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关注
本帖最后由 丫丫丁香花 于 2016-11-30 13:47 编辑谢谢关注。 说你多次迟到,且在工作时间做私事,且在多次口头警告后没有改正。 irvine 发表于 2016-11-29 11:52
说你多次迟到,且在工作时间做私事,且在多次口头警告后没有改正。
污蔑我,我应该忍? irvine 发表于 2016-11-29 11:52
说你多次迟到,且在工作时间做私事,且在多次口头警告后没有改正。
污蔑我,我应该忍? duoban 发表于 2016-11-29 11:51
是金融商贸类的公司吧
进出口贸易公司 本帖最后由 若叶花风吹雪 于 2016-11-29 12:20 编辑
lz先看看你们实习合同的解约期限是多少?就是试用期一般也是2周吧?
如果是2周,那他不能立即解雇你,除非他之前就书面Mahnung你至少一两次。
如果lz是学生 建议申请法律援助 让律师 直接告到劳动法庭,法庭都是偏雇员的,至少让他付你解约期的工资并且出具合适的实习证明,绝对一告一个准。法律规定,工作证明必须出具并且不能有不利内容。而且他没有以挂号信的形式寄给你Kündigung,你都别承认有收到,就说不知道解约的事情,没有书面挂号信的都不算数。(对这种公司别客气)反正最后他得付你直到他真正可以解约你时的工资。
以前的法律案例,就是员工盗窃,都不可以立刻解雇,都必须至少遵守解雇期限,除非之前就有书面Mahnung几次 寻求学校律师 写律师信 然后不行就起诉 不是很懂这个公司逻辑。如果需要实习生廉价劳动力,那么每6个月实习合同自然结束,再招新人就行了。为啥非要搞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