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的竹子 发表于 2012-10-9 12:34

老板这样做是想让员工努力证明自己,或者想让你走人。

如果你觉得3个月你想达到他的要求,就留下。否则,离开找新的工作。

lchappy 发表于 2012-10-9 12:34

赶快咨询律师还是工会的人,是不是签字了多少时间你可以反悔的。1个星期还是什么的。你把改过的合同要回来。过了时间好像就不行了。

xinli 发表于 2012-10-9 12:34

minyizhang 发表于 2012-10-9 13: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先拿回你签字的Vertragsaenderung,如果拿不回来,就走人.

如果我走人,他不给我Kundigung怎么办,我就拿不到失业金了。

hauke 发表于 2012-10-9 12:46

跟我老板品性如出一辙啊,动不动就会用什么东西吓唬你。说好的事情也会变。可惜,有的时候跳槽不是那么简单的,如果老婆好不容易也找到同一个城市的工作了。

sbtree 发表于 2012-10-9 13:03

德国人都讲要überzeugen,你至少得让老板给出充分的论据,你哪些方面没有达到要求而造成了工作上的损失或则不足以胜任,有理有据才能说服人。如果不能说服你,自然不应该签字。既然签了,你是不是自己觉得有理亏和不足的地方啊。相互对比一下吧,权衡全在于你自己。

adrenalin 发表于 2012-10-9 13:17

3500*12跟3600*13差的有点远哦
不过有一年工作经验的才3000一个月,真是有点少

专打酱油 发表于 2012-10-9 18:50

samzhao 发表于 2012-10-8 23:1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怎么觉得,他当初就想吓唬你一下呢?
没工作,但是,觉得这个老板不好,起码鬼头鬼脑的感觉。
如果是我 ...

就看lz他自己怎么决定了,人家要是实在是满意这份工作愿意委屈求全的话,别人再使劲出主意也没用!
是我,给我座金山银山也不干了。

whatI 发表于 2012-10-9 18:58

专打酱油 发表于 2012-10-9 19:5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看lz他自己怎么决定了,人家要是实在是满意这份工作愿意委屈求全的话,别人再使劲出主意也没用!
是我 ...

LZ不就是因为减工资而不高兴的事情吗,

到您这里就变成给个金山都不干了。

专打酱油 发表于 2012-10-9 19:12

whatI 发表于 2012-10-9 19: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LZ不就是因为减工资而不高兴的事情吗,

到您这里就变成给个金山都不干了。

麻烦你看清楚再回复啊!有这么个老板,在试用了你3个月后不满意,但是还是要再给你3个月的试用工资还得减少15%左右,再给你说试用期后再给你涨那么点工资。那个老板摆明了变着法子想赖LZ的工资,不想给他那么高嘛。
这样反反复复毫无信誉的老板你愿干?

阿清 发表于 2012-10-9 19:17

楼主问问arbeitsamt试用期的事情怎么算吧,然后再作决定。总体来看老板对你不满意,你也不开心,长期合作估计不会很愉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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