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da 发表于 2013-5-23 21:23

购房定金问题

本帖最后由 Yoda 于 2013-5-24 00:13 编辑

看到个小房子,准备买。有一点不太明白,来这里请教下高人。

房子要是看好确定要买,整个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银行ok--〉公正购房合同--〉银行贷款--〉付款(同时抵押房地产)--〉房产簿换名字
是这样处理么?有什么要注意的,哪个环节会有啥猫腻儿呢?

第二点觉得有点不公平,代理的钱不另加,已经含在房价里了,他说是卖方给,其实看来是一码事儿。
但是他要求(惯例?)7月份签合同以后马上支付20%,到交房的时候(圣诞节前后)再给剩下的80%。这样的定金合理吗?还是一般都只给三五千的,到时候从房款扣除?
总觉得,既然签合同了,就有约束力了,如果他不信我,要我20%的定金,那我如果不信他,他到时候不搬走,我不是一样没保障?交20%的银子但是什么也没拿到手,感觉有点奇怪。

最后就是公证律师了,一定要自己找么?还是可以跟卖家用一个律师?让immo的人推荐一个可靠么?

据说有律师险,这东西是不是半年内不能用,如果能用,对上面这活儿又没帮助呢?比如省银子省事儿啥的?

不太明白。还麻烦高人解惑。。。

多谢先~

jeditech 发表于 2013-5-24 09:15

看好房子,同时联系银行贷款,最好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同时公证,这样不用跑两次。付房款必须等收到公证师的Faelligkeitsmitteilung,之前必须向Finanzamt缴纳房地产交易税。既然没有中介费,在收到公正师付款通知之前不应该支付任何房款。Grundbuch更换产权一般在付款后1-2月内完成,公正师会替你办的。

公证师只要一位,一般由买家指定,因为公正费用绝大部分是买家承担。

建议楼主去家版看看,哪里有很多相关信息。

Yoda 发表于 2013-5-24 10:26

jeditech 发表于 2013-5-24 10:1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看好房子,同时联系银行贷款,最好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同时公证,这样不用跑两次。付房款必须等收到公证师的 ...

收到,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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