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indler
发表于 2016-3-15 15:25
chuick 发表于 2016-3-15 13:46
难不成都要拿来主义?全都给您列好?告诉您这在中国交规里不算右侧超车还不够?您没在国内学过交规还不 ...
这可不是您第一贴里交规,差别太大了。你确定这个图是你第一个贴的意思?
您自己读读自己的贴,第一贴是什么,第二贴是什么,然后您说''德国中国的交规都拱手送上了'',现在又来补充了。
提醒您,打这么一段字时,再思考下逻辑。我所有要说的已经在第一贴说明了,危险超电动车。您可是, 一个补一个,补丁不断啊。
chuick
发表于 2016-3-16 00:35
scindler 发表于 2016-3-15 14:25
这可不是您第一贴里交规,差别太大了。你确定这个图是你第一个贴的意思?
您自己读读自己的贴,第一贴是 ...
呵呵,看来我们关注的东西还真的不同,那就没啥好讨论的了,节约您和我的时间,不用回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