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三刀
发表于 2016-6-14 20:54
shiroki 发表于 2016-6-14 11:53
你也没说房东是谁,房子在哪儿,别人怎么引以为戒呢?
你有合同没有? 合同里怎么写的?啥没ab就要上千上 ...
是个华人男房东,五十多岁,Charlottenburg区 U7线上。我也不好随意报姓名吧,万一他看到又要威胁我们赔个几千万呢?房东是和我们住一起,验收的时候他也没给我们收条。我们索要过发票,但他以我们催太急为由没给,然后就再也没给。
蜜三刀
发表于 2016-6-14 20:56
pcp013 发表于 2016-6-14 11:57
就算是半年没有ummelden
也就是交几十块钱罚款的事
遇到好说话的,这几十块钱都省了
Ummelden本来就不是大事,Termin等个几周也很正常,但他就是以此为要挟,好名正言顺扣我们押金。
蜜三刀
发表于 2016-6-14 20:58
hh2 发表于 2016-6-14 12:04
用微信联系,而且竟然跟户籍登记联系起来威胁报警,实在奇特。该不是祖国亲人吧
是个华人男房东,好几十岁的人了,还欺负留学生。
蜜三刀
发表于 2016-6-14 21:10
sherryssky 发表于 2016-6-14 12:44
我觉得奇葩房东有很多,但还是要解释几句你的情况:
1。 房子是暖租,但暖租的费用只是预收,最后会根据实 ...
1、关于暖租多退少补的情况这个我们也是了解的,首先是他根本没有出示任何Rechnung给我们,说实话至今我也不知道我们每个月预付多少,实际结算又是多少,而且我们跟房东住一起,这样算的话其实费用应该每个人平摊才是。
2、我们曾多次联系他,他怎么可能没有我们的联系方式,如果他当时就把所有的事都跟我们说清楚,那么也就没有现在的事了,所以他的动机很让人怀疑。
3、我们搬出去后就有去市政厅预约Ummeldung,但Termin已经预约到一个月后,所以所谓的两周内其实不太现实。
蜜三刀
发表于 2016-6-14 21:22
清丽脱俗 发表于 2016-6-14 14:25
暖租你用超了肯定 要收啊,你以为有天掉馅饼的是任你带100人入住房东照包,你以为是自助餐么.包多少合同写着 ...
1、暖租超不超他可以拿账单给我们看,真超了我们会不给吗,但他随随便便扣几百欧,我们总共就住了几个月,这样真的合理吗?而且我们是和房东住一起的,我们没有带任何外人入驻,超出的那部分他是不是也应该承担一部分呢?而且我们朋友来住了五天他也按一天20,扣了我们一百欧。
2、他随随便便问我们要新地址也没说明是要寄账单,换你一个不熟的人问你要地址,你会给吗?再说不寄信发邮件不行么,他又不是没有我们别的联系方式。
3、我们天天在房东的眼皮子地下过日子,他基本二十四小时在家,我们能做什么亏心事。
4、我们不是没有Ummeldung,只是没有两周内,现在Termin基本都要等一个月左右,如果这也能成为借口威胁的话,事实他就这么干了。
蜜三刀
发表于 2016-6-14 21:31
kvger01 发表于 2016-6-14 14:38
1. 看合同怎么写,如果是全包(比如有的学生宿舍)你怎么用最后都不会补款,如果是预付那就不叫全包。每 ...
1、我们要求房东给出账单,但是他以没有两周内Ummeldung为由逼我们放弃追究,所以我们至今仍不清楚具体水电暖的结算清单到底多少。
2、房东有我们很多联系方式(除了新地址),而且我们也一直联系他,所以不存在他联系不到的情况,他就是想借题发挥。
3、我们早就Ummeldung了,只是没有在两周内,现在房东就是咬着这个不放。
hh2
发表于 2016-6-14 21:46
ummelden什么的根本不是事,这个lz完全不用放心上,又不是犯罪,根本不属于警察管,对方只是恐吓欺负你们。就算一年半载没ummelden,而且被管理部门发现了,也就只是行政违法了,最多也就罚10欧元到几十欧元,而且多半不会罚,因为是常事。什么记录都没有,什么也不影响。
lz如果逃了一欧元的公共车票,至少理论上,性质比没ummelden要大百倍。因为既可以报警,也算刑事罪行(虽然实际也没关系)
清丽脱俗
发表于 2016-6-14 23:03
蜜三刀 发表于 2016-6-14 22:22
1、暖租超不超他可以拿账单给我们看,真超了我们会不给吗,但他随随便便扣几百欧,我们总共就住了几个月 ...
你在哪个城市,我们慕尼黑这里真是要立马去换地址登记的,你打个电话去那个什么局,人家官员立马叫你过去登记了,不能等的。你有没有签合同的,地址这个确实是你自己不对。
清丽脱俗
发表于 2016-6-14 23:07
本帖最后由 清丽脱俗 于 2016-6-15 00:10 编辑
你住了多久呢,有没有超过3个月,租约是多长的。如果是短租,我教你玩死他。柏林短租是非法的,外国人好像不知到3个月还是6个月以下叫短租,只要他把屋子超过百分之50的面积短租,就有机会被10万欧,你跟他说不还钱去WOHNUNGSAMT 举报他好了。
清丽脱俗
发表于 2016-6-14 23:09
蜜三刀 发表于 2016-6-14 21:54
是个华人男房东,五十多岁,Charlottenburg区 U7线上。我也不好随意报姓名吧,万一他看到又要威胁我们赔 ...
没给发票合同应该有了吧,转账应该有了吧,什么都没你打个电话去FINANZAMT他不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