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nda2606
发表于 2013-8-29 22:12
哈哈哈,忍不住笑啊。。。
APT
发表于 2013-8-30 14:32
什么公司这么大啊
krap
发表于 2013-8-30 20:24
本帖最后由 krap 于 2013-8-30 21:28 编辑
如果乙不是因为之前和甲有过节所以故意签了甲的椅子的话,那就是乙处理事务不妥当,理亏是在她。甲明显是个老油条,且得理不让人。Teamfaehigkeit差。如果我是老板,各打50大板!
最佳解决方案,找个做实习的或者学生工,给送过去°°{:7_436:}
C6H12O6
发表于 2013-8-30 22:12
让甲和乙约在中间的地方见面取椅子
猫尾拂人
发表于 2013-8-30 23:44
西瓜土豆
发表于 2013-8-31 00:25
这个是乙做错了,很多人都认为甲错了,其实没看出实质。
乙不改签收不属于她的物品,我个人推测是她没注意误签收了。这时候甲完全可以不去取货,但她也有不对的地方。她应该向出售方或者快递要求没有收到物品,要求查验。这样快递公司会直接和乙联系,快递公司会上门取回并且重新送货。当然我推测楼主说了要入公司账目,可能快递公司在踢皮球吧。
但无论如何甲不去取货绝对正当且必要!
天堂也有黑夜
发表于 2013-8-31 00:35
应该是公司文化所致吧,就是习惯互相扯皮。看看lz的语气,“再说,搬椅子不是采购部的任务啊!”其实也没有比她的同事强到哪里去啊!无论是当事人还是旁观者,没有一个人站出来,退让一步,吃个亏,为结束这场闹剧做点事情!
i777
发表于 2013-8-31 13:45
乙确实没必要签收, 除非他能预料签收后的后果
春去春又回
发表于 2013-8-31 14:12
我也同意上面的意见,找个实习生嘛
zxlothar
发表于 2013-8-31 23:08
我越来越不明白这个世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