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员工福利税务问题
请问,外派员工,之后和德国分公司签工作合同,比如公司给相关比如一年一次公司支付往返机票的福利,请问这样的福利员工是否要上个人所得税。另外公司给员工配偶支付的相关语言班,和其他福利,是否员工也要上个税? 用掉了就不用報 我们这个是谈到合同福利里面的,不交税但是拿到的现金部分,比如儿童金和车补等,还有房补的多余部分作为收入的,就要交税 樓上講法是,補貼與薪水 是分開發放。盈餘部分算所得稅。如果 兩項合併發放,就無所謂了,稅都預扣了。 findinger999 发表于 2016-10-20 19:14
樓上講法是,補貼與薪水 是分開發放。盈餘部分算所得稅。如果 兩項合併發放,就無所謂了,稅都預扣了。
盡量要求 分開,不然抬升你的稅基。 具体问问人力资源部的人。。。 harryzs 发表于 2016-10-21 08:19
具体问问人力资源部的人。。。
人力的人税方面也不是很懂:dizzy:, 咨询税务师中
之后一旦被查税,这些会成为漏税的把柄吗,财会工作人员会受到牵连吗 往返机票是每年回公司培训的费用,语言班的费用是企业因为工作需要而付出的教育费用。任何费用基本上都可以找到对应的企业支出。
这些费用应该是不纳税的,人力资源会处理的吧 外派都是公司给保税,不用操心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