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关于Nebenkosten Nachzahlung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等猫 于 2014-11-27 00:14 编辑求教各位:
9月搬出原来的房子,房东上个月才拿到2013年的物业结算单,所以现在才和我结算2013年的费用。
情况如下:
月租里包含150欧的物业和暖气预付费,2012年退了200欧回来,2013年暖气用的比较多,所以我估计不一定会退,果然,托管的物业公司发信要求补30欧;但是房东把2013年Hausgeldabrechnung发给我,这个Nachzahlung要500欧,房东也要我付。
我直觉上知道我只需要补30欧的物业暖气费,Hausgeld理论上和我没有关系(如果我理解的不对请指教),但是房东把Hausgeldnachzahlung都算在我头上这个怎么有理有据的回复他?
麻烦各位赐教,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指出,谢谢了。 首先看是什么情况造成今年多出500欧,先要个明细表过来,这样问太笼统了 Hausgeld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和nebenkosten重复的,基本上nebenkosten是包括在hausgeld里的,但是两者有所不同。
hausgeld中的rücklage部分,也就是说房主为将来修房子每月积累的资金,这部分应该是房东支付。
hausgeld中的verwaltungskosten也是房东支付的部分。这两部分是很大的一块。
hausgeld中的kontogebühr也是房东支付,但钱数不多,一年也就十几欧。
grundsteuer是应该由房客支付的,但是这个钱一般不列在hausgeld里。
hausgeld中其他的钱基本上都该房客支付。
有些时候房东没有nebenkosten的结算单,只有hausgeld账单,所以可以从hausgeld中减掉房东支付的部分,然后加上grundsteuer,就是房客该付的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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