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nwubo 发表于 2013-7-17 08:20

细节决定成败,想法中包含的所有关键节点,都可以得到理论和实践支持的idea,才会是有用的idea。

java931 发表于 2013-7-17 08:23

你这个同时人品不咋地啊。

老太爷2008 发表于 2013-7-17 08:35

往学术界说吧。

你们说,
一个科学猜想,会由提出想法的人,
还是由那个后世的啃吃啃吃解决这个命题的人来享有这个‘流芳百世’的荣誉。

老太爷2008 发表于 2013-7-17 08:37

什么叫creative?
什么叫灵光一现?

当然欧洲大陆的体系的确很不同。
{:5_383:}

nanguazaixian 发表于 2013-7-17 08:43

老太爷2008 发表于 2013-7-17 09:35
往学术界说吧。

你们说,


当然是后者,凡事只要一个方向就行了么? 感觉你略显浮躁,或者国内和美国这种风格已经植入你的基因了? 可以理解你看问题出发点很高,而且国内这种风气很流行,但是口气比力气大,长久来看个人和企业都不是受益者。

大家都是聪明人,都想做一个只要提出想法就能流芳百世的人,但是现实很骨干,这种好事恐怕只能忽悠外行,内行一伸手,就知道你有没有。

fusion 发表于 2013-7-17 08:46

本帖最后由 fusion 于 2013-7-17 08:49 编辑

Casablanca 发表于 2013-7-16 23:00
多谢回复,不过感觉你是搞Consulting的吧,举例说明很极端。。
我提出的方案已经很具体化了,只是不确定 ...

我觉得就属于一块儿的呗

老太爷2008 发表于 2013-7-17 08:47

本帖最后由 老太爷2008 于 2013-7-17 09:55 编辑

nanguazaixian 发表于 2013-7-17 09:43
当然是后者,凡事只要一个方向就行了么? 感觉你略显浮躁,或者国内和美国这种风格已经植入你的基因了?...

我不是浮躁,我本身不会在意什么IP。
志向不在此。
我只是陈述美国一些公司评定IP作者名次的原则。

nanguazaixian 发表于 2013-7-17 08:48

抛开lz的事界定性质,如果真的遇到抢功的事情,能挽救的就挽救,无法挽救的下次就得长一个心眼。一个半新人很容易被认为尚无任何背景和人脉,被老人欺压一阵。 下次提出意见的时候最好以书面,哪怕只是简单的草图和流程,到时候东西也是你的。

fusion 发表于 2013-7-17 08:48

老太爷2008 发表于 2013-7-17 08:35
往学术界说吧。

你们说,


看做哪行的,Design 和Entwicklung 标准就不一样

老太爷2008 发表于 2013-7-17 08:53

nanguazaixian 发表于 2013-7-17 09:43
当然是后者,凡事只要一个方向就行了么? 感觉你略显浮躁,或者国内和美国这种风格已经植入你的基因了?...

举个物理界的例子。

海森堡早年就猜出过二位湍流的解。
这个数学上的严格证明是林家翘在半个世纪后给出的。
是不是可以说证明是细节呢。

谁更出名呢?

也许例子不恰当。

当然,风格的确因国家而不同吧。
在欧洲批不下来的IP,可以较容易在美国搞定。

工业不好说,浮躁不浮躁。
看结果吧。
美国的风格并不影响他在全球的技术领先地位。
当然德国作为制造业的翘楚,也很让人钦佩。

我只是告诉大家另外一个世界的规则。
犯不着,引申到我的处世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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