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遇到不良房客
又有问题上来向大家请教,特别是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由于缺乏经验,遭遇不良房客.该房客是一个好朋友推荐的,只是我那个好朋友也没想到这人在多年后会变成现在这样.房子是在德国贷款买的,去年夏天才借出去,前四个月都按时收到了房租,由于是朋友介绍的,当时就收了一个月的押金,从今年一月份开始那家人出现了财政上的困难,因为去年十二月份又生了孩子,那男的暂时工作也出现问题,总之钱不够了,一家五口,估计在不久的未来,经济上也不会有多大的改善,而我又不是富裕的人,我必须通过房租来还银行贷款.我已经咨询过律师,也在律师和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把解约通知和警告信都给了他们,房客也签收了,按照法律规定是在三个月之内必须搬走,就是四月底之前,并且也应该继续交纳居住期间的房租.也许大家都知道,德国法律特别保护孩子,我很担心他们会利用这点,继续住在我的房子里又不交房租,我的律师说目前我能做的只有等待到四月份,如果到期他们不搬走,就走法律程序,上法院.我很头疼在德国上法院,又耽误时间又花钱,而且即使判决下来要他们搬走,他们到时候再说找不到合适的公寓等等,也还是拖着,我又不是慈善机构,我能怎么办,我真担心他们耍诬赖.希望有识之士仗义执言,给我点建议?或者有人遇到过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才好呢?谢谢大家了,这件事情让我头疼的不得了. 关注。
但是房客居住的时间很短,应该没有达到租客受保护的时间吧。不过具体不太了解,个人感觉是要租房多年才受保护。 到了合同到期的日子你可以打电话叫警察把他们请走。因为房子是你的财产。 国籍,如果是欧盟的,就不好办了,只有走程序。 一般对租客的保护都是针对房屋公司的吧。 直接申请强制执行!(zwangsvollstreckung). 法院来人,直接把他的东西弄出去。 具体的你好好咨询下你的律师。 不用打官司,只要去法院申请强制清场即可。如果对方没钱,清场费还得自己付。对方有钱,不付,就通过律师打官司了。 我觉得法律不会在这种情况下保护房客的吧。听着都觉得是在保护流氓的感觉。。 保护孩子也没说有孩子的家庭可以不给房租 当房东就怕这个{:5_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