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nxu
发表于 2013-7-25 10:24
mymy365 发表于 2013-7-25 11:20
你街头买一个Doner,很多没有收据给你的,但是毫无疑问,卖Doner的需要为这3欧交营业税和收入所得税的。
...
我还真没多想他们逃税的问题,我想的是小费是想给就给的freiwillig的行为吧,不该说是人家温馨提醒,咱就得给,你说呢?
当然这里纯讨论道理,不说情理先
Klimaanlage
发表于 2013-7-25 10:27
Sky23 发表于 2013-7-24 18:53
如果导游妹子有姿色,提供额外服务,那么给小费就是心甘情愿的,合法的。哪个国家的税务局都管不了。
中国人包的旅游大巴属于中国的国土。
这话说得真心有点过了哈
mymy365
发表于 2013-7-25 10:35
erinxu 发表于 2013-7-25 11:24
我还真没多想他们逃税的问题,我想的是小费是想给就给的freiwillig的行为吧,不该说是人家温馨提醒,咱就 ...
那个,我之前的回帖有说,从德国法律的角度,无论哪个旅行社销售的服务,这种服务合同当中规定的,强制收取的小费,是允许的,所以不存在不合法,也就是说,你签订了这个合同,那么就必须遵从合同规定,支付规定的小费项目。
mymy365
发表于 2013-7-25 10:43
哈哈哈,纯粹温馨提示一下:
有俩喜欢只点评只爱抽的ID,你们的ID已经被加入了我的过滤,所以想用这种方法觉得能恶心人的话,让你们失望了
还有那俩回复的,你们觉得有自己的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去坚持吧,都好几十的人了,想改也改不了了,不是么~~~
erinxu
发表于 2013-7-25 10:48
mymy365 发表于 2013-7-25 11:35
那个,我之前的回帖有说,从德国法律的角度,无论哪个旅行社销售的服务,这种服务合同当中规定的,强制收 ...
嗯,这样说也有理。
我想是不是以后都别叫它小费,换个名字,比如叫,verwantungsgebueren,管理杂费啥的,能更贴切点,毕竟导游也需要管理整个团,等人找人啥的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3-7-25 11:06
irvine 发表于 2013-7-24 17:10
貌似矛盾是因为中间换了导游引起的?
合同写了一天4欧,游客也执行了。但是旅游中某天中午导游换人,上 ...
这才是重点,但是讨论来讨论去,一直避开这个问题。。不知道争什么在。。
mymy365
发表于 2013-7-25 11:09
erinxu 发表于 2013-7-25 11:48
嗯,这样说也有理。
我想是不是以后都别叫它小费,换个名字,比如叫,verwantungsgebueren,管理杂费 ...
的确,这个东西称为服务费或许会更好理解,而不会造成更多的歧义。毕竟有文化的差异在里面。
小费只是文化差异,也是意识形态的差异,毕竟国内也不是都是掏了钱就当大爷的,大多数的人也是能看到对方的辛苦的。只是尤其现在的中国,很多东西已经变得越来越淡薄。
我记得80年代,家里面来个人装电话,修电之类的,泡杯茶,递根烟,都是很正常的事情,结果后来就变成了强制性的上门服务不许喝水不许这个不许那个,于是一些人还振振有词的说有规定不允许的,所以不需要的。但实际上,能看到对方辛苦的,还是会递个烟,端杯水。
而且,现在很多人缺少的不仅仅是尊重他人,更缺少一种契约精神。这段时间看国内的新闻,现在国内打车都不好打,所以手机打车的软件最近比较火热,但这些软件到了国内自然就遇到了中国式的问题。约好了时间地点,自己却爽约的就不说了,现在软件都有一个加价功能,就是比如你现在需要车,你愿意多付10块钱,结果等到出租车来了,跟司机说加价是违法的,你要敢收钱我去主管部门告你去!
sanguowushuang
发表于 2013-7-25 11:13
erinxu
发表于 2013-7-25 11:22
sanguowushuang 发表于 2013-7-25 12:13
关键是换导游后,因为不给小费,关空调,停车。旅行社没有执行买卖合同。这个行为是违法合同法的和消费者 ...
这导游是过分哈,那么多老人家,天气那么热的。这哪条线的导游啊?下次给父母报团我得留神了
sanguowushuang
发表于 2013-7-25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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