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guowushuang
发表于 2013-10-28 22:59
sanguowushuang
发表于 2013-10-28 23:05
Einschulung
发表于 2013-10-29 01:48
sanguowushuang 发表于 2013-10-28 22:59
不要误导,德国是允许不签字的,不相信可以用google搜索,你有权利不签字的。
房子交还的标志是退房子的 ...
当然可以不签字,我前面说不签字对楼主更加不利,没说必须签字。
可是你不签字就没有书面的protokoll,房子的问题都由房东说了算,你没证据说那不是你的责任。
kun合同的信件根本不能当作房子交还的标志,只能是解除合同的证据。但是合同解除了不等于房子就交回给房东了。把钥匙交回去当然可以,但是如前面所说,房子怎么样就由房东说了算,毕竟楼主住了多年,什么损坏都可以说是他的。
Einschulung
发表于 2013-10-29 01:52
sanguowushuang 发表于 2013-10-28 23:05
最后一招,马上加入当地的mietverein,退房子的时候,花80到90欧元,让里面的专业人士帮你搞。
MV可以帮你写信,不过MV不是任何法律机构,它的话没有法律效力,房东完全可以不理会。不要以为扔给MV几十欧元就万事大吉了,让MV跑腿的话都要零算钱的。真需要MV帮忙打官司的时候,律师费一个子儿都不会少的。
sanguowushuang
发表于 2013-10-29 08:07
pattonoriental
发表于 2013-10-29 10:30
也不是完全不能签,比如哪几点有争议,是可以写在上面的。签字的时候可以注明,不承认哪几点。
Einschulung
发表于 2013-10-29 11:44
sanguowushuang 发表于 2013-10-29 08:07
你在误导,万一在退房子的时候,房东还是可以随便写啊,逼你签字,你签字了,举证就在双方了,咬牙不签 ...
房客是傻子啊,随便写的也签字?protokoll上面写什么是双方商定的,不是房东单方面说了算。
protokoll上要写中性的描述性语言,比如写墙皮掉了,不能写墙皮因为潮湿而脱落。后面那种写法就把责任推到房客身上了。
“在有争执和疑问的情况下,法律保护房客权利。”这是误导,实际判房客败诉的很多。法律制定的虽然偏向房客,但是没有说有争议情况下一律判房客胜诉。
不签protokoll,就等于把主动权让给房东,你搬走之后房东做什么手脚都能算到房客头上。房东手里有当初搬进时的protokoll,一对比就看出来了。房东还可以找证人,说问题是房客造成。不要以为房东有举证责任他就拿房客没办法。
Einschulung
发表于 2013-10-29 11:48
sanguowushuang
加入MV后有法律保险了,加入3个月后打官司是不是免费了。发表于 2013-10-29 08:01
加入MV不等于买法律险,MV不是保险公司。虽然有的MV可以代办法律险,但是要另买才行。一般交给MV的钱就是会员费。
买了法律险也不等于三个月之后打官司就不愁了。还要看引起争执的事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比如楼主的事情是现在发生的,即使现在买了法律险之后等三个月,法律险也不管。
sanguowushuang
发表于 2013-10-29 12:36
sanguowushuang
发表于 2013-10-29 1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