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卵
发表于 2015-12-17 19:55
试用期之后说好涨工资都是直接写在合同里的,没写的根本不算数
dolcide
发表于 2015-12-17 21:47
拿到合同工资比谈的时候低,是可以再商量的,大概提高到一个中间数
Gone7055
发表于 2015-12-17 22:55
原来这么多人有这种情况,偶也算半个诶。少了10%
jojo.rd
发表于 2015-12-18 12:00
是因为现在经济普遍不好么,为什么这么多公司都压低薪水?是否也和公司规模有关呢?
不好意思楼主,歪了个楼。
alen3x
发表于 2015-12-18 12:01
试用期工资低是可以理解的 我当时也低了20%。但是正式工资一定要写明在合同里 不然公司显然想讹你
ilyt2000
发表于 2015-12-18 12:09
蓝卡的话越早越好,因为转长居的21个月是从蓝卡开始时间算的。而且蓝卡是有三个月的找工作时间的。假如没过试用期,大部分外事局会看之前你的找工作签证还有多少时间,会给你最大的优惠。
bottlemann
发表于 2015-12-18 13:41
看你工作性质,如果是技术含量高得,口头承诺也可以,公司不会为了几个小钱花大力气培训你半年你却因为不满意走了。
如果是培训2礼拜就能上手得活,最好能写在合同里。
mastg
发表于 2015-12-19 19:13
本帖最后由 mastg 于 2015-12-21 15:08 编辑
更新一下状态。更公司沟通了一下,试用期之后的薪水还是没能落实的合同上。签的是Manteltarifvertrag. 169小时/月。目前Anlage 1里的工作内容一直还没收到。合同里有几点不明确,还想问问大家。
1. "Der AG ist befugt, Mehrarbeit im Rahmen des Manteltarifvertrages anzuordnen..."工作会有一个Zeitkonto可以ausgleichen.每月的Min和Max不能超50%---->是不是可以理解为AG有权要求员工加班,加班工时可以抵消?
2. 合同最后提到签字时要确认Anlage1(关于工作内容),Anlage 2在手,但Anlage 1公司现在并没有寄出来。这个时候如果签字有什么风险么?
3. Urlaub具体天数合同里没写,Richten sich nach Manteltarifvertrag 这是Ok的么?
再次烦扰,谢谢各位了。
minyizhang
发表于 2015-12-19 20:16
mastg 发表于 2015-12-19 18:13
更新一下状态。更公司沟通了一下,试用期之后的薪水还是没能落实的合同上。签的是Manteltarifvertrag Hotel ...
问律师吧,太专业了。
我觉得不行,你公司好像要搞你啊
leelight
发表于 2015-12-21 13:39
抓紧时间 发表于 2015-12-17 19:18
试用期的工资比事先报的工资略少是可以接受的,过后涨多少最好写进合同,没有写也别太在意。
但如果少太 ...
嗯,过后涨多少也有不写的。
如果过了试用期去谈,不认账,那就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