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avo123 发表于 2014-7-9 22:54

一个公司,就算是CEO离开都会正常运作,这个公司才是正常的,健康的。高层不看过程,只看结果。高层想的事情和基层员工不是同个等级(你每上一层,你所知道有关公司不为人知的事情就越多一点),所以作为基层员工,在你没有做到高层前,唯有默默耕耘啦!

huntlee118 发表于 2014-7-9 23:02

给别人打工,还能怎样呢。想解雇你什么都可以成为理由。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14-7-10 06:22

Bravo123 发表于 2014-7-9 23:27
3) 只是垫背的。
1)和 2)跟高层关系很好。



+1
3)明显就是被牺牲的那个
不少公司都有lz说的这种情况
所以接活的时候要留点心
不要成为压垮骆驼身上的最后一根稻草

3)如果有rechtsschutz保险可以打官司
按照lz说的情况赢面不小
但是即使赢了也不可能回去了
好处是被解雇到新工作期间的工资好歹有个着落

wsygmj 发表于 2014-7-10 12:31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14-7-10 07:22
+1
3)明显就是被牺牲的那个
不少公司都有lz说的这种情况


我也不知道他准不准备闹, 本来我们挺熟的关系挺好的
但是出了这个事,人人自危, 所以我们最近都不敢跟他说话
我也不敢问他,他今后的打算
现在全公司的人都躲着他, 全公司的人都躲着这个项目, 谁都知道这是个烫手山芋
可苦逼的我还得继续在这个项目组里呆着, 他被开除了,我还得继续干活啊, 一个头两个大啊

葱白小小 发表于 2014-7-10 12:47

wsygmj 发表于 2014-7-10 13:31
我也不知道他准不准备闹, 本来我们挺熟的关系挺好的
但是出了这个事,人人自危, 所以我们最近都不敢跟他 ...

{:5_314:}怎么说呢,他这时候肯定不好受
类似的事情俺体验过
俺一个在日本工作的朋友也体会过
作为关系还不错的朋友
至少私下应该给予安慰和鼓励吧
尺度把握好就成

说起来~
这种事情是友情、亲情的试金石

至于lz
只有一个建议
最近多行善积福吧
然后
信上帝的就和上帝求
信佛的就和佛菩萨求
信安拉的就和安拉求
啥都不信的就和人性本善求
让自己能脱身

krap 发表于 2014-7-10 12:48

有一部分应该上报的数据没有在指定的时间内上报给监管部门
请问这个重大错误当时有没有在Anforderung里体现,这个项目又是谁做的Qualitaetmanagement的呢,就是说,谁决定的到底能不能上马。。这些信息是关键。

adgjl 发表于 2014-7-10 14:05

本帖最后由 adgjl 于 2014-7-10 14:07 编辑

wsygmj 发表于 2014-7-9 20:29
3)第三责任方是这个项目的核心参与部门,此部门派了一个基层员工参与项目,因为在这个项目里,其他部门的责任是协助核心部门完成项目,但是核心部门要承担此项目的主要责任,尤其是需求整理汇总...
你说的好像这个人真是完全无辜似的。如果此部门派了两个员工,一个是基层员工一个中层,出了事把基层的开除了,那可以说这个人是无辜的。事实不是这样,既然这个部门是这个项目的唯一核心参与部门,又只派了他一个人,没啥说的,他就应该负主要责任(不是全部责任)。如果他意识到自己能力不够应该和自己上司要求加派一个有经验的帮忙。如果他啥也不说,和自己上司汇报工作说一切顺利,最后出了事可不是他自己负责。

这就好像,你不知道月票分区,不知道买的票不能坐快车,都不等于你不对做错车负责,你要负的责任就是叫罚款,然后吃一堑长一智,也就是下次不知道就去问问该买什么票。

所以,主要责任肯定是他负。至于这个责任之不至于解聘是另一回事。

而且,这是工作能力的问题,和私人无关,要是我不会回避和他私人接触说话等等。

幽雨听弦 发表于 2014-7-10 14:23

wsygmj 发表于 2014-7-9 21:29
我突然好奇这个问题,是因为最近一周经历公司解雇员工非常惊心动魄的一幕
我们公司有个项目,由4个部门各 ...

很多情况下会开出3而留住1和2,谈不上是不是公平。我作为3这个阶层的人,肯定觉得不公平。但假如我是1或者2,可能会有别的看法

公司培养一个高层很不容易,中层更不容易,花费时间精力以及磨合期更长,而且中层的人性色彩给公司带来的影响也远比底层人民大。中层是中流砥柱,其个体的效用在一些地方可能更关键。不是说底层人民不重要,只是说从高层来看,宁愿牺牲底层人民也不愿牺牲一个中层,这种例子见得太多。

另外,我们公司两年前大换血的时候,开除那些十几年甚至几十年老员工的理由大多都是经营不善~~~~
我觉得公司想开谁,可能分时间长的时间短的,或者说轻松开掉或者需要时间需要动脑子的,但最终想开谁还是会开谁

鱼之乐 发表于 2014-7-10 14:27

{:5_329:}以上5种情况,哪种是公司可以没有顾虑的解雇而不用担心员工闹到工会的?好奇ing
都是无限合同,怎么可能没顾虑地解雇?
有限合同到期不给延合同就走人啦,无限合同可是不一样的

熊猫阿黑 发表于 2014-7-10 16:08

“谁才该为此负责”是众生平等才可能的,从公司的角度看就是出现大纰漏,需要杀鸡儆猴,同时又不能伤筋动骨

1 和 2 短期都找不到能替代的人,这里面只能牺牲 3 啦。革命的螺丝钉,换一个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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