话当借口,乌鸦嘴诅咒人才这么说。
跃进
发表于 2012-7-22 02:23
板砖拍你脸 发表于 2012-7-22 02: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俗话说,惹不起躲得起,楼主你凭什么剥夺别人这个权力?你比黄世仁还狠,要逼死人的。
当事人既然选择躲 ...
你是消失的那姑娘男友的马甲或者朋友吧。。。
maili
发表于 2012-7-22 09:03
板砖拍你脸 发表于 2012-7-22 02: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俗话说,惹不起躲得起,楼主你凭什么剥夺别人这个权力?你比黄世仁还狠,要逼死人的。
当事人既然选择躲 ...
这应该是其中1个人吧,楼主没提过qq屏蔽的事吧, 楼主别着急了。
蒂凡尼的早餐
发表于 2012-7-22 10:38
板砖拍你脸 发表于 2012-7-22 02:0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俗话说,惹不起躲得起,楼主你凭什么剥夺别人这个权力?你比黄世仁还狠,要逼死人的。
当事人既然选择躲 ...
这肯定就是俩人中的一人了,大家都不用担心了,家庭内部矛盾
薄凉
发表于 2012-7-22 10:56
看来这男的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女孩不联系家人他也不帮忙劝劝,现在害怕曝光自己,这样的人还能托付终身?!又是一个傻女.....
寶儿
发表于 2012-7-22 11:28
黄世仁。。。世仁。。。仁。。。{:6_409:}
LZ好心受她家里人托付才曝光个人信息的啊,自己又得不到任何好处,还“逼死人”呢。。。请问你是不是平时心胸就格外狭窄受不了刺激容易被逼死啊!!!再说,找这小两口至少是希望能向他们家里报个平安,“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现在你就躲着吧,看你十年二十年以后父母老了甚至不在了还后不后悔。
花柴社社
发表于 2012-7-22 12:07
呵呵。。。
看来大家的猜测是有一定道理的。
反正我问心无愧。说白了,我也懒得管这种破事儿。
当事者自己自重吧~~~
wdmthgm
发表于 2012-7-22 12:35
花柴社社 发表于 2012-7-22 13: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
看来大家的猜测是有一定道理的。
反正我问心无愧。说白了,我也懒得管这种破事儿。
可怜的楼主 我们都理解你 我们都相信好人有好报 你也要坚信 既然他们都这样了 适当的时候就别再管了
板砖拍你脸
发表于 2012-7-22 15:35
花柴社社 发表于 2012-7-22 13: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
看来大家的猜测是有一定道理的。
反正我问心无愧。说白了,我也懒得管这种破事儿。
我不认识当事人中的任何一个。大家别误解。至于QQ,姐妹两个都三十岁上下,不会不使用这个聊天的。
我只是维护了一下当事人的躲避权力,正如警察对你说的:一个成年人有权不和父母联系。而一个人的权利是应该收到尊重的。大家还是别总拿孝心说事了。
至于为什么会赌气不和父母联系,这是家事,外人还是不要跟着起哄。如果父母真的做了对不起孩子的事情,还要求孩子定期的打电话报平安,这种热脸帖冷屁股的事情,也是强人所难的。
米大小姐
发表于 2012-7-22 16:51
本帖最后由 米大小姐 于 2012-7-22 17:56 编辑
板砖拍你脸 发表于 2012-7-22 16:3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不认识当事人中的任何一个。大家别误解。至于QQ,姐妹两个都三十岁上下,不会不使用这个聊天的。
我 ...
在理。
经常不明真相的群众会被利用。
外人又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警察说得对。
成年人有选择的权利。
再者,如果我认识这两个人,这种情况也不应该告诉其他人吧。
没有权利未经过别人同意泄露别人个人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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