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zq821029 发表于 2013-5-28 13:43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幸与不幸

本帖最后由 mzq821029 于 2013-5-29 12:36 编辑

很感谢大家的回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也都走错过路!

不管怎么样,在此谢谢大家了!

mzq821029 发表于 2013-5-28 13:45

本帖最后由 mzq821029 于 2013-5-29 12:38 编辑

{:4_285:}

新的天空 发表于 2013-5-28 13:47

信息量好大,各种雷,看完了我毫无头绪,等高人支招。。。

糖醋里脊 发表于 2013-5-28 13:47

你要是有分工作可能会好一些...等着高人给你解答吧~!祝LZ好运!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5-28 13:59

你这个可以在德国委托律师离婚,德国法院有管辖权。律师可查到他家的现住址。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3-5-28 14:07

楼主当年是看上他哪一点了跟他结的婚呢??{:5_456:}

勒白阿仁 发表于 2013-5-28 14:12

真是大家喜闻乐见的好帖子,辛苦楼主了

丸子小姐 发表于 2013-5-28 14:13

LZ为了来德国,和个残疾哥们结婚了,还收了礼金,结果发现到了后一家子都不正常,现在婚也离不成。可以这么理解吗?

Bobbyschatz 发表于 2013-5-28 14:18

分居一年后就可以单方面申请离婚吧。
另,LZ真强,来德三周后被赶出家门,直接去了迪拜{:5_370:}

我爱热钱 发表于 2013-5-28 14:21

我们尾大帝婚国抓完革命,有开始促生产啦,乌拉!{:5_395:}{:5_310:}{:5_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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