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ily_tian
发表于 2013-9-11 14:01
爬了个高楼,认识不同的人的看法,收益匪浅啊
说楼主自愿把钱给女友买车,就不该要回来。楼主缺钱就要回来呗,没钱的时候没必要考虑自尊。又不是什么缺德的事情。
人家老爸自愿给钱,楼主干嘛不能拿啊。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为什么不呢。
有些人一个劲说尊严,说拿钱了怎么怎么的,都是些年经没经过事情的人。说那了钱感觉也不会好,谁说的,生活爽了,自然开心感觉好,有钱才能找下一个啊。
emily_tian
发表于 2013-9-11 14:04
Mendy 发表于 2013-8-9 15:10
LZ看到贴子里这么多人骂自己前女友有什么感觉?
在正常的恋爱关系中,分手从来都不可能完全是一个人的错。 ...
告诉你,为什么他前女友没有早走,因为她也是个人,有心的。不是爱情,只是感激。
爱情都是自私的,没有真能为别人高兴的。那都是电影里面骗人的。
alexander999
发表于 2013-10-16 08:25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7-30 11:26
请问这位同学是男人生,男人养,和男人结婚,只生男的吗?如果你对女人用'它"字,那么你自己是什么呢? ...
你就是没骂找骂,这个字本事输入错误,你要是没事找事,这个它就按在你的头上了。可见你也是和楼主女友同样的一个贱人。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10-16 10:37
alexander999 发表于 2013-10-16 08:25
你就是没骂找骂,这个字本事输入错误,你要是没事找事,这个它就按在你的头上了。可见你也是和楼主女友同 ...
既然是误输,你说明白就是。
看你这后面几句极其有教养的话,你可一点儿也没误输。你就是个不是人的东西,不知自己来处。
ann_l
发表于 2013-10-16 11:01
剧情狗血, 不过搂住有点太自怨自哀,怎么就这么看低自己那,女人多了去了。 工作也多得很,东可以换。不过女的有些狗血,干嘛还把车开走,自己惹麻烦。。
staywind
发表于 2013-10-16 11:03
本帖最后由 staywind 于 2013-10-16 12:05 编辑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7-30 14:10
无论什么人两人在一起都不知道未来如何。给予该是不求回报的,不然岂不是生意。不过,我看楼主还是有点儿 ...
那诈骗案在发生的当时,被骗人还是你情我愿的呢,为啥还有诈骗犯一说?这个女人其实和诈骗犯没啥两样,从很早起这女的其实就已经只是在骗LZ的钱了,一边给LZ戴着绿帽子和别的男人欢好,还一边伸手问LZ要这要那,眼看LZ最后没有油水可榨了,把LZ给一脚踹掉,最后还拿走LZ的辛辛苦苦攒钱买的车。
对于LZ来说,摊上这样一个EX绝对是不幸的,最后以这样的结局收场,起码有个德国冤大头帮忙买单,也算不幸中的万幸,起码比人财两空要强得多。
另外LZ也不必看低自己,你一边打工养活两个人,还能一边顺利按时地毕业并且找到一份工作,说明你的能力已经很强了;对于你爱的人(EX,虽然不是一个对的人),你能够做到无私奉献,敢于担当,说明你的责任心很强;在面对这15000欧支票之时,你并没有在盛怒之下为了所谓的面子而当场撕掉,而是冷静下来接受并且转身离开,说明你还是一个很理智的人;在拿到支票之后,你首先做的是把其中的14000全部寄回去给父母,说明你是个有孝心的人,懂得感恩。就从这么一件事情上就可以看出LZ有这些优秀的品质,其实LZ真的完全没有必要觉得自卑。
另外,我还想说说这15000欧的事情。其实LZ这趟去本来的目的就不是要追回这个贱女人,而是想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拿回被骗走的财产,当这个德国老头给出15000欧支票的时候,LZ的目的其实已经达到,有必要要去纠结究竟是谁在买单么?
staywind
发表于 2013-10-16 11:11
本来不想发言 发表于 2013-7-30 14:21
他俩不是邻居,不是同事,不是陌路,也不是生意伙伴,是一起过日子的恋爱同居伴侣。一起过日子,说不上谁 ...
如果是正常地在一起正常地分手谁也说不上什么,可问题这女的到后面一边给LZ戴着绿帽子,一边还在骗LZ的钱,你觉得这是正常的恋爱同居伴侣的关系么?
staywind
发表于 2013-10-16 11:50
ytbl102 发表于 2013-7-30 16:42
我很同情楼主,但是看到最后一段,说实在的,我真的看不起你,因为从收钱那一刻起,你就输了,人活着钱比骨 ...
你最后说的做法自然是最妥当的一种,但问题是以LZ当时暴怒已经开始动手的心态之下,恐怕很难做出最理智的判断。
你这里也说了,LZ去那边并不是为了追回所谓的“爱情”的,这样的“爱情”也不值得追回,而是为了跟EX做一个了断,拿回被骗走的东西。在这个前提下,既然EX新任男友的父亲愿意替EX出头,楼主拿回他属于他自己的东西倒没有什么不可,反正追债的目的是达到了,至于谁还的债干嘛要去计较这么多,这个钱应该是他EX去伤脑筋的事情。
15000确实多了点,倒可以还6000回去,但要考虑这个EX是啥时候开给LZ戴绿帽子的,我觉得从劈腿开始,这个EX从LZ这里拿走的每一分钱,其实都是骗来的。。
staywind
发表于 2013-10-16 11:58
kkwm_2001 发表于 2013-7-30 17:39
楼主的事还真不好多说。单看他写的,这个女的做的挺过份。
不过看来看去,觉得最后还是钱的事。
正好我一 ...
关键就是劈腿和没劈腿的区别,正正常常地分手,哪怕是一劈腿马上就分手,也不多拿LZ的一分钱和物,这个谁也说不上什么,感情的事情很难有对错之分。问题就在于,明明已经劈腿了还心安理得地继续让LZ供着养着,临走还把LZ唯一的大件给拐走了,这根本就是骗子的行径。。
staywind
发表于 2013-10-16 12:06
泉水叮咚响 发表于 2013-7-30 18:58
你说要楼主要回汽车,可那辆vw车开了那么久,早就贬值了,你说哪里侮辱女性了,没明白你什么意思啊。。 ...
她应该是自己想多了,以为你把那女人比喻成“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