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uecar
发表于 2014-1-8 14:48
cbb 发表于 2014-1-8 15:40
不交房租直接上法院,怎么会拖1.2年,除非对方真的没钱,强制执行也没钱
流氓房客可不就这样吗,死猪不怕开水烫,反正没钱也不搬走。等你搞完法律程序,申请到强制执行,1年至少了。
最近从网上又看到一个流氓房客对付法院强制执行的方法。就是在强制执行之前几天,把房子又转手出租给朋友,这样法院的人来了也没办法,因为强制执行的法院令上写的是流氓房客的名字,不是他朋友的名字。这样又要走一趟流程才能申请到新的执行令,几个月过去,人家又转手了。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14-1-8 15:52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4-1-7 11:25
这就看什么工作了啊。工作的公司好点儿的,工作时间又挺长的,一般这种人相比没工作的总是可信度高一些 ...
是这样的。大多数房东也都是这么想的,要找房的提供很多证明,其实变数总是存在的,就是变数的大小问题。
Darkpriest
发表于 2014-1-8 16:40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14-1-8 15:52
是这样的。大多数房东也都是这么想的,要找房的提供很多证明,其实变数总是存在的,就是变数的大小问题。
{:5_377:}
提供证明只是为了让自己显得“可信”,这个社会很多东西都是基于诚信这个前提的
dornmann
发表于 2014-1-8 22:48
新法出来后,房东权益比以前有保障。
Sicherheit für Mietausfall: Gut für den Vermieter!
Damit soll der Vermieter während eines Mietprozesses vor einem noch höheren Mietausfall geschützt werden, falls der Mieter am Ende des Prozesses die aufgelaufenen Mietschulden nicht bezahlen kann.
Verstößt der Mieter bei einer Räumungsklage wegen Zahlungsverzugs gegen die vom Gericht erlassene Sicherungsanordnung, kann der Vermieter per einstweiligem Rechtsschutz schneller als bislang ein Räumungsurteil erwirken.
Don't_speak
发表于 2014-1-8 22:57
还有种流氓是把你的屋子搞坏.重新搞装修得花一大笔钱.电视上已经放过多起了.
其实有收入证明也只能避免一部分风险而已.
mays
发表于 2014-1-8 23:21
选好租客真的很重要!
我自己最近就因為租客的問題搞得我自己很頭痛,也因為租客的事,聽到不少負面的消息。
有一案例,我家臨街一老阿姨,我認識她,她丈夫死了,沒有兒女,她把地下室出租了,剛開始租客有收入,準時交房租,後來沒工作,沒有交租,地下室也搞得論七八糟的。她把租客告上法院,公司贏了,人家不走,然後再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老阿姨自己淘錢叫的搬家公司,這個租客到了這個時候還跑去敲其他鄰居的門,讓人家幫忙打電話給醫生,說是他身體不好,不可以搬出去,碰上這樣的租客也夠倒霉的了
皮亚杰
发表于 2014-1-8 23:53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14-1-5 12:14
如果租房的时候,他有工作和收入,之后失业了,欠债没钱,不交房租了,你又有什么办法呢。
不是说提前3个月kun的吗?
fusion
发表于 2014-1-9 00:12
皮亚杰 发表于 2014-1-8 23:53
不是说提前3个月kun的吗?
租客可以grundlos 提前三个月昆,房东不行
Truecar
发表于 2014-1-9 09:02
dornmann 发表于 2014-1-8 23:48
新法出来后,房东权益比以前有保障。
Sicherheit für Mietausfall: Gut für den Vermieter!
没用,杯水车薪。
的确是比以前好点,以前拖两年,现在一年而已,而且对付耍死狗的还是没硬办法。
wuxiaojie
发表于 2014-1-9 13:08
有钱中国买房租出去多好? 大部分都不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