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pope
发表于 2014-9-1 14:41
sbtree 发表于 2014-8-31 20:47
这就像是订货合同,开始上班日期就如同付货日期,不能因为付货日期没到就说合同无效。一般合同如果没有明文 ...
订货要交定金。 而LZ啥都得不到,11月1号后才上班拿工资。那么9月10月,LZ算公司员工吗? 如果不是员工,那又何来kündigung?
签字表示当事人对合同内容认同。
Kündigung的对象是 双方劳务关系, 不是合同这张纸。
smilemoon
发表于 2014-9-1 19:03
Aléxandros 发表于 2014-8-31 22:39
祝好运!
谢谢{:5_325:}
smilemoon
发表于 2014-9-1 19:06
乐水鸣佩环 发表于 2014-9-1 09:26
Dienstleister和我签合同的原因是他们相信我九月十月一定能找到合适的Kunde提供给我项目。
这顾客还得你 ...
Sorry啊,这里我没说清楚,DL有合作的客户的。DL把职位贴在网上,我要自己去找感兴趣的职位,然后DL帮我联系客户。
smilemoon
发表于 2014-9-1 19:06
乐水鸣佩环 发表于 2014-9-1 09:26
Dienstleister和我签合同的原因是他们相信我九月十月一定能找到合适的Kunde提供给我项目。
这顾客还得你 ...
可是关键时我想10月1号就开始工作额。
smilemoon
发表于 2014-9-1 19:08
木瓜珍珠奶茶 发表于 2014-9-1 09:36
9,10月份不拿工资,还要去找Kunden?
lz你确定自己没写错吗?还是DL去找Kunden?
Sorry,我更正了,是我找到DL网上我想做的Projekt,然后DL帮我联系Kunden。
smilemoon
发表于 2014-9-1 19:09
maedebach 发表于 2014-9-1 09:47
让你找KUNDEN? 饿急了吧 太无耻的DL 名字亮出来 让国人学习学习
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
其实这个DL还是很不错的,给的工资也很不错,只怪我自己签的太急了。
smilemoon
发表于 2014-9-1 19:10
找啊找 发表于 2014-9-1 12:42
问题解决了吗?如果需要,我可以帮你审查一下合同,给你一个正解。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往往都是相互联系的 ...
太感谢您了,我已经给您发邮件了。{:5_325:}
smilemoon
发表于 2014-9-1 19:21
viviever 发表于 2014-9-1 13:00
以下信息转自Juraforum, 楼主不妨查一下合同,Probezeit的Kuendigungsfrist有没有规定。如果有规定是2周 ...
您好,真的很感谢您,在Juraforum帮我找到这样的例子。我的Probezeit Kuendigungsfrist是两周,但是我合同里写了Eine Kündigung vor Arbeitsaufnahme wird ausdrücklich ausgeschlossen 貌似规定了不能在工作前解约。看来我只能等上班后领半个月工资后再解约,然后再去另一家公司了。
zainali
发表于 2014-9-1 19:25
“我想和第二家公司谈谈,让他们帮我支付违约金”
为什么第二家公司要为你的决定付违约金?
smilemoon
发表于 2014-9-1 19:34
zainali 发表于 2014-9-1 20:25
“我想和第二家公司谈谈,让他们帮我支付违约金”
为什么第二家公司要为你的决定付违约金?
因为第二家公司的工资比较低,我就不要求一样的工资水平,但是付个违约金就行。不过您说的对,第二家公司没有理由帮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