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X公主 发表于 2012-11-28 16:49

芝麻核桃 发表于 2012-11-28 16:4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带了长袖衣,我妈嘱咐我的,说在人家穆斯林地盘,一定要小心人家习俗,不要转个机都出个妖蛾子

是啊,我去罗马的时候就也带好披肩和长裙,不然不给进教堂。

weihua5000 发表于 2012-11-28 17:04

{:7_450:}

weihua5000 发表于 2012-11-28 17:05

说了个啥事啊 看不懂啊 阿曼达

weihua5000 发表于 2012-11-28 17:05

keine009 发表于 2012-11-28 17:14

boss5521 发表于 2012-11-28 17: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        首先我要对芝麻核桃同学说声对不起,我真不知道你昨晚一直在等我的辩驳,我第二天有事情,所以不能熬夜 ...

遣返几率大.用纳税人的钱养一个外国囚犯几年..显然不合算

keine009 发表于 2012-11-28 17:20

要是有人说.你们中国人虐杀猫.我们可以理直气壮的说.把他告到警局的也是中国人..而对于那些闻你个屁都能断定你吃过狗肉的德国人.可以直接忽略.

honey4ever 发表于 2012-11-28 17:20

XIX公主 发表于 2012-11-28 16: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啊,我去罗马的时候就也带好披肩和长裙,不然不给进教堂。

穿裤子不行啊?{:4_292:}

芝麻核桃 发表于 2012-11-28 17:26

本帖最后由 芝麻核桃 于 2012-11-28 18:34 编辑

boss5521 发表于 2012-11-28 17: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        首先我要对芝麻核桃同学说声对不起,我真不知道你昨晚一直在等我的辩驳,我第二天有事情,所以不能熬夜 ...

{:4_276:}你终于回来了!!从你写的东西上,看到了你的诚意和你对学术的研究,现在开始佩服你了!我马上去吃饭了,你问的(你在慕尼黑的毕业成绩总分为16分,这很不容易,很厉害了。请问,你的Seminararbeit和Magisterarbeit的分数各是多少?如果方便,也可以说下你的硕士论文指导老师。)
你再回头仔细读读我写的!!我没有说毕业成绩总分是16分,你仔细去读读我到底说的什么是16分!
本来写了我的seminar和毕业论文成绩,但是转念一想,我为什么要在这里跟你汇报我的成绩,甚至我的指导教授是谁,于是,我又删了!现在开始就事论事吧!

你的原话——当然,有同学质问我,那还需要刑罚干什么,要监狱干什么。对此,我没有更好的解释,因为我没有办法说服你们,也没有办法说服自己。因为一旦涉及价值判断,就丧失了准绳。说到这,大家该说了,说到底,是因为你认为动物不及人来得重要。我不得不承认,虽然我也对虐猫行为不齿,但是在我内心,我认为人更为重要。所谓物伤其类,人伤其情。(题外话,猪被杀了被吃了,人不会悲伤,原因是什么呢?我想来想去,唯一的解释是,因为猪不是人类的玩伴,因而人没有物伤其类的感觉。由此可见,动物的际遇或说价值是根据人来决定的,而非反过来。在德国,猪的福利之一据说是不放血,我总是觉得这个很矫情,如果彻底不吃猪肉,我会说,你是好样的。)三是,作为一个外国人有可能遭受的不公平法律对待。有同学据此认为我是说德国有种族倾向。在此,一方面,由于外国人对于这边情况的各种不熟悉,在法庭审判中肯定是处于弱势地位的,这个想必大家不会反对,另一方面,二战以后,德国对于战争的反思是举世皆知的,但是如果你据此认为德国包括欧洲的排犹心理已经彻底丧失,那就请你goolgle一下二战后欧洲发生的一些排犹活动。说这个,只是想反驳德国没有种族倾向的问题。此外,如果大家平时有关注Spiegel等德国主流媒体,那么关于中国的新闻报道几乎是没有正面的,德国对于中国的排斥由此可见一斑。我听波恩的一个朋友说,在波恩延签证,只有中国人被要求提供自保金账户,这是赤裸裸的歧视,难道因为有少数国人规避法律,德国法律就可以公然歧视中国人吗?德国基本法怎么规定的?Gleichbehandlung是不是写在上面的?四是,正如有同学说的,虐猫事件一出,也许德国报纸头版投标就是无耻中国人在德国虐猫了,请问这种情形是大家愿意看见的吗?对不起,我的民族主义也许偏离轨道了。9 K; _3 l6 V, G

我觉得你的想法有些感情用事!!你认为人更为重要,这个没有错,但是,正是因为人更为重要,所以,你就更要正确的去帮助这个虐猫人!!放过他,是真正的帮助吗?不是!!他虐杀猫一个小时,不排除是心理原因,这里也有几个心理学专业的童鞋,她们分析虐猫人的心理一定程度上有问题,这个说法我个人主观当然选择相信。但是,从客观的角度来说,心理有没有问题,一定要持心理医生牌照的人员的专业评估和鉴定才行。如果不去报官,那么如何能得到他的心理状态的官方鉴定呢?如何能得到一个官方的正确治疗呢?如果他心理真的有问题,那么,这必然是对周围环境,周围人的一种潜在威胁和隐患。你看过沉默的羔羊没有?很多这种类型的片子,甚至现实生活里这种杀手,都是以前从杀害小动物开始的,然后开始不过瘾,开始虐杀周围的人类。所以,放过这个虐猫人,表面上看是帮他,是给他机会,但是,谁又能知道,这会不会是一个更大的悲剧的开始呢?你不知道,我不知道,大家都不知道,这只能是个猜测,是个赌注。如果赌赢了,那个虐猫人改邪归正,从此善待生命,那么皆大欢喜。但是,这个赌注一旦输了,那么结果将会是毁灭性的,那么被虐杀的有可能就是人,是孩子,你能承受的起这个赌注的结果吗?我觉得,我不能承受,我也不愿意在将来看到报纸有这样的头条——某某某,中国人,因为压力和烦躁,虐杀了数名儿童或者周围的人,经调查,他曾经有过杀猫史,该人有精神和心理方面的疾病,没有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治疗。。。。。你愿意在将来看到这样的新闻吗?反正这样的新闻我不愿意看到。
所以,如果放过这个虐猫人,让这个事情不了了之,表面上看是帮他,实际上是害他,是伤害他的家庭,是伤害周围的其他人和其他人的家庭,是伤害这个社会乃至人类!所以,更多的正义人士愿意报警,去让官方给他做心理评估鉴定,让他得到应有的治疗乃至惩罚,让周围的人,让这个社会得到更多的安全,安定和良好的秩序。这也是刑法和刑事惩罚存在的意义。刑法和刑事惩罚的意义你还记得吧。这个考试都考过的。

至于在法律的程序中,他会不会因为是外国人得到公平的对待,你又怎么知道呢?不要忽视了在德国的约束公检法部门的行政法和基本大法的作用和威慑力,也不要忽视了辩护律师以及法律援助存在的意义。而且,用二战后的历史来推测外国人现在在德国是否会被公平对待有失妥当。中国在发展,亚洲在发展,当然就连德国也在发展。德国在三权分立的民主政治格局的状态下,在参议院,议院,政府的相互监督下,不断修改和完善自己的法律,所以,你可以验证并且决定是否信任德国的公检法部门。毕竟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公平还是不公平的对待外国罪犯,不是你可以这么轻易猜测和分析的。该不该信任德国公检法部门对外国人的态度,大家可以监督,可以跟踪案件,可以发动舆论力量,更有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甚至欧洲人权法院去监督案件审判结果是否侵犯了被告人的menschenwürde和menschenrechte. 所以,人家法院审理案件公平不公平,你不用去操心的。

饿晕了,去吃饭。。。。。

岁月如歌 发表于 2012-11-28 17:33

本帖最后由 岁月如歌 于 2012-11-28 17:52 编辑

boss5521 发表于 2012-11-28 17: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        首先我要对芝麻核桃同学说声对不起,我真不知道你昨晚一直在等我的辩驳,我第二天有事情,所以不能熬夜 ...

这个同学,说实话你的回复我真的没有看全,太长了。你的想法我大致理解是8个字,"杀猫可恶,以人为本"。这些年来,受我媳妇儿的影响,心里越来越接受佛教教义,但对佛教理解都是浅尝辄止,没有深度,这里借助一下其中的理念,肤浅之处,大家指正。只说一个-"众生平等"。你以人为本的理念前提是视我们人类凌驾于其他生灵之上,所以该从保护人的角度来看杀猫事件。你又说杀猪也是杀,为何不能杀狗猫,因为猪不是人类玩伴。这确实是由人来决定的,但恰恰在德国,相关的法律被人为制定,哪些动物可以杀之食其肉,哪些不能。归根结底,虐杀跟杀不一样。如果在德国,你去虐待一头猪,一头牛一个钟头,再置其于死地而弃之荒野,我不懂法律,但是从道义上我谴责这样的行为,我猜测这样做也是可能被判刑的,而判决结果肯定不会是判处凶手死刑,但他一定会受到相对应的处罚。为了杀戮而杀戮,必须制裁。至于外国人的问题,我不想谈,这个问题究竟存不存在你我都不好说,你所举的反犹的例子我个人觉得用在本案不合适,就事论事,虐杀小动物在德国属于违法,必须追究,而我们作为知情人士有责任和义务报警。

至于人肉,我不表态。

莱茵河畔 发表于 2012-11-28 18:09

boss5521 发表于 2012-11-28 17: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        首先我要对芝麻核桃同学说声对不起,我真不知道你昨晚一直在等我的辩驳,我第二天有事情,所以不能熬夜 ...

我觉得芝麻mm说的关于虐猫人心理的一段说得很有理。不是boss你5521你是否认同。
我前面也不应该说你是裘千仞,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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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我想报警,请知情的JM帮助我!2012年11月29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