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这样的公寓能买么?
本帖最后由 黑暗后的黎明 于 2013-4-30 10:06 编辑我想买个小Wohnung出租,作为投资。
最近看中了一个,各方面都比较令我满意,但是有个问题令我犹豫不决。具体情况是这样的:
这个Wohnung是带租客的。这本来也没啥,反正我也要出租的。问题是这个租客也在这个大楼里买了一个Wohung,而且他买的房子紧挨着我看中的这个(也就是他现在租住的这个,也就是说,我们将来是邻居)。
他暂时还没有搬过去的原因是,他买的那个Wohnung现在被他前女友住着,他必须等他前女友找到房子,才能搬过去(当然,他前女友现在付他房租,他用来还贷款)。但是目前他前女友还没有找到房子,而且他也不确定,他前女友啥时候能找到房子搬走。在他前女友搬走之前,他要一直租住这个Wohung。
我现在担心的是:如果他前女友一直以找不到合适的房子为由不搬家,那要是有一天这个女人拖欠他房租的话,他会不会由于经济压力(他承认如果既要付贷款又要付租金,对他来说压力比较大),也拖欠我的房租?德国有没有法律规定,优先付房租还是优先付贷款?
以各位前辈的经验看,这样的Wohnung能买么?或者有没有啥办法,让他限期搬走?(这个房子肯定不愁找租客)
先谢谢大家啦~! 危险,很难。
除非他在合同里保证交接的时候,没有租户在里面,如果有,每月扣3-5月房子的钱。 并且以他全部资产作担保,可以随时抄他家(fanden.) jingnan 发表于 2013-4-30 10: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危险,很难。
除非他在合同里保证交接的时候,没有租户在里面,如果有,每月扣3-5月房子的钱。 并且以他 ...
谢谢回复。
可能是我没有说清楚,我看中的那个房子是带租客的。这个租客也买了个房子,目前租给他前女友。
我担心的是,万一他前女友拖欠他租金,他会不会以要优先还银行贷款为由,而不交我这里的租金。 所以你的关键是要他交给你房没有租户,因为你已经对他有担心了。你说过租客不难找。 买房的时候如果不是Eigenbedarf,几乎不肯能中止现在的租约。
个人觉得贷款买房的人,一般还是比较正常的,不会走到拖欠房租这一步。如果真的发生了,现在的程序也比以前简单了许多,不用再打长年的官司。Bundestag今年修改了有关法律,拖欠房租的情况下(不管是什么原因,要还贷也好,要付赡养费也好),通知房客限期把房租转到Notaranderkonto。如果到期不办,直接fristlose Kuendigung, 找Gerichtsvollzieher,让他搬家。 jeditech 发表于 2013-4-30 13: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买房的时候如果不是Eigenbedarf,几乎不肯能中止现在的租约。
个人觉得贷款买房的人,一般还是比较正常的 ...
感谢你的回复,非常有帮助的说。太谢谢啦~! jeditech 发表于 2013-4-30 13:5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买房的时候如果不是Eigenbedarf,几乎不肯能中止现在的租约。
个人觉得贷款买房的人,一般还是比较正常的 ...
请教下,如果房客不拖欠房租,单纯就是屋主想要收回自住的话,法律上有困难么 kirschen 发表于 2013-5-1 22:5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教下,如果房客不拖欠房租,单纯就是屋主想要收回自住的话,法律上有困难么
一般来说,以Eigenbedarf为理由可以终止出租合同。但是特殊情况下,房客可以要求延长租约,就是所谓的Härtefall。常见的Härtefall有疾病,残疾,怀孕,因长年居住而与周围环境不可分割,需要护理,等等。另一个原因可能会造成Härtefall,尤其是低收入的房客,就是房客无法找到经济上能够承担的同等条件的住房。这种情况下,就得等到他找到合适的房子才能让他搬出去,之前即使上法庭结果也很难预料。
一旦Härtefall的条件不再存在,比如疾病痊愈,孩子出生了,等等,那么可以按合同条款终止租约。 jeditech 发表于 2013-5-1 23: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般来说,以Eigenbedarf为理由可以终止出租合同。但是特殊情况下,房客可以要求延长租约,就是所谓的H&# ...
谢谢解答,好详细,在德国当房东好弱势啊{:5_344:} 本帖最后由 黑暗后的黎明 于 2013-5-2 12:36 编辑
jeditech 发表于 2013-5-1 23:10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一般来说,以Eigenbedarf为理由可以终止出租合同。但是特殊情况下,房客可以要求延长租约,就是所谓的H&# ...
"另一个原因可能会造成Härtefall,尤其是低收入的房客,就是房客无法找到经济上能够承担的同等条件的住房。"
先谢谢您的详细回复~!{:5_335:}
我担心的就是,如果现在租客的前女友属于“低收入的房客”,所以找不到合适的房子,然后一直不能从这个租客买的房子里搬走,那这个租客就也不能从我的房子了搬走了。
但是现在的租金确实很低,不知道我接手了房子的话,在没有更换租客的情况下,可以提高租金么?
当然我最希望的,还是能让这个租客搬走。唉~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
如果我以Eigenbedarf为由,终止出租合同,那我必须在这个房子里住多久呢?或者说,我多长时间不能出租这个房子呢?
还有那现在这个租客不是也可以以Eigenbedarf为由,终止他女友的出租合同么,那他为啥还一定要等他女友找到房子才能搬家啊?
困惑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