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ggplant
发表于 2012-11-28 18:13
苹果皮 发表于 2012-11-28 08: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她发过贴想学推油,你说她能干嘛呢
推油是什么工作?
苹果皮
发表于 2012-11-28 18:14
Eggplant 发表于 2012-11-28 18:1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推油是什么工作?
色情啊,你搜一下。
芝麻核桃
发表于 2012-11-28 18:19
岁月如歌 发表于 2012-11-28 17:3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个同学,说实话你的回复我真的没有看全,太长了。你的想法我大致理解是8个字,"杀猫可恶,以人为本"。 ...
这个角度分析的太对!!把虐杀和杀的区别分析的非常到位!!
酱油打手
发表于 2012-11-28 18:23
苹果皮 发表于 2012-11-28 08:0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她发过贴想学推油,你说她能干嘛呢
{:5_334:} ...说的我怎么这么想吐啊
Momoki
发表于 2012-11-28 18:24
本帖最后由 Momoki 于 2012-11-28 19:28 编辑
boss5521 发表于 2012-11-28 18: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 首先我要对芝麻核桃同学说声对不起,我真不知道你昨晚一直在等我的辩驳,我第二天有事情,所以不能熬夜 ...
首先谢谢你的回复。
以下是我的一些观点,声明一下我不是学法律的。
1. 所谓贸然报警,我觉的你的这个说法有点欠妥。在德国有动物保护法的前提下,虐待动物本身是违反法律,作为任何一个有良知的人都应该在第一时间通知警方,而不是考虑他是哪一国人。在这个问题上,国籍不是问题,问题在于你这种行为是否触犯了所居留国的法律。在我给警察局的邮件中,我写得很清楚,首先这个消息我是在微博上看到,而且博主的原文我也翻译成了德语,事件的真相到底是怎么样的,这个必须要交给警方。我没有调查别人的能力,也没有这个权利。
2.如果这个事件被查明的确属实的话,那他自然应该承担责任。你说作为一个外国人有可能遭受的不公平法律对待。在德国虐杀动物所要面临的最重的判决是3年,或者相对应的罚款。而你也已经提示,他可以在法庭上说,在中国没有动物保护法,所以他不知道德国虐猫要受到惩罚。我可以告诉你,这个绝对不会被作为合理有效的理由。因为根本不会被接受。而且这样说的结果只会把中国人的道德观降一级。即便是在国内,动物法虽然没有出台,但是这种行为仍然是被道德观所不接收的。而且近几年来,中国自发的民间的动物保护组织以及收容组织越来越庞大,更多地年轻人认识到对于动物的保护不完全是一种教育,更是一种道德品质的升华。善待生命指的不仅仅是人的生命,也包括动物。至于你说到前途,我想说在生命的面前,物质的东西永远都是渺小,而通过残害生命不被惩罚赢得的前途,是一块灵魂中永远都洗不掉的污渍。而在我看来,一个能直面自己错误的人,才能称得上是一个心智健全的人。
3.另外,我想说的是,不要把所有的事情都和民族,种族扯上关系。有些东西你要是非去扣这顶帽子,我不会拦着你,因为你有言论自由,但是我的观点是,在我们生活的大环境中,我们首先是人类,其次才是不同的肤色和民族的人,在任何一个国家,人类都是制定法规执行法规的主流群体,而作为弱势附属群体的动物,他们的命运上都是掌握在人类的手中,而且他们面临的往往是比人类更残酷的现实。既然在德国有动物保护法,我又是动物保护法的支持者,我就有义务去反对这种行为。而在生命的面前,国籍对我没有任何意义。
酱油打手
发表于 2012-11-28 18:24
maomaomimi 发表于 2012-11-28 07: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北威州一个找人带奶粉的湖北人,什么特么慕尼黑法学院。酱油快来,查这个SB
没反应过来
怎么回事儿?
苹果皮
发表于 2012-11-28 18:27
酱油打手 发表于 2012-11-28 18:2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说的我怎么这么想吐啊
给你的消息你看了么?就是不支持说中餐馆卖猫肉的那个?
这女的整体不就是让人吐的么。。
酱油打手
发表于 2012-11-28 18:29
苹果皮 发表于 2012-11-28 18:2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给你的消息你看了么?就是不支持说中餐馆卖猫肉的那个?
这女的整体不就是让人吐的么。。
看了 回你了
狼崽
发表于 2012-11-28 18:37
boss5521 发表于 2012-11-28 17: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 首先我要对芝麻核桃同学说声对不起,我真不知道你昨晚一直在等我的辩驳,我第二天有事情,所以不能熬夜 ...
首先,你问了熊猫一堆这个那个的,连人家导师都想知道是谁,你是不是也应该把自己的也报报,熊猫都说了,该你了。。。
其次,你是个学法律的,却处处用情理说话,如果有天你是公诉人,会不会也假公济私帮罪犯逃脱刑罚,因为这会毁了他的一生。如果你是辩护律师,你会不会帮着被告撒谎,因为这会毁了他的一生。根据我这个棒槌所知道的,这两条,都足够毁了你的一生
再次,中国人的问题,要处理,而不是逃避,不能因为家丑不外扬,就怂恿包庇,这里是法制社会,法大于情,而且,法律定的也算合理,犯了什么事,受什么罚,这个很公平。关于歧视,哪里都有歧视,按着你的说法,因为判案上的歧视,大家就要保护罪犯,那还要法律干什么用。德国人不受歧视就会被告,中国人因为怕被歧视就可以逍遥法外,这样是不是更不公平。
另外,这个人肉,大家所有的所有手法都是合法的,没有人严刑逼供,没有人窃听跟踪,全都是文明手段,如果你认为坐在电脑前,翻翻老帖子就是恶毒的,那这里恐怕没有人是清白的了。所有的都是他们自己写在网上的,而且很高调的写在网上的,那就不要怕人家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2-11-28 18:41
boss5521 发表于 2012-11-28 17:0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 首先我要对芝麻核桃同学说声对不起,我真不知道你昨晚一直在等我的辩驳,我第二天有事情,所以不能熬夜 ...
虽然不是法律人,也来说说。
本人认为,在自然面前,所有的生命是平等的。任何一个生命都没有权利去虐杀别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