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白阿仁 发表于 2013-8-8 13:53

你和你的朋友关系真好,自己在这忙前忙后的

包租姐 发表于 2013-8-8 13:53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3-8-8 14:44
你这么一说我都不好意思了

都全托了,有啥不好意思?有水平就是有水瓶。不是话瓶。
汗,俺5千年的文化积淀:谦虚。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3-8-8 13:54

包租姐 发表于 2013-8-8 13:53
都全托了,有啥不好意思?有水平就是有水瓶。不是话瓶。
汗,俺5千年的文化积淀:谦虚。

{:5_336:}

klsharp 发表于 2013-8-8 13:55

andongni 发表于 2013-8-8 14:36
xx

回点评:andongni: 如果我保证抢完了一定还给你呢?

你是在说相声吗? 反正已经上法庭了,你给法官说说, 让他逼你朋友给你道歉,那多有面子阿, 最好还是登报的那种,不然没诚意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3-8-8 13:55

勒白阿仁 发表于 2013-8-8 13:53
你和你的朋友关系真好,自己在这忙前忙后的

大白,你又出来调皮了,说了是朋友就是朋友,不许联想{:5_319:}

soony 发表于 2013-8-8 13:56

这应该是坑??{:5_362:}不然也太特马奇葩了,超出我能理解的范围{:5_383:}

依依有意 发表于 2013-8-8 13:57

依依有意 发表于 2013-8-8 14:29
你实在不懂事,真是坑爹的。还在这里强词夺理!哦,你打了招呼,人家就必须要借给你吗?这什么理论。你这 ...

就算你再三保证也不可以,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你再三保证,人家就必须同意吗?什么逻辑。如果你真心悔改,听我奉劝,以后请多学习如何待人接物,为人处世。
我真为你朋友感到不值。

fusion 发表于 2013-8-8 13:57

soony 发表于 2013-8-8 13:56
这应该是坑??不然也太特马奇葩了,超出我能理解的范围

我一开始也这么以为,不过我想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啊,咱应该爬出进看看

klsharp 发表于 2013-8-8 13:58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3-8-8 14:43
别人答应了第一次就必须答应第二次楼主你火星来的吧
照你的逻辑:
你请别人去你家做 ...

再给你加一条,人家说了, 撬门进来吃喝玩乐之后只要保证给你买个新锁, 屋子打扫干净就OK的,你叫警察你得道歉阿!

勒白阿仁 发表于 2013-8-8 13:58

老湿不给力 发表于 2013-8-8 13:55
大白,你又出来调皮了,说了是朋友就是朋友,不许联想

你发现没有,凡是极品都特爱点评,究其原因,大概就是享受那种别人不能回复的自我勃起感,瞬间觉得自己在指点人生,笑对傻逼了。比如这个楼主,也比如那个吃饭不给小费的,还比如前天还是大前天咖啡那个骂来福的

@楼主,为什么要放弃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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