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student
发表于 2014-4-2 15:16
angjzy 发表于 2014-4-2 13:50
学校的体育课价格都是很低的吧,我觉得付费也就是一些基本的维护费和成本之类的,盈利的是健身房。
你的 ...
学校收费只对学生和员工收费低。。它还对外开放。。收费是另外一个标准。。就不低了。。
himmelblau
发表于 2014-4-2 15:22
眉庄
发表于 2014-4-2 15:27
gongminkate 发表于 2014-4-2 13:12
还有在教堂被偷的呢....
上帝会惩罚他的亲~
uiaxm
发表于 2014-4-2 15:38
applestudent 发表于 2014-4-2 15:14
是没有义务看管财产。。但是有义务提醒吧?我没有钻牛角尖。。只是这种冷漠的态度会让更多人也受到我这种 ...
我们学校的图书馆在柏林最乱的区,
被盗特别多,
没见过谁叫大学赔偿的.
angjzy
发表于 2014-4-2 16:20
那也只是相对学生和员工费用不低,整体和健身房一比,能不低吗?如果不低,去的人自然就少,主要还是学生和员工了。
我只是想说明,学校能提供给学生的服务是什么就是什么,让学生能以低廉的价格参与运动,也就只此而已了。他不可能管东西保管的。即使是有存储柜的地方,大多上面也会写着贵重物品不要存放,丢失概不负责。即使如你所想在附近贴上标语,该丢的东西还是会丢,不会有任何作用。
而做为你来讲,既然把东西放在自己视线范围之外的地方,你根本没有防范的可能,就应该做好不见了的准备。还是你觉得德国人素质高,不会偷东西?
再举个例子,在火车上,你把行李放在行李架上,行李丢了,你找铁路部门会有什么用?即使他们贴个标语,又会起到什么作用?这就是现实。
换个角度说,你今天碰上这个事,就给学校提个建议让他们改善,明天他碰到那个事,也提个建议让学校改善,你觉得成功率有多高?任何机构的运营不可能以个别人意志为转移,你要真想把这件事办成,一个比较可能的方法,你联合N多学生集体签名抗议,或许会有效果。
tata
发表于 2014-4-2 16:38
applestudent 发表于 2014-4-2 15:14
是没有义务看管财产。。但是有义务提醒吧?我没有钻牛角尖。。只是这种冷漠的态度会让更多人也受到我这种 ...
1. 关于律师,真心觉得太不值得,劳心劳力,而且也不在理。
2. 关于义务,学校在这件事上真的没有义务。如果是学校所属设施存在一定非正常风险,比如损坏的楼梯门窗等,那么学校是有义务通过提醒等措施来降低风险的,否则出事校方要承担一定责任。但是小偷并非校方财产,所以校方完全不需要对小偷的行为负责,也就不存在提醒的义务。当然,如果有提醒措施,那是校方的体贴,但是校方有自己的考虑,如果在校园所有可能发生盗窃的地方贴条提醒,教室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甚至厕所,那可能就惨不忍睹了。
3. 关于建议,LZmm能在事发之后想到改善校园条件的措施,这本身是让人敬佩的,如果人人都能这样,那坏人的机会就少很多。可是通过mm的叙述,感觉mm写给学校的信应该不仅仅是建议的语气,如果谈到义务责任,那校方急于撇清倒也无可厚非了。
dakarracer
发表于 2014-4-2 16:54
本帖最后由 dakarracer 于 2014-4-2 16:55 编辑
applestudent 发表于 2014-4-2 15:14
是没有义务看管财产。。但是有义务提醒吧?我没有钻牛角尖。。只是这种冷漠的态度会让更多人也受到我这种 ...
没有人冷漠,有一定的警觉心态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没有理由把这种责任硬是要推到别人身上。就如交了学费就该努力读书,按你的理论平时不学习,挂科了是不是也能找学校索赔啊,因为学校没天天提醒你要学习,导致你懒惰了。写信提醒是值得赞许的,但是要打官司,就过了。
sads
发表于 2014-4-2 18:04
跟大学里那帮蠢猪官僚是沟通不出结果的, 看开点儿,人生总有得有失
fisch333
发表于 2014-4-2 18:35
我觉得学校过失肯定有的,就是配套设施没有跟上,让参与课程的人只能将物品放置于外面,但是这种过失我觉得只是说你可以提意见让他们提供相应设施,可以说更多是前期的
但是lz自己也有责任,比如没有尽到谨慎小心等等,毕竟是lz自己将包跟大家一起放在外面,其实潜意识里肯定知道这样是不安全的,但是lz自己放任了这个被偷的可能性的存在。
相比较之下,被偷事件的发生,其实lz要承担更大或者更直接的责任。或者讲实际点,学校的责任lz通过正常的程序很难去追究。(因为假设一下,如果lz真因为这样去打官司,不一定会输,但是你付出的金钱和时间是否值得)
其实也就是告诉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事情还是要自己多注意。与其事后来追问责任,一开始多谨慎注意吧。至于说提醒小偷什么的,这个一般只发生在偷盗很猖獗的地方。
不过吧,我觉得有时候小偷什么就看准亚洲人来偷来抢,相比之下,我们的风险意识确实要查一些,而且亚洲人身上现金比较多……
fisch333
发表于 2014-4-2 18:41
applestudent 发表于 2014-4-2 15:14
是没有义务看管财产。。但是有义务提醒吧?我没有钻牛角尖。。只是这种冷漠的态度会让更多人也受到我这种 ...
至于提醒或者警示,我的经验是
小偷抢劫很猖狂的地方,才会特别的提醒
一般的话我觉得大家默认的一种自我注意的意识,但是如果你问个比如学校相关管理人员,人家或许才会说一句财物他们不负责不保证,要自己小心什么的。
或者这么说,学校就算不贴,我们自己也应该可以知道。
只有那种比如下水道井盖临时的拿掉了,才会专门有个警示牌,因为你有可能不知道。
或者我上面说的,小偷抢劫很猖獗的地方,你也许不知道。这些都需要特别的警示,而且警示和提醒是必须的。
但是一般的你在公共场所放东西,自己就应该知道小心,而不是让人家提醒呀。这种情况下提醒是好心,不是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