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瑾 发表于 2017-2-3 19:29

请教关于租房交接的问题

租住一家较大房产公司的房子,发信要求解除租约,对方回了确认函。但再根据对方要求发信确定交接时间,对方一直没理。打电话过去与主管交接的人定了交接时间,并要求他发确认函回来,他不情愿但还是答应了。等了一周没信,再电话又发邮件,他保证第二天寄出。今天信没有来,他回了个邮件(邮件里有公司抬头标志地址等)确认交接时间。对这种说话不算的人很是不放心。

想请教一下,
1是否一定需要对方发信确认交接时间?上述的邮件是否有法律效力?
2如果他在交接时间不出现该怎么办?

kidkudo 发表于 2017-2-6 12:11

交接时间肯定要确定的。邮件确认可以作数

最迟交接在租期最后一天,不出现是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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