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leqian 发表于 2014-3-19 11:28

是的,一直都是这样规定的。

krille 发表于 2014-3-19 11:43

去年从公司给公司国内的供货商寄过一次奶粉6盒走tnt,当时就需要开形式发票,应为寄件人是公司。,2月27号又寄了一包裹回上海,8公斤,有奶粉,饼干,小孩的衣服,昨天家里就收到了。3周,在柜台买的10公斤dhl一般的包裹,我觉的也很快啊:)

adazhou 发表于 2014-3-19 22:53

leleqian 发表于 2014-3-19 10:27
2个条件都有满足哦,不是选择其中之一,包裹的金额不超过1000元和奶粉重量你超过4.8KG。

晕倒!如果没有母乳的话,那真是开销大啊!

另外谢谢解释哦!

leleqian 发表于 2014-3-20 17:49

adazhou 发表于 2014-3-19 21:53
晕倒!如果没有母乳的话,那真是开销大啊!

另外谢谢解释哦!

是啊,最好是多准备几个地址,这样就可以了,风险小了,能买的也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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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所谓的2月10日新规定,纯属误会!海关温馨提示~并非所有包裹需要商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