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離婚, 不想回國! (繁體的,希望你們明白我寫什麼)
你 好,有很多的法律 , 一同研究研究:
1.我在2003年5月 同我女 在香港跟我的德 丈夫 婚, 同年10月到德 居住, 得3年 至明年10月. , 你 的 婚後 年 婚, 但又 ? LZ感情不順﹐同情一下﹐不過關於這些離婚的問題﹐還是問專業的律師吧﹐德國離婚好像必須有律師才可以的。 其 原帖由 giegiema 于 2005-7-18 15:07 发表
其 说实话,楼主的情况不是那么容易拿到PR,建议问问专业律师 你指的是不是因為我有女兒?老 我這個人就是這樣, 很容易適應新環境, 再?毫拥牡胤轿乙沧∩蟽赡 不管 婚 有 ? ⑹亲钍滓 末o建 LZ先找到工作 最好不要靠任何救? 稹 我已正在努力找工作, 希望在明年10月前(3年居留 )找到一份 期 定而不太少工 的工作, 你 月薪1000 元(netto)足 我和女 生活 ?另外, 是否3年後, 又未 婚, 他 一定 我 期居留?如果是, 那我最好忍耐一下吧!
原帖由 Sherry 于 2005-7-19 10:13 发表
不管 婚 有 ? ⑹亲钍滓 末o建 LZ先找到工作 最好不要靠任何救? 稹 多謝你的意見! EORA是什麼?他們是德國機構?怎樣聯絡?
妇女保护团体,或者红十字会你有沒有他們的websites, oder聯絡方法?
原帖由 吾爱吾党 于 2005-7-19 10:54 发表
在这里问事情要小心,有的人好心把自己的经历告诉你,其实往往每个人的结婚经历不同,我给你一个建议,去EORA,或者妇女保护团体,或者红十字会,免费的,它会给你出主意,如果涉及收入证明,动动脑筋,
祝你开心!
应该去找专业律师
你可以先去大家所说的妇女保护团体问问情况。了解自己的权利,然后找一个好律师办离婚。我朋友是律师,但是他办的离婚案子都是夫妻双方都是德国人,所以我不知道你这样的情况怎么办。明天帮你问问。 原帖由 giegiema 于 2005-7-18 12:27 发表你 好,
有很多的法律 , 一同研究研究:
1.我在2003年5月 同我女 在香港跟我的德 丈夫 婚, 同年10月到德 居住, 得3年 至明年10月. , 你 的 婚後 年 婚, 但又 ?
我帮你问过我朋友
楼主,我帮你问过我朋友,他是律师。按他说,如果你现在的居留权是因婚姻而得,那么3年没到,你要离婚,这对你很不力。但是如果你有正式工作,又正规报税,又另当别论。如果你可以合法留在德国,你的女儿留在德国没有问题,不论她是不是德国人生的。你上面的4个问题,我在电话里没有一一向他问明。如果你愿意,可以把你的问题发EMAIL给我。但是我朋友他不懂中文。你可以写德语或者英文吗? 原帖由 Sherry 于 2005-7-19 10:13 发表不管 婚 有 ? ⑹亲钍滓 末o建 LZ先找到工作 最好不要靠任何救? 稹 原帖由 travelaround 于 2005-7-25 15:50 发表
楼主,我帮你问过我朋友,他是律师。按他说,如果你现在的居留权是因婚姻而得,那么3年没到,你要离婚,这对你很不力。但是如果你有正式工作,又正规报税,又另当别论。如果你可以合法留在德国,你的女儿留在德国 ...
女儿如果未满16岁,是可以跟随母亲的.
三年以后的长期居留是怎么回事
今天有个中国女朋友打电话告诉我说,她已经和德国人结婚并且在这里住了三年,今天已经拿到了德国的长期居留,就在这同时,AUSLAENDERAMT给了她一份VERTRAG(合同)让她签.合同的内容她说是,如果她有一天和她的德国老公离婚的话,这个长期居留就不再生效,她必须还得回中国去.关于这个我也很不明白,我不管在那看见的,法律网上都说只要满三年,管他离不离婚都可以在这里长期居住,怎么到了三年以后有来了个合同. 也不知道怎么会事,她在结婚一年以后的第二次签证的时候都也签了同样的这样一份合同,而我也在同一个AUSLAENDERAMT也签了第二次签证怎么就没有这样的合同呢?$我晕$$我晕$我想这是不是和拿社会救济有关,因为她和她的老公都在拿社会救济,她虽然也在打工能挣些钱,但还是达不到德国的最低生活水平标准. 是这个原因。 原帖由 真女人28 于 2005-7-26 14:14 发表今天有个中国女朋友打电话告诉我说,她已经和德国人结婚并且在这里住了三年,今天已经拿到了德国的长期居留,就在这同时,AUSLAENDERAMT给了她一份VERTRAG(合同)让她签.合同的内容她说是,如果她有一天和她的德国老公离 ...
肯定是社会救济的原因! 女先????????????? 回香港不好嗎? 我在德國未住?M一年已拿了工作紙, 現在正努力學德文和找工作!
我每月都有kindergeld!
原帖由 xiaobailong 于 2005-7-25 21:54 发表
这个说得对. 搂主一定要找长期的稳定的工作. 就算满了两年, 这个条件也是必须的, 做mini job或 private putzfrau是不行的.
搂主现在和德国人结婚并生活在德国满一年了, 应该可以拿工作许可了. 这样找工 ... 香港不是不好, 但找不到好男人, 生活又緊? 原帖由 giegiema 于 2005-8-7 00:23 发表
我在德國未住?M一年已拿了工作紙, 現在正努力學德文和找工作!
我每月都有kindergeld!
:o
德國好男人會比較多嗎??!!
不過生活地方比較寬?V到是真的 我有一個香港朋友, 也是嫁了德國人, 她住了德國已經8年, 當然拿了永久居留, 但事 我這裡很多嫁了德國人的朋友都說, 德國人家庭觀念很重, 經常一家人去公園玩... 雖然德國人是? 謝謝你, 你太好人了, 好對不起, 那麼遲才回覆, 因最近很忙...
我的情況慢慢再用英文或德文email給你, 謝謝你的幫忙!
原帖由 travelaround 于 2005-7-25 15:50 发表
楼主,我帮你问过我朋友,他是律师。按他说,如果你现在的居留权是因婚姻而得,那么3年没到,你要离婚,这对你很不力。但是如果你有正式工作,又正规报税,又另当别论。如果你可以合法留在德国,你的女儿留在德国 ... 如果女兒是混血兒, 那呆在德國還是比香港好啦. 祝妳順利解決問題.
多嘴說一句, 如果你丈夫對妳還不壤, 不如看在女兒的份上再忍一忍. 哇哈哈哈哈$瞧瞧$ 原帖由 真女人28 于 2005-7-26 14:14 发表
今天有个中国女朋友打电话告诉我说,她已经和德国人结婚并且在这里住了三年,今天已经拿到了德国的长期居留,就在这同时,AUSLAENDERAMT给了她一份VERTRAG(合同)让她签.合同的内容她说是,如果她有一天和她的德国老公离 ...
这份合同的前提条件一般来说不是因为婚姻亮红灯,而是拿到长期居留以后离婚,一旦落到拿社会救济的地步,就失去长期居留,而要被遣送 原帖由 giegiema 于 2005-8-7 00:38 发表
我有一個香港朋友, 也是嫁了德國人, 她住了德國已經8年, 當然拿了永久居留, 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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