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良心帐,但是你应该定期通知秘书你的Überstunden,不能到某个时候拿出来吓她一跳。秘书应该和老 ...
每个月底当然都要报到秘书和公司那里,公司都会确认的
休假其实也是变相的支付给了你吧,我这么想对吗? 千尺飞流 发表于 2014-2-28 11:43
这个得看合同是怎么写的,其他的都没用,没写的话给你是公司的福利,不给你也你也没法律依据~!
合同上写的是,或者bezahlen给你,或者折合成假期给你,只要有合同公司就不会赖账吧?
虽然沒被炒,但如果做了这么多加班最后不能bezahlen的话,那以后就不做了 我们也是自己写。但是每个月有一个老板签名的Bestädigung。 我们不付钱,只能休。辞职前如果有特殊原因休不了,除非老板帮你争取,否则倒霉。 天地男儿 发表于 2014-3-1 12:45
每个月底当然都要报到秘书和公司那里,公司都会确认的
休假其实也是变相的支付给了你吧,我这么想对吗 ...
我不知道对不对,但难道你想公司用给你休假顶了你的加班时间,然后再付给你钱么?
法律和合同没有细到每一个细微的的细节,有些决定还是以合理为前提的,直到另一方认为不合理再去法院裁决。
要知道很多公司加班要经过上司批准有这个必要才可以的,不是自己想加就加,你们公司虽然没这个规矩,但是你的加班依然是事先或者事后可以证明有必要,公司才不会“赖账”。如果你辞了职,然后毫无必要和节制的“加班”来换取提前休假当然可能导致纠纷或者公司“赖账”,即使最后公司息事宁人吃了亏,也会在工作证明上找回来。
常理上说,即将职的人,公司不会给你委派新的重要任务也不需要你加班。你应该拉个清单发邮件问上司,你手里的活儿还有多少,预计多少工时,是否需要干完,如果是,就需要加班,如果不是,就需要交接,由头儿来决定谁来接替你的工作,你根本不必加班,提前一个月就交接给同事即可。如果头儿手下人手紧张,会让你加班完成再走,这样的加班自然公司不会赖账,也不敢,因为你拿着邮件证据是上司让你加班的。
当然被炒和辞职是两回事,辞职的人还有Motivation来个干净的扫尾,被炒的人可能混到最后一天走人更没必要加班(否则你就得给出理由),这也是上司炒人之后可以预见的。
到目前为止,这些都是逻辑上合理和说得通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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