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情 发表于 2015-3-27 19:07

goahead 发表于 2015-3-27 18:39
我的朋友(房东),收到律师信,之后回到德国家里看过租房合同后,发现租房合同里只简单写了Warmmiete 40 ...

没有这句话,也是法律规定,房东有6个月时间计算,然后退押金的。
所以,如果这个房客搬走没有超过6个月。房东已经把押金退给他,那么,不需要交律师费的。

我估计,这也是为什么律师账单没直接邮寄给房东,而是让委托人自己交的原因吧。

exsd 发表于 2015-3-28 14:15

我建议你的朋友不要付对方的律师费。律师在处理你们的纠纷时,就应该很明确这个费用该给谁,既然他的费用划分到你朋友的房客身上,道理上这个费用的支付主体是明确的。因为很简单的道理,如果这个费用该你朋友交,为什么律师不直接找你的朋友,而是找他的客户,让他的客户再找你的朋友这么复杂呢。

exsd 发表于 2015-3-28 14:17

还有一种原因可能是房客看到律师出面这么有效,而且你朋友又这么合作。写封信,吓唬吓唬,想多找回点自己的损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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