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simo 发表于 2016-10-31 10:09

太搞笑了,居然要你们赔钱?典型欺负外国人。

irvine 发表于 2016-10-31 10:28

这啥逻辑?舞蹈学校设施砸伤人,还要家长自己出钱加固???

qqsweet 发表于 2016-10-31 11:02

楼主的描述有点不清楚,应该是小朋友们都有玩那个吊环,其他人玩的时候没出问题,正好楼主家小朋友玩的时候,那个环掉下来了。

qqsweet 发表于 2016-10-31 11:08

幼儿园,兴趣班,或是托管地方如果小朋友受伤,好像机构都不负责仍的。我以前朋友的小朋友在幼儿园眼睛被树枝戳到,幼儿园都不送医院的,必须要父母来接小朋友去医院。法律条款上一些东西,其实蛮冷酷没有道理好讲。

Mayin10 发表于 2016-10-31 22:04

今早打电话问律师了,律师觉得非常非常的不可思议,建议我们带孩子去医院检查,不管都没有事,都可以找对方赔偿Schmerzgeld,并一再强调到了学校家长就把监管权给了老师,她们的危险设施没特别注明禁止使用,出了问题场地方就该负责任。律师强调,我们家绝对是受害者,是应该得到赔偿的那一方。
我没有让律师进一步行动,把我咨询的专业意见反映给老师了,老师也及时道歉了,其实女儿很喜欢这个舞蹈老师,还想继续学下去。都各自理解包容一下,共创和谐社会吧。

fyyh 发表于 2016-10-31 22:49

就算孩子喜欢这个老师,如果是我的话应该也不会再在她这里上课了,作为老师,他是知道这件事的责任方在谁那。人品不太好的人就比较容易先把自己摘出来,尝试着把责任推给别人。她虽然自己清楚这不是你们的责任,还一口咬定你们要赔偿,这样的人我不会给她好脸色看的。所以也没有息事宁人的想法,更不会再去她那里上课。

Yoda 发表于 2016-11-1 09:42

学做人要紧还是跳舞要紧呢,选择总是难的,因为会面临取舍。自己端平水比较要紧。

Mayin10 发表于 2016-11-1 13:47

其实我觉得老师肯定也是不知道该如何处理,第一时间的本能反应是,谁最后碰那个器材了,就该谁负责。
我给孩子买了第三方责任险,如果在申报时保险公司觉得不合理会通知相关部门,对学校和场地进行检查,会给她们高额的罚款或停业警告,最终收益方就是德国政府,政府对于罚款一向是最积极的。我们家孩子最终可能也许会得到个Schmerzgeld,而且要折腾很久,也没几个。

Mayin10 发表于 2016-11-1 17:48

Grundstzlich ist das Kind unter 14 Jahren nach §19 StGB Schuldunfhig und nach §828 I BGB sind Kinder unter 7 für den Schaden nicht verantwortlich. Das heit, dass Kind haftet schon mal nicht.

Mayin10 发表于 2016-11-1 17:52

德国朋友说,7岁以下的孩子不用承担任何的责任,比如孩子上街把别人家砸了,就算百分百是孩子的失误,只要未满7岁孩子和孩子父母就啥责任也不用承担。这就是德国法律,所以熊孩子的破坏力是无限的,最可怕的是还不用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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