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日星期五 发表于 2016-1-6 11:15

问个家庭主妇工作的问题

本帖最后由 十三日星期五 于 2016-1-6 12:56 编辑

楼主家庭主妇,老公是德籍华人,普通雇员。楼主用家庭保险,有工作许可。

想做一些翻译的小活,德国公司。研究了半天还是糊里糊涂的,我把自己的理解和问题写一下,有错误的地方请大家指正。

我想直接作为freibrufler接活。freibrufler必须在finantzsamt登记。开的rechnung里面需要给税号,但是不交税,年底和老公一起报税就可以了。

还有保险的问题,只要年收入低于415*12就可以继续保留在公保。(某一个月特别多,超过了月最低额,要怎么处理。或者最后不小心超过了,要怎么处理?)

楼主去弄个gewerbeschein开kleinunternehmen,做selbststaendige可行吗?看到2种说法,有人说只要selbststaendige必须自己买保险,有人说也一样,收入低于415就可以家庭保险,到底哪个说法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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