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rl_zhang 发表于 2012-12-14 21:40

求教有关Hausgeld的纠纷问题

因为老的Hausverwaltung给我出具了错误的暖气账单,我没有补交多要的暖气费。现在换了新的Hausverwaltung,他要以Wohngemeinschaft的名义起诉我,请问我该怎么办?我用暖气很省,只是他们怀疑我的表有问题,就让我按平均使用数交。有哪位知道有关Hausgeld纠纷问题的律师啊?谢谢!

limbo 发表于 2012-12-14 22:38

意思就是说你基本不用暖气,基本不走数, 但他们怀疑你的表这样子是有问题的,所以还是要让你交钱是吗? 那个表不能测试一下好坏的吗

liukk 发表于 2012-12-15 11:52

暖气的算法有两种(我知道的,可能还有其他方法):
1. 每家都有独立的暖气表,按照你实际用量,减去你预付款来计算你需要补交的钱数。如果有总表,还可能多出一些全楼的管道损失部分,这个很少的说。 (这个可能是你认为的情况)

2. 集中供暖的情况。有些地方时按照50%原则计算的,就是你wohnung里面的总度数X50% + 全楼度数X50%, 从而得出你要交的部分。 也就是说你用不用都得交至少全楼均摊的那50%, 这个可能是楼主遇到的实际情况。

所以,先问清楚再说。我一朋友开始不知道,省吃俭用穿厚衣服顶了一个冬天,结果第二年结算还是补交数百。一问才知道平摊了N多德国人得。结果第二年全屋打开,24小时不停。。。。。。

caidan 发表于 2012-12-15 12:03

我们楼就是第二种算法,用不用都要摊一部分

karl_zhang 发表于 2012-12-15 13:04

本帖最后由 karl_zhang 于 2012-12-15 13:05 编辑

感谢各位楼主的热心回复!我们楼是按30%平摊,70%按实际使用数来交,每户都有自己的表。我们用的暖气很省,可是有人不相信我们的暖气表,Hausverwaltung让我们按居住面积平摊全楼使用的暖气数。虽然暖气公司换走我们的旧表后,Hausverwaltung答应会给我们转寄出具的测试报告,可是一直没有给我们。我们的新表也显示和老表接近的使用数,这很难让我相信我们的旧表有问题。现在的麻烦是,老的Hausverwaltung被解约了,新的Hausverwaltung为了平帐,经过两次催款后要走法律途径。请问各位,有没有专门负责打Hausgeld纠纷方面的律师, 我本人在慕尼黑,哪位有这方面认识的人,请和我联系。再次感谢各位的帮助!

JJMMS 发表于 2012-12-15 15:59

你当时对帐单有异议就该走法律途径了,拖着不交肯定不行。看差多少钱交掉算了,没有法律险现请律师也很贵的。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2-12-15 19:25

对方不承认表,必须强迫他们出测试报告否则就必须承认表的读数。

C6H12O6 发表于 2012-12-15 20:29

他们也没有证据说明你的表不准,光怀疑没用的

karl_zhang 发表于 2012-12-15 22:16

感谢大家的热心回复。关键是我们楼里的一户是Verwaltungsbeirat的人,他们家那年用的多,他不想付相应的钱,就跟老的Hausverwaltung的人说,肯定是我们的表有问题。重新做了一个新的账单,让我们按平均数交,还把我们的表换走(不幸的事是,我们另一个楼里的人家,表确实有问题,用了一年表都没走字,他有意识地把我们家走字少,归到了那种情况,就让我们按整个楼的平均数摊,这样他就不用付那么多钱了。)而新的Hausverwaltung的人,只关心账上的钱是不是平了,他让我们先把按错误预估的钱补上,另外让我们自己去找老的Hausverwaltung求索赔。明明我们被冤枉,可是就因为他们是Verwaltungsbeirat的人,而且新Hausverwaltung懒得管这些事。我们将面临Gemeinschaft的起诉,说我们欠大家的钱。我们现在担心的是,这次委屈地把钱交上去了,下次他觉得不想付钱时,又可以再冤枉我们。可是我们坚持打官司的话,一是我们没上律师保险,请律师的话,也不知道能不能帮我们打赢官司,最要命的是因为这事太花费时间和精力了,我们真的耗不起,到头来因为没找对律师,反而还要赔上大量官司费。作为外国人被欺负,真的很无奈,哪位懂法律的朋友,恳请指点一下,我该怎么办!如果找律师,应该找什么样的律师负责这种案子?说白了,就是老房屋管理公司留下一堆烂账,跑了,新的只关心钱上找齐了,不公平的事让我们自己去找老公司解决,我们住户管理委员会的人,利用他的权力为自己谋利益,我们是老外就被当成了牺牲品。

karl_zhang 发表于 2012-12-15 23:20

我们的表走字,只是比起大多数人家来讲,我们走的字明显少很多。而我们那种表在别的楼里确实出现过没走字的,需要老房屋管理公司重新出具帐单,我们楼里的人利用了这种情况,把自己的钱降下来。当时给我们换表的暖气公司的人,在我们家检查时,也没发现我们表有问题,但为了安全起见,还是给我们换了新表,并告诉我们如果表有问题,会给我们出具测试报告。老Hausverwaltung也答应我们一旦拿到报告会转给我们,但这事都过去两年了,也没给出测试报告来。而且因为这种表不好,我们所有住户后来又换了另外一种新表,但是不管怎样换,我们的表始终是差不多的数字,也就是我们的表从我们观察来看,肯定没问题。所以我们当时的态度是,只要我们表有问题,我们愿意按平均数付,尽管我们从来没用到过平均数。但问题是他们始终拿不出测试报告来。后来因为太多的问题,老房屋管理公司不再担任我们的管理公司了,这事就一直拖到现在,而新的公司只关心帐平没平,根本不管原因,让我们把按错误评估的钱补上,否则就告我们欠大家的钱。我不了解的是,为什么新公司不直接告我们的老公司,而是先由Gemeinschaft起诉告我们欠钱,让我们自己找老公司求赔偿?还是法律上只能是这样的法律程序?这属于两个案件,还是只有告我们,才能牵涉出老公司来,才能解决这些问题,这在法律上属于一个案子?恳请懂法律的朋友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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