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mit
发表于 2015-5-6 02:32
Spinnstdu 发表于 2015-5-4 13:54
所以那只是最理想的状态,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错就错在一开始不应该走进婚姻。
如果有家暴,有背叛,人 ...
那有没有想过,婚后发现有同性倾向还选择和男的在一起,对男的也是不公平的,这剥夺了此男被正常性取向女人爱的权利,那我也可以说这是骗婚欺诈行为呀。。。
limit
发表于 2015-5-6 02:46
Langbogen 发表于 2015-5-4 14:06
“從小到大,我身邊的女人都說,她們不需要或不想要男人。然而作為一個小女孩,我
多麼迫切的想要一個爸 ...
也有很多婚姻不幸福的妈妈,老爱对孩子说,这世上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或者总在孩子面前说爸爸的各种坏话,最经典的就是琼瑶奶奶的三朵花。。。。但绝大多数的孩子不也是在茁壮成长吗
不幸家庭也能出人杰,太过被呵护的,长大后也有可能各种矫情
我总觉得人们太过高估了家庭对孩子的影响,而忽略了孩子自我意识的觉醒。。。
limit
发表于 2015-5-6 03:13
车水马龙 发表于 2015-5-4 23:41
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如果一个女人长期缺爱,碰到一个热心肠的闺蜜,就很容易被掰弯?卧槽,社会好险恶!
貌似男同的比例远高于女同吧?而且很多都是帅气多金,才华横溢型的,这怎么解释呢?
帅气多金且才华横溢的男人向来都是社会的宠儿,能受啥到啥刺才能导致直的变成弯的? 唯一的解释就是天生弯的,基因决定的{:5_332:}
limit
发表于 2015-5-6 03:19
蠟蠟 发表于 2015-5-5 03:46
我就想到人类养猫养狗,可能不能这么比较。但是同性伴侣收养孩子到底是什么动机呢,是不是主要地为满足自 ...
那有家族遗传病的异性恋,孩子得病几率50%,是支持还是反对生娃呢?
limit
发表于 2015-5-6 04:48
三宅一生 发表于 2015-5-5 13:52
如果,如果一个同性恋家庭的大人教导他们的孩子:"同性恋才是天经地义,你长大了也应该找同性体验真爱"。 ...
我也一直在思考,我有一种看法
不管男人女人,首先都得是个人
所以先学会做人再考虑怎么做个好男人或好女人吧
遗憾的是,世上很多人连第一步好好做人都做不到
过分关心男人还是女人,我可以说是性别歧视,也可以说是狭隘吗?
所以我本质上是不反对同性婚姻家庭收养孩子的,前提是同性家长必须是会做人的家长,
那什么是会做人呢?以我肤浅的认识,会做人就是要有好的道德文化修养,独立,宽容,理解力强,能换位思考,善于沟通,诸如此类人类美好的素质。很遗憾的是,很多人因为别人性取向跟大多数人不同,就以偏概全否定ta所有其他拥有的美好品质,我能说这是偏见偏激吗?
而实际情况是,同性群体里的成功人士比例高得惊人,这是否也证明了他们在做人方面较一般人成功? 因为我很难想象,一个人缺乏了上述优良品质能那么容易成功,更何况他们是顶着社会的各种偏见压力前进的呀!
很多人犯的错误是忽略了评价别人的第一优先标准: 会做人, 而是直接用次级标准诸如性别,肤色,种族,性取向等直接把人一棒子打死。。。
蠟蠟
发表于 2015-5-6 08:31
cic1988 发表于 2015-5-5 12:27
我不是不同意你观点,我是在质问你观点依据。我哪里有提出我的观点然后还所谓的张口即来系列?
感情这 ...
帽子不是你先给我扣的吗,你给人扣帽子前为什么不先想想这帽子戴你头上是不是更合适,我不过是把帽子还你,你却反而怪我扣帽子,你不觉得你才是真正张口就来吗?从头到尾就是个盲字
你前面的发言里就有你的立场观点,“矫情”“公主病”。你这么说的依据又在哪里?经历?
人不可能没有任何立场观点在那里说话。我理解这个同性家庭的孩子,我认为这种问题是必然的,就像埋下一颗种子,时机一到就会发芽。而你对她的心情和感受明显是不以为然的。你我观点对立是非常清楚的。
你给我单挑出个经历讲,我就好奇,你的潜台词是你经历过这样的事,或者类似的事,你身边“一堆离异”,我也挺好奇你的生活状态。但离异家庭的孩子和同性家庭的孩子,问题还不大一样。当然没有问题最好,但往往是时候未到,或者你不知道。
我讲话当然是有依据的。医生给病人诊断、建议、预警,他必须把病人的病都得一遍,那你让兽医怎么活?我要是个医生,在论坛上随便聊聊我领域相关的事,都要表明身份吗?
其实看了你前面的发言,我就知道我们根本没什么好说的。你突然跳出来揪住我我也一开始也挺莫名其妙。后来想想,我就是说了些你看不到的东西
蠟蠟
发表于 2015-5-6 08:49
limit 发表于 2015-5-6 03:19
那有家族遗传病的异性恋,孩子得病几率50%,是支持还是反对生娃呢?
近亲结婚生的孩子,遗传病几率虽然更大,但也不是100%。支持还是反对近亲生子呢?
我上大学的时候有位老教授,就是表兄妹相恋结婚,他们没要孩子。
几率50%的话,现在不都有婚检孕检吗?知道危险知道会出问题,为什么不去避免?就怕父母自己不明白还怪孩子
Spinnstdu
发表于 2015-5-6 08:57
limit 发表于 2015-5-6 04:48
我也一直在思考,我有一种看法
不管男人女人,首先都得是个人
所以先学会做人再考虑怎么做个好男人或好 ...
这扯得远了。
首先同性恋人成功比例高?不如说成功后敢公开性取向的比例高。
成功的人就有好品格?成功需要的是经验管理能力,不见得都有好品格。
没有好品格又没成功的人,敢公布同性取向的就更少了。
难道你还真想说同性恋推动社会发展啊?
cic1988
发表于 2015-5-6 09:18
本帖最后由 cic1988 于 2015-5-6 09:31 编辑
蠟蠟 发表于 2015-5-6 08:31
帽子不是你先给我扣的吗,你给人扣帽子前为什么不先想想这帽子戴你头上是不是更合适,我不过是把帽子还 ...
------------------- 这是所有回复内容 ------------------------------
您经历过还是张口就来系列?
如果你不同意我的观点,那是你经历过?你同性家庭的孩子?或者我套用你的思维,你也是张口就来系列?别您不您的,你伪不伪
我不是不同意你观点,我是在质问你观点依据。我哪里有提出我的观点然后还所谓的张口即来系列?
感情这个年代连提问都要被扣个:不同意你得观点 的帽子?
----------------- 以下是你上一条回复,逐条回应 -------------------------------------
帽子不是你先给我扣的吗,你给人扣帽子前为什么不先想想这帽子戴你头上是不是更合适,我不过是把帽子还你,你却反而怪我扣帽子,你不觉得你才是真正张口就来吗?从头到尾就是个盲字
1. 我承认我不该说这句张口即来系列。
2. 以下回复我第一条的提问:请问你是否有依据证明同性恋家庭里的孩子相比异性恋弊大于利?
3. "或者我套用你的思维,你也是张口就来系列" 我什么思维?我只是提问:你是否经历过。谁盲?
你前面的发言里就有你的立场观点,“矫情”“公主病”。你这么说的依据又在哪里?经历?
请问我这些发言是对你回复的?还是我引用了你得回复?这和我第一条"您经历过还是张口就来系列?"有什么联系?
人不可能没有任何立场观点在那里说话。我理解这个同性家庭的孩子,我认为这种问题是必然的,就像埋下一颗种子,时机一到就会发芽。而你对她的心情和感受明显是不以为然的。你我观点对立是非常清楚的。
"人不可能没有任何立场观点在那里说话", 但人可以提问,可以质疑而不带立场。你从我的提问里:"您经历过还是张口就来系列?" 哪里看出来:"你我观点对立是非常清楚的?"
你给我单挑出个经历讲,我就好奇,你的潜台词是你经历过这样的事,或者类似的事,你身边“一堆离异”,我也挺好奇你的生活状态。但离异家庭的孩子和同性家庭的孩子,问题还不大一样。当然没有问题最好,但往往是时候未到,或者你不知道。
我从头到尾没要跟你讨论到底哪种婚姻方式对孩子好,请注意,我说的是对你的回复。你要去翻我跟别人说话然后进来插一句,请你自己先搞清楚我到底回复了谁。
我讲话当然是有依据的。医生给病人诊断、建议、预警,他必须把病人的病都得一遍,那你让兽医怎么活?我要是个医生,在论坛上随便聊聊我领域相关的事,都要表明身份吗?
"医生给病人诊断、建议、预警,他必须把病人的病都得一遍,那你让兽医怎么活?" 医生至少阅读有前人大量的临床经验的资料有充足的知识储备而不是凭空做出诊断。
回到我的问题: 依据在哪儿?个人经验,身边朋友,还是统计数据?
其实看了你前面的发言,我就知道我们根本没什么好说的。你突然跳出来揪住我我也一开始也挺莫名其妙。后来想想,我就是说了些你看不到的东西
我根本就没揪你。"您经历过还是张口就来系列?"一句就能触到你点上,也是醉到不行。
澜风抚袖
发表于 2015-5-6 09:49
limit 发表于 2015-5-6 02:46
也有很多婚姻不幸福的妈妈,老爱对孩子说,这世上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或者总在孩子面前说爸爸的各种坏话 ...
我参与讨论的原因也是,不是一味地反对或者支持同性恋家庭养育孩子,而是同性恋家长应该本身有成熟的价值观和世界观,而不是根据自己的性别取向教育孩子(当然,其实无论异性同性家庭,这么客观的家长,几乎不存在)
如果主帖作者叙述属实,那么她的家长已经极端化了,特别在两性关系上,并不是成熟的家长。
我不赞成,把作者成长以后对自己成长过程里的痛苦的申述,简单粗暴地看成就是遇上不好的父母,或者她不懂报恩,白眼狼。
“也有很多婚姻不幸福的妈妈,老爱对孩子说,这世上的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或者总在孩子面前说爸爸的各种坏话,最经典的就是琼瑶奶奶的三朵花”这种教育会对孩子产生不好的心理影响,要被纠正。同样的,同性家庭这样教育孩子也不对,也应该被纠正,这就是这个讨论的意义之一。但如果没有来自这样的家庭的孩子发出声音,就不会被知道,他们被如此教育了。
同性能公开组成家庭,允许养育孩子还是很近期的事,对在这种家庭里长大的孩子会造成怎样的心理效应,其实,还没有具体的研究结果。
是否一切都可以从我们主流家庭模式的标准出发去判断?我真的不肯定。
至于同性恋里成功人士多,这个还真没见任何数据可以支持。
蠟蠟
发表于 2015-5-6 10:11
本帖最后由 蠟蠟 于 2015-5-6 10:13 编辑
cic1988 发表于 2015-5-6 09:18
------------------- 这是所有回复内容 ------------------------------
您经历过还是张口就来系列 ...
很无聊
我现在最怕的就是跟些不明白的人共事交际,简直就是业债
cic1988
发表于 2015-5-6 10:35
蠟蠟 发表于 2015-5-6 10:11
很无聊
我现在最怕的就是跟些不明白的人共事交际,简直就是业债
你要是不想或者无法回答我的第一条回复那就算了呗。
何必爬满楼来找我跟别人的回复来插话。末了来一句无法交际。谁无聊还真不知道。
车水马龙
发表于 2015-5-6 11:02
limit 发表于 2015-5-6 03:13
貌似男同的比例远高于女同吧?而且很多都是帅气多金,才华横溢型的,这怎么解释呢?
帅气多金且才华横溢 ...
我说的是支持同性恋的,不是同性恋本身的数目比例
我也没说所有的同性恋都是被掰弯的,你可以回头再仔细看看。你看的帅气的男同都是电视剧里的或者新闻里的吧?现实生活中的男同就没有你说的那么美好了
Langbogen
发表于 2015-5-7 10:56
allanx 发表于 2015-5-5 16:52
农夫和蛇的故事。其实在异性恋家庭中同样有这样的人,父母把他或她养大成人,之后就开始抱怨自己的父母如何 ...
我的目的是让你明白,单凭婆婆妈妈对家庭事务的一腔情怀,在同性婚姻的议题上只会鬼打墙,因为平素对同性婚姻的现实状况缺乏关心,对同性平权运动一无所知,不了解同性婚姻关乎社会结构制度,不是私人情怀。
Langbogen
发表于 2015-5-7 13:55
与其去猜同性家庭领养儿童的动机,规约同性抚养者的教育方式。。。不如看看领养权对于同性婚姻,究竟意味着什么。
同性婚姻的所谓平权诉求,是指平等人权,与异性恋家庭平等人权。婚姻结合是人权,就婚姻的结合形式来说,这个同异之间平权没有争议,事实上几乎没有一个现代文明国家限制同性恋双方结合为家庭;但是,婚姻制度下的具体福利,则不属于基本人权,比如德国的婚姻福利,不可能等同于美国的福利,儿童金即为一例,这个连异性恋家庭也不会去争取平等——但是同性平权运动在争,比如,荷兰的同性婚姻制度允许领养小孩,但是德国不行,所以,德国的同平运动在争取与荷兰一样的福利,或者说,婚姻制度中的一项权利。怎么争取呢?
就是把领养权塞进基本人权。
生育权属于基本人权,只要同性恋家庭能自行生育,就没有争议;现实也有这种可能性,比如一位生理男性而自我认同为女性的同性恋者,与一位生理女性的女同性恋者组成家庭,她们就可以尝试试管婴儿。但是绝大多数同性家庭,则需要领养异性恋所生的儿童。
平等与自由的原则之一是任何一方就不应承担另一方所没有的负担。为了同性家庭领养儿童的自由和平等,异性恋是不是需要额外承受同性恋所没有的生育负担?如果同性平权运动承认这一点,或许可以通过税收或一对一的补偿来解决,但是同平运动不但不承认这点,反而想把领养权也归为人权之一。
这就是最危险的,最为诟病的同平运动之扩大人权外延,也有人称之为一种可疑的政治倾向。领养权被纳入基本人权的危害在于,除了一对一的同性恋以外,其他双性恋,泛性恋,恋物,恋童,多元家庭,也都同样具有了领养儿童的基本人权。
目前对于同性婚姻是否普遍对无自主能力的儿童造成直接或间接的不良影响的量化程度尚无定论,但是其影响的本质已无法忽略。在此基础上,任何社会都无法接纳其他明显有违公共利益的性自由者的同样诉求。进一步说,如果后者群体在领养权上没有了人权障碍,那么在婚姻制度上就更没有任何法律阻碍,其结果是讽刺性的:同性平权运动要求享有一夫一妻家庭所有的权利和福利,却反而造成婚姻制度本身包括家庭结构的彻底销亡。
所以,倒不是为反对而反对,为赞成而赞成,是同性婚姻儿童领养权的立足点究竟在哪里?不能说我也是人,我人品好,我会教育,所以我要当爹妈:真就不是这么简单。这也是德国目前不允许同性婚姻家庭领养儿童的主要原因。有些国家地区允许同性恋家庭领养儿童,只是将以前对同性恋族群的错误态度完全颠倒了过来,却使得婚姻形式,生育权,抚养权,领养权,婚姻制度,社会福利,公民权力彻底被混为一谈。
同性婚姻的争议性已经从同性恋的非刑事化,转入了复杂的制度制定上,粗浅的人道议论与个人生活方式判断只会使这议题复杂之外,更添繁琐。
局长
发表于 2015-5-7 14:19
同性恋者得寸进尺,根据历史规则,物极必反,最终会被保守势力以极端的方式报复,参考阿拉伯国家,然后这些同性恋者重新回到中世纪过悲惨的生活,完全是咎由自取,活该。
Langbogen
发表于 2015-5-7 14:29
本帖最后由 Langbogen 于 2015-5-7 14:31 编辑
局长 发表于 2015-5-7 14:19
同性恋者得寸进尺,根据历史规则,物极必反,最终会被保守势力以极端的方式报复,参考阿拉伯国家,然后这些 ...
呃。。。我想,在早先的宗教问题上同平运动已经基本取胜,就算同平运动意图再将婚姻制度上升为政治问题,也能政治解决:一个看人权,一个看公共利益,两把尺。就怕你跟他说政治了,他又跟你说开了人道,你跟他说人道吧,他跟你谈教育。。。
Langbogen
发表于 2015-5-7 14:40
说到这里我想很多人应该明白了,作者反对的不是同性婚姻这种结合形式,而是美国若干州于同性异性毫无差别完全平等的婚姻制度中的同性婚姻这一部分。与之等同的,就是目前无人反对,连其他地区的同性恋群体和自由性爱群体都趋之若鹜的传统婚姻。
allanx
发表于 2015-5-7 19:35
本帖最后由 allanx 于 2015-5-7 19:37 编辑
局长 发表于 2015-5-7 14:19
同性恋者得寸进尺,根据历史规则,物极必反,最终会被保守势力以极端的方式报复,参考阿拉伯国家,然后这些 ...
纳粹言论,你必须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已经举报了。不要以为人上了网就可以很无耻,无底线。
蠟蠟
发表于 2015-5-8 06:57
本帖最后由 蠟蠟 于 2015-5-8 07:11 编辑
cic1988 发表于 2015-5-6 10:35
你要是不想或者无法回答我的第一条回复那就算了呗。
何必爬满楼来找我跟别人的回复来插话。末了来一句 ...
我早就想说你的一个词一直憋住没说
你跳出来揪住我不放你还不承认、把无聊当有趣,都是“愚蠢”的表现。我就感觉在跟个没受过多少教育、素质又低的大妈在对话。
你不知道“只看该作者”功能?
那如果我说我谁的发言都不看,你是不是又要说我没依据地胡说?
即使那是你对别人的回复,那你回复中的“她”是谁,我们不都是围绕着“她”在发表观点?
你思维能在混乱点吗?
如果我不给点科学研究依据,我就是在胡说?你以为你就是科学态度吗?你连“科学”这个词都没理解,你对科学的态度其实是一种宗教性的依赖。
既然你对科学研究有如此深厚的情愫,我下面就给你篇文章参考吧,此文是根据2012发表在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Vol 41, Issue 4 (July 2012), pp. 752-770和 Vol 41, Issue 4 (July 2012), pp. 735-751 上的论文"How different are the adult children of parents who have same-sex relationships? Findings from the New Family Structures Study" 和 "Same-sex parenting and children's outcomes: A closer examination of the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s brief on lesbian and gay parenting," 写的。人家都有头衔吧,也有科学调查研究,你是要这样才能信服?
蠟蠟
发表于 2015-5-8 07:14
(接上)
New Study On Homosexual Parents Tops All Previous Research
说我没权限发表链接。这个google一下吧,太长了我不贴了。
这方面的科学研究成果我不太了解,资料应该挺多的,感兴趣的自己找来看吧
cic1988
发表于 2015-5-8 07:43
本帖最后由 cic1988 于 2015-5-8 08:34 编辑
蠟蠟 发表于 2015-5-8 06:57
我早就想说你的一个词一直憋住没说
你跳出来揪住我不放你还不承认、把无聊当有趣,都是“愚蠢”的表 ...
我早就想说你的一个词一直憋住没说
你跳出来揪住我不放你还不承认、把无聊当有趣,都是“愚蠢”的表现。我就感觉在跟个没受过多少教育、素质又低的大妈在对话。
我问你一句你是否经历过就叫揪住不放,这神逻辑就别出来丢人。
就好比有个人在公共场合阐述自己的观点,旁边有个人过来一问:你依据在哪儿?
然后那个被问的人气急败坏的破口大骂:你反对我是吗?我把你以前的发言都读了一遍,你想在这里抓住我不放?
事实是,人就问了你一句,你竟然也没有回答别人的提问,反而去扯别的东西。
你不知道“只看该作者”功能?
那如果我说我谁的发言都不看,你是不是又要说我没依据地胡说?
即使那是你对别人的回复,那你回复中的“她”是谁,我们不都是围绕着“她”在发表观点?
我提问你的时候,我是做了回复引用的。我没有通读你这个帖子的所有回复,也就是说我只是就你那条回复对你进行了一个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提问。
那如果我说我谁的发言都不看,你是不是又要说我没依据地胡说?
关键是我的发言和我的提问有什么矛盾?
你思维能在混乱点吗?
提个问题变成了思维混乱。真逗。
如果我不给点科学研究依据,我就是在胡说?你以为你就是科学态度吗?你连“科学”这个词都没理解,你对科学的态度其实是一种宗教性的依赖。
提个问连科学信仰都能撤出来,这思维真是大跃进穿越。
既然你对科学研究有如此深厚的情愫,我下面就给你篇文章参考吧,此文是根据2012发表在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Vol 41, Issue 4 (July 2012), pp. 752-770和 Vol 41, Issue 4 (July 2012), pp. 735-751 上的论文"How different are the adult children of parents who have same-sex relationships? Findings from the New Family Structures Study" 和 "Same-sex parenting and children's outcomes: A closer examination of the 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s brief on lesbian and gay parenting," 写的。人家都有头衔吧,也有科学调查研究,你是要这样才能信服?
扯了4,5楼终于来了点干货。* 此句打星,下面回复。
---------------------------------------------------------------------------------------------------------------------------
以下回复打星的这句。
其实本来我就是对这个主楼持中立意见,你可能到处翻我的点评或者引用。因为我觉得说的有道理。但是我从来对这类问题都是持中立看法。即我觉得这种家庭问题不管同性还是异性恋都有,只不过他们的环境和原因各不相同。利弊从来都是权衡来看。而我对你的提问,是因为你那楼的单极观点,以至于我想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原因,主观客观,以至于你得出这样的结论。
结果呢,我也不想说了。我在前面已经说的很清楚,我对你的陈述提出了一个疑问,你避而不答反而去扯素质,道德。我也不信科学界里当人面对质疑的时候,会是你这样的反应。
回复你这句 人家都有头衔吧,也有科学调查研究,你是要这样才能信服?
我对你的提问不是为了让我信服,而是我好奇一个单极偏激的观点为何而产生。
另,你如果要让我信服,就请阐述你得出观点的依据,结合自己见闻。而不是跟我扯道德,素质,科学思想。分析我为何对你观点提出质疑的动机,并加以深化,反驳。这根本就不能让人信服。
再另,张口即来系列在N多论坛里都是相当打趣的说法。这样都能被激到,真是无语。
蠟蠟
发表于 2015-5-8 07:56
cic1988 发表于 2015-5-8 07:43
我早就想说你的一个词一直憋住没说
你跳出来揪住我不放你还不承认、把无聊当有趣,都是“愚蠢”的表现 ...
你素质真的好差。你再激动心里再火,都不能改变你“愚蠢”的事实。你不理解所以你觉得我在瞎说。因为你不知道,你看不到,我能看到,就是那个区别。
你上面辣么咄咄逼人,吓死人了,跟个无赖似的
cic1988
发表于 2015-5-8 08:03
蠟蠟 发表于 2015-5-8 07:56
你素质真的好差。你再激动心里再火,都不能改变你“愚蠢”的事实。你不理解所以你觉得我在瞎说。因为你 ...
呵呵,谁气急败坏真不知道。我也不想对你这条阴阳怪气的回复有逐条评价。随便你啦。你既然是为了争而争,那还真没啥好谈的
irvine
发表于 2015-5-8 08:20
Langbogen 发表于 2015-5-7 13:55
与其去猜同性家庭领养儿童的动机,规约同性抚养者的教育方式。。。不如看看领养权对于同性婚姻,究竟意味着 ...
基本的常识:德国允许同性恋者领养。跟荷兰等最开放的国家唯一不同的是:不允许共同领养,即被领养的孩子不存在两个父亲或者两个母亲,而是只有一个养父或养母,即使这个养父和养母已经有了法律承认的同性伴侣。
德国也同样给予同性伴侣在财产继承,税务减免,居留权和异性婚姻完全一致的权利。
irvine
发表于 2015-5-8 08:21
limit 发表于 2015-5-6 03:13
貌似男同的比例远高于女同吧?而且很多都是帅气多金,才华横溢型的,这怎么解释呢?
帅气多金且才华横溢 ...
偶像剧看多了吧。。。
蠟蠟
发表于 2015-5-8 09:14
cic1988 发表于 2015-5-8 08:03
呵呵,谁气急败坏真不知道。我也不想对你这条阴阳怪气的回复有逐条评价。随便你啦。你既然是为了争而争, ...
我觉得是鸡同鸭讲,你还能“逐条评价”,我也挺佩服你的。
你没有自知之明,就表现在你对我的评论能套在你自己头上。你说我的观点“单极偏激”,那你的观点比如“她”“矫情”“公主病”,你这叫客观?你发言在先,对我属于看过就忘的那种,我根本没有跟你争的意向,我们到底谁开始了这个争论?还不承认你揪住我?
你目前的表现,就好象是有什么信仰被我的观点触动到了一样,抓狂了。你这样没完没了,到底想要什么结果?我不可能将见识下降到跟你一个水平再按你的思路来回答你所有的问题,你的问题对我来讲很愚蠢。你在论坛上一定要网友怎样怎样来满足你的要求,我不就范也能成为你攻击我的理由,这也是一种愚蠢的表现。
你要科学研究,我也给你了,而你看不到的东西,我是没法让你看到的(这是你自己的原因),你缠着我也没用。
Langbogen
发表于 2015-5-8 11:21
本帖最后由 Langbogen 于 2015-5-8 11:46 编辑
irvine 发表于 2015-5-8 08:20
基本的常识:德国允许同性恋者领养。跟荷兰等最开放的国家唯一不同的是:不允许共同领养,即被领养的孩子 ...
德国只给与同性伴侣婚姻形式,虽然几乎拥有传统婚姻的全部权利,但在本质上有别于传统婚姻,因为德国的同性婚姻不可以“同性领养” LGBT ADOPTION,没有传统婚姻内的共同领养权,也就是共同监护权。
你说的德国同性恋者的单独领养权,其实是过继,或者叫收养,孩子的亲身父母仍然有亲权;而被领养的孩子亲生父母,在孩子出养之后亲权即告停止。
cic1988
发表于 2015-5-8 12:14
蠟蠟 发表于 2015-5-8 09:14
我觉得是鸡同鸭讲,你还能“逐条评价”,我也挺佩服你的。
你没有自知之明,就表现在你对我的评论能 ...
说得你好像很热门,人要来缠你似的。
是你自己在回答别人问题的时候都喜欢先代入揣测别人的提问意图然后按照你天马行空的想象去捏造别人思维。
我说她矫情,公主病是不是说我认为同性恋领养孩子利大于弊?你如果有这种自己联想延伸得到的结论,我劝你最好调整一下自己。
我从回帖到现在可不会用你这种 如此明显的人身攻击的词语。谁素质有问题真心一目了然。
limit
发表于 2015-5-8 16:08
Spinnstdu 发表于 2015-5-6 07:57
这扯得远了。
首先同性恋人成功比例高?不如说成功后敢公开性取向的比例高。
成功的人就有好品格?成功 ...
真同志是基因问题,这种成功比例很高,我也一直在想,他们为毛容易成功
有可能就是他们突变的基因让他们有与常人别样的思维方式,因为阶级固化,现在的教育体制下规规矩矩是很难出人头地的,非常人行非常事有可能打破格局。。。
还有一种是被消遣的所谓的假同志,他们其实不是真同志,多为社会最底层,雄性社会竞争的失败者,
在没有实力赢得异性青睐时,就只能借同性的菊花慰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