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就是累
发表于 2013-8-1 13:11
不该发生的,不想发生的,都已经是事实。我相信这里还是有很多人是热心想给予楼主一些积极的建议和意见。楼主性格相对较懦弱(我也没太多资格这么说他),可在德国这个国家你到民宅里和人动手,是要把自己前途全部都压上吗?我知道,自卑的人容易把不满怨气都憋着,最后一股脑的发泄出来。可你还在犯傻啊。
你最该珍惜的除了无私供养你的父母,还有就是你自己。你如果自暴自弃,还谈什么孝顺。你怎么知道将来哪个路口就不会遇见懂你的那个女神。付出了就付出了,不论那个德国大叔出于什么心态,我觉得你至少可以向他学习一点,遇事再突然再不顺,是不是可以冷静当下,除了喊打喊杀,还有什么方法解决。我相信你走到今天,说明你比别人并不差。
samxysam2002
发表于 2013-8-1 13:41
winy 发表于 2013-8-1 13:44
是你语文不好还是脑袋不好?刻薄评论下就叫无耻了?无耻这个词现在这么大众了?那我继续刻薄(无耻)评论下 ...
别往脸上贴金了。还刻薄评论,睁着眼说瞎话,就是无耻。
你当楼主缺心眼啊,能电话解决的,非要上门。能来文的,非要动武。你给个不失败的方案。让我们也刻薄你一回。
aua
发表于 2013-8-1 15:25
难道就我一个人认为楼主是个不懂事的年轻人吗?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8-1 15:32
Specht 发表于 2013-7-31 20:14
本来不想躺这个浑水,可是实在忍不住了。
声明下,咱们就事论事,我不想参与你们的骂战。
这件事情谁 ...
你猜得都不对。这俩人我谁也不认识。这事的谁是谁非,我说过好多次这两人的行为我都不赞成。但是不赞成也没必要以骂人婊子来表现,不管中文德语,有的是词汇可以用。你说我反应激烈,是的。是对那些爆粗口的,不是针对楼主。再说,讨论么就讨论,人身攻击可不行。
我前面已经说过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两人再努把力,也认识不到我这里。
另外,我还真是不完全同意你的这个这件事情谁理亏很明显的观点,因为我们没得到机会听另一方的陈述,我们也不了解楼主陈述内容的客观性。这么简单的确定这一点是不全面的。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8-1 15:34
samxysam2002 发表于 2013-7-31 21:32
请回去看看楼主的帖子,EX刚找到工作。楼主买车应该是有段时间了。请搞清楚时间,在讨论
又去看了,没觉得清楚呀,楼主的原话是当时,可没说当时到底是哪时
她要把汽车开走,我也认了,当时,学驾驶的钱是我给他出的,因为她学的时间长,又考了两次才过,花了2000多欧。她想要全新的Mini,我没用,我实在买不起,我就给她买了VW Polo 9000多欧。。。我当时都没犹豫,车就写了她的一个人的名字。。。。。。。我自己在国内就会车,所以驾照没花多少钱,买车的钱是父母资助给我买车的钱。 现在想想都对不起父母。。。。。
56978
发表于 2013-8-1 15:39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8-1 16:32
你猜得都不对。这俩人我谁也不认识。这事的谁是谁非,我说过好多次这两人的行为我都不赞成。但是不赞成也 ...
您不同意是您的自由。其他ID不同意您,可以吗?
bigbigbang
发表于 2013-8-1 15:46
aua 发表于 2013-8-1 16:25
难道就我一个人认为楼主是个不懂事的年轻人吗?
是太年轻,不懂事
如果很成熟老练的男油条也不会被Ex这么涮了
aua
发表于 2013-8-1 15:53
本帖最后由 aua 于 2013-8-1 20:12 编辑
bigbigbang 发表于 2013-8-1 15:46
是太年轻,不懂事
如果很成熟老练的男油条也不会被Ex这么涮了
我是说楼主被这里喷了几句“车要回来”,就直冲对方家里要车,缺乏基本处事常识。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8-1 16:03
samxysam2002 发表于 2013-7-31 21:50
德男肯定不愿意,因为这个事情,被谁听到都没脸面。德国人也是很要脸的,这个不比中国人差。EX当然不愿意 ...
当然,德男爹可以向那个哥们说的,反正又不是他的事情,大不了报官,搞楼主。反正互相告,大家互相找证据,抹黑对方,看最后法官相信谁。
这是怎么个官司? 谁为什么告谁呀?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8-1 16:10
bigbigbang 发表于 2013-7-31 18:55
现在想想还真是诈骗啊,
骗钱,骗感情。
但凡真心有一点爱过一个人能忍心看LZ那么落魄,还顺人家的车 ...
如果没有德男他爸事情将怎么进展,大家想想吧
没有德男他爸,就没有这15000欧啦。
其实也没什么,无非是楼主被警察带出去,禁止他再去骚扰。和德男的互打,即使警察介入,估计也是个终止调查,或罚个小钱儿。不过对楼主来是比现状更糟。
可是也有可能就此使楼主走上文明交涉的道路,向前女友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