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也没用,不明白
我老公10多年前离婚和前妻有个女儿,离婚时他什么都没要,他的本意是想帮一半的房产留给女儿,可是现在翻看当时的离婚协议书房产是在前妻的名下,他要立个遗嘱给我和我们现在的孩子,如果他有什么事去世,现在的财产都留给我们,却被公正处告知不行,他们说必须要分百分之25给另个女儿, 都要糊涂了遗嘱怎么不算数呢? 如果遗嘱不合理,当然不能算数了。 你说的是国内公证处还是德国公证处。。。 前妻女儿和你孩子享有同样的财产继承权,你老公离婚时净身出户也是他一厢情愿,只要孩子没有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协议,无论他当时留多少财产给前妻,都不可以剥夺他孩子对他现在财产的继承权。 原来不能立遗嘱把财产专门给某一个子女?我第一次听说。房产既然在前妻名下,那就不可能一点儿不给与前妻的女儿留吧
遗嘱也要按照法律来定吧 看来只能找律师看看有没有其他的办法了,这的法律自己的钱还不能想给谁就给谁的,晕 听说过 我朋友老公有个哥哥 在精神病院 他爸要立遗嘱把钱房都跟给我朋友老公 政府说不行。他哥哥必须拿百分之25的mindestens Erbe. 前妻的孩子也是他的孩子,当然有继承权, 不懂楼主有什么资格和理由剥夺孩子的继承权! 宝宝乖乖 发表于 2016-3-3 14:12
听说过 我朋友老公有个哥哥 在精神病院 他爸要立遗嘱把钱房都跟给我朋友老公 政府说不行。他哥哥必须拿百分 ...
这个没区别吧。他哥是精神病人,最后那25%还不是给了监护人也就是你朋友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