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20:05

再次谈一下对死刑的看法(长)

上次的帖子死掉了,现在趁势再发一次

首先:死刑是否有警戒作用?我觉得是没有过多作用的,当然对少数情况来说,是有的。因为从犯罪动机来说,很多死刑犯当时处于非理智的状态,有其偶发性,以死刑的后果警戒他们是没有意义的,因为无法减轻他们的犯罪动机。对于了解犯罪行为可能后果的人来说,死刑也没有实际的警戒作用,因为一个是他本身不怕这个后果,另一个是他愿意冒险逃避这个罪责。而连续性犯罪且有预谋的,则有反社会和反人类倾向,其对死并不一定有足够的畏惧,甚至可以认为其行为是自毁性的。唯一可以有警戒作用的是,那些精确区分其行为是被最多判无期还是极刑的,我想这一部分毕竟不多,多数犯罪,考虑的是是否能逃脱法律惩罚,而不是之后究竟是无期还是死刑。总结:对于实行犯罪行为的人员来说,如果犯罪人当时是非理性的,则后果被抛于脑后,死刑对其没警戒作用;对于犯罪人当时是理性的,则其已经考虑过了死刑的后果,那对于这种人,那警戒作用更是不存在了;对于精确计算了后果的人来说,可能有些警戒意义,当然,他得连法官的喜恶都考虑得十分精确

其次:死刑对活着的人和社会有什么作用?死刑对于讲究因果以及以眼还眼的社会来说,有平复社会情绪的作用,以及安抚死者亲友的作用。以眼还眼的法律好像是从汉谟拉比法典开始的(玩成吉思汗,妃子们老是问这些问题),很古老了,在很多宗教,如基督教和犹太教及伊斯兰教都有此讲法。中国人也比较能接受杀人偿命的讲法,因为这牵涉到公平性的感情问题,为什么杀人犯能剥夺别人的生命,自己却能活下去呢,对这一生命公平性的诉求,是杀人偿命的一个原因吧?将罪大恶极者处以极刑,对社会舆论有安抚的作用,但是这却并不能解决存在的问题。貌似死刑可以隔断该个体与社会之间的联系,让社会产生一定的安全感和平衡感,但是与此同时,产生这类犯罪的温床却没有被去除。所以,在某种角度上来看,死刑是一种镇痛剂,当社会出现了疼痛,就来打一针,暂时看上去,症状没了,但是病因却未被根除掉。总结:死刑有安抚死者的作用(当奉行以眼还眼的时候,当然观念不是一成不变的,废除死刑几十年后,这观念可能就淡薄了),也有平复社会情绪的作用(尽管此类犯罪还会层出不穷地出现)。

再来:废除死刑是否就意味着人道?这个我之前那个帖子就说了,这是伪善的。在这个一颗核弹能抹杀掉一个城市和其中的男女老少的时代,谈废除死刑就是人道还是比较可笑的。既然无法阻止军队的有组织杀人,也阻止不了警察在执法行为中的杀人行为,那废除死刑的意义并没有那么的伟大了,那也不过是在粉饰自己(个人或政党)的一个方式而已。其他类型的合法杀人(国家间和国家内的)都允许的话,死刑算个P啊

最后:我个人到底同意不同意废除死刑?我只能说,世界上像人类这样这么乐于互相残杀的生物不是那么多见,如果有可能,还是少杀一个是一个吧,当然,我不同意罪大恶极的人被判有期徒刑,我认为那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这就不累述了。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20:14

哦,还有关于误判的问题,实际上,只要有人操作,就肯定有误判的问题,警察会误判,会误杀嫌疑人员,军人会误判,会误杀无辜人民。有期徒刑误判,实际上,也很难进行补偿,发生了,就是发生了,只是死刑没有逆转的余地了,不过依然无法成为能成为废除死刑的决定因素

aircar 发表于 2012-11-12 20:31

做为理论上的一种理想,很好,我看不见现阶段具体实践的可能性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20:34

aircar 发表于 2012-11-12 19: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做为理论上的一种理想,很好,我看不见现阶段具体实践的可能性

废除死刑,可行也可行,什么东西,执行了,变成了习惯或者常态,那就没问题了

aircar 发表于 2012-11-12 20:36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19: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废除死刑,可行也可行,什么东西,执行了,变成了习惯或者常态,那就没问题了

晕,这么大的事,如同儿戏一般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20:37

aircar 发表于 2012-11-12 19: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晕,这么大的事,如同儿戏一般

呵呵,转变思想本就是儿戏,你看看商鞅变法

aircar 发表于 2012-11-12 20:37

本帖最后由 aircar 于 2012-11-12 19:39 编辑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19:3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废除死刑,可行也可行,什么东西,执行了,变成了习惯或者常态,那就没问题了

如果要谈死刑的废除,以无期代替死刑,有过实践经验的人,应该想到什么呢?
无期徒刑的减刑问题,如何具体规定,
与现有无期徒刑案件的轻重问题,
这两点是我们看西方判例有时会出现几百年有期徒刑的原因,看起来可笑,实际是区分案情轻重和减刑假释更方便操作和计算
对受害人补偿救助机制。
程序上的问题,死刑复合机制是否要取消?这种代替死刑的无期徒刑的关哪一级把关合适?
这几点看起来容易,但哪怕是提出可行的提议都是很困难的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20:40

aircar 发表于 2012-11-12 19: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要谈死刑的废除,以无期代替死刑,有过实践经验的人,应该想到什么呢?
无期徒刑的减刑问题,如何具 ...

恩,无期不应该被减刑,如我上面最后所说的

如我认为严重精神病患者也应该被隔离一样,虽然对个体不人道,但是对社会是必需的

aircar 发表于 2012-11-12 20:43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19: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呵呵,转变思想本就是儿戏,你看看商鞅变法

这这这。。。。
法轮功口口声声要推翻共党邪灵,问他们推翻以后怎么办?
他们很轻松的说,4900年没有共党不照过日子嘛,
我现在就是这种感觉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20:44

aircar 发表于 2012-11-12 19: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这这。。。。
法轮功口口声声要推翻共党邪灵,问他们推翻以后怎么办?
他们很轻松的说,4900年没有共 ...

没那么复杂的系统,你考虑得太多了,死刑改为不能改为有期的无期就可以了

运行个几年,就没有什么异议了

人类社会是建立在习惯上的社会,这个你需要先了解

fsshay 发表于 2012-11-12 20:47

在这里问一下世界上哪个国家的治安最好啊??他们的法律是怎么样的??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20:48

fsshay 发表于 2012-11-12 19: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这里问一下世界上哪个国家的治安最好啊??他们的法律是怎么样的??

不疼就不需要镇痛剂了

aircar 发表于 2012-11-12 20:54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19: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那么复杂的系统,你考虑得太多了,死刑改为不能改为有期的无期就可以了

运行个几年,就没有什么异议 ...

看你第一楼,我觉得写的挺好,可能是借鉴了别人的文章吧
看你这几个回复的水平,{:5_386:}

ein 发表于 2012-11-12 21:24

该用户无法显示 发表于 2012-11-12 21:28

aircar 发表于 2012-11-12 19:3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做为理论上的一种理想,很好,我看不见现阶段具体实践的可能性

你是在德国吗?还是说你只想讨论中国?

该用户无法显示 发表于 2012-11-12 21:29

支持LZ理性讨论。{:5_335:}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21:35

本帖最后由 费沙的白狐 于 2012-11-12 20:37 编辑

aircar 发表于 2012-11-12 19:5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你第一楼,我觉得写的挺好,可能是借鉴了别人的文章吧
看你这几个回复的水平,

你是没看透啊,很多事情,没你看得那么复杂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21:37

ein 发表于 2012-11-12 20:2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白狐,气车.....,你们两个咋又掐上了? 汗

没掐,个人阐述个人的看法

ein 发表于 2012-11-12 21:38

slash034 发表于 2012-11-12 21:39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20: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那么复杂的系统,你考虑得太多了,死刑改为不能改为有期的无期就可以了

运行个几年,就没有什么异议 ...

我也觉得死刑改无期比较好,不过有一个条件,就是不能减刑或者很难减刑。

比如上次瑞典屠杀的那位,据说13年就能出来。对于这种根深蒂固的极端分子,13年牢狱生涯是否能让他从善?我表示怀疑。如果没有从善,那么他出来后还是能有精力和体力搞第二次屠杀的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觉得还是杀掉算了,没必要用几百人的性命去赌。

要么让无期徒刑分两挡,比较严重的至少关到75岁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21:40

ein 发表于 2012-11-12 20:3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老这么水平线讨论也不是个事呀....

我发表一下看法而已嘛,愿意看的就看啦,有疑问的就说啦

不过我和他估计对社会形态的理解还是差异性比较大的,无法调和

但是,人本身就应该都有不同的见解

kolinsky 发表于 2012-11-12 21:51

本帖最后由 kolinsky 于 2012-11-12 21:02 编辑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19:44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那么复杂的系统,你考虑得太多了,死刑改为不能改为有期的无期就可以了

运行个几年,就没有什么异议 ...

背叛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
武装叛乱
暴乱罪
投敌叛变罪
间谍罪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资敌罪、

放火罪
决水罪
爆炸罪
投毒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劫持航空器罪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走私武器、弹药罪
走私核材料罪
走私假币罪

伪造货币罪
集资诈骗罪

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
强奸罪
绑架罪
拐卖妇女、儿童罪
抢劫罪

暴动越狱罪
聚众持械劫狱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组织卖淫罪
强迫卖淫罪,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贪污罪
受贿罪
渎职罪


现在还有这么多死刑条目,我们一个个来删,看你们觉得那个条目不适合死刑,条目删完了死刑就应该取消。前五个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罪,暴乱罪,投敌叛变罪,为防止某些人莫名兴奋,不予讨论。

大家讨论,那个不用死刑,一致同意我就删掉一个。

该用户无法显示 发表于 2012-11-12 21:55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呣,造地沟油的,毒奶粉的,该死,该死!!!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22:05

kolinsky 发表于 2012-11-12 20:5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背叛国家罪
分裂国家罪
武装叛乱


如果要废除的话,那就是都划掉

kolinsky 发表于 2012-11-12 22:07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21:0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如果要废除的话,那就是都划掉

你同意,你楼上至少对一个罪名是不同意的,不能就你说了算吧?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22:09

kolinsky 发表于 2012-11-12 21:0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同意,你楼上至少对一个罪名是不同意的,不能就你说了算吧?

{:2_225:}玩民主了?

如果人的想法都一样,那不就是巴比伦塔吗

该用户无法显示 发表于 2012-11-12 22:12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21: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玩民主了?

如果人的想法都一样,那不就是巴比伦塔吗

俺特地加了三个惊叹号,有些人还是看不明白啊。。。

kolinsky 发表于 2012-11-12 22:13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21:0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玩民主了?

如果人的想法都一样,那不就是巴比伦塔吗

也不是玩民主啊,至少要大家心理能接受吧,比如说贩卖毒品罪,今天50克海洛因死刑,明天不用死了,你觉得大家是什么样的反应啊?共党不再严厉打击贩毒了?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22:25

kolinsky 发表于 2012-11-12 21: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也不是玩民主啊,至少要大家心理能接受吧,比如说贩卖毒品罪,今天50克海洛因死刑,明天不用死了,你觉得 ...

我说过了,人类社会就是这样的,一切建立在所谓的常识和习惯上的,过一阵,观念就会变的,因为大家有了新的常识和习惯

kolinsky 发表于 2012-11-12 23:26

本帖最后由 kolinsky 于 2012-11-12 22:28 编辑

费沙的白狐 发表于 2012-11-12 21:2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说过了,人类社会就是这样的,一切建立在所谓的常识和习惯上的,过一阵,观念就会变的,因为大家有了新 ...

废除死刑都是一个逐步过程,除非有那个绝对权力者一排脑门把死刑废除了。

死刑可以存在,他可以不被使用。比如说香港在回归前说是说没有死刑,但是它是判死刑,港督来赦免的方式来取缔死刑。比如说圣马力诺从1468年开始就没执行过死刑,但是他的死刑是1865年废除的。

英国的死刑废除是一个个法律修改的,也就是把我上面列出的死刑条目一个个删去的过程。

中国现在不可能像你想的那样突然头脑一热把死刑废除了,任何法律的修改已经是一套较成熟的过程,首先提出草案,然后征集意见,最后表决通过。每一个法律的最后出台实际是要问政于民的,也会反映出民意,同时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就像我上面举的例子,贩毒死刑问题,就算是有两党或多党政治,哪个党提出贩毒不死刑对自己都是一个利益上的打击,也会留下被攻击的把柄。

中国的法律是很有弹性的法律,它没有规定什么情况下必须死刑,操作上可以减少死刑判决或者不进行死刑判决,并不是一定要把它删除掉。有特别恶劣案件出现的时候,比如类似三鹿奶粉事件,死刑在必要的时候依然发挥作用。在不同的地区,根据当地的老百姓的认识和看法也可以因地适宜。中国社会的文化特质也决定中国法律是要考虑人的感情因素的,不是单纯的科学证明,隔壁有人拿出一个所谓的逻辑思考,虽然不知道他逻辑是怎么来的,至少这种看法并不符合中国社会人的观念,在中国也许是行不通的。

死刑是一个社会问题,一个强调以牙还牙的社会,取消死刑,肯定就会出现私刑的现象,人认为一个人该死而不会死的条件下,可能人就不再诉诸法律手段,这种报复手段更为残酷。你可以看到很多医生被杀,因为这些医生最多是过失,得到的惩罚最多是赔钱,有人他就不愿意,他更愿意用他认为公平的手段去完成惩罚,所以你能看到很多医院的血案完全就是屠杀。

今天我提出来的,刑罚的设定应该体现的是社会公平的维护,不是单独的对犯罪的震慑。人需要法律,他首先寻找的是一个途径维护公平,这是法律存在的第一个理由。仲裁者首先也是要维护双方的公平,而不是自己的人权至上主义。反对死刑的人多也从这方面出发,这里当然考虑的是现阶段一个社会的公平观念,不是其他社会的公平观念。即便你认为你的思想相当先进,但是在这个社会里面只能被贴上不切实际的标签。不要看别人是怎么做的,要关心的是自己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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